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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可爱的呆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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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七号晚间新闻。
云城扫黑组和缉毒警察联手办案,上百名缉毒警察和扫黑组深夜埋伏,雷霆出击,打击了以云城和s市为中心的毒品传输线的一个毒品□□性质团伙,一共抓获以郑景生为首的涉毒犯罪人员七十六人,查获吸毒人员一百零四人,缴获毒品b毒七点五公斤,一举捣毁了七层级的贩毒网络,同时此团伙也是一个□□性质组织,在云城横行霸道十五年,□□成员有一百八十七人,犯罪一百五十六起,致十人死亡,涉及二十多个罪名,此犯罪团伙被抓后,时任公检法等多名官宣落马……
胡含轩摇头唏嘘:“这么大个犯罪团伙得牺牲了多少缉毒警察和扫黑警察啊,好在被揪出来了,不然还得害多少人!不知道是哪些背后的英雄,电视泽没办法报道出来歌功颂德,委屈了。”
……
庄新城也去上学了,这无异于给胡蝶打了一剂强力鸡血针,胡蝶洋溢着春回大地的开心和舒展。
陈媛媛一大早看到她,又是发出啧啧啧的感叹:“爱情的力量啊。”
胡蝶大方承认:“可以允许你这么说,不过你别谈恋爱,你还小。”
“我年初的,我比你都大。你去年买了粉色外套给我,你忘记了吗!”
“你确实比我小,你别争了,乖乖读书,长大了再恋爱。”胡蝶认真想了想上一世陈媛媛的恋爱:“你的男朋友也很优秀,是个风投……”
胡蝶脑子当机,上一世陈媛媛和她上了同一个高中,同一个大学,只是后来她大学没读完,陈媛媛读完了,她读的金融专业,在金融公司实习的时候认识一个客户,叫陈浩宇,两个人恋爱了一年多,快要谈婚论嫁了,只可惜上一世她没能看到。
陈浩宇?
是她们认识的这个陈浩宇吗?
上一世她和庄新城没有太过亲近的接触,所以他身边的人她也不太清楚,但是既然是做风投的,而且同名,应该就是从初中一直跟在庄新城身边的陈浩宇,上一世她还么毕业就在公司忙的团团转,行业不同,和陈媛媛聚的少了,只是偶尔通过信息了解她毕业恋爱了,名字也是陈媛媛经常有时候念在嘴边说她男朋友对她有多好,她才会记得。
陈媛媛期待的看了胡蝶半天,胡蝶卡在那里也不说话了。
“风投什么?那是什么东西?”才高一的陈媛媛接触的就是家里几口人做的工作,和书本知识,连风投是什么都不理解。
胡蝶闭上嘴巴,揉了揉陈媛媛的脸:“总之你男朋友是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对你百依百顺,而且赚的钱都给你花,不过你得在24岁实习的时候恋爱才能遇上,所以不要早早谈恋爱,说不定会错过。”
哪个少女不怀春,讨论这种男生女生恋爱的事情,陈媛媛也是觉得很兴奋的,而且这是被胡蝶哄了很多好话,她觉得很受用,高大帅气的暖男,她想想都能美得冒泡啊。
“小蝶,借你吉言哦,我超级期待的。”陈媛媛话题一转:“哎呀你都不知道,别人知道我跟你要好,好几个男孩子都要我给你递情书,我都要烦死了。”
“别烦别烦,以后庄新城来了,你就不用受累了,他们不会再送了。”胡蝶给陈媛媛捏捏肩。
“也是,哈哈让他们自取其辱,对了对了,下个月不是有迎新晚会吗?你真的不参加吗?你唱歌这么好听。”陈媛媛上次也问过了,胡蝶不参加,因为刚刚开学,高一的学生还互相不熟悉,只有一些比较出众的同学被大家熟知,比如学习好长得好的B段王雪迎,还有胡蝶,以及其他几个班好看的男生女生,因为同属1班,成绩好又漂亮,家世也都挺好,因此一度在高一的圈子里被同学们称作双生花,两个人都很出色自然要被比较的,王雪迎从小都学跳街舞,这次报名了高一迎新晚会,听说有人问了胡蝶好几次都不参加,就有人说她就绣花枕头一包草除了学习和长得漂亮啥也不会了,还有的说胡蝶看不起王雪迎,不乐意跟她比。
胡蝶看的很淡,觉得无所谓,就是把陈媛媛气的够呛。
长得好看学习还好又乖,这样还一包草,其他人那连一包草都不如!
比什么比,这个是迎新晚会又不是选拔赛!
一堆脑子有病的人!
陈媛媛这暴脾气忍不了,只要听到有人这么说她就是凶巴巴这么怼回去。
但是也不服气,这些人是没听过她家胡蝶唱歌,好听死他们。
陈媛媛这次其实也是随口一问,以为这次胡蝶也是直接拒绝,没想到她听到胡蝶说:“报名什么时候截止啊,我弹钢琴唱首歌吧。”
虽然小时候的条件确实不也么样,但是胡含轩特别上进,后来衣服稍有闲钱就给胡蝶报了钢琴课去镇上上课,知道初三前才停了每周两次的课程,估计再过一阵子胡含轩应该又会安排她去上课了,她弹得很好,老师好几次都让她去参加市里的比赛,她看的淡泊也没想着在钢琴上面有什么造诣就从未去过。
“哇哇哇真的吗!”陈媛媛拉着胡蝶就跑:“走啊,跟你们班主任说就行,她会帮你报上去,然后再选拔。”
晚会在国庆节后17号,下午六点开始,预计九点半结束,现在是九月中旬18号截止报名,后面二十来天选拔和练习。
这次迎新晚会高一出五个节目,高二出五个节目,高三奋战高考,就没有参加表演只管看。
从A段老师办公室出来,陈媛媛兴奋极了,这下给那个王雪迎看看她们胡蝶唱歌有多好听。
不知道庄新城什么时候来,他在B段,他们又是一个楼层的距离,这次是胡蝶在楼下,庄新城在楼上,高一有两层,一有10间教室,差不多一个班级40个到50个学生,这一切跟上一世都一样。
胡蝶坐在教室里面,她在前排,教室的窗户是铁杆那种比较老旧的窗户,但是很大,都敞得开开的,现在九月教室里只有风扇,都希望窗户开大点,能有一些自然的风送进来,因此外面人来人往她都能看得见。
终于在第一节课上课前,庄新城来了,依旧穿了件黑色T恤黑色长裤,清瘦有着天生少年感的他就算穿着这样简单的T恤也很好看,带着一定黑色鸭舌帽,帽檐压的有些低,只露出一部分脸,但仅仅是这一部分就很让人惊艳了,完美骨相的下颌自然流畅,他皮肤很白,越长大越白,他的嘴唇极薄,但是在他身上就是精致的好看。
胡蝶侧头望着他从远处过来。
他似乎能感受到她的目光,抬头,四目相对,胡蝶大方朝他扬起笑脸,那边的少年脸上寒冰渐融。
上楼的楼梯有三个,分别在一班边上,和五班六班中间,还有一个在十班的边上。
胡蝶抬起头,望着天花板,他现在应该到教室了吧,不知道会坐在哪个位置,按他的性格估计会坐在最后面。
想着她微微笑起来。
胡蝶走神的厉害,等到同桌把她推了推她才回过神来:“小蝶你在发什么呆,是不是看到帅哥也犯迷糊了啊。”她捂着嘴巴笑起来。
胡蝶还没回答同桌的话,就听见周围同学窃窃私语。
“刚刚那个学生好像没见过,是高一的吗?好帅啊!”
“楼上就是B段的,还有就是高三的班级,看起来也不像高三的啊!”
“真的好好看,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迷死我了。”
……
在胡蝶看来庄新城已经是她的了,所以她不吃醋也不生气,反而很开心,庄新城本来就很好,能被这么多人喜欢是好事。
胡蝶同桌叫黎沙沙,是个个子小小长相可爱的女生,穿着那种可爱的娃娃裙,是个什么都迷的迷妹,尤其喜欢动漫,喜欢一切好看的东西。
经常有句口头禅:读书赚钱看帅哥。
“小蝶,别说你,我看了都犯迷糊,好养眼。”黎沙沙已经双眼冒着红心泡泡,恨不得跟着他上楼去了:“多读书,多赚钱,才能让他们吃上软饭,这是我一生的追求。”
不得不说黎沙沙真的很有毅力还很有想法,她说她不爱读书,只是她爸妈以前家里都穷,都是寒门状元读了好大学,出来才赚到钱,文凭高了,赚的钱就多了很多,从小她没什么别的追求,就喜欢好看的东西,都想拥有,又知道读书就是赚钱,发了狠的把书读好了,她爸妈也开明,由着她喜欢打扮什么就什么,追求什么就追求什么,没有限制,所以有目标又没有阻碍的黎沙沙一直过得很开心。
胡蝶觉得是她见识少了,真的没想到能有人把这种目标当做一生的追求,还能为之努力奋斗这么多年,她也是发自内心的很佩服了……
“沙沙你可能没办法让刚刚那位吃软饭了。”
“他家很有钱吗?”
“不是,是我预定了。”
黎沙沙挤挤眉笑起来:“我就说嘛,小蝶你绝对是孺子可教也,被我伟大的目标感化了是吧,行行行,这个我可以让给你。”
胡蝶被黎沙沙这古灵精怪的言论逗笑了:“没被感化,你的目标是广大男性,我的目标是只有他。”
黎沙沙嗅出了八卦的味道,胡蝶却不再跟她多说啥了,不然她没完没了的。
下课了,胡蝶收起课本出了教室,庄新城从楼梯上下来。
清风霁月,举世无双。
这是胡蝶看到庄新城此时出现的脑海里的词语。
他走下来,自然的和胡蝶肩并肩走出教学楼。
“我申请了,来你们班。”
胡蝶一怔,不由得侧脸望向他。
“刚刚在我们班,他们说起学校校花应该是高一一班的胡蝶,我觉得我坐不住了。”
胡蝶望着他笑起来,羞涩的低下头:“哦。”
“我刚刚也听到别人说新来学校的那个男孩子好好看,我书也看不下去了。”
“哦,实力相当,挺好的。”
此时陈媛媛在楼上看到二位,开心的尖叫了一声:“啊!”
两人真是越看越登对啊。
“你叫什么啊!看到帅哥也不用这么激动吧!”
“对了,他旁边那女的是谁啊?好眼熟。”
“那不就是和王雪迎旗鼓相当争高一段花的胡蝶嘛!”
陈媛媛不乐意了:“争什么争,我家小蝶不稀罕,在我心里小蝶就是又美又聪明的女学霸。”
边上几个陈媛媛的同班同学哈哈笑:“媛媛,我真的很怀疑你是不是喜欢胡蝶啊,天天去找她就算了,还这么维护她。”
“我就是喜欢啊,你们要认识她,保准喜欢她。”陈媛媛自豪着呢,不屑跟她们争论这些,胡蝶就是最好看的,那小身段,那小脾气小性格,还有那撒娇的样子,她都记得,可爱的要命。
要是上天给她胡蝶二分之一的容貌和身段,她走路都横着走。
“不是说胡蝶没男朋友吗,那个男的哪里来的,既然在学校应该也是学生吧?”
“对啊,看侧脸和背影都感觉帅的没边,我得去问看看这个帅哥哪里冒出来的。”
……
帅哥美女风云人物自然是很容易被人记着的,没过一节课的时间,很多班级都在传新来了一个特别好看气质很特别的男生,好像在和A一的胡蝶恋爱。
所以中午下课的时候,庄新城和胡蝶走在一起,身边和远处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在悄咪咪的说着他们什么。
胡蝶失笑:“庄同学,平时没这么多人关注我,你来了这么多人关注我们。”
“鲜花被我衬托一下更招眼。”
“嗯,你是鲜花,哈哈。”胡蝶调皮说道,庄新城笑着无奈摇头。
胡蝶和庄新城没走几步,一个同学过来叫住胡蝶让他去综合楼的音乐教室,那里开始彩排选拔。
胡蝶让庄新城自己先去吃饭,说她参加了迎新晚会得去给老师看一下节目。
“我陪你。”
音乐教室在综合楼六楼,现在没有电梯,只有楼梯,那同学说完就去吃饭了,因此爬楼梯的只有庄新城和胡蝶。
好在二人都有跑步锻炼的习惯,上楼梯也不算吃力。
到了音乐教室里面老师拉她站到一边,庄新城没有进来,在走道等她。
台上有一队人在表演民族舞,只有简单的队形,毕竟才开始排练,还不是很熟练,老师们也是看一下大概样子看看合不合适,很快几人跳完了,又轮了一个小品表演,过了一会儿才轮到胡蝶。
“老师们好,我表演的节目是钢琴演唱一首英文歌,叫《tell me why》。”她介绍完自己的节目,坐在边上的钢琴上。
及腰黑发垂顺在身后,一张白生生的小脸有点严肃安静显得高贵典雅,她今天穿的是一条鹅黄色连衣裙,下面是蓬松的褶皱到膝盖,露出修长的小腿,轻盈有致,不可方物,她将麦克风调整好姿势,细长白皙的十指轻轻放在琴键上。
伴奏缓缓响起,一开头是虫鸣鸟叫和海浪的声音,接下来加入了她钢琴的声音,钢琴缓慢递进,她的声音在一个琴音后慢慢响起:
“In my dream,children sing a song of love for every boy and girl ……”
她声音空灵澄澈,没有刻意炫技,而且用自己真情实感把这首歌演唱的淋漓尽致,直到一曲了了,众人才如梦初醒的响起掌声。
这首歌是一个十岁国外男孩写的,歌词很有深意,是面对了很多现实问题发出的质疑,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那样纯净的声音带着讨伐,凄厉而坚定,似乎能穿透整个冗长黑夜,向不公平和无辜受到伤害的灵魂发出的质疑和呐喊,能震颤人的灵魂。
“唱的太好了,你以前学过声乐吗?”问胡蝶的是学校另一个音乐老师。
胡蝶深深鞠了一躬,抬起头回答老师的话:“没有,只有学过钢琴。”
“你的嗓子啊,还有与生俱来的乐感真的是太优秀了,行了,这个节目选上了。”
胡蝶再次鞠躬就出了教室,庄新城在楼道等他。
“我们走吧,是不是很饿了?”
“不会,我怕你饿了。”
胡蝶笑着说她也不饿。
“歌唱的很好听,像百灵鸟。”
“谢谢,如果我以后唱歌要钱,你记得多买几张票,哈哈。”
“如果我买了票,你的经纪公司可能会抽走一大半,我可以直接把钱给你。”他说的一本正经。
胡蝶笑的不能自已:“庄新城你真的好可爱啊,呆瓜一样,我不过哪有这么厉害当歌星啊。”
“如果你想当歌星,我一定会尽我全力帮助你,保护你,就是不管怎么样都不能穿的太清凉。”他说的认真。
胡蝶突然想起上一世同样的问题郑修说的话,他说绝对不能去娱乐圈,太乱太复杂,以前以为他是关心她,现在想想,可能他更怕的是怕她去娱乐圈迷了眼一脚提了他吧,毕竟她的家产可是他肖想了好久的,当然害怕她踢掉他。
“那我穿的很清凉,你怎么样?”胡蝶故意逗他。
“再远也去给你披上外套!”
“呆瓜啊,真的好呆啊,可真是太可爱了。”
“你不会生气吗?”胡蝶又问。
“不出意外,我应该永远不会生你的气,如果有这样的事情,应该是我没有保护好你,那是我的错。”
少年既没有信誓旦旦也没有可歌可泣,可是,就是让她心动不已。
听说偏执的人内心纯粹,为了目标能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好像是有点。
其实那首歌,也是她唱歌他听的,他受到过非常多不公平的对待,她想控诉那些麻木的人,这个曾经落魄至极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