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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甜食 ...

  •   胡蝶:“两百到三百左右。”
      后面加个万的单位……
      胡含轩这才没说什么了,觉得解释的合理,但他觉得有必要跟胡蝶讲一下男男女女的事情了,他女娃娃这么可爱,不能给别人三言两语骗走了。
      “洗手准备吃饭。”
      胡蝶收起银行卡。去拿洗手拿了碗筷。
      胡含轩给胡蝶加了块糖醋排骨。
      “我们厂里之前有个老设计师,生了个女儿,本来现在是要读高三的,但是她初三还没毕业就没读书了,被校外的小混混骗了生了个小孩。”胡含轩讲到这里看了胡蝶一眼。
      胡蝶夹糖醋排骨的筷子一抖就掉了,咕噜一下就滚下桌了。
      胡蝶本来以为她爸爸就是说一下工厂里的事情,听着听着胡蝶就觉得不太对劲了,原来她爸爸是怕她被骗了。
      “小混混不学无术,外面成天瞎混,粘了毒瘾,没钱做瘾君子,回家朝着母子两个发脾气家暴,现在离婚了,好好的孩子,被混混害了一辈子。”
      胡蝶立刻表明立场和三观:“爸爸,我觉得找对象真的要看人品,而且不能太早谈恋爱,思想不成熟容易被骗!”
      胡含轩才又给她夹了一块糖醋排骨:“吃吧。”
      “现在找到那孩子了,你和那个孩子怎么打算的?”
      在胡蝶心里,庄新城很重要,她爸爸也很重要,她就算过了26岁,依然没有她爸爸的阅历丰富,这是人生的抉择,她回来的路上也想过了,哪天找到合适的时候,她也会自己跟她爸爸把这些明明白白的说清楚。
      “我们约定了上同一个高中,同一个大学,有的事情我不知道怎么跟爸爸你说。”她重生的事情她不知道怎么说,也说不清楚:“庄新城和别人不一样,我……很喜欢他,但是我大学前不会谈恋爱,这个还是作数的,如果我到那时候还是很喜欢他,他就会是我初恋。”
      胡蝶其实在她爸爸面前,上一世她很少跟他说过这些小女孩青春期恋爱的事情,也很少说过心事,她现在变的勇敢是因为重生,她觉得人生除了生和死,其他都是小事情,还有一个原因,她也是在给庄新城底气,她是愿意在家人坚持他的。
      胡含轩语塞,他女儿长大了啊,话都说到这里了,他也不好说什么了。
      只是他想起那个徒手打死了一条大狼狗少年的眼神,还有小时候走了一夜守了胡蝶小院一天的那个小少年,他们是同一个人,他其实很害怕这种偏执的人,太狠了,对谁都狠。
      他们生意人都说,成功的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偏执狂。
      可是在生活里,偏执的人不太招人喜欢。
      “虽然你还小,有一点我也得跟你说,是我的底线,不管你今后男朋友是谁,没结婚前不可以发生那什么关系。”
      胡含轩一直觉得自己和女儿相处的很好,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话,现在想想孩子长大了,有些话爸爸真的不好说。
      胡蝶点头:“我答应您。”
      胡含轩父母都离开的早,早年因为他带着胡蝶生活很艰难很穷,亲戚都怕穷亲戚,早早断了关系,因此现在每年过年他们家里就两个人,这么多年也习惯了。
      初四趁着胡含轩出去和生意伙伴吃饭,胡蝶也跟着出门去找庄新城。
      院子里的小花现在只有根和花枝了,不知道明年还能不能长出来,如果不能长了,那她到时候再来院子里种一些。
      她就是要种些花花草草,这样子他就比较不会孤单了。
      好几天没看到庄新城了,胡蝶悄悄的走进房间里,庄新城就坐在上次的沙发前,在大理石茶几上写着什么,胡蝶惊喜的发现他穿着她织的白色毛衣,身形修长的他被藏在毛绒绒的毛衣中,散发着一种温柔的气质,脸庞精致,周身气质干净温柔。
      他骨相真是太完美了,长发短发都好看。
      “庄同学,你在写什么呢?”她凑过去,发现他在抄她上次看的那本书里的文字,字写的不太好看,很别扭,胡蝶才发现他用的是左手在写字。
      用习惯了右手的人突然用左手写字,难度可想而知,胡蝶注意到这本本子已经用了很多页了,应该是这两天都在练习。
      心下不由得感动,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应他答应她要去学校好好读书的事情呢。
      “练习。”他也没有否认。
      “写的真好,衣服穿起来也很好看。”
      “谢谢。”
      胡蝶不知道他回答的哪个夸奖的谢谢。
      “你回我的是哪个夸奖啊?”
      “写的好坏我心里有数,所以是回答后面的,谢谢你夸我好看,也谢谢你的毛衣。”
      跟庄新城认识这么久,他其实很少一下子说这么多话,更是从来不愿意解释,而他现在一下子说这么多,还解释。
      胡蝶想捂脸害羞了。
      “庄新城你写多久了啊?”
      “早上六点多。”
      胡蝶看看时间,写了三个多小时了:“你陪我去上街给媛媛买礼物吧,她生日也要到了,她上次许了个新年愿望想要个粉色袄子,我看上次她送衣服来,穿的是新的红色外套,她愿望又没实现,我帮她实现一下。”
      庄新城抬眼看她,胡蝶立刻解释到:“陈媛媛是我多年好朋友……”
      “卡带了吗,用那张卡刷。”
      “好的。”
      步行街不远,他们骑了上次那辆自行车,胡蝶坐在后面,两个人慢悠悠的骑着往步行街去。
      到了步行街,胡蝶和庄新城两人把自行车停在一边,本来胡蝶是觉得看两家应该就能买到了,但是她仔细想着陈媛媛的小圆脸和微微胖的身材,看了好几间都觉得不合适,她又不想随便买一件,就又看了下一家。
      胡蝶连着看了五家,她以为庄新城会陪她逛的不耐烦,她有时候偷偷看庄新城脸色,好像没什么变化,胡蝶也摸不准他有没有不耐烦。
      庄新城看那丫头都看了他多少次了,于是出声:“我没有不耐烦,你可以随便逛,看到满意。”
      胡蝶听他这么说,她就放心了,开开心心的左看右看,这个比比那个划划。
      这家店没看到,出来胡蝶突然发现上次那家陈媛媛带她来的奶茶店。
      她转身拉着庄新城去了奶茶店:“这家的香芋奶茶好好喝,上次媛媛带我来了,我就一直想有一天能带你来。”
      点了单,奶茶店老板娘对胡蝶还有印象,毕竟连明星经纪人都想收了当明星的颜值,她也是要多看两眼的,一个姑娘俏生生的就不常见了,今天小姑娘还领了个俊俏的小男生,两人走在路上绝对是回头率百分百的那种,看着二人她打趣说:“小情侣真甜啊。”
      “我们不是情侣。”胡蝶笑着回答:“因为还小,答应了爸爸不能谈恋爱,但是我们约定了,大学再恋爱。”
      “是。”庄新城跟着回应。
      “提前先祝福你们,能同频的感情是最好不过的感情了。”
      胡蝶看了庄新城一眼,笑起来,嘴角出现两个小梨涡看起来甜甜的。
      很快饮料就做好了,胡蝶催着庄新城试看看,庄新城其实不喜甜,只是看开心的样子,他便喝了一口:“好喝。”
      “甜甜的东西会让人心情变好。”她吸了一大口,里面除了芋泥还有一些小东西,混做一起很好吃,心满意足的拉着庄新城大步往前走,一杯香芋奶茶,就能让她好开心了。
      胡蝶今天扎了个高马尾,她在前面走着,一只手拉着庄新城,看到有意思的事情,她就指着给庄新城看,哈哈笑起来,小女孩在前面蹦蹦跳跳的,天真浪漫,庄新城觉得世间最甜的莫过于她了吧。
      这条街他自己也走过,四个字形容:毫无特色。
      不过,今天看起来有意思多了。
      所以她说的也对,甜甜的东西能让人心情变好。
      此刻,他心情极佳。
      逛到中午,终于给陈媛媛选中了一件粉色外套袄子,两人吃了午饭,还一起去了书店。
      书店在另一条步行街,离他们家不远,里面很大,书店里面有供人读书写作业的书桌,也有餐饮点单区。
      胡蝶之前一直都在家里和学校两个地方来回,偶尔去陈媛媛家,其实也很少逛街,她突然发现这个地方挺不错的,她现在还小才15岁,和庄新城在一起读书写作业的时候,来这里她觉得更合适些,她老爸也更放心些。
      明年半年就是升学非常重要的时候了,胡蝶和庄新城认真在初中资料书籍这里挑选习题册,胡蝶现在不知道庄新城知识基础怎么样,毕竟他一直都没怎么真的把学业当做很重要的事情,又要顾着他养母,还有赛车,应该读书也没什么时间,所以她想多买几本中考和几次大考和中考考题合集,没办法从基础按部就班来,那就只能找方法突击了。
      胡蝶挑了好几本,转头想问庄新城看的怎么样,却看到他拿着一本书背部轻轻靠着书架,光清白净的脸庞,因为棱角分明显得格外清冷,眸子像乌黑的玛瑙一样泛着好看的光泽,嘴唇轻抿,认真又优雅。
      书店的灯光都是暖灯,把清冷的他衬的好温柔。
      好看是个形容词,她却想用他来形容好看这个词语。
      真好看啊,难怪听说,曹欢都喜欢他呢!
      天生丽质难自弃啊!
      胡蝶叹了一口气,男的长得这么好看做什么!
      “你叹气做什么?”
      虽然叹气的声音很轻,庄新还是听见了。
      “没什么,觉得你太好看了,很羡慕。”
      “你可以天天看。”
      胡蝶觉得庄新城在撩她,但看他认真的样子,他应该说的是正经话……
      撩人而不自知,多给他买几本教材册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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