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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能不要走吗 我想和你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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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想法是那么单纯又恐怖,他把一壶热水浇到何处背上,仅仅因为听说屠夫把热水浇到猪的身上为其去毛……
他从未把何处当人。
开水接触皮肤那一刻所以人都以为他会叫出声,但何处没有出声,他的肌肤开始红肿起泡,但他依然没有叫一声,也许在那时他就已经死了。
他开始麻木每天的殴打,变得沉闷,一声不吭。
他身上的伤从未减少,有时旧伤刚结痂何驰却将那伤口一点点划开,漏出原本的伤口,甚至会割伤其他地方……
何处不再痛哭,不再尖叫,他不是不能而是不敢,他一叫就会受到更残忍的殴打,在他那时的心里哭就是一种错误,一种不可饶恕的错误。
再后来他十二岁了,本该去上初中,父母却担心被人发现他身上的伤强行将他关在房间里,那是一个杂物间,阴暗潮湿,原本的灯泡也被何简,他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给打碎了,他每天待在那里,有时他那后母和哥哥心情好时会想起家里还有这么一个人便会扔进去几个馒头和发霉的水果,好几次他已经休克了,继母找来几个医生,给他打上几瓶药,便走了。
一次,他因几天未进食差点晕了过去,那一次他清醒着等来了医生,也是那一次他的父亲终于想起这是自己的儿子……
一整年的殴打与欺辱,饥饿与害怕终于使他昏迷了,醒来时他在原来的房间里,身边站着医生,,那时他还不知道自己得了精神病,只是冷冷的看着这一切……
他养伤的这段时间没有除医生以外的任何人来过,甚至何驰也没有来过,也许是出于愧疚也许是为了弥补,他给他安排了入学。
伤好后何处便去了学校,那时他已经快十四岁了,他在学校从不与他人交流,因为成绩好,他被安排在教室中间第二排,但他好似不知道任何规矩,一次又一次窝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同学们渐渐发现了端疑,逐渐的所有人都知道了何处是个神经病。小孩子什么都不懂,他们只是告诉自己的朋友一些有趣的事,他们会调皮的跑去看热闹,就像跑去笑话一个从不说话,一个人窝在角落里的何处一样。
直到那是他才知道自己已经是个精神病了……
多可笑啊……
他自己也在周围孩子的嘲笑中笑了起来,他发疯似的打人,以至于失手将人推下了教学楼……
学校找来了他的父母,简映也就是他的那个继母上去就是一脚踹在了他的身上,大骂他是畜生,压抑在心底的恨就这样爆发了,他当时便怒了,把一张椅子砸/在了她的头上……
他理所当然的被退学了,原本要被关进精神病院,但他父亲却良心发现一般将他在家里养着,说是养实际就是丢,那时何简已经上了中学,住在学校,简映也开始害怕这个神经病,在自己儿子的学校附近住下了,何驰自然也不去看他了,他就自己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何驰给他找了个阿姨,平时给他做顿饭就走,他也因此每天自由自在的。
十四岁生日那个天他跑了出去,街上的人都知道他是个精神病,每个人都如避瘟神一样,他在街上漫无目的走着突然听到了一声“神经病”他回头,看到了被一群孩子围着的孟归,不知怎么的他跑了过去救了那个男孩儿,从此他们相依为命……
从医院出来孟归一直拉着何处生怕他再跑了一样,可能那是何处不知道,当时孟归拉着的就是他的整个世界和救赎。
他们一起回了孟归的家,孟归搬了新家不住在原来的市中心了,新的住址离海边很近,近到好像整片海就是他们家后花园里的“湖”。
进了别墅大门孟归攥紧了何处的手,他害怕这是他自己妄想出来的,害怕下一秒身旁这人就又像当年一样突然消失,他陷入了恐慌,瞪大了眼睛盯着何处,手被何处反手抓住,他感受到了那个人的体温和力道,他逐渐平静下来,带着他的哥哥去了二楼。
这是栋两层的小别墅,平时孟归的父母因为事业的原因不会在这里常住,多半时间也不会来这里,就算来了也就在一楼的大厅坐一会儿,看看孟归,了解一下他的生活,便很快离开了,这也导致一楼大厅辉煌大气,而孟归住的二楼却格外的冷清。
“哥,你还记得当年你住在我们家的时候的那间房间吗?”孟归猛然问道。
何处点点头,他当然记得,那间房间在他心里的地位比得过千金,那可是他目前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光里经常出现的环境啊。
孟归拉着他把他带到最里边的房间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间。
“和原来一模一样……”他低声说道,眼里是压不住的高兴与欢喜。
屋里的摆设和原来的那间房间一模一样,他拿起了一个放在地上的汽车玩具,那玩具车的底盘上有一个小小的缺口----那是当年小孟归把新玩具给他拿来时不小心摔倒,把玩具磕在楼梯上的“伤口”。
“你能不要走了吗?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像以前那样。”孟归开口打破了这寂静的氛围“你说过只要我想要你都会尽力帮我实现的,那我现在想要你留下来陪我。”
你说过的我从来不是什么妄想症,精神病,我只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正常人,只是缺少了一个能帮助我实现愿望的那个人,所以你永远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我实现愿望,证明我不是一个“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