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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 ...

  •   遇到她之前,我从来不曾相信自己会拥有爱情,或者说,世界上存在爱情。

      我二十五岁,刚毕业不久,在市郊艺术区里租了间房。这一片儿梦想着成为画家的年轻人很多,其中有不少人都有钱,坚定地走在这条路上,就算一幅画都卖不出去也不愁生活。也有不少家境一般的人,每天都在梦想能多卖出一幅画,赚回点钱,饿着肚子也要买颜料,幻想着早日实现自己的画家梦,一幅画卖到十万块。一般来说,他们就这样苦熬着,下场就是熬过几年彻底死心,放弃了所谓的艺术梦,找工作、回老家。
      他们都说,搞艺术必须有家底,否则就难以此为生。尤其是男的,女人还好办点……每次他们说到这句话,就停下来看看我,咽下后边的半句,然后讪讪地想往回找补,减轻话里对女性的蔑视。
      我总是装着毫不介意地点点头,于是大家都释然。
      艺术区里女画家不多,基本都是原生家境优渥,不愁吃喝地追求艺术,也有那种真正的艺术家坯子——什么都看得开,有金主支持、砸钱炒作的。她们聚集在一起,有自己交际的小圈子。挤在一群男性中租廉价房的女性寥寥无几,我就是其中一个。
      我从来不提自己的家庭。他们最初认为我也跟大家一样穷,否则不会挤在这边儿,但是跟我接触过几次的人都看得出来,我其实属于不缺钱的那一类。他们试探我,说,你有种安定、超然的气质,你没有被生活追击的窘迫感。
      我只笑,喝酒。他们也就不再追问。搞艺术的人,没有那么——或者说,不想被人认为那么八卦跟世俗。
      对于我的家庭,实在是乏善可陈。其实家庭这个东西对于我来说根本就不算存在。很小的时候,我见过两次那个所谓的父亲,后来就只能从报纸、新闻上看到他的样子了。每次看到,我心中都毫无波澜,这个人除了血缘以外,跟我并无关系。
      我母亲是这个男人婚姻外的女人中最喜欢的一个,因为我的意外出生,我母亲也荣幸地被他们家庭默默容忍。如果在旧社会的话,她就是个光明正大的妾室,不过如今的法律不容许,她也很懂事,什么都不要——除了钱。她名下有几十家大小公司,有庞大的资产,有多处不动产。她一心扑在工作上,喜欢以女强人、女企业家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丝毫不提这些东西是怎样得来的。
      也正因此,我从不反驳周围的男人对女性的歧视,母亲、我,都不是靠自己生存的独立女性,我的身世让我没有立场和资格来反驳。
      平心而论,父母虽然很少见到我,倒是对我很好,很大方。所以我有很多很多的钱。不论我想要做什么,都有无尽的资源。我想怎样都可以。
      可我什么都不想要,也许是天生清心寡欲,懒得争名夺利,也许,只是因为从不缺乏物质,所以失去了欲望。
      我唯一的爱好是跑车,前前后后买了二十多辆,其中有正价全新的,一辆就中八位数,也有倒过好几手的经典款,折价下来很划算。这些车总共价值也不到小九。我喜欢跑车,主要是喜欢它的轰鸣和极速带来的飘忽感,尤其是夜晚,在旷野无人的道路独自疾驰,开到将近二百迈,车子仍旧平稳,只是有时巨大的引擎声会让人耳鸣。那时候我就觉得世间所有的东西都不存在,恍惚感到车子似乎正带着我脱离地面,远离尘世的喧哗。
      我又买了个不太热闹的商场的整个地下二层做跑车收藏库,不时过去看看,坐一坐,但是很少开出去。跑车在市区里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声音太大,车辆太炫,到哪里都惹人注意,可我并不喜欢引人注目。而且市内速度也起不来,只能堵在别人上下班版的路途中,无趣。钱如果不用就是废纸,车不开,就都变成了收藏品,也不过是废铁,可我喜欢。
      其实我对于绘画也没什么执念,只是想有个事儿消磨时间,从小就学了,学得也还凑合,我也就每天跟别人一样,拿着画笔像模像样地描着。我只画写实作品。他们说,我属于有天分的那种人,我的画精致,细腻入微。其实,我没什么天赋,只是因为生活富足,拥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一笔一笔地把所有笔触都做到最好,随心所欲地绘画,不想画了就停笔。但我缺乏创造力,我的画除了写实之外,没有勾人的灵气。一个淡然的穷画家,我很喜欢这个身份,适合大隐隐于市。至于我的作品是否能带来什么成功,我并不在乎。
      人们说我性情冷淡,但我觉得,也许是因为没有还遇到什么值得我为之热烈的东西。当然也有可能,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本身就热烈的东西。
      直到我遇到了她。

      来到艺术区第二年,我们楼下开了家早餐店,只卖早点。我每天都去买早饭,有时是豆腐脑油条,有时是包子豆浆,天天吃,总也吃不厌。倒不是他家的食物有多美味,而是因为店主夫妻——两个跟我年纪差不多大的农村青年,说着稍带口音的普通话,每天像打仗一样急匆匆地在店里忙个不停——的相处方式很有意思。有时看起来挺恩爱,有时也挺凶地争吵。对我来说,这一切生活化的场面都很新鲜。
      几个月后,女老板的肚子凸了起来,她怀孕了。我听到她跟丈夫吵架。男人想雇一个临时工帮忙,女人嫌花钱不同意,两人实实在在地当着熟客们的面对骂起来,女人唾沫星子乱飞,男人面红耳赤,眼珠子瞪的老大,有好事儿的食客劝说着。
      后来,店里就多了一个临时帮忙的服务员,是个女大学生,手脚麻利,性情内敛。我听他们叫她芙蓉。
      芙蓉长得眉清目秀,清淡邻家。比起老板夫妇,她很有服务业的操守,不论多么忙乱,脸上始终挂着羞涩的微笑,说话不多,不过亲和又爽利,食客们都很喜欢她。因为芙蓉,早餐店的生意更加旺盛了起来。
      我每天起的很晚——不过比起那帮昼伏夜出的苦画家来说还是算早的——总是赶在早餐店快要收摊儿的时候去吃点剩下的东西,往往是最后一份,所以就没什么独特的喜好,有什么吃什么。不过,只剩下南瓜粥跟麻团的时候我就很伤脑筋了,因为我不太喜欢甜食,尤其是早上,所以就干脆不吃。如果能够选择的话,我总是要卤汁豆腐脑儿的。
      忘了从哪天起,我发现自己总能吃到最后一碗豆腐脑儿,而且不是桶底儿盛出来的凉的,是新浇的卤子,热气腾腾。芙蓉笑着给我端到桌上之后,就开始收东西了,有时候我吃的很慢,她已经把所有家什拾掇好,脱下围裙。我抬眼看看她,她就朝我腼腆滴地摆摆手,快步离开店里,
      直到有一天,我的豆腐脑刚端上来,邻桌的客人突然生气地喊着服务员,指着我的碗质问芙蓉:“你刚不是说没有豆腐脑了吗?怎么她还有?”
      芙蓉小心地低声道歉:“真对不起……这是每天都来的熟客,是预订好的……”
      我听了一愣,虽然是爱吃豆腐脑儿,也是每天都来,但我从来没预订过什么。男人狐疑地看了看我,芙蓉也跟着他的目光看了过来,满眼恳切。我马上点点头:“对,我每天都订餐。”
      男人便不好再说什么了。芙蓉朝我笑了笑,露出一个浅浅的梨涡。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豆腐脑儿是特意给我留的。芙蓉收拾完东西,离开的时候跟我打了个招呼,我看着她愣怔片刻,很想说句什么感谢的话,却不知道怎么张口,一时冲动,竟突然抓住了她的手:“是你给我留的吗?”
      芙蓉有点吃惊,她的手轻轻挣扎了一下,又放松下来:“嗯。”
      “呃……”我本想说谢谢,但又觉得这轻飘飘的感谢配不上她的善意,就只僵着,用力地捏了一下她的手。她的手又小又软,因为刚洗过手,有点凉,还有一点潮湿。
      她笑起来,轻轻把手挣脱出来,说:“我得走了。”
      我看着她轻快地朝远处的公交车站走去。
      从这天开始,我跟芙蓉渐渐能多说几句话,虽然没什么重要的,无非是天气怎样。为什么非要说天气,这时候我真恨自己不善言辞。
      从小到大,都只有别人上赶着跟我说话,没有我主动想要跟别人聊天的,一方面是性格使然,一方面,是别人总对我有所图。有钱这件事儿是瞒不住的,即便自己是想低调,但是生活上的方方面面都展示着,这个人生活富庶。说实话,我是从来不得瑟的人,我也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出我不缺钱的,可能是衣服,可能是用品,可能是习惯,但是我清楚,人人都清楚,我这个人毫无特色,我有钱,大部分亲近我的人,也只为了钱。我长相普通,瘦高、冷硬,没什么女性魅力。性格沉默寡言,也没什么有趣或者过人之处。女生们靠近我,多半是问我穿衣配饰——可这是母亲每天给我安排好的,我并不在意;也有追求过我的男生,但谁也说不出他们喜欢我什么。
      我交往过男生,也跟女孩子在一起过,但从来都只相处了一两个月。大多数是因为知道我手头宽裕,把我当提款机,只想让我付账,我就主动把他们撵滚了;也有两三个,尽管我出手大方,他们仍然不满意,说我太冷淡,说我不用心,根本就不爱他,失望地提出分手。于是我明白了,钱是好东西,可钱并不能带来一切。有过这样七八段这样的恋情之后,我就放弃了对爱情的幻想。
      我没什么个性,性格算是随和,所以也是有些朋友。但因为生性冷淡,让我有自带某种疏离感,而且,一旦有人与我关系过近,金钱也会产生隔膜——就算我从未看轻他人,自卑感也会驱使他们远离我。因此,我与那些所谓的朋友也只不过是些泛泛之交。越长大,我就越习惯独自生活,穿平价基础的衣服,用大众品牌的日用品,向所有人隐藏自己的一切,对自己的情况讳莫如深。
      芙蓉,是第一个不为任何原因主动向我展示好意的人。每天的那碗豆腐脑儿,在我眼中,比很多贵重的东西都更有价值,因为这是有情感的东西,比母亲给我的昂贵的关怀更有人情味儿。
      为了跟芙蓉讲讲话,我特意上网查了许多搭讪的话术。网上说,女生之间,夸赞一句衣服好看就能成为朋友,可我认真考量过,芙蓉的穿衣风格很学生气,并没有什么风格,她似乎也不太在意外表,这种夸赞会很假;共同的爱好也能打开话题,可人之间都还不认识,怎么知道有没有共同的爱好?这简直是个悖论。
      我只能每天默默地用笑容来回应芙蓉的笑容,心中暗暗期待她不要把我当成一个傻子。
      终于,一个雨天,我吃完早饭,看到芙蓉还没离开,正站在店门口犹豫地看着雨。我顿时有了机会,便自然地上前地提出送她到公交车站。芙蓉意外地看了看我,又看看我手里的伞,灿烂地笑了起来,点点头:“谢谢姐姐。”
      雨很大,伞有点小。芙蓉小心地抱着包。我把伞朝她那边倾斜过去,芙蓉立刻察觉到了,抬手握住伞柄推过来:“不用的姐姐,我这边淋不到。”
      我明明看到她的肩膀都淋湿了,又不知道该怎么推过去,直接抬手揽住了她的肩膀。芙蓉有点惊讶,但没有反抗,她的肩膀正好卡在我腋下,随着步行的节奏高高低低地撞着我的肋骨和胸,于是我干脆加大力收紧胳膊,她就乖乖为在我怀里了。
      一路上我都想着要说句什么,比如你多大了,在哪里上学,怎么有时间做兼职,等哪路公交车……可是怎么想都说不出口来。我不出声,芙蓉也沉默着。就这样无趣地走到了公交站,我只觉得满心的欣喜都沉了下去。芙蓉跳到站台的雨棚下,拢了拢潮湿的碎发,回头向我道谢。
      我看着她,突然发现,在氤氲的水汽中,她的脸是那样细腻,浅淡的五官像水墨画般耐人寻味,被雨滴润湿打了缕的头发贴在侧脸上,有种别样的柔美。我紧盯着的目光被芙蓉发现,气氛变得暧昧而尴尬。我正不知所措,公交车来了,她朝我摆摆手,走了。
      我开始常常想到芙蓉。
      每天我都刻意地掐着时间吃早饭,然后找个借口陪她一起过马路。有时候是说到街对面书店买本书,有时候说坐公交出门,然后,她等的车总会比我等的先到来,等她离开,我再一个人回出租房。渐渐地,一起离开早餐店已经成了习惯,芙蓉不再问我为什么。
      这短短的几分钟路程,我总是走得五脊六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芙蓉就善解人意地主动讲话。开始时,讲天气、讲早餐卖得怎样,然后讲她要赶回学校,打这份工很累……
      渐渐地,我知道了她的很多事情。她学的是电子商务,大四,很快就要毕业了,白天几乎没有课,所以比较清闲。她毕业后打算留在这个城市,还没有找到工作,不过投了几家公司,条件都差不多,也许会有回音……
      芙蓉从不问我,我并不奇怪。我想,我是喜欢上她了,可如果只是我单向喜欢着她,她并不喜欢我,又为什么会问我呢?我的喜欢只是无望的。
      直到有一天,在她轻声哼着某首歌曲的时候,我无意中说了一句,我也很喜欢这个歌手。芙蓉扭过脸来看我,稚嫩的面容被惊喜点亮了:“姐姐,这是你第一次说你自己的喜好。”
      我这才知道,她其实是害怕我不想说,才不敢问。之后,我们的交流开始双向,她讲自己的生活,也问我。
      她知道我是穷画家之后,并没表现出任何的态度,只是说“哦”,既不像别人一样鄙夷地问画家能养得活自己吗,也没有像普通小女生对艺术表现出艳羡的兴趣。这倒是跟我自己对“画家”的想法相同。
      芙蓉是个孤儿,父母因意外离世,从小在爷爷奶奶膝下长大。祖父母都是老知识分子,生活简单又平常。她问我,有父母的生活是怎样的呢?
      我犹豫一下,隐瞒了部分内容,只说,我也是单亲家庭,母亲忙于工作跟我不亲近。芙蓉立刻露出满脸同命相怜的神情,在她心中,我们的距离又拉近了不少,可仍然仅仅只能算作认识的熟人,连朋友都算不上。

      在遇到芙蓉之前,我不知道自己对于喜欢的人竟然会有心动的感觉。我以为遗传自那个花心萝卜,只喜欢漂亮的面孔,男的、女的,漂亮就好,其他倒无所谓。但是芙蓉老是在出其不意的时候钻进我脑海里:比如一个人吃外卖的时候,会突然想起芙蓉刻意留给我的早餐;提笔画画的时候,会想起芙蓉在围裙上擦手的样子;夜晚失眠的时候,我坐起来看向楼下的路灯,街道上川流的车辆,想着再过几个小时,就能看到芙蓉……
      但我不知道,芙蓉对我究竟是个什么看法。她不讨厌我,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她是否对我有兴趣呢?有除了顾客、熟人、朋友以外的,朦胧的好感呢?她能不能接受同性呢?有多少并肩前往公交车站的时候,我听着她自顾自开心地碎碎念,低头俯视她,总感到模糊的悸动,满怀美好的哀愁。
      一个下雨的夜里,我拎着新买的油彩回到家,意外地看到芙蓉,正在屋檐下怅然发呆。
      “芙蓉?”
      她回过头,看到我,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姐姐!”
      “你怎么在这里?”
      “老板娘今天要生了,老板下午打电话让我过来收拾下东西,再在门上贴个歇业三天的纸条……我过来晚了,正准备回去。”
      她过来挽住我的胳膊撒娇:“姐姐送我过去吧……”
      芙蓉的衣服从肩头就湿透了,头发上也湿漉漉的,大概是雨最大的时候跑来的吧,这样回学校,会感冒的。
      见我没动作,芙蓉有点愣:“姐姐?”
      “你……今天住我这里吧?”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直接问道,又觉得过于直白,赶紧补充:“要是明早没有课,不如在我这里洗个澡将就一晚上……你全身都湿了,如果生病就不值得了。”
      芙蓉低下头,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能感觉到,她挽着我的手轻轻用了力。
      于是,芙蓉跟我回了家。
      她洗完澡,套上我的衣服,娇小的身体在衣服里空荡荡的,非常惹人喜爱。我的衣服上总有洗不掉的油彩,各种颜色混合着,穿在她身上,竟然十分俏丽,平添了一种天真烂漫的感觉。
      “姐姐的衣服好香。”芙蓉说着,蹲在地上看我的画,惊呼道:“好像!”
      我正在画一张照片。对于外行来说,画好不好,只要看像不像。我笑笑,没有回答。
      芙蓉在我房间里转来转去,看我堆在墙边的画,时不时惊叹一声。
      “姐姐,你为什么不把画挂起来啊?又可以装饰房间,还免得被地上的东西碰坏。”
      这种画,没必要挂起来。我心里想着,却没回答,只说:“我想画更好的题材。”
      “什么题材?”
      “人体。”
      芙蓉愣怔片刻,问:“为什么要画人体?”
      说到底,艺术是人类对美的喜好的共鸣,艺术始终是以人类的情感为载体的,有什么比人类自己的身体更能让人产生欣赏之情、更能产生欲望的呢?肌肉与骨骼、脂肪构成的人,却产生了种种思想、情欲,不着衣饰的、□□的人体,是人类的本来面貌,艺术应该重视人的本身,认识我们自己。
      “因为要想创作,应该先认识。认识自己的身体,同类的身体,去欣赏美好,分辨丑陋,建立起自己的认知,才能再认识皮囊下的灵魂。艺术最终是表达灵魂的。”
      她不太听得懂,只是愣愣地看着我:“美术学院不是有很多模特吗?”
      “是啊。年轻漂亮的,英俊魁梧的……还有老的、佝偻的、丑陋的……”我笑起来。学校的模特儿是大众的,所有人都画过,所有人都从自己的角度来欣赏,模特的特征就不再新鲜了。
      “那姐姐你想画什么样的?”
      我想画只有我能触摸其本质的美。
      “我想画你,可以吗?”
      芙蓉突然羞红了脸:“我?”
      看她似有动摇,我加紧游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付你报酬,多少都行……我可以凑。”
      她赶忙摇摇头:“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有点害怕……”
      她说着就沉默了,良久才又低声说:“让我想想。”
      当晚,我们挤在单人床上。我本来是想睡地上的,但芙蓉不同意,说应该她睡地上。推让了几次,就决定一起挤在床上。她忙了一天大概很累,很快就呼吸均匀睡熟了。我从窗帘的缝隙里看夜空中隐约的星斗,感受她的体温,也渐渐进入了梦乡。
      早上,我醒来的时候,芙蓉仍在睡着,她侧过来把朝向我,头埋在我的颧骨处,鼻息喷着散落在我胸前的发丝。我只觉得全身酥麻,一种温暖的热流冲入心房,忍不住低头轻轻吻着她的额头。
      芙蓉醒了,睁开朦胧的睡眼看向我。
      我说:“芙蓉,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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