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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识 ...


  •   进城之前,沈璧满怀希望地以为到了城里,只要肯吃苦,就能过上安稳的日子。
      很快她就发现自己的想法想当幼稚。
      以前在村里,病人认为她一介女流不懂医术,不敢找她看病。如今她一身男装,彻底隐藏了女子的身份,可还是没有人愿意找她看病。
      一来城里不缺大夫;二来沈璧太年轻,病人都不敢相信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夫。
      距离沈璧搬入新居那天将近一个月了。没人找她看病,她只好到处打探哪里需要用人。
      连续找了七天,终于被她找到一份在茶楼端茶递水的杂活。
      淮州城自古以来便是繁华胜地。茶楼酒肆遍地都是,正好遇上旺季,掌柜急需用人。
      沈璧正想上前问一下掌柜还缺不缺人手。正巧碰见一个男子被人轰了出门。
      “好吃懒做的驻米虫!以后再让我遇到你,见一次打一次!滚!”
      沈璧没注意那男子,上前问掌柜怎么回事。
      掌柜气不打一处来:“还能怎么,这小子在我们这干了两天活,没想到是个饭桶。饭量惊人,能吃好几碗大米饭,却光吃不会干活。”
      “让他端茶倒水动作又慢,让他洗碗他把碗磕破,让他烧火差点把灶台烧拦!我真没见过这么笨手笨脚的人。”
      “让他赔钱他又身无分文的,罢了罢了,我权当做了件善事。”
      掌柜细数他的罪状,想到自己的损失连连摇头。说到中途顿了顿,打量着沈璧眉清目秀的脸,也不像是会干活的样子。
      掌柜摸着胡须,质疑道:“你刚刚说想来打杂,你该不会也是那种人吧?”
      沈璧讪讪一笑,好说歹说,掌柜才肯让她暂时做几天,再视情况而定。
      沈璧在西街的天官楼做了两天,里面座无虚席,她光是负责端盘子送菜跑腿便忙得头晕眼花。
      “小沈,给楼上地字号厢房的客人送一壶碧螺春。”
      “小沈,八号桌的板栗烧鸡怎么还没上?你去催催。”
      “小沈,这盘鱼汤凉了,你让厨房热一热再送过去。”
      “小沈啊……”
      盛鱼汤的盘子太沉,她不小心荡了一点出来,滚烫的汤水便洒到她手背。她烫得龇牙咧嘴,仍没有撒手。只不过手一软,盘子一倾,大半奶白色的鱼汤浇落在地。
      “要命!”沈璧欲哭无泪:这两天的活儿白干了,说不定还得倒贴!
      第一天,她打碎了一盏茶杯、磕破了一个碗。
      第二天,她洒了客人一盘鱼汤。
      沈璧就这么被辞退了,抵上工钱另赔了二十文,还受了掌柜好一顿斥骂。
      不过她也不是空手而返。
      厨房掌勺的大叔见她可怜,偷偷给她塞了一袋客人吃剩的馒头。
      沈璧再三道谢。拎着一袋冷馒头走出了天官楼,她还在心疼那二十文。
      沈璧找了个人少阴凉的角落坐下,啃着干硬的馒头,不由得长叹了口气:“别人二十文钱进茶楼买享受,我辛辛苦苦拿二十文来买难受。何苦?”
      “呵。”这牢骚话不知道传进了谁的耳朵里,沈璧听见那人喉咙里发出一声嗤笑。
      “这世上自讨苦吃的人何其多,也不差你一个。”
      沈璧循声转头,没注意角落里何时多了一个人,又或许那人本就在这里,只是她没发现而已。
      那男子衣衫褴褛,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看不清他的长相,却通身一副流浪汉的模样。
      若是他手里添个破碗,再喊上两声“施舍一点,可怜可怜我吧”,那便是乞丐无疑了。
      沈璧听闻最近淮州城陆陆续续涌入了不少难民。
      据说隔壁县发洪水,冲毁了大坝,临近的大片房屋与庄稼都被殃及。
      沈璧心想此人大概是无家可归的难民。
      “兄台也遇到了倒霉事?”沈璧试探着问了一声。
      话说出口才发觉是句废话。
      那人闭着眼,果然没有搭理她的意思。
      沈璧觉着这人略有些眼熟,又说道:“我好像见过你。”
      那人眼皮子动了动,有了轻微的反应。
      “你是不是前天那位……”被掌柜赶出天官楼的伙计。
      那人终于肯抬头看她一眼。
      沈璧发现那人的眼睛清亮明澈,她还看到了那人眼中一闪而逝的仓皇,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沈璧的话戛然而止,不小心戳到了别人的痛处,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
      毕竟如今她也是被掌柜赶出天官楼的伙计。
      不知道为什么,她生出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世道艰难,生活不易。此刻她心中的积郁大概得与她同样不如意的人才能懂。
      沈璧没有说话,安安静静地啃着手里的馒头。忽然察觉到似乎一道目光盯着自己。
      确切来说应该是她手里的馒头。
      因为她还听到了轻微的口水吞咽的声音,以及饥饿之人肚子发出的咕噜声。
      沈璧看向那人时,那人早已经把目光收回了。
      不过沈璧还是将馒头掰开两半,走过去分一半递给他,说:“我叫沈璧,不知兄台怎么称呼?”
      那人犹豫了片刻,接过她的馒头,答道:“江随舟。”
      沈璧问:“是这个随州还是那个绥州?”
      大泱朝只有发音相同的两个随州。“这个”是指江淮一带的随州,“那个”指的是远在北境的绥州。
      江随舟知道她误会了,解释说:“是‘明时无弃才,谪去随孤舟’的随舟。”
      沈璧连忙道了声“冒犯”。不由得猜想这人难道是家道中落的读书人,又或者是因科举失意而穷困潦倒的书生?
      “方才听江大哥的话语,想必您经历了不少挫折。敢问以后可有什么打算呢?”
      “打算?”江随舟默然,摇头苦笑:“没有打算。”
      他本是该死之人,浑浑噩噩活到二十出头。如果不出意外,接下来的人生不过是娶妻生子,然后子承父业,庸庸碌碌安度余生。
      然而,他不甘心。
      可是现在,他就算捡回了一条命又能改变什么?
      沈璧想他或许有什么难言之隐,不便多问。她看时候不早,打算想跟江随舟说告辞。
      “叶家小姐在北城门下施粥,大家快去领啊!晚了就没有了!”
      不知道谁在敲锣打鼓地高声呼喊,一听到有粥吃,巷子里的难民都沸腾起来。
      霎时间,地上躺着的、树根底下坐着的、甚至路上走着的,个个难民都朝北城门的方向奔去。
      巷子变得更加宽敞,江随舟干脆在石条凳上平躺下,闭上眼,似乎准备就此入眠。
      沈璧惊讶:“你不去吗?”
      她问出这话便开始后悔。若对方是不吃嗟来之食的品格高雅之士,她问这句话岂不是折辱了读书人?
      “现在赶过去估计要排队等到猴年马月。睡醒再去也不迟。”
      “言之有理。”
      沈璧真不知道是高估了他,还是低估了他。

      叶家是淮州的大户人家,叶家小姐的叔父在朝中做官。淮州一带地方若是遇到什么灾情,叶家每次都会积极捐款,而且出手阔绰。
      沈璧从小爱凑热闹,她听说叶家的嫡小姐叫叶清瓷,人美心善,是淮州城百姓人人称道的大家闺秀。她一直想去见识一下那样的神仙人物,如今难得有此机会,必然不肯错过。
      她随着人群涌动的方向跟过去,果然人潮汹涌。
      听说叶家施粥,几乎整个淮州城的难民都闻风而来。
      沈璧来之前想过会有很多人,但尚未到北城门,那见尾不见头的漫长队伍已经把她吓到了。
      江随舟之言果然毫不夸张——估计睡醒再去也不迟。
      但是有那么多粥可以分吗?睡醒之后可能早就渣都不剩了吧。
      沈璧掂起脚昂首往前方探望了一周,什么都看不到。
      “啊!我的馒头!”她往回家的方向走着,瞬间想起留给母亲跟弟弟吃的馒头竟被自己落在了西街巷口那棵榕树下。
      不知道赶回去馒头还在不在。
      西街的小巷四通八达,沈璧抄近路跑回去,拐弯时一不留神,她被忽然冲出来的一个人撞到墙角。
      沈璧被吓了一大跳,惊呼出声,正想说些什么。
      那人脸上有一条刀疤,面露凶相。连道歉都没一句,反而先发制人,不知道嘴里里含着什么东西,口齿不清地大骂道:“杀了你的狗眼!”
      那人衣衫褴褛,人高马大,说完一溜烟儿跑没影儿了。
      沈璧揉着擦到墙角的手臂,被他吼得懵圈儿了:“什么人啊?”
      正当沈璧快到西街巷口时,忽然前方传来一阵骚动,她隐约听见有人高声呼喊着捉贼,随之便是敲打皮肉的声音。
      几个手持棍棒的男人围住倒在地上的男子,为首那人面色不善:“敢偷老子的钱,你活腻了!钱藏在哪儿了!”
      “快说,不说打死你!”
      “不是我……”
      “不是你,你为什么要跑!”
      “我追回我的馒头。”
      “那你刚才还敢反抗!”
      “……不反抗躺着被你打吗?”
      “那你身上藏着什么宝贝,不敢让我们看!”
      “是你们不配看的宝贝。”
      “还敢嘴硬!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兄弟们,往死里打!”
      沈璧听着被打之人的声音十分耳熟,便斗胆上前查看。
      不看还好,一看果然是江随舟。
      短短半个时辰不到,沈璧差点认不出他来。
      “停!”沈璧深吸一口气大喝一声。
      那些人打得投入,果然被突如其来的一声大吼给愣住了。一时间忘记了动作,纷纷回头想见识见识是哪个不要命的敢多管闲事。
      “各位好汉,再打就要出人命了,一场误会一场误会。”
      一群壮汉见沈璧身材瘦弱,长得斯斯文文,眉清目秀的,怎么看不像是贼人的同伙,便问道:“这厮可不是什么好人,你跟他什么关系?”
      “非亲非故。一面之交。”沈璧如实答道。
      “但是我敢担保,他一定没有偷你的钱。”
      “非亲非故,你凭什么敢担保?”
      “就凭我见过真正偷你钱包的贼。”
      沈璧将适才听到的所有对话内容,以及她折返时的经历,在脑海里飞快地整理了一遍。才敢说出如此笃定的话。
      她刚才碰见的那个刀疤脸,有九成九的可能是贼。
      首先,那个人衣衫褴褛,衣物的颜色也与江随舟相差无几,就连两人的身形也差不多,因此没看清脸的时候她才差点将那人误认为是江随舟。至于连贼人模样尚未看清的这些壮汉,情急之下难以分辨也是情理之中。
      其次,江随舟也没有撒谎,她之前随手放在石条凳下的那一袋馒头确实不见了。细细回想起来,刀疤脸对她破口大骂的时候,嘴里确实喊着东西,嘴角还有馒头碎屑。
      其三,那双澄净清明的眼睛告诉沈璧:江随舟不是偷鸡摸狗之辈。
      为首的壮汉狂笑道:“笑话,那贼人我们都没看清,你刚来就说你见过那个贼,你莫不是他的同伙?”
      沈璧反问道:“你也说了,那贼人你们都没看清,你又如何确定他就是偷你钱包的贼?”
      几个壮汉面面相觑,听得沈璧继续道:“钱包丢了,不去告知官府,反而对着无辜之人拳脚相加,滥用私刑。还有王法吗?”
      “你又知他无辜?他要不是心虚怎么见了我们就跑?到现在他怀里还藏着掖着不知道是什么见不得光的赃物!”
      这个沈璧确实无法回答,唯有江随舟本人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
      “这……”沈璧走至江随舟面前蹲下,并将浑身是伤的他扶起来,诚恳地劝道:“江大哥,你有什么苦衷不妨告知沈某,沈某相信你绝非偷鸡摸狗之辈。”
      江随舟望了她一眼,润了润喉咙才缓缓说道:“你的馒头忘了拿。你走了之后我一直躺在这儿歇息,过了不多久,听见有人从我身旁经过的声音,起初我以为是你折回来了,但听脚步声不是你。睁眼一看,馒头被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拿走了,我就去追,刚好他们几个看见我就追着我跑。你们人多势众,我不跑等着挨打吗?”
      沈璧点点头认同:他的解释与自己猜测的情况出入不大。
      沈璧说道:“我看见的贼确实脸上留有刀疤。”
      “那你不是心虚,怎么不敢让我们查看你藏着的东西?”为首的壮汉坚持道。
      “私人物品,你们凭什么说看就看?”江随舟反唇相讥道:“我说你们□□里藏着我的传家之宝,你们谁肯脱下裤子让我查看?”
      那几位壮汉下意识地捂了捂□□。
      为首的壮汉冷哼一声:“巧舌如簧。你刚才怎么不解释?”
      “你们上来就追着我打,肯听我解释吗?”
      “大哥,既然他们见过那贼人,不如我们报官吧?”有人提议道。
      为首的壮汉想了想,对沈璧二人说道:“既然如此,你们都见过真正的贼人,那么就麻烦二位随我走一趟衙门吧?”
      江随舟一听“报官”二字,神色微变,挣扎着起身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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