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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一百七十六何以解忧唯杀尽 ...

  •   自小她就不愿接受男尊女卑的教育,总是问她父亲:“为何男子可以去学堂读书写字,女子却在家学习针线,足不出户?”
      父亲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可当她在家中私塾的教书先生下,熏陶的能耐,却比二哥厉害,反倒造了父亲的责骂。
      “读万卷书,此乃男子所为。女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过是个女儿家,将来等着嫁人生子,为夫家延绵后代才是正途 。”
      “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女子,亦可读万卷书,更可行万里路,这并非只男子可为!”
      她没有听出父亲的言下之意,不以为然的反驳了一句。
      哪曾想,她下意识的无心话语,却遭来了一个狠厉的巴掌。
      那巴掌把她扇得脑子蚊蚊直响,还差点打掉了她一颗牙。
      还那之后,她高烧数日,醒来后,聋了一边耳朵,左边的脸颊下,一颗大牙松动得难以咀嚼硬物。
      父亲得知她左耳聋了,更是对她没了好颜色。
      后来她偶然间听到,父亲竟然将年纪十岁的她,许配给了一个打自己三十岁的一介鳏夫。
      她犹然记得,前几年,父亲给她谈的亲事,明明是新科榜首,年轻有为之人,如今却因为耳疾,要换一门亲事。
      多番打听下,她才得知,只因那鳏夫,是父亲在户部的得力助手,手中把握着他贪污的证据。
      为了让那鳏夫用心为自己做事,甚至能为他的事业带来帮助,父亲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女儿的幸福。
      好歹是一品大臣的庶女,好歹她也是身娇肉贵,被娇养起来的大家闺秀,怎还要受如此折辱。
      她哭着请求母亲,将这婚事推掉,但母亲却只能感叹。
      “莫要觉得,自己不比男子差,只是因为生错了性别,就要被轻贱。汝也不小了,该明白,那不过,都是男子怕被女子超越,而提出压制女子的理由!”
      “浅浅,汝是女子,咱们女子,不轻贱女子,便够了。”
      那时候,她才明白,纵使母亲出自名门大家,是闺秀出身,却也,无法抵抗,父亲这种身居高位对她的禁锢。
      即将豆蔻的她,很快便要嫁人,可饶是不甘心,沦为父亲政治的牺牲品,却又想着,出嫁后,便可以看一看这个世界了。
      面对自己无法改变的未来,无人可怜她方才绽放就死去的一生,她祈求上天,拯救自己,然而来的,却是抄家,满门流放的下场。
      从戴上枷锁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再也不信神了。
      直到她遇到拓拔乌拉,那时候的她,一席红衣,在草原上策马奔腾,美丽的让人挪不开眼。
      那高贵得像女神的人,向卑贱的自己伸出了援手。
      寻死觅活的吾毫无求生意识,可她却告诉吾。
      “汝只看到,吾现在是在草原上骑马射箭长大的姑娘,自由自在,是西境最强的部落嫡公主,身份尊贵,可现在的吾,潇洒肆意,敢爱敢恨的日子,以前根本想都不敢想。”
      “这都多亏了那个神女,她的出现改变了吾的时代,可吾心酸啊,哪怕过了这么多年,男子依旧骑在女子头上!上天赐吾女儿身,却让吾生了一颗男儿心。”
      “要做自己,为自己而活,要快乐。”
      “这话是那位神女告诉吾的,女子与男子平等,这是吾梦中经常出现的情景,曾经的吾想让这世间的女子都有自由,吾问那位神女,吾,能做到吗?”
      “神女当时回答吾:女子是何物,男子又是何物,男儿心,女儿心,又有何差?汝若觉得,自己既有男儿心,怎会做不到。”
      她温柔的抚着自己的脸,嗓音轻轻。
      “吾,可以做到。若有一天,吾死了,汝要担负起这个责任,为世间的女子,开阔属于吾们的领土。”
      “好。”
      吾当时答应过的,一辈子都不会忘。
      那压在女子身上的,本就是男子赋予的枷锁,何以反抗?
      唯有,杀尽天下。
      男儿可为,为何,女儿,不可为?
      他们能做,吾们,也做一遭。
      白浅浅捏紧衣袖里的瓶子,她将那瓶子打开她,倒出一颗血丸,放入口中轻轻咽下。
      母亲说过,美貌,柔弱,就是女子天生的武器,若不能在这世间安然生存,那便好好利用,给自己安定。
      但吾要的,不是安定,是摧毁。
      做最娇弱的女子,做最混恶的反派。
      她收起手中的药瓶,嘴角勾起阴狠的笑。
      呵~吾就算不能提升女子的地位,也要将这天下,搅个天翻地覆,让那些男子,无法喘息。
      云唐五载,日中,日夜分,这一日,是昼夜等分的春日交界。
      “听说了吗?那天下第一首富的马家千金,居然在烈咬城旁边的小小农村里,下地做农活!”
      “开什么玩笑,那马家千金出了名的跋扈,整个马家那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么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怎么可能让她在穷乡僻壤的农村做农活?”
      “听说是去年春日,马家家千金在黑市游玩时,遭遇了妖邪,被一个小郎君给救下了。”
      “还记得黑市后面的那座山么?去年同是春日,闹了地牛,没曾想,那座山竟然是座火山!还是活的火山!”
      “记得记得,火山喷发了岩浆,动静闹得挺大的,死了不少人。虽说消息都被鹰犬司封锁了,但还是有所走漏。据说当时,三公子也在,凑巧救了马家千金。”
      “烈咬城吾倒是知道,这么一说,兄台口中的那三公子,莫不是烈咬城现任城主,国师府的三公子?”
      “正是三公子,大伙都知道,他是国师的三弟,他的管辖之地,本是一大妖城,人住烈咬城中的豪宅府邸,却为了躲那马家千金,愣是搬到了城边的一个小小瓦舍里。”
      “哈哈哈哈!想来也是好笑,这马家千金这般家底厚实,那三公子竟瞧不上她,还躲了起来?”
      “嘿!也不想想,就马家小姐那脾气,那身段,那命格,除非出大价钱陪嫁,也没人娶。”
      “害!大价钱陪嫁,也没人敢要咯!莫忘了,马家大小姐可是天生的克命,天煞孤星,克父克母,还克死了三任夫君!谁还敢娶她,娶了她,有钱也没命花!”
      “这姑娘看起来就是一副短命之像。”
      近日满大街的茶楼尾巷,都流传着国师府三公子王子执,和马家千金马笠姝的风流韵事。
      而马家千金本人正在长期楼里,嗑着瓜子,卡巴卡巴的瞪着大眼睛,看着对面的男子,满目花痴。
      龙傲天摇摇头,品了口茶,嘲讽道:“什么克夫?人族男子总是这般,出了什么事,第一个就怪女人,怎不怪他自己手脚无力,软弱多病,才致的短命?”
      “没用的东西和不值钱的东西,都是一个样儿,天哥哥,别与那些不值钱的东西,斤斤计较。他们想说,就让他们说去吧。”
      马笠姝不在意的拍了拍手上的瓜子皮,头上那株小珍珠串着银丝,扎堆而成的琉璃花簪,随着身体的抖动,银丝乱颤。
      王子执假装不经意的扫了几眼,不禁感叹,又是一套价值连城的房子。
      这小姑娘天天带着这么贵重的首饰上街晃荡,不怕被抢了吗?
      她察觉到对面的视线,旋即收起自己不忿的小表情,双手撑着下巴,深色的眼眸透着满满的无辜,盯着正对面的王子执。
      王子执被他盯得回了神,收住自己的思绪,别开眼睛。
      只见她往前挪了几分,亲昵道:“执哥哥,汝这么优秀的人,总不会听信他们的鬼话吧?”
      “……”王子执别过脸,默然不语。
      原本满脑子都是如何甩开这个小丫头的思路,如今被她那顶朱钗打断,让他有些苦恼。
      不能见钱眼开,屈服于金钱势力!汝是男子,可得有骨气!
      如传言一般,他真的被这个小丫头追到没法喘气,连烈咬城都不敢回,躲到了昔日建城伊始的落脚处。
      这般不起眼的小农庄,离烈咬城不过十几里路,可还是被她找到了。
      这小丫头,看着个头挺小,竟然已经及笄了,甚至谈过几位未婚夫婿!人不可貌相!
      去年在鬼市,众人被姑姑所救,除了几个法力高强,有能力护体的,其他几个普通人都被出山的振波和气压给震晕了,小丫头是其中一个。
      他也不知道这小丫头是谁家的,现场太过混乱,只能把她带回国师府。
      谁知她醒来,看到自己伴随在侧,悉心照料,张口就要嫁给他,全然没了在鬼市初见时的嚣张无礼。
      更是没想到,这小丫头竟然是第一首富家族,马家的嫡系千金,甚至,是庆微的郡主。
      好好一个黄花小闺女,一夜不归,龙傲天自然以马笠姝,与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夜为由,逼他娶了这小姑娘。
      他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拒婚的理由,只能躲,回到了烈咬城。
      哪曾想,这丫头又带着一队人马,浩浩荡荡的追上来。
      他站在寸草不生的小农庄上,指着六亩的荒土,吓唬她:“要想嫁给吾,往后每日都要在这农庄里农作,挖坑翻土,日日浇水泼粪,还不许让汝的家仆相助,须得自己劳心劳力,亲自落土,手持工具操干。”
      本以为拿小姑娘会被这粗重赃物的活吓傻,结果她二话不说撸起袖子就干,本就荒芜的干土,短短一月,愣是长出了苗子。
      他当时看呆了,愣是怎么看,也看不出来这锦衣玉食的大小姐,竟然也会做农活。
      这丫头死缠烂打,农活做的无法挑剔,甚至没喊过一声累。
      不过三四个月,田野作物,竟然勃勃生长起来。他失去了把人赶走的理由,只能打碎牙,把委屈往肚子吞,让她留了下来。
      那之后,将近整整一年,那小丫头死死缠着自己,还在那小村置办了间院子,带着家中一堆仆役落住。
      这也就算了,每日与自己作物,管理妖城不说,天天贴在身侧,不是锦衣便是玉食,还全然是美味。
      这对自小在后宫被苛待的他,简直就是致命诱惑。
      他自然是不由地,放松了戒防。
      不久前,四妹进了一趟皇宫,出来后,听了坊间传言,才得知他被这马家丫头缠得不行。
      她派人快马给他送了一封信,提醒他,这小姑娘是天煞孤星,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瘟神,得好生提防。
      这信不小心被丫头看到了,结果这小丫头,委屈巴巴的就收拾了行装,带着全家仆役,回了淮北。
      他也不知是怎的,鬼使神差的就跟着回来了。
      结果来了以后,就被马家的人,牢牢看守住,好吧,这下被强行留在了淮北,走也走不了了。
      这一天天的,出门喝个茶还要被盯着。
      他抬眼扫过茶楼四角的守卫,大小姐就是大小姐,这首富家的做派,可不比皇室公主的排场小。
      见他皱眉头,马笠姝自知自己行为偏颇,心疼的哄道:“小哥哥,汝长得芝兰玉树的,这般好看,可不好皱着眉头,会容易老的!”
      “……”吾也不想,谁让那些守卫一个个都盯着吾看。
      “去年在鬼市初次相识,对小哥哥出言不逊,是人家有眼无珠~人家向小哥哥道歉,哥哥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人家吧~”
      “……”这小丫头变脸变的真快!
      龙傲天在一旁忍不住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大小姐从小嚣张跋扈,很少见她这般温顺。
      毕竟她的宗旨是:只要哥哥帅,三观跟着五官走~
      毕竟是怀春的少女时期,之前几个未婚夫婿,她也是看上人家的容貌,自己挑的。
      “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小哥哥要一直这样待人家吗?”
      王子执翻了个白眼,挪了挪身子,避开她的视线。
      只听他嫌弃道:“言语这般轻薄放肆,哪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见他嫌弃自己,马笠姝立马起身做到他的位置边上,扯了扯他的衣袖,撒娇道:“别这样嘛,小哥哥~上次人家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以后有什么事,只要哥哥开口,人家定当抛头颅洒热血,上刀山下火……”
      “不至于......”
      还未说完,王子执就打断了她慷慨激昂的发言,略带嫌弃的收回自己的衣袖。
      见他回应,马笠姝差点没笑出声,开心的手舞足蹈。
      “至于至于!汝滴答滴答吾,吾哗啦哗啦汝!”
      王子执愣了一下,回头向龙傲天问道:“什么意思?”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龙傲天在一旁无奈的翻了个白眼,解释道:“吾家小姐不爱读书,文化程度不高,三公子莫怪,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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