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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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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出来之后我心情平静,非常正常普通的分数,不上不下。阿江比我低上几分,这算是她的超常发挥。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她跟我约好要一起去杭州。我爸爸的人脉最远也就延伸到那里,我大概率也不会去其他地方了。
在那之后就是无止尽的饭局应酬,在分数出来之前说要请我吃饭的人已经排起了队,他们都是看我爸的我面子。我爸这几天天天忙活着打电话,现在是禁渔期,菜市场里买不到海鲜,他总有办法弄过来,那些从私船上钓上来的活物只要我爹的一个电话就会被送达饭店。
作为在场的唯一一名女性,我非常不自在。我哥可是太喜欢这样的场面了,他早已经到了和那些中年男人一样可以在饭桌上吞云吐雾的年纪,他们推杯换盏,把酒言欢,说着前几年开放商承包了一座小岛说说做度假村结果却只是采了石头跑了的老故事。而我一杯一杯地喝面前的饮料,直到身子几乎要变成即将爆炸的气球,脑子里还在想着关于爱的事情。
我这几天喝撑了,每天都睡到大中午,晚上又有不到十一点不会结束的饭局。我睡得太多,每次起身时都会头晕目眩,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在我和常荞的幽会中。我平时不能出门,只有在我爸先去饭店点菜招呼客人的那一个小时里溜出去找常荞。我带她去看那个已经开始造起来的菜市场,我们并排看着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车在那边运着一些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回忆着在这里曾经是什么建筑,最后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得出结果。
出梅之后天天都是阳光明媚,我终于记起来我是喜欢夏天的。在这里,冬天是没有雪的,气温也低不到零下去,所以这里的冬天不像冬天,春天和秋天又像是不存在一样,没过几天就过去了。而夏天很漫长,它像是延续了将近半个周期,六月一直下雨,七月开始放晴,八月是游客最多的时候,整条街上都是五颜六色的游泳圈,我蹲在废墟的一处半裂的墙根旁,灰尘在我身后飞扬,心里想着和常荞一起度过接下来的整个夏天的场景。
“所以接下来会怎么样?”常荞喜欢这么问我。当我在无人的街上牵起她的手如逃亡一样地狂奔时,她会像是跟我赛跑一样地冲刺到我的前面,站在拐角处弯下腰看着气喘吁吁的我,在我喘匀气之后摸摸我的头,这么对我说。
说实话我无法回答她,我没有什么明确的想法,我想带她去各种地方,去经历那些因为某些原因而错过了的事情,那些事情虚无缥缈,只觉得遥远而美好,而机会唾手可得。
于是我总会开玩笑地说:“我们私奔吧。”
她也朝我笑,回答:“我喜欢这个计划。”
从那时常荞的脸上,我真实地感受到了她的一些期待,那种满怀希望的表情。我忍不住捧住她的脸去吻她,她赶紧推开我,警告我说还在街上呢,说完又好像对我怀着歉意一样,在我的额上快速地亲了一下。
我听说过一个理论,即便是你自己都坚定不移地觉得爱是短暂的,但当你爱一个人时,总是会不可避免地想到永恒。我大概还没有到这个程度,我只是在我那些混乱的幻想中,为那些我与常荞的未来的各种可能性而感到兴奋异常,难以自制,并祈祷其中的某些可以为真。
其中就包含私奔这一选项,其实这是我们两个的首选。因为它太酷了,在我看过的那些电影和小说里,私奔的人最后大多数都殉情了或至少死了一个,但我们都暂时性地不去考虑这些事情,而是把关注点放在私奔这件事本身,像是那些牛仔和骑士会干出来的事情,那些浪漫主义的献身者,是罗密欧在十字架下饮下的毒药,是含笑饮鸩酒,在那之后迎接伟大恋人们的将不会是离别与死亡,而是永恒。
哈,我突然想到了我哥,他依旧坚定不移地相信徐霁明和常荞天生一对,我对他产生了一种怪异的同情,我不再觉得他是个疯子了,我想他不过是犯了一个深陷于爱之中的人必然会犯的一个错误。
有一次我在常荞家和她一起读书,她读得实在是太快,我只好一直提醒她不要那么快翻页。她像是个小孩儿一样死活不肯听从我,我攀过她的身子去抢她手上的书。我们互相纠缠,从抢书到最后抱吻在了一起。我想到以前听阿江说,接吻的时候人真的无法控制自己的双手不去触碰对方,我过去还骂阿江简直是个流氓,但我现在才发现她说的真的是大实话。
对于我把手伸进她的衣服下摆去抚摸她的腰这件事,常荞并不是很在乎,一心一意地和我接吻。而我的手止不住地往下,主要是常荞有着特别完美的臀线,我一直对此充满好奇,抱着科研的态度想要研究一下那里的肌肉线条。我隔着她的牛仔裤轻抚她的臀,我突然很想听她喘起来的声音,就故意加重手上的力道,我知道我这样好像就是个流氓没错,但常荞很配合地松开我的唇,把脸埋到我的脖颈里轻喘着,还伸出舌头舔着我的脖子。我身子一颤,像是有道子弹从我胸膛里穿过。我头脑一热,隔着裤子的抚摸已经无法满足我科研的心,于是我微抬起身子去解她裤子的纽扣。
常荞立刻把住我的手,睁大眼睛瞪着我。
“不要过了,景何。”
她说话的语气应该是很温柔的,像是那种小学数学老师善意地提示正在做算术题的学生一个低级错误,那么的信誓旦旦,那么的理所应当。我放下我那罪恶的手,我没有失望,因为我本身就没抱希望。
在我们沉默的那几秒里,我从她身侧抢到书,继续看了下去。可是我现在一点也看不进去莎士比亚,满脑子反而是周杰伦。他们两个人对我都挺重要的,是他们的作品定义了我心中两个不同维度的爱。
在他们之前,我唯一有着宗教般狂热的东西就是宗教本身,这里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后来我开始疯狂地着迷爱这个概念,现在沉溺于常荞怀里的美好午后的我自私地认为爱只有在一种实体环境下才会生效,首先要去拥抱一个人才能去爱一个人,否则那就只是由自己心中一个虚假影像而产生的幻觉。
有一段时间我那个无所事事的哥哥开始狂热地迷恋天体物理学,当然持续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我自认为是和他不同的人,我有着坚毅的内心和坚持下去的勇气。而我尝试用科学概念去解决爱的本质其实也是在做和他一样的事,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确实如此。更何况我现在与常荞处于这种复杂的无法解释的关系当中,让我开始失去继续探究下去的热情,因为我觉得可能找不到答案,亦或是,就算能找到答案,我也相信那个答案会让我失望。
因为很简单,常荞不会爱我。我不太想说常荞不爱我,即便这是事实,但是这种表达就太过于决绝,太过于强调我的失败。而她不会爱我这个表达就稍微委婉了一点,有这么一丝命运使然的味道,这让我可以稍稍地转嫁我的悲伤。
我的童年是无声的黑白电影,没有什么美好的东西值得回忆。我一直在顺从,并不被允许失败。于是我产生了一种躲避创伤的机制,事先预演好所有最坏的结局,所以当真正的结局出现时,我不至于毫无准备。所以即便我对于常荞的猜测是真实可靠的,我也可以接受了,只要她在我身边,什么都是好的。
她房间的电话响了,她去接电话。我躺在床上装模作样地看莎士比亚,实际是在偷听她的谈话内容。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我觉得她是故意压低了声音,我听不太清她的言语,但好像她很兴奋,忍不住地会大声发出一些感叹,“真的吗”“太好了”“那里怎么样”之类的话。
电话那头的那个人一定是常荞的好朋友,因为她们真的聊了好长好长的时间,长到我都不愿偷听了,就把莎士比亚盖到我的脸上挡住阳光,先睡一觉再说。
当常荞拿起我脸上的书,把我吻醒之后,已经是四点多了。“懒汉鬼,就这样都能睡着?”她抚着我的头发,亮晶晶的眼睛瞅着我。我刚从睡梦中醒来,完全忘记了刚才发生了什么,也就没问她关于那位“朋友”的事,我只是凝视着她的眼睛,她的睫毛在阳光之下几乎是透明的。
我就这么看着她,也不说话,也不吻她。她被我盯得难受了,就问我:“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不知道。”
“不告诉我?”
“不告诉你。”
我好像是在和她调情,她被我挑起了兴致,轻拍了下我的脸颊。“什么时候这么坏了?”
“哈,我还能变得更坏。”
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伸手拿到了我的外套,我看了看挂钟上的时间,得赶紧跑去找我爸。我过去在常荞的嘴唇上吻了一下,转身下楼去,她还是坚持要送我。
到她的小院门口时,我突然转过头去对她说:“我可能以后要去杭州读书。”
我想她大概是被我吓了一跳。当时的我急迫地想要告诉她一些事情,但我没有什么美妙的秘密、动听的谎言,去让这个美好的午后继续持续下去。我只能把这个早该告诉她的事情复述给她。
“嗯,那很好。”她沉默了很长时间之后才耸耸肩膀故作平静地说。
“所以,接下来会怎么样?”
我微笑着问她,其实我还挺想知道她的答案的。我们中间好像隔着很远一样,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我知道我的自私,我也在心里想过她跋山涉水来遥远的城市寻找我的浪漫戏码,我知道这不太可能,但如果她能亲口这么说,就算是谎言我也很开心。
而我想我已经做出了我能够做的所有让步,我到底不是一个坏人,我想成为她的最好,不让她伤心,不让她难过,不让她陷入矛盾之中。所以我不问她,你爱不爱我,我对你又是什么,我不会这么问她。我把我们的未来全权让渡到她的手中,她想怎么样,我就怎么样。
“没什么,就四处走走,好吗?”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我感觉常荞在抹眼泪,“明天,后天,都这样,好吗?”而我已经要踏出门外,时间已然紧迫,我无法再告诉她更多。
我听到她在我身后说:“其他我不会去想。”
回忆起来,我其实是很喜欢常荞那天的回答的,一点也不残酷。当把问题的导向引申到我们各自安全的距离后,当把时间的尺度压缩到我们所拥有的短暂片刻后,我好像是能看见永恒一样。在将来的日子还未降临与到来之时,我们都很好,什么都很好,什么都不会变坏。但当然,我是知道的,她在用某种借口,逃避对我的告别。
那天下午,我们看了三十页的莎士比亚,吃了八颗李子,坐在窗前吹了一会儿凉风,听着垃圾车欢乐地跑了一路。这是一个快乐的午后,人人都像马拉美的牧神一样快活,而我们分享的童年糗事都不再令人不安,电台里报的新一轮台风好像遥远得永远也不会来。在这个下午,我想我上了一堂关于告别的课程,而我还是那个不听管教的学生。
我才刚来到这里,你又怎么教会我离别。这样做实在太过残忍,可残忍的事情经常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