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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我在与陈沂告别时,想到曾经发生在她们之间的爱情。我见过那些校园恋爱,隔壁班的男生提着篮球袋笑嘻嘻地趴到我们班教室的窗子上,要他的恋人放学后等他一起走。我想或许常荞和她也是一样,不过是在阳光下散步,在天台上偷吻,黑暗里短暂的牵手、接触的双唇。谁不是一样呢?那些俗气的恋爱,无论发生在谁身上,不都是这样吗?
      就像那些在暑假末尾希望时光倒流的天真幻想一样,我也想过,要是我再早四年出生,也许会和常荞分到同一个班级,我们一起上学放学,无论多远的路,我都会在每天早晨七点等在她家楼下喊她下来。我们也许会成为很好的朋友,那些可以分享彼此秘密的朋友。或许后来常荞就不会爱上陈沂,或许故事的另一个主角会是我。
      在我的幻梦里,好像一挣开眼睛,常荞又会出现在我面前,而一切就会变得大不一样。我在想,四年有多长,有多少东西会因此改变。是否就是因为这四年,常荞才会遇见陈沂。而如果没有这四年,我是否还会遇见她?
      电影结束后路过废弃的游乐场,常荞说:“以前的那个大摆锤拆了吗?”
      我说:“还没呢,就被搁在那儿,可能过不久就要拆掉了吧。据说这里要开发新小区。”
      我们这儿叫那玩意儿大摆锤,实际上哪儿是啊,就是个只能坐两人然后前后晃晃的机器。五块钱一次,半分钟就结束了。
      “我之前路过菜市场,现在怎么只剩个棚了?”她把脸贴在老游乐园的铁门上,往里面望着。
      “老早拆了,要造新菜市场了,就在百货商场旁边,市中心呢。现在有个临时的,在广场旁边。”我向她解释道,“要建设美丽城市,我爸的活儿。他说要重新进行城市规划了。”
      “就我们这儿还城市规划呢。”她笑了,边说着边过去捯饬那个生锈的铁门,“典型的反面教材。”
      “所以要规划啊。”我过去跟着她的脚步,“你干嘛啊?”
      她甩甩沾了锈铁的手,蹲下身去研究那个缠在一起的扣在门上的链子。
      “这玩意儿一弄就断。”
      我知道她要干什么了。“你别弄了,到时候被别人看见了。”
      “怎么,你怕了?”
      还是这样,她还是用这种老套的激将法来迫使我做出一些我过去从来不会做的举动。上一次还是四年前的六月,她提出要教我骑自行车,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出色的学生,最后是这个老师主动放弃的。
      我不想答应她,但我还是会这么做。我觉得常荞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她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让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战胜自己的本能而去做一些打破戒律的事情。阿江曾经也劝说过我这么做,当然她失败了。我想这可能是常荞的天赋。这时我突然很嫉妒她,毕竟天赋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与生俱来,可我回顾我的出生,发现自己体内除了顺从之外没有任何异禀的奇才。如此想来我真是一个没有什么前途而空余平凡的人。挺奇怪的,这个时候我会认同我和我哥真的是很像的人。
      “这不是怕......”我想我一定是思考太多时间了,在我开口的那一瞬间常荞就已经抬起腿把铁门踹开了。那门把上的铁丝现在噼里啪啦地散在了地上,它们断裂缠绕着有一种独特的美感,以至于让我看着它们而呆愣在原地。等我回过神来,常荞已经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了。
      “常荞,你疯了?”我在后面大喊她的名字,我看见她转过身来看我。
      她的眼神里带着一种难以置信。“你生气了?”
      “我没有。”我确实没有,我说的是实话。我知道常荞会这么做,这像是她的风格,我一点也没有因此生气。但我想此时我的胸腔里确实有什么东西在不停地发热,我猜测这可能是人在面对某些重要时刻的应激反应,而我不知道有什么即将发生。
      “那你为什么叫我名字?”我看见她慢慢退回到我身边,她想要伸手过来摸我的脸颊,我侧开脸,她轻轻触到我的耳垂。
      “我不可以叫你的名字吗?”我想起电影里的战神,我在想或许此刻我拥有和他面对敌人时一样的眼神。
      “你这么小,”她像是要安慰我一样握住我的肩膀,“怎么了,不喜欢叫姐姐?”
      “不是不喜欢,是不想。”
      我在此刻的我身上找了那些美国小说里常写的硬汉精神,如果是马洛的话那他就要立马动手了。
      但我想我是温柔地对她这么说的,毕竟我太不酷了,连陈述都像是在妥协。所以她微微笑了,说:“那你喜欢叫什么?荞荞?别了吧,没人这么叫我。”
      “不要。”
      “小荞?”
      “你可以养只猫叫周瑜。”
      “其实我以前有只猫叫曹操,但是它死了。”
      “哈哈,很有意思。但是不要。我不要这么叫你。”
      “那你说吧,我都答应。”她抱着臂看我,但我怀疑她在看我身后的灯火,五点半球场准时开灯,白辣辣的闪灯即便是背对着眼睛都难受。
      “就叫你常荞,可以吗?”我下意识地想去合拢手掌做一个祈求的姿势,但又觉得此刻我才是谈条件的那个人,所以抬到一半的手臂再次被我塞进兜里。
      “那会显得你不礼貌,小孩儿。”她弯下腰来看我,她还是比我高。
      我能听到她这句话里的玩笑成分,常荞谈礼貌,简直就是个笑话。于是我顺着她的话接下去:“那不正是你想要的吗,常荞?”
      我不知道是这句话里的那一个词触动了她,但她突然收起了笑容,看了我好一会儿,又转身走进去了。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来,我的小景何?”
      我还是屁颠屁颠跟过去了,那刚刚被我建立起来的自尊再次轰然倒塌。但我不在乎,只因为她的这一句话。
      我们走到“大摆锤”那儿,她走进那个管理员小亭子,在操作台上噼里啪啦按了半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她低头走出亭子,耸了耸肩膀对我说:“看吧,文明的衰落。”
      “我想这是文明的重建。”
      她笑着看了我一眼,往“摆锤”那儿走去。她把上面的栏杆拉起来,吹了吹椅子上的灰,招招手让我过去和她一块儿坐下。
      她晃荡着腿,好像想用这点气流就让废弃的摆锤重新摆动起来一样。两人位还是很小,她的裤腿紧贴着我裸露的小腿缓缓摩擦,我深吸一口气。
      “连这里都要被拆了,”常荞没看我,自顾自地说,“你说我们会不会最后两个坐在这里的人?”
      哈哈,被她这么一说,现在的这个傍晚倒是被染上了一种史诗的味道。我坐在摆锤上看着这片即将被推成平地的广场,想到很久以前有人曾对我说过,这里从前是一个火车站,每天有三班。曾经我坚定不移地相信这个故事,相信曾经有无数的人从我脚下穿行而过,那些传奇往事也真实地在这里发生。如今想来简直太过可笑,我们这个小岛,要往外走必须得乘船,哪里来的火车站?命中注定一般,那些车站离别的戏码不会在这里上演,这么看来这算是阻断了一种悲伤机制。
      “你要记住眼前的一切,以后很有可能就见不到了。”
      “没有什么好记住的。”
      她哈哈大笑起来,说我这个人真是冷酷。
      “你还记得那个沙滩吗?旁边要建度假村了,过不久就不会对外开放了。”我指的是乱石湾,一处小小的浅滩,就在公路的旁边,骑车过了隧道再半个小时可以到。
      “资本家的把戏。”
      “我们什么时候再去一次吧,以后去就要付钱了。”我向她发出邀请。
      她嗯了一声,她说,好的,你带我去吧。
      “内陆那边都看不到沙滩。”我听到她这么说。
      “你为什么去陕西?”我终于问出了我一直以来想要得到答案的问题。
      “没什么,”她把被风吹乱的长发抚至脑后,“就是这里太没意思了,想去远一点的地方嘛。”
      她不想回答我,我知道,我不勉强她。“那你之后,又遇见过什么人吗?”
      我想她应该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但她从摆锤上起来,拍拍自己的裤子背对着我说:“啊,我可遇见过太多的人了,但很多名字我都忘了,你也不会想知道的,景何。”
      “如果我想呢?”
      “我的房东倒是个不错的人,他会很多东西,但他的本职是个纹身师。”
      “酷哦,”我由衷地感叹,我们这个小地方哪有什么纹身师这种人,“你纹过吗?”
      “嗯哼。”她点点头,把自己的衣服下摆从牛仔裤里拉出来,轻轻提到小腹位置。我看着她左侧腰部那个图案,一把倒悬的利剑,像是一个十字架的模样。
      我好像是盯了很久,她把衣服放下来,拍了拍我的脑袋说:“这么想看?”我赶紧收回我的目光。
      “他还教会了我摄影,”她做了个按快门的手势,“我在西安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你是摄影师?”
      “算是,如果你愿意这么想的话。”
      “我想看你拍的照片。”
      “都留在陕西了,绝大多数都是。我很愿意帮你拍照,真的,你会是个很好的模特。”
      她走过来用手背抚了下我的脸颊,我感觉那是一块烙铁。我手心里的汗几乎是要滴落下来,而周围潮湿的空气逐渐变得厚重,我能感受到水汽慢慢凝结在我身上时的触感,我像是要喘不过气起来。
      太热了,这糟糕的夏天。
      我想我在等着什么东西。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只能看着她身后码头的方向,信号灯提前亮了起来,我知道是要起风了。
      “你真可爱,”她的声音在风里逐渐消散,仿佛来自千里之外,“真想亲亲你。”
      我突然想到马洛,我想从他身上找到一种勇气。他是很酷的人物,被创造出来就是做主角的命。我偶尔会想那些侦探小说无论情节再复杂迷离,到头来它都简单至极,有些感情无疾而终,有些人物注定去死,而所有的作家都为能够塑造一个够酷的主角费尽心思,但上帝在造人时只需丢个骰子就可敷衍了事。
      所以此刻我开始怨恨上帝,因为自我出生时就命中注定一般的残缺了某些代表勇敢的机制。我一动也不敢动,我什么话也不敢说,我的脑海里有无数的数字闪过,但它们无法拼凑在一起给我留下一句完整的启示。
      我只能等待,我不怀希望地等待,而时间在此刻被浓缩成短短的一瞬间。
      常荞最终什么也没做,就好像她刚刚什么也没说。她转身朝前走去,边走边说着:“可惜为了凑足回到这里的路费,我把相机卖了,以后再找机会吧。”
      我没有听清她在说什么,我在想陈沂,我满脑子都在想陈沂,想起与她的相遇,想起常荞唐突的电影邀请,越发觉得这是一个圈套。但是如今这个阴谋可以完美实现,为何始作俑者却中途放弃?我想着,如果一个吻可以代表很多事情,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它刚刚没有发生。我感觉全身上下的血液全都涌上了我的脸颊,我的鼻腔里感受到一股铁锈味。
      我仰头摁住我的鼻梁不让里面的血液流出来。常荞朝前走着,没看到我狼狈的模样。我看她安然自得的样子,觉得刚才的话就好像是一句玩笑,或许她指的不过是朋友之间脸颊上的轻吻,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我在大脑内与我的美利坚英雄做着对抗,倒像是一个与观众置气的小丑。
      “不过关于那只叫曹操的猫,这倒是真的。”她声音很轻,我不确定她是否是在对我说话。
      “我在西安的时候捡到的,瘦瘦的一只,在地下车库的角落里,我去停自行车时听到它在叫,好小好小的声音。”
      “我养了没几天它就逃了,我在也没见过它。也许是死了吧。”
      她扯了扯嘴角,我想她不是在笑。
      “很多经过我生命的东西,最后的结局好像都不是很好。”
      很多年后我回想起这句话时,并不觉得常荞真的这么说过,它模糊得就像是一个受损的音源碎片,不带标号与序列,随机地在我脑海里出现。我把这归咎于那天的狂风,天空中有云团要聚集起来的样子,我突然想到,台风季就要来了。
      “走吧,台风要来了。”她说着就往前跑去,我在后面紧紧地跟着。
      那天确实下雨了,这是入夏之后的第一场台风,它从浩大的太平洋面上来,电视台里正在播放它的名字,听起来像是一个纽约的帮派名称。告别常荞之后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听雨,它们从空中坠下来就像是垂落的幕布,接下来将上演一场夏日悲喜剧。
      蛾子为了避雨闯进我家的窗缝,如今正在炽热的吸顶灯上冲撞,窸窣的振翅声跟雨声是如此相似,我在想,是不是每一双翅膀里,都藏着一场正在进行的暴风雨。
      这一切要从一个未竟的吻说起。我望着那盏白灯,铁锈味如期出现在我的鼻腔里。我上升的欲念随着雨势的增大而逐渐膨胀,我突然在我与蛾子之间找到了一种共通之处,其实我们都一样,在生命的始端里,我的冲动就像蛾子与火抵抗的决心。那种愚蠢与决绝,原来这是一种天性。
      常荞,夜里起风了,我什么也不能想,什么也不能做。我的人生就只剩这么一点,而我愿意放下一切,去亲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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