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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章二·反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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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时节,万物苏生。
始建国二年,新朝初立,天下暗流未减,乱势将起,是以没有多少人注意到方外之地降落的五行山。
一年前天降异象,居住在这附近的山民纷纷被吓破了胆子,胡乱捡一两件随身物件便四散逃命。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再也没有回来,唯有腿脚不便或是谋不到生路的极少数战战兢兢地回到这里,祈求天公慈悲,不再怪罪于这片土地。
且不论凡人如何看待这座大山,土地公倒是很满意自己的新差使。佛法笼罩之下,五行山范围内任凭什么精怪都翻不起波浪来,他只管看着那猴子,备些铁汁铜丸即可。大把闲暇时光,老人家尽可以山中漫步,兴致来了便摸出陶笛吹奏一曲,实在无聊还能听那石猴骂天。
也不知道一只猴子叫骂起来哪来那么多花样。
这样悠闲的好日子却没能长久下去。
二月廿四,土地公照例在晌午时分端了铁汁铜丸,正要给那猴子送去,一转身却见林间不声不响多了两道人影,惊得差点遁入地里。佛偈在此,断断不可能是妖物作祟,莫非是哪路上仙?
不等他转过更多念头,那位身量稍矮的少年便几步蹿上前来,一双金瞳灼灼发亮:“你就是此间土地?”
这少年气势不凡,老人不由得哆嗦着后退半分,急忙躬身施礼:“正是老朽,不知是哪两位上仙驾临五行山?”
“还真是铁汁铜丸,那大和尚说什么慈悲为怀,怕那猴子在山下饥渴,偏偏又不给正经吃食,连口清水都吝啬。”少年却不曾理他,指着碗盘对身后的黑衣青年说道。
“一句佛号而已,你还当真了?如来打得好算盘,这五行山就是要熬尽孙悟空的气性,教他学会低头听话,以后才能为他所用。”青年捉着一柄折扇,话说得平和温润,丝毫听不出对西天佛主的大不敬之意。“不过也该这猴子吃些苦头,不然他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
他轻巧抛了个眼色,直冲山脚而去。
少年得到授意,笑嘻嘻地一把揽住土地公,吓得后者又是一身冷汗:“我说老人家,你这五行山照顾得不错,可要奉命看顾孙悟空这件事却没办好啊。”
“还请、请上仙指点……”土地公费劲咽了口唾沫。
“方才我家主人说的话您老人家也听到了。那猴子闹得天庭不能安生,好容易擒住了却又拿他没办法,斩仙台都砍不动他那石头脑壳,若非如此,玉帝也不会去请那如来。可他那一身本领非比寻常,不善加利用就太可惜了,所以总有一天他还会被放出去,而且必有一番作为。”少年饶有深意地拍拍土地公,嘴角勾着笑,“佛主要杀杀这猴子的锐气,故作此安排。但要我说,遵守命令之余不妨额外给猴子些许恩惠。毕竟他现在落魄,等日后他归附天界,这便是一份大人情。”
……
“说过多少次了,别再给俺老孙灌什么铁汁……”与一年前相比,孙悟空此刻不可谓不狼狈,只是一张利嘴仍旧不饶人。眼看土地又要送铁汁铜丸过来,索性闭了眼叫骂,但他很快就意识到来人并非烦人的白胡子老头,心下顿觉诧异:“是你?”
“花果山一战,着实酣畅淋漓。”杨戬随意寻了块地方坐下,衣袖拂过地面,青青嫩草间便多了两坛酒。
手腕再翻,又一只陶碗稳稳立在掌心。
猴子憋着一口气,先前一战确实好不痛快,却还不够痛快。他记挂猴儿们,也不曾想堂堂天庭会背后扔来个金刚琢,还有眼前这人的黑狗,叫得凶咬人更凶。但近在咫尺的酒香莫名勾人,比起蟠桃会的御酒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斜睨着从容倒酒的杨小圣,心说莫非这厮还祸祸了俺花果山的桃子?
由着胸中那口闷气,孙悟空本想再挑衅几句,逞逞嘴上威风——他现在也就能耍耍嘴皮子。然而他在此叫骂一整年,骂天,骂如来,骂那慈眉善目的土地公,天地间永远只有他自己的声音。五行山不是山,实是一潭死水。
“你这小圣千里迢迢跑到老孙这儿来,是还想再打一架?”孙悟空难得地好说话起来,什么人都无所谓,好歹是个能唠嗑几句的活物,更何况对方还带了酒,“这次俺老孙让你一只手两只脚,可别再说老孙欺负你这小娃娃,又回家找那老道哭鼻子求金刚琢去。”
杨戬将酒碗推到猴子面前,对他死活要占自己口头便宜充耳不闻:“杨戬对大圣,当有一谢。”
“称一句谢,就当自己不是在孝顺长辈啦?”孙悟空嘿嘿笑,低头去舔碗中果酒。
第一口酒根本尝不出味道,或者说被土地老儿的铜丸铁汁摧残这么些日子,舌头早就木了。果酒微甜的香气就在鼻尖招引馋虫,嘴里却没甚滋味儿。待一碗饮尽,杨戬再为他倒酒,桃儿酒的味道才慢慢在舌尖化开,仿佛冰鲤解冻,动作笨拙地摆尾游动。
之前尝过玉帝的珍藏,对凡间果品酿制的酒就失了兴趣,眼下就是万年陈酿也抵不上这一碗。他想起几百年前第一次喝酒,那时也是桃儿酒,被一只老猴子在树里藏了几年……慢着,这酒的味道真的有点熟悉。
他低着头,杨戬看不见猴脸上风云变化,慢悠悠开口:“杨戬有意去做一些事,但守在灌江口千年听调不听宣,想上天庭还得花一番功夫。倒是要谢谢大圣,送了杨戬一记大功。”
孙悟空暗自呸了一声,拿俺老孙这尊石猴垫脚也就罢了,偏偏一脸诚恳跑来跟垫脚石道谢,好不要脸。
“你既要做大官儿,何不去求你那玉帝舅舅?他老人家主宰三界,你又是他外甥,真要论起来太子也是封得,还怕他遣你去养马不成?”
杨戬显出一丝冷笑,也不针对孙悟空,跟上次轻易就被类似话语激怒的模样大相径庭:“大圣就是太争强好胜,否则不至于有今日。”
孙悟空天生通透灵慧,这点道理在刚被压下五行山时就已想明白,可要他向满天神佛低头却是断断不能。“不与他争上一争,难道窝在天庭受那鸟气?还不如躲在这里清净。”
“不错,人活一世总要争点什么。”杨戬淡淡颔首,“可若为长远计,说些违心话,暂且低头服软也无妨。”
他举目望向山巅,凡人难以望见的金光丝丝缕缕地游走在山体之间,那张特意炼制的佛偈很是棘手。如果请师门中长辈出手或可解除,但封神之战后昆仑仙境就已封闭,阐教再不过问世间诸事。孙悟空虽是女娲补天石中诞生的灵猴,可想要请师长出山仍旧不够格。
何况如来本意就是要把这猴子打磨成趁手的兵器,杨戬不希望孙悟空被熬得血性全无傲骨尽失,然而作为过来人,他也清楚猴子必须在此间消磨个几百年。就和他一样,唯有学会强迫自己表现得乖顺安定,才有柳暗花明之时。
孙悟空嘿嘿两声:“我这猴头尚宝贝自己的脸面,想不到你杨小圣看着知书达礼,脸皮倒是说抛就抛,老孙佩服!”
杨戬笑而不语,只是继续为他倒酒。
眼见桃儿酒下肚已有大半坛,孙悟空眼珠咕噜一转,另起话头:“小圣,这酒是你带来,可你滴酒不沾,全给了俺老孙,这像什么话。不知道的还以为俺待客不周呢!”
“这是当日打扫花果山战场时最后找到的一批桃子酿的酒,只此两坛。”
猴子顿时一掌拍向地面:“好啊!你还真祸害我花果山的桃子不成?!”
但马上他就自己蔫了下去,闷了半碗残酒。
“也不知道猴儿们最后怎样,我当时只知道还有花果山可回,却忘了他们难以自保。”
“当日天军杀向花果山,我命麾下草头神一同前往,山中妖猴无一幸存。”
“……”
“花果山猴族生死簿已毁,在生死簿修复之前,这些魂魄难入轮回。不过主谋既已伏诛,地府不会为难他们。”
“难说,那阴司素来欺软怕硬。”
“妖猴魂魄数量众多,天庭出军时并未准备容纳魂魄的法器,如今他们在杨戬这里。”
孙悟空猛地抬起头来,难以置信地盯着说话的人。
“武王伐纣途中,我曾受女娲大神眷顾,从她那得了一件法宝,名山河社稷图。图内自有一方天地,有纳芥子于须弥之玄妙。等生死簿复原,杨戬自会送花果山众猴前去地府。”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杨戬啊杨戬,你可真是个妙人!”猴子兀自放声大笑,只恨没有两只手能拿出来鼓掌。“听天庭调令,又与妖魔为伍,这便是你所谓的低头服软?你如此阳奉阴违,不怕阴司鬼仙上天参你一本?”
“他们不敢。我早前也下过地府,不巧年少气盛,险些一剑斩灭当时的冥君。降魔剑诛杀众多魔物,剑上煞气凌厉,想必他们不敢忘。”欺软怕硬,三界如是。阴司可能会忘记那一道贯穿阴阳之隔的剑气,但杨戬绝不会忘记自己为何在元神重伤的情况下提剑而战。
那时他已失了母亲,父兄魂魄却仍在地狱中受苦,他不能失败第二次。
待到回神,孙悟空已将喝空的陶碗递到眼前,笑嘻嘻地等着他倒酒。三首蛟攀上杨戬右肩,阴森森地盯着猴头,大抵是看不惯这厮理所当然地受着伺候。
孙悟空眯着一双火眼金睛打量杨戬肩上这团与众不同的银纹,啧啧称奇:“这不是你那什么三尖两刃刀么?”
“他是当年偷盗明珠下界的三首蛟,后来归服于我,将躯壳元神炼化为一杆兵器。但他灵识仍在,偶尔会这样跑出来看看外面。”
“有点意思,俺老孙还是第一次看到神兵宠物一块儿养的。”酒已续上,孙悟空却不喝,“杨小圣,怎么说老孙都该请你一杯,尽一尽地主之谊——要喝赶快,下次俺可不一定愿意请你喝酒了。”
自从被镇压在此,猴子便再难拾掇自己,随时间推移变成如今灰头土脸的模样。然而他目光炯炯,褪去这段日子以来累积的疲惫和闷气,他又似乎一点儿也没变。
杨戬从那只脏兮兮的手中接过陶碗,随后一饮而尽:“多谢大圣款待。”
一番花言巧语忽悠完颤颤巍巍的土地公,再绕着五行山逛了个遍,顶着山顶的佛光万丈吐槽这符画得毫无美感,回灌江口要抓紧督促哮天犬把那一手//狗//刨练好……最后扑天鹰百无聊赖地蹲上树梢,撑着脸把杨戬当风景看,例行养眼。
等到杨戬唤他的口哨响起,扑天鹰才抖抖不存在的灰尘,同主人一起驾云离开。
“那土地老儿是个糊涂蛋,几句话就被我绕蒙了,以后应该不会故意苛待那猴子。当然,铁汁铜丸还是少不了,老头胆子忒小,不敢违抗如来法旨。”扑天鹰三两句说完杨戬交代的差事,又憋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忍不住吐露疑问,“您很欣赏他?”
“高山流水,棋逢对手。”
扑天鹰困惑地抓抓头发:“不就是只猴子,有那么厉害?”
杨戬不再回答他:“回去之后,去给哪吒送个口信,就说五行山那里已经安排过,他不用操心。”
“……哪吒?!”
当然是那混世小魔王,杨戬默默想,否则李靖麾下天军如何不将妖猴魂魄尽数驱散,反而与草头神一同收集起来交给自己?
注:①据西游记中描述,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时正是王莽政变、改立新朝的那一年,即公元8年,但他被救出时是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实际在山下度过619年。
②二哥的法宝不少,降魔剑是其中之一,此处设定为瑶姬掌管欲界,降魔剑是她用于战斗的配剑,后来在家变之时传给自己的子女用于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