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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约法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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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如同个紧箍圈戴在了我的头上,违反了不是念起紧箍咒紧箍圈变小的头痛,而是说到做不到的良心上的自责和被赶走的凄惨落魄,说什么我也要拼了命地遵守。
第一件事要早起陪小姐出门散步,而且是除了下雨天的每一天!偏偏这里的冬天并不怎么下雨,若是期待下雪上冻解救我,至少这个月是无望了。
早上小姐洗漱好穿了成套的紫色运动服喊我起床。我的大脑和精神是愿意的,就是这个身体吧,起太早根本不受大脑控制,小姐不心疼我就罢了,逮到我赖床就拳脚相向,不温柔就算了,还不讲理,我晚睡当然是拜小姐所赐。
今天零点,刚结束一把顺风局,瞌睡上来了,我眼睛都要睁不开了,小姐还十分清醒,趴在枕头上,紧张地盯着iPad,自言自语吐槽着,“这个人怎么这么恶毒啊?”
哪个人?谁恶毒?我自然要捏着最后一丝清醒强撑着去看看小姐口中的恶毒之人。我并不知道来龙去脉,看面相好像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看着不坏啊。”
小姐双击暂停了画面,狠狠地“啧“了一声,瞪着我,冲我吼道:“你懂个屁,滚去睡觉,别烦我。”
这一嗓子喊的我瞌睡虫全都吓死。得了,不睡了,让我看看这个人接下来要干什么丧尽天良的事!
不知道看到几点,小姐开了会员,一口气把剧追平了,导致我今早醒来整个人轻飘飘的,依旧躲不过早起晨练的命运,七点半出门,八点半回来吃小姐出门前就备好的豪华早餐——厚厚的鸡蛋培根生菜三明治和牛奶。
先周瑜打黄盖赖个十分钟,再乖乖起床。为了按时回来吃早餐,耽误的十分钟小姐就只能从四十分钟的走路时间挤出来,剩下二十分钟是抽烟时间,扣不得。所谓的晨练,就是花十八分钟走到一个门可罗雀的小广场,坐在花坛边抽二十分钟的烟,再花二十二分钟走回家,数字不够准确,但过去一定比回来的速度快,因为小姐烟瘾上来了着急到地方。
早饭后,小姐会花时间梳妆打扮,精致地画眉描眼线涂口红,连头发都充满小心机,既要蓬松,又要凌乱的有分寸,蜻蜓点水,在人心里泛起一点儿涟漪。一番收拾后,黑发红唇美得不可一世。
小姐出门前一定要换掉运动服,义正言辞地说道:“不是为了锻炼穿运动服出门像什么样子。”我寻思着,晨练穿运动服也没运动啊?锻炼打火?别问,问就是不喜欢,唯独钟爱开叉的裙子、黑丝和高跟鞋。
打扮精致后出门,小姐的回头率可以说是百分之百。一方面是小姐确实很美,另一方面十二月份穿这么少的也没几个,清一色的羽绒服羊毛衣棉裤中间混入了一个等于光腿的。唉,不知道是把小姐当美女看,还是当傻子看。其实我心里也有点不高兴,小姐打扮这么好看,真的好多人看她啊。
我实在憋不住了,试图阻止,“小姐,我给你买几件羽绒服大棉裤吧,你这样过冬是不可能的,冬天还没过去就得老寒腿了。”
“不用你管,我从今天起养生。”小姐掏出手机加购了两盒红豆薏仁丸、黑芝麻丸、葡萄籽和VC等等。
“你天天吃这些能补多少?吃一个冬天养的也不够你一天造的吧?”
小姐按完付款的指纹,抬起头威胁说:“我真的一点都不冷,看着薄实际厚,你再啰嗦试试,老娘踹死你。”
网购的保健品到了之后,小姐一日三吃,一次吃几种,有没有效果估计只有小姐本人知道,但看她每次吃完都美滋滋的,不管效果怎么样,肯定起到了安慰作用。
发生那件事后,我再次建议小姐穿衣服裹严实些,小姐没同意,我拗不过只好妥协,总不能以保护为由剥夺她的自由,我能做到的就是陪在她旁边,保护好她。
上次逛超市买菜,小姐想吃玉米,我就扯□□叶给小姐过目,一个穿花袄子的胖胖的卷发大妈路过我们,这倒没什么,超市人流量大,来来往往人很多,光类似的花袄子我这些天见的少说也有十个,偏偏这个大妈一脸嫌恶,嘀咕了句,“穿成这样还来买什么菜”。
人家好端端的买菜,怎么碍着她了,我不是维护正义的热心肠市民,如果是别人被说,我不一定出头,可这是小姐,别人怎么和她相提并论。“关你屁事。”我毫不客气地回怼。
大妈对我的反应极其不满,我也丝毫不让,小姐在旁边倒是比较淡定,放下了玉米拍了拍手。
“哟,穿成这样还不给说啊?”
“穿什么是她的自由...”
“哎呦喂,穿成这样来不就是想吸引男人注意吗?”
“是个人喜好、习惯,跟...”
大妈嗤笑一声,手摆了摆,配合上她丑恶的嘴脸,绝对是电视剧里一出场骂声不断的坏角色。“去去去,少来吧,这种人我见多了,挺有钱的吧,哄男人哄来的吧?”
“...你别疯狗乱咬人啊。”
“你说谁疯狗呢?大家来评评理啊,穿这样勾引人,你小小年纪就跟这种人混在一起,她这么大魅力啊?”
我压着火想讲道理,但大妈仗着嗓门大声音尖处处打断我。
其他顾客也按耐不住想要凑热闹的心,保持一个安全距离围观。
我攥紧拳头,咬着牙,手臂和脖子上的青筋暴起,跟她讲理就是个错误,就是对牛弹琴,就是把嘴磨出泡了,她照样能叉着水桶腰讲出不可理喻不堪入耳的话。
深知讲不通,又咽不下这口气,冲她做了个“国际友好手势”,大妈气得一跺脚,破口大骂。
旁边一直安静的小姐扯着我衣袖把我拉走了。
我怕小姐心里不舒服,拍了拍她手以示安慰,“不要管她,就一疯子。”
“哎哟还摸个小手啊,真不害臊,这女的也是真的没良心啊,都年纪不小了...”
“你特么别太过分!”我转身要回去,管她是大妈还是大爷,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出这口气。
天王老子没来,在大妈得意的嘲讽声中,小姐把我拉走了。
菜没买成,回去的路上,小姐心平气和举止如常,似乎刚刚的争吵与她无关。
“小姐,她说的话你千万别放在心上,不开心就跟我说,虽然我不能拿她怎么样,但你千万别委屈不说把自己憋坏了知道吗?”
“我没事,真的。”小姐话语中听不出来波澜。
女生不开心喜欢藏着掖着。“真的吗?你看着我眼睛说。”
正好到了一个十字路,红灯刚刚亮起,小姐停下来盯着我的眼睛,十分认真,“真没事,我们管不住别人的嘴,但我们可以当做没听见,左耳进右耳出,不过好久没人替我打抱不平了,还挺好的,你也别生气了,我要不拉你走你想回去干嘛?”
这话把我问住了,当时满脑子就是小姐不能受这个气,可能是会做出偏激的事情。我挠了挠头发,“刚刚是太冲动了。”
小姐笑了笑,眼睛难得眯成一条缝,温柔了许多,“我都是奔四的人了,碰到的事比你吃过的盐都多,你也太小瞧我了,这种事情不会影响到我的。”
确实,小姐第一次受委屈,感受到这个世界并不全是美好时,离我出生不知道还有多少年。
我没说话,看着绿灯再次亮起,一个男生骑着自行车从旁边经过,无意间碰到了铃,急促的一声,像把世界分成了两半,我和小姐占了其中一半。
我们继续走着。
我不是圣人,虽嘴上没说,但还是窝着火,只能在心里毫不客气“问候”大妈,猜测她生活是不是过得不如意。她有什么资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一定要恶意扭曲别人来制造虚假的优越感吗?可笑至极,一定是个可怜人。实在想不通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泄完愤,发觉自己报复性猜测的行为也很无聊。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当时情绪上头想法很多,似乎十头牛都拉不住,之后冷静下来,算了,也大可不必。
同居以来,在家我怎么黏着小姐都行,在外小姐却要求保持距离,走得不能太近,更不能有亲密的肢体接触,我叫苦不迭,小姐也不说原因。
但就在刚刚,超市里那么多双眼睛看着的情况下,小姐拉了我的衣袖,我责怪自己竟因为生气没有注意到这么重要的事情,耍起无赖,尝到一点甜头,就想要全世界的糖。“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的吧。”
小姐不解地看着我。“什么?”
“你刚刚拉着我,以后出门我也可以拉着你吧。”
“有病吧。”
“怎么说?”
“不怕别人指着你鼻子说你不伦不类,喜欢我这个奔四的老女人?”
“那我就一个擒拿逮住他,让他为自己的无礼道歉。”
“小孩子脾性。”小姐翻了个白眼,不再看我。
小姐是比我大,有着丰富的阅历,总嫌弃我年纪小不懂事,但不影响我喜欢她,“小孩子怎么了,那你怕别人误会说你拐骗我吗?”
“怕,又烦又怕。”
刹那间,所有声音消失匿迹,百念灰冷,我甚至能听到自己身体整个石化,石灰“沙沙”往下掉的声音。
我向往的是:我们已经如此亲密,虽没有明说,但应该心照不宣,如同其他情侣手拉手走遍大街小巷,让这段关系也沐浴在阳光下。
但小姐并没有这步的打算,很坚决,很抵触。我们是同居了,实现了每天早上小姐在我旁边醒来,却实现不了手拉手走在街上,我们处于没有正式关系的暧昧阶段,却止步于此了。
这个话题在沉寂中结束了。
小姐察觉到我的异样,找话题打破了寂静,“冰箱的菜也不够了,我们中午吃什么?”
我闷闷不乐,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回去叫外卖吧。”反正你也不想在外面跟我走得太近,跟我一起坐在餐厅里吃饭更是为难你。
也有想过结束这一切,收拾好行李一走了之,哪儿来的回哪儿,小姐不愿意跟我谈恋爱,而在我看来只有暧昧没有实际关系就是对爱情的玷污。
人各有志,从此萧郎是路人。
但我舍不得小姐,没骨气。我试想过离开小姐的生活,无法集中,大脑混乱,小姐的举手投足在我脑海里疯狂闪过,像是告诉我想都不要想,要走也是小姐赶我走啊。
离开的想法只有过一次,我找到了说服自己的理由。我狠下心问自己:“本来就只有三个月,你是想为守护心中纯粹的爱情离开后失魂落魄,还是继续留下,没有名分怎么了,大家都是单身,不违纪不犯法,碍得着谁了。”
去特么的傻逼问题,想个屁,纯属浪费我时间。我选择了后者,小姐有所顾虑,那我就克制住,不添麻烦,小姐愿意给多少,我悉数全收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