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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申命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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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年
今儿寸了,挨一巴掌,离家出走,不算那位名字没记住的杨贵妃老师,他这位美女老婆是我今儿见的第十一位陌生人,反正要结婚了,叫老婆也不奇怪。
美女进门拿了个汤桶,不到一分钟一碗热汤递我面前了。
“喝吧,晚上也没吃好,我这儿没吃的,喝碗汤垫底。”
“谢……谢了,”说话有点结巴,接过汤。
杨贵妃说了句“你先睡”,领美女出门。
盯着汤开始发愣,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也不是从来没有,肥肥就是一个,我高中到大学唯一的朋友,高中时她坐我旁边,和同桌一女生一上课就开聊,话题还是倍儿逗的那种,就好比相声,听相声得乐吧?可是这上课老师必然不会容忍肆无忌惮的,结果我们就被请到走廊对台去了,那次我们成为朋友,知己最珍贵么。
后来认识的时间长了,肥肥对我的总结是,“素年,你是需要爱的孩子。”
我曰:“您还是讲相声合适。”
一个小时了,俩人还没回来,看这事儿弄的,平白无故给人添麻烦了,小两口挺幸福的,要不是杨贵妃那高个儿,站一块儿还真是俩美女。看看表,12点了,人没回来必定是顾及我呢,起身决定离开,留了张条谢谢他,表示刚刚说的想在他这儿住一段时间只是一时冲动。
人家肯定认为我是个小毛孩子,大半夜闹脾气抽风呢,我难受只能我自己受着,谁能理解,谁又有义务理解呢?
夜里越发得冷,从饭店出来匆促,刚发现身上只穿了一件绒衣,羽绒服肯定是拉饭店了,郁闷,在学校里溜达,尽量屡清思路好确定以后的事情。
肥肥定睡了,不想她担心,她知道我出来肯定会来找我,女生大半夜的就算学校里也不安全。
突然胳臂被人向后拉扯。
“呦,您怎么跑这儿来了?”。
杨贵妃,我都走这么远了还能追上,光一般的速度,佩服。
“你先说说你为什么离开了?”喘着粗气。
“我不是留条了么?”
“大晚上的你能去哪?睡街头么?穿着绒衣?跟家里闹别扭离家出走,还想再冻感冒么?想给谁看?要折腾也得回家再说。”不知为什么,他说话突然呛起来了。
“你管呢?”我想把胳臂从他手里拉出来,无力,估计是因为头还是晕,“你是我什么人?训学生训惯了吧你?爱心泛滥找别人去,大爷用不着你同情!”本来击了一肚子火我就够窝的,行吧,不就吵架么,地球人都会!
胳臂终于获得自由,我扭头就走,不想看见那种伪善的眼神,我妈眼睛里有,她男朋友眼里有,现在这个男人的眼睛里也有,我果然还是小毛孩,没有看到这种无奈间带同情的眼神时毫不动容的定力,你们觉得我麻烦了,直说,我JB会走,恶心谁呢?
再次被拉回,看到杨贵妃的表情愣了一下,紧接着,一个温暖的怀抱。
“操!你他妈松开”,这下双手都被困住了,想挣开没戏,何况我的头还晕着。
“梁明。”
“哈?”他妈什么语言?
“我的名字”,他叹气,“冷静一下,都过去了,什么事情都明天再说。”我发誓,绝对是头晕的缘故,他的声音居然比平时吃的镇静剂还管用。
“还有,你哭了。”
听到他这么说,我抽出只手往脸上摸,湿的。操,丢脸丢大发了……
梁明
说到底,孩子还是孩子,容易极端。我抱住他,感觉到他在挣扎,这么一副瘦瘦的身板,这么别扭的个性,还真让人有点心疼。但想必他妈,一个单身女人能把他养大也是不容易吧。
把他领回宿舍,换了药睡了。睡着了脸上还有泪痕,我打水给他擦了擦,又给他擦了擦手。听着他呼吸渐渐沉重均匀,我离开了沙发,带上门出去。
晚上的风确实是冷的,真不知他刚穿着那点衣服跑出来是跟谁过不去。
我知道,素年跟我不是一类人,从成长环境上划分绝对不是;从性格上也不是——即使在青春期,我都从未有过他这样的叛逆和倔强,一群人里,我永远是看起来最平和的。可是,他看着汤碗发呆的神情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很不舒服。似乎,在一个幸福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不该有那样的表情。
有些回忆,即使跟最亲近的人也无法分享。就像十八岁之前的那段,即使陈玉也只知道个大概。刚才跟她在外面,她就一直问我怎么魂不守舍的,最后带着一脸问号回去。并不是我有意要隐瞒她,只是不愿提起来徒增自己的伤感,我真的无法改变什么,那种深深的无力感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幸体会。
今晚,我实在是无法面对自己说谎。
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陈玉知道,很多同学和同事也知道,我从未觉得这是什么不光彩的事。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们为什么要丢下我,他们现在在哪里,甚至他们是死是活都毫无线索。听看护的丁阿姨说,我也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被裹在襁褓里扔到孤儿院门口,襁褓里没有任何字条能说明我的身份,也没有任何……我们在电视剧里见到的信物。只是光光的一个小人,冻得全身发紫像是快要死过去。
这些细节都是很小的时候丁阿姨口述给我的,当时她看着我直摇头:“作孽啊。真不该跟你说这个。但是别恨他们。”她看着我直到我重重点头承诺才转身离开。后来,随着丁阿姨退休回家,这点细节也被湮没在数不尽的琐事中了。
我不恨他们,真的,可不知为什么,丁阿姨的一字一句,甚至她摇头时表情,她叹气的语气,我至今都记得一清二楚。
她问过我,“小明,你是真的没有想过去找他们吗?”我依然摇头。但我知道,那是自欺欺人。我想,我很想,却不知道茫茫人海从何找起。我很少逛街,偶尔出门到晚了,总会对着一幢一幢楼上一盏盏亮起的灯发呆:这么多盏灯里,会不会有一盏是我的父母的?会不会他们也在找我?会不会他们并没在这座城市,而是在某个其他的城市或乡村等我?我完全无从得知。
随着年龄增大,我看报纸,看电视,听广播,上网,试图去寻找一点点蛛丝马迹,可越找心越冷,越找也越发现,那些能跟父母团聚的弃婴真是少之又少,电视剧里的脉脉温情本来就是赚人眼泪的戏码。而我,能够活下来,已经是幸运。或许,他们真的是爱我的,连自己都养不活的时候,那也是唯一能做的选择。毕竟,我活着下来了。
后来,我还经常去看望丁阿姨,直到她去世。我知道在所有的孩子里,她最偏爱我,她总说我厚道,宽容。每次去看她,我们总是小心翼翼地逃避谈起一个人,可她年纪大了有时候犯糊涂,就会问我:“小明,小豆丁怎么没跟你一起来?”我沉默。她就会叹气:“如果他还在,一定也该上大学了,他比你还聪明。”
是的,他比我还聪明。
他来的时候我有十岁了,他大概三四岁的样子。他很依赖我。别的孩子欺生,只有我会护着他。可他也倔强,每次放学回来看到他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都会告诉我说是自己跌的,可我知道……那次我得了“三好学生”,学校发了本硬面抄,我带回去给他,当时他的表情……就跟素年端着汤的如出一辙。可惜,我们的缘分太浅,他二年级就走了,红斑狼疮。不然,他一定能考得上名牌大学。
我不是虔诚的基督徒,可我相信《圣经》里的一句话:“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人,都该是互相需要的。就像我需要陈玉,我需要他们一家人围坐吃火锅的温暖,那样让我觉得踏实;就像……素年今天也需要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