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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青春之名(1) ...

  •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应该马上回到二零零六年。

      那一年,言殇升高二。

      如往常一样,他骑着最新款的山地变速自行车,和六个死党一路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到了学校。

      这所实验中学,是本地区重点高中。

      学校去年重新修建了大门,现在看上去气派非凡,和市里重点大学的光彩耀人不相上下。

      因为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所有老师都在校门内列队欢迎,校门外也有很多保安维持秩序。

      言殇虽然算不上校草,但他所到之处,一向都是校园里的一道风景线。很多女同学都知道他,想要认识他,制造偶遇和他热情打招呼,都认为自己会是那个例外,但没有一个人得到过他的回应。

      死党们非常确定他的身体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他的心理。

      自打认识他以来,他都很沉默寡言。

      但死党之一的茹易说,她曾经和言殇在商场外的街边偶遇,他们竟然畅聊了一整个下午。那样的言殇,是和大家印象里沉默寡言的言殇判若两人。

      茹易问他,是不是不喜欢和现在这些死党嬉笑打闹。他说很喜欢现在这些死党,但他快乐不起来。

      一进教室,言殇就回到他最后一排的座位,痴迷地阅读起他那本《傲慢与偏见》,和其他那些调皮捣蛋、嘻笑打闹的同学们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是去年,言殇应该在持续不断地收到陌生女同学的情书。这场持续了多半年的情书大战,最后以言殇的冷漠绝情收场。

      自那之后,浩浩荡荡的情书大战告一段落。所有女同学都在好奇,谁能够攻下这个“行走的艺术雕塑”。

      在同学眼中,言殇很神秘。他家境殷实,长相出众,多才多艺,内敛低调。个子很高,篮球打得不错。

      在去年的新生篮球比赛中,他为班级的最终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

      因为那次比赛,他开始人尽皆知。很多女同学们纷纷向他毫无保留地表达了喜欢之情,但他皆冷若冰霜。

      虽然和他的死党们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存在感,但至少他还会有一些回应,并且经常语出惊人,逗得大家哈哈笑。他经常请死党们一起吃喝玩乐,或者到他家做客,享受着他舒适的日常生活。

      没有人见过他的父母,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自己住那么大一个房子。他说等他成年以后,第一件事就是要去考驾照。

      生活中,只要他需要,几乎没有他搞不到的东西,但他在死党面前从来没有表现得炫耀。反倒是少聪和吴邢非常喜欢嘚瑟,经常叽叽喳喳把大家搞得很烦,然后大家就会拿言殇说事儿,这两个人才终于闭了嘴。

      其他三个死党是阿布、曾涛和杜悦。

      少聪和茹易是一个小区长大的发小,他们的母亲在同一家单位工作,平时关系非常好,致使他们两个从小就吃一碗饭。

      吴邢是一个非常会做事的人。虽然他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有实力,但他的所作所为总是会让别人觉得他比言殇还要厉害。阿布就是这样才喜欢和他在一起的。

      曾涛是个很可爱的小胖子。他还是个暖男,平时非常关照杜悦,因而他们之间的关系很神秘。

      大家都知道杜悦不可能喜欢他,因为杜悦从来没有隐藏过她的野心。她向往大城市灯红酒绿的生活,在大家还在迷茫要考什么大学的时候,她已经对未来的生活有了宏观的憧憬。

      刚才还乱哄哄的教室突然鸦雀无声,是因为班主任老师走了进来。

      他是东北农村的孩子,去年才从师范大学毕业,工作以后带的第一个班,就是眼前这群活力四射的孩子们。

      他讲课激情澎湃,经常动不动就给大家高歌一曲,必唱的曲目就是《挪威的森林》。

      东北人都很擅长搞文艺,但他今天笑得如此灿烂,可不是因为他又要展露歌喉,而是他带进来一位转学生,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生。

      老师让她做自我介绍。她说她叫莫黎,希望以后可以和大家一起学习和相处。

      教室异常安静。大家应该都是被她好看的面容和甜美的声音所震惊。要不是吴邢突然带头鼓掌,那气氛真是要尴尬到冰点了。

      没有人注意到当时言殇的反常,除了茹易。

      茹易很明白言殇那般的表情语言。她身为女生,自然很懂男生看到一个漂亮女生所表现出来的那种表情到底是什么心理。

      那一天如往常一样平静地度过。虽然应该有很多男生对这个转学生莫黎想入非非,但大家都按兵不动,不是因为他们多么的绅士,而是在面对如此优秀的女生时,他们都机智的没有人想去做炮灰,都想看看前面的人是怎么死的。

      但是第二天的时候,吴邢和阿布经过莫黎的桌子时,阿布发现了莫黎桌洞里的书包,好像露出了半个女生的秘密。于是她悄悄告诉了吴邢,吴邢心中的小恶魔立刻就蹦了出来。那个“小白兔”被他扯出来,放在了莫黎的桌子上,展示给全班同学看。

      莫离习惯于最后一个走进教室,而那一刻,全班同学都向她投来异样的目光。

      这件事情本没有什么恶意,但莫黎好像很敏感,当场暴怒,用手举起小白兔,大声呵斥:“是谁这么无聊,做出这么恶心的事情。希望那个人下不为例。同学一场,善意是互相给的。”

      如果她没有表现得这么激动,这件事情大概也就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但这样一来,大家都觉得她这个人不好相处,甚至有些傲慢无礼。

      于是开始有同学恶意关注她。有人在黑板上暴露了莫黎家的隐私,说她父亲是个酒鬼,母亲和有钱人跑了,她靠政府救济金度日……

      这件事情,应该是对她之前傲慢无礼的态度所说作出的回应,毕竟她初来乍到,还没有陪伴她的小伙伴。

      有时候,落单的人总容易被针对。

      接下来的事情可想而知。一桩桩的恶作剧接踵而至。

      同学们并没有那么恶劣,只想让她习惯同学之间的这种玩笑。但她好像对这个世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疏离感,认为同学们是故意整她。

      她当然想要发火,同时她很清楚,这就是大家想看到的结果,她必须隐忍下来。

      椅子上有水,她会在坐下前仔细检查一下,用随身携带的纸巾把它擦干净。

      发现桌子上有铅笔屑,她就会把它们收拾到垃圾桶里。

      发现她座位下面总是有垃圾,她也不厌其烦把那些丢到垃圾桶里。

      忍气吞声并不是她向任何人低头了,而是心里憋着口气,她没有给过任何人好脸色。她心里想的,是在她来到这里的第一次考试中超越所有人。

      她几乎做到了,唯独输给了言殇。她满脸写着不服气,虽然班主任老师已经非常骄傲地夸她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但没有人像上次那样为她化解尴尬了。

      班主任老师可能知道一些情况吧,但他也不好插手,希望同学们能够慢慢地了解。于是老样子,他给大家唱了那首《挪威的森林》,气氛很欢乐。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要莫黎给大家唱一首歌。

      莫黎有些胆怯,诚恳地告诉老师,她唱歌不好听。

      吴邢这时候的目的非常明显,起哄让她唱一个。大家都想看她出丑,也跟着起哄。

      盛情难却之下,莫黎犹犹豫豫走上了讲台。她当时看上去非常的紧张,一直在深呼吸。

      班主任老师看大家这么热情,觉得大家热闹一下就熟悉起来了,安慰她放松:“大家都是一家人,没有什么可丢人的。”

      相信她不是轻信了这句话,而是她本身就非常倔强,对自己有非常高的要求,无论如何不会临阵退缩。

      她的声音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唱了孙燕姿的一首《第一天》。她唱歌的气势是有的,可惜因为先天不足,没有一个音在调上。

      大家先是被她的勇气给唬住了,马上又哄堂大笑。班主任也来了劲儿,让大家一起打拍子。

      莫黎还是那么敏感。她觉得这件事以后会成为同学们一辈子的笑柄,倔强的她闭上双眼,心里祈祷这一刻尽快过去吧。

      她不知道大家忽然热烈地叫喊是因为什么。当她感觉有人向她靠近的时候,那一刻仿佛整个世界忽而安静下来。

      她慢慢睁开眼,看到了一个从未注意过的男生站到她身旁,告诉大家,他被这个气氛给感染,想和大家一起唱。

      在他的带动下,全班同学大合唱了这首《第一天》,算是对莫黎地正式欢迎。

      当时莫黎隐约闻到了一股令她着迷的味道,也知道是旁边这个男生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味道。那种,味道,就像自然界里雌性选择了雄性,那是基因的选择。

      那天之后,莫黎有了伙伴,而且是全校女生都羡慕不已的那个男生。他的名字叫言殇。

      因为这件事,他和死党之间爆发了第一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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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以青春之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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