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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叁 ...

  •   伊万认识这个人,知道他叫阿尔弗雷德?F?琼斯,是新话辞典的主编。其实辞典之前就已经被编写出来了,主编的名字叫赛麦,但那只是大洋国的辞典,如今这个辞典是要全联社通用的。

      这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和亚瑟?柯克兰多多少少沾亲带故,加上自己本身也有能力,成为核心党员也没用几年。但伊万觉得这个人在党内待不久,因为阿尔弗雷德总是表现出一副很聪明的模样,将自己称作老大哥的忠实接班人,并且会用新话带给所有人民主和适当的自由。他知道这是假的,也知道对方口中所谓的“共产主义”同样是假的,因为阿尔弗雷德从不把无产者放在眼里。

      所幸两人的座位远离了电幕,而他的声音也压得足够低,除了挨着他坐下的伊万估计也没谁听见阿尔弗雷德的那句对食物口味的鄙夷。

      如果自己是个狂热的思想警察——

      伊万把糖精扔了一半到咖啡里,另一半在阿尔弗雷德见了鬼一般的表情里泡进炖菜。

      ——这个人一定会被扣上一顶“享乐主义”的帽子,然后送去义务劳动几年,根本没时间再编写劳什子的新话辞典。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布拉金斯基,你在想如果去告密了之后我会如何。”阿尔弗雷德就着炖菜咽下一块发黑的面包,“哦,党不会这么做的,至少在我完成工作之前不会。因为我,阿尔弗雷德?F?琼斯是消灭语言的天才。”

      全世界只有新话这种语言的词汇量在逐年减少,每一个词的意思都精简再精简,直白得没有半点余地。阿尔弗雷德不仅消灭语言,还消灭思想,新话没有涉及的就是不存在,未来没有人会质疑这一点。

      他甚至开始担心以后将没有人能听得懂他们的这场对话。

      “对了,你戴着的这条围巾,是从弗朗西斯那儿买的?”

      伊万拿着汤匙的手顿了顿,说这是他花了几百张布票托一个无产者老妈妈织的。“看起来很暖和,不是吗。”

      “不用和我装傻,我在弗朗西斯的杂货铺里看见过它好几次,不过那个时候我总是忙着帮他换上那几个早就该被淘汰的灯泡。”

      听起来你和波诺弗瓦同志关系不错。

      “他和我表哥是一起长大的,还怂恿我逃离亚瑟的魔掌单干。”金发男人耸耸肩,翘起的一绺头发跟着他的动作摇晃。伊万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和自己一个陌生人说这些,也不怕他歪曲事实转身就去告密,然后他想起,阿尔弗雷德在之前就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

      党还需要阿尔弗雷德,或者说新话还需要阿尔弗雷德,党找不到第二个比阿尔弗雷德?F?琼斯更适合这个工作的人,所以这个人必须活着。

      亚瑟?柯克兰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对于自己的表弟流露出的那么一丁点儿的对自由的向往选择了放任。这个小子还太年轻,也太嚣张,单是这几个理由就足以让亚瑟把那些小动作放到一边暂不处理。谁还没年轻过,等撞了南墙不管是谁都得认命回头,这个道理他和弗朗西斯都再清楚不过。

      阿尔弗雷德追求的自由在亚瑟眼中就是笑话。

      砂金色短发的男人端起马克杯,里面是碎茶叶泡的热茶,和以前的完全无法相比。即便如此,他连那对粗眉毛也没有皱一下,就像书里描写的资本家们那样优雅地品茶,好像手里的不是纯色的马克杯而是白底描金的彩绘茶具,杯中装的也不是寡淡得像水一样的劣质茶,而是从斯里兰卡或是锡兰等地空运来的当季新茶。

      “0611号,亚瑟?柯克兰——”

      “我的行为并没有违背党章中的任意一条,现在是午休时间。”

      “我们怀疑你站在资本立场。”电幕里的声音仍旧尖锐又刺耳。

      “我的工作,我的薪资,我的住处都是党给我的,怎么可能会到剥削的资本家那方?何况现在我都已经接受党的盛邀住在富部了,您难道还打算让我搬到爱部去?”他不轻不重地讽刺。“还是说阿尔他又做了什么或者说了什么?”

      “这里是联社,0611号亚瑟?柯克兰,党不会再放任你的迷失,老大哥会带领你找到正确的道路。”

      “精彩绝伦的演说,唯一的缺陷,最后应该再加一句‘God bless you ’。”他放下马克杯,最后看了一眼真部外墙上的口号标语,转过身,迎接自己再创新低的职位和物质条件。

      这些都无所谓。

      他跟着思想警/察走进爱部的大楼,不仅没有想象中可能存在的慌张和恐惧,还有一种等待了多年的东西终于到来的感觉。

      阿尔弗雷德知道以后大概会嘲笑他,但是无所谓,总有一天那个年轻人会发现老大哥说得不错,自由是建立在奴役之上的,甚至于它就是奴役。

      眼下这个结局,亚瑟在十年前就已经有了猜测,他不像弗朗西斯那样在看透了现状之后趁早抽身而退,柯克兰家的教育也不容许他退缩。他是这个大家族最小的孩子,没错,前面还有三个兄长和父母顶着塌下来的天——前提是他们还活着。战死也好蒸发也罢,他的亲人最后就只剩下阿尔弗雷德,那个时候亚瑟才十五岁,刚和弗朗西斯混到一起,身后还跟着一个七岁的小尾巴。

      这个地方他来了两次,这是第三次,连牢房也没有变,还是那个简陋的小房间——让他一下子年轻了十五岁。旁边住着的还是熟人,亚瑟甚至能叫出其中大部分人的名字,这是杀人的鲍勃,那是匪帮的夫人珍妮,还有那个看起来一把骨头快要散架的老头子是□□,叫谢尔盖。

      “哦!柯克兰!时隔两年我们竟然又见面了!”

      “我猜他这次是走不了了,凡妮莎,没有一个人能活着从爱部走出去三次,没有人。”

      他们大声叫嚷,看守也只是抬手敲敲监狱的铁门,显然这些罪犯已经和看守混熟了。

      这里是什么样子,亚瑟?柯克兰早在十七岁的时候就看得清楚,贿/赂、裙带关系、同性恋、敲/诈/勒/索,还有土豆块酿造的粗劣酒精,比外界的无产者居住区稍微要混乱一点儿,但也没差。在监狱里,最值得信任的是普通罪犯,尤其是匪徒和杀人犯构成的贵族阶级。最受人蔑视的是□□,最肮脏最棘手的工作都由他们来完成。不过没有人敢叫他做那些下流事儿,即使他的罪名在分类上属于□□。在那群罪犯眼中,亚瑟?柯克兰和弗朗西斯?波诺弗瓦这两个如今分道扬镳的人既是疯子又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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