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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走出不易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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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不易居,嘉宝不满的抗议声响了起来:“无痕哥哥,你可以放开我的手了吧,抓的人家好痛哦。”
这时我才发现,刚才一直紧张的抓着嘉宝的手,都有印子了,轻轻为她揉揉:“对不起,嘉宝,我没有注意。”
甩了甩手,嘉宝皱了下眉头,迟疑道:“无痕哥哥,刚才那个受伤的侍卫……你是不是认识?”
嘉宝的话勾起我满心的酸楚,我不答话,却加快了脚步。
被抛下的嘉宝大叫道:“真是的,等等人家啦。”一边赶忙跑步跟上,似乎已经忘了刚才的问题。
此刻已是彩霞满天,落日的余晖好像在天际燃烧,绚烂,迷人。时间尚早,街上人来人往的,小贩们大声吆喝自己的买卖,引得嘉宝不停的驻足观看,这个喜欢,那个也喜欢,正苦恼着不知该如何是好。看着她充满活力的身影,盘踞在心中的不安和难过稍稍散去,我打起精神,融入这美丽的画景中去。
急骤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迅捷如闪电,街上行人纷纷躲避,一时间鸡飞狗跳,好端端的一副美景硬是给糟蹋了,我微蹙眉,闹市疾奔,竟与旷野驰骋无异,究竟是什么人胆敢如此放肆?
一个幼童在匆忙躲避的人群中跌倒,眼看飞来的铁骑便要踏在他身上,有些胆小的女子甚至已经惊叫出声。我错身向前迅速奔到路中,可是已经来不及带走跌倒的小孩,如雷般的马蹄声已经近在咫尺,我揽过小孩,伏下身,用背脊对着疾驰而来的马匹,心中做了最坏的打算……
只听马一声长嘶,硬是在我身后堪堪停住。
马上男子急鞭一甩,高声骂道:“什么人如此大胆,竟敢挡住我的去路?”
起身抱起小孩,旁边早有泪流满面的女子跑来接过去,对着我千恩万谢,这时我才回头望向骑马的人。
剑眉朗目,薄唇因为恼怒而紧闭,衣着精致,黑发用一根碧玉簪嵌住,相貌倒是不俗,可是眼光带着三分邪气,两分戾气,五分傲气,正居高临下冷冷的俯视我。
我既不示弱,也未得理不让人,只是高声道:“天子脚下,阁下纵马狂奔,就不怕撞到行人么?”
“你是何人——”慢条斯理的声音显示了主人的蔑视,“驾马的技术,本……在下还是颇有自信的……”后面的话隐去,可是我听得明白,那是嫌我多事了。
很讨厌这种……高傲的语气,我咬咬牙,本想训斥他一番,却突然发现原本熙攘的地方此刻悄然无声,人们虽然有些窃窃私语,但气势似乎都已经让马上的人给压住了。
呵斥的话转到喉边……还是咽了回去……这里,太引人注目了……
见到我沉默,那人态度愈发嚣张,从怀中掏出一锭银锭,约莫十余两,抛到地上:“就算是在下有错好了,这锭银子便给阁下压压惊。”
旁边的嘉宝早已按耐不住,手一直扣在腰间,脸上全是隐忍的表情,我想,若不是我在,她的拳头是不是早就飞出去了呢。
暗暗拉住她,若无其事的捡起抛到地上的银子,用手掂了掂——四周窃窃私语的声音大了起来,还伴着丝丝的抽气声——我未理会,转身找到刚才受惊吓的孩子,把银子递给抱着他的女子:“这孩子受了惊,还是找个大夫瞧瞧比较好。”
退到人群中,我便欲离开。
“阁下技艺非凡,不过,”离开的身影并未回转,只是声音淡淡传去,“这马蹄一踏,踏的怕是大楚的律法吧……还是,阁下根本不把大楚的律法放在眼里?”
重重扔下一颗炸弹,我带着嘉宝优雅的,从容的,功成身退。
正面短兵相接直缨其锋一向不是我的作风,看那个傲慢的家伙尴尬的乘坐在马上,走不是不走也不是……和嘉宝对视一笑,好像恶作剧成功后的喜悦,我揉揉嘉宝的头,开开心心的走回客栈。
没想到,客栈来了位不速之客——呃,不能说是不速,是速的很……
看到我惊讶的表情,暖墨俏皮一笑:“怎么,不欢迎我么?”女装的暖墨倾国倾城,男装的暖墨更是俊美无双,沈非的眼珠子都快掉了……
“没关系,他不欢迎我欢迎啊,大美人呐……”痞赖的声调痞赖的表情,只能用两个字形容,欠扁!
嘉宝……则是看呆了,口中喃喃自语:“天哪,多漂亮的姐姐啊。”眼中满是惊艳,“可以让我摸摸么?”
“胡闹。”拍掉嘉宝的手,我对着暖墨歉意的笑笑,没法子,自从嘉宝和沈非相识之后,这两个人算是臭味相投了,胡闹的脾性竟是一模一样。
暖墨也不答话,抿着嘴,眼波流转,竟是别样风情:“跟我来,带你去个地方。”
跟着暖墨拐了几个胡同几条街,走到一个小院门口。
暖墨努努嘴,示意我推门。我满心疑惑,如言推门而入。这是一个极小的院落,两间瓦房,巴掌大的院落里有两棵高大的梧桐树,茂密的枝叶遮住了半个院子,虽是简陋,但收拾的极为干净整洁,好似被人用心清理过一番。
看到我不解的眼光,暖墨粲然一笑:“你救了念奴,大家都很感谢你,送你银子怕你不收,就买了这个院子当作诊金好了。”
说完不待我开口,眉头一皱,道:“不许不要,否则就是看不起我们。”
推辞的话打个转还是咽了回去,我摸着粗糙的树干,环顾四周,很是喜欢这里的安静宁和。
“既然这样,我就却之不恭了。暖墨,谢谢你们。”我真诚的表达着我的感激。当初只是以谋生作为借口而已,没想到她们居然……我看着小小的院子,心中百味交杂,有了牵挂,到时候我还怎么能够甩甩袖子,风轻云淡的说走就走呢?暖墨啊暖墨,你可真是……给我了一个大包袱啊……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李,带着嘉宝来到了我……的“百草园”。
简单分配一下屋子,正屋里面两间房子我和嘉宝一人一间……唉,不得不这样分的理由是——沈非那个家伙居然可怜兮兮的跟我哭穷,死赖活赖要凑过来,没法子只好把朝南的小屋给了他——实在怀疑我这样的决定是不是太草率了。
在院子外面的墙上贴了个大大的“医”字,我的小小医馆就好了。
感谢暖墨和葳蕤她们的宣传,这些天陆陆续续来了些病人,收入虽然不算多,总算是好的开端。闲暇之余,我还成了青楼红馆的常客——虽然嘉宝总是抱怨我害的她这个淑女堕落成恶女,可是每次我去卧尘居,醉心园……的时候,从来没见她落下一次。有时候我也想想,师兄知道了会不会扒了我的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