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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   肖晋也开始找不到人影。终于有一天,她邀我一起拉着床帘坐在她的床上去嘀咕一个人。这个人叫肖逸飞,安徽黄山屯溪人,比肖晋大两岁,跟肖晋一个专业,比肖晋高一级。

      “这门户不登对啊。”我想了一会,扭头看她。
      “这没有关系的。”肖晋有点得意,“你想,他跟我一个姓。不存在倒插门的面子问题。另外,他不是独子,也不是长子。我想,他的父母也不会介意他以后跟我呆在杭州。再说了,国贸专业的,回屯溪没法发展事业啊。”她的杭州口音发音短,节奏快。在我的耳中,那声响如算盘珠子一般脆响。我懂得她,这样的在一般人看来是算计的思想是她与生俱来的直觉。看到一,一般人都只去想三。而她,却能够直觉到三十。这是她的优点,同样,也是她的缺点。
      “恋爱总不能只谈条件吧?”我说,“除了这些,你到底看中他哪点?”
      “他长得是我喜欢的那型。另外啊,最主要是跟我有共同语言。”她一点都不掩饰她对他的满意。
      “哪方面的共同语言?金庸,还是古龙啊?”
      “他不看武侠。但是人家读倪匡。你知道么?这腾空三丈是武侠。一腾空就三里地,那是玄幻。一闭眼就穿梭时空,那就是科幻了。其实也没有区别的。不管说什么,就是说得来。”
      “哎,说说。你跟他在一起是什么感觉啊?”我用肘弯推推她。
      “我觉得他挺好。”
      我看见她的眼睛里亮晶晶的:“他呢?”
      “他也觉得我挺好的。”她把头转向我,嘴角微微上翘。肖晋也有好娇媚的样子呢,我心想。
      “谁招惹谁的?”我问。
      “他先给我写的信。”她低下头,用手指缠绕着衣角松动的一根线。
      “哎,实话招来,你们都到什么地步了?”我凑近她,把手放进她的手心里。
      “讨厌。”肖晋一把甩开我的手,“就刚刚牵手啦。”她开始做出小女儿的娇羞状。

      我知道肖晋心里那把秤杆的精确度。不是相当的人,她绝对不会踏出任何的一步。这并不是肖晋的初恋。她的初恋在十六岁。对于她那次讳莫如深的恋情,我不敢追问。虽然我确定如果我一定要知道细节的话,她也一定会告诉我。只是,我觉得我该尊重她。

      做过几次超级亮的灯泡之后,我放弃了跟肖晋去上自习和去图书馆的时间。我的伴改成了成嘟嘟。经过左仲佑和许酸酸的事情之后,我俩开始心有戚戚。谁都没有再提起过左仲佑的事情,但互相间却越发亲密了。

      一天,我在藏本馆找到了一套关于玛雅文化的书。精美的印刷,优美的描述。爱不释手的同时,我决定叫成嘟嘟一起来分享。藏本馆的书只能在馆内阅读,一概不能外借。所以,我把这套书搬到一张靠窗的桌子上摊开,然后再摊开了我的笔记本,摆上了铅笔盒,足足地占了一排的四个座位。
      把成嘟嘟找来时,对面的座位已经坐了一个面熟的男生。点头微笑,我们坐下了,开始翻阅起那套铜版纸印刷的精美的画册。对面又有人坐了下来。我感觉到了一种异样的气氛。可能是人多时的气场的逼迫感,我心微微一动,但是我没有抬头,继续翻着我那本厚书。
      我对拥挤人群的气场从小就敏感。我受不了那种一个不熟悉的人在一个我不能控制的时间在我的近处散发着他们的气味。我妈以前总是笑话我,说我将来自己的家门要开在屋顶上;我将来的代步工具应该是横空的天马。我知道这样不合群,可是,我真的不喜欢逢年过节时亲戚间的串门子,不喜欢凑热闹,不喜欢逛街,更不喜欢挤公共汽车。也许这是我对人群的恐惧感。所以,高中的时候即使每天要骑车半个小时才能到校,车技不好的我在摔晕过一次之后还是选择了骑车。

      轻轻地拖椅子的声音,对面又有两个人坐下来了。那种气场的逼迫感越来越紧。怎么今天图书馆这么满员?我抬起头,看见了他,左仲佑!他和他宿舍的另外三人正坐在我们的对面。我斜眼看了一下成嘟嘟,看样子,她也很紧张。这时候,我倒镇定下来,木然地低头翻书。窗外开始昏暗起来,我仿佛听见沙砾打在玻璃上极小的沙沙声。这样的春日,倒是跟我们南方完全不一样。

      “天气预报说,最近又有一波寒流。”左仲佑跟旁边的人小声说。

      听到这话,我瞥了他一眼。我看见,他也回瞥了我一眼。

      “斜阳亲吻桃花/桃林翩翩红遍。。。。。。”我心里吟哦起宁采臣对小倩一见钟情时的插曲,一股热焰开始在我心底燃烧起来。我又急忙用心里的小手拍打着,把这些火苗全部扑灭。我的脑筋开始不停地思考。怎么办?如果我和他产生了感情怎么办?怎么才能让他真正的理解我?怎么跟他去经营一场爱情?如果我和他在一起的话,成嘟嘟怎么办?对于恋爱,我丝毫不知章法。当下,我只觉得自己像个衣衫褴褛的女子,我害怕他有眼无珠的忽视。我急切地需要他的认可!可是,我却找不到一条展示自我的出路。

      在集聚了许久力量后,我主动地抬起头,想跟他对视。却看见他在书中的投入。这块探路的石头就像丢进了深井一般,没有听见任何的回响。我好失落,只好把头转向窗外。在我的爱意之外,所有的一切都在流动。我掌握不了它们奔走的方向。

      我心里浮现起《小倩》中的情境:
      在开去投胎的火车上,小倩对宁采臣说,“如果我这样走了,我就再也见不到我的男朋友了。我一直没有想过要去投胎。其实我一直不想离开他,我舍不得他啊。”
      宁说,“你是在说我吗?。。。。。。”
      “你跟他没得比的。他很威猛。在我们鬼世界中,他是天皇巨星。每个人都很崇拜他。他是我的偶像。”
      “你们两个经常见面吗?”
      “他很忙的。很多人都包围着他。我们很难才见一次面。”小倩捧着心口深深呼吸道,“我们认识了两年。才约会过两次而已。但是我已经很满足很满足了。”
      “很满足?”宁采臣嘟喃着,“看来做偶像真的可以占这么多便宜。”

      十年以后,嘟嘟却跟我说,那天她只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一般看着对面的左仲佑在注视着我翻书的手。她说,那一天,我的手指们在那些深色浅色的铜版纸印刷的彩页上翻动着,煞是好看。

      成嘟嘟后来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左仲佑?那时我自己也不清楚。帅哥,有才气再加好听的嗓音,这样的人没有女生不会喜欢。但是感情要上升到一个高度,则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了。就像初中时迷小虎队一样,我喜欢着他们三个。但是,在必须选择一个人作为偶像的时候,我就选择了乖乖虎苏有朋。虽然我觉得吴奇隆更帅气一些,但是他们三个里面只有苏有朋学习好,上过好大学。重要的是,我妈应该也会喜欢这种类型。所以我坦坦荡荡地买了一张苏有朋的巨幅海报,并把海报贴在了我的床头。因为一时的荷尔蒙分泌过多,而对左仲佑产生了长久的依恋之感?这按道理来说也不通啊,况且这不符合我的性格。再者,他是一个很阴柔的男人,这并不符合我心中如同“霸王别姬”歌曲中描绘的那种理想男人的形象。我无法解释。我宿命地把这种感觉归结到一种叫做“前世的缘分”的理论。我认定,在前世,一定是我欠了他的。

      许酸酸一只眼睛都没有看我,磨着手指甲说:“切!那只是因为你遇到的人太少而已。还上升到一个高度呢?!你眼光有点高。从小到大只有这么一个人入了你的眼,那你就觉得那真是爱情了?!”
      我无言以对。
      我体会到了许酸酸超出肖晋的犀利冷酷的一面。

      过不久,有一个著名摄影家来我们学校展览他的摄影作品。有些画面在是极其边远的乡下拍摄的。照片上的那些人们一致的有着纯朴的脸和破烂的衣服。在我叹息某地的贫穷时,许酸酸却说,“这有什么可叹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这话直让我瞪瞪地斜眼看她。

      再后来,我时不时就拿许酸酸跟张爱玲比。我纳闷,长相这么温婉,这么细致的女人,怎么就有这样独特的视角?以至于到后来,我居然觉得如果她们生活在一个时代,许酸酸会比张爱玲更加“出息”。胡兰成在《民国女子》里,他这么看23岁的张爱玲:“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慈悲布施她全无,她的世界里是没有一个夸张的,亦没有一个委屈的。她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许酸酸跟张爱玲一样,都是没有大是大非感的自私的骨子里极为冷酷的雌性动物。她们的伦理观念跟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格格不入。我不想赞成她们的观念,但是却对这种观念却有着无比的向往。就像小孩子向往的不用长大的彼得潘,向往着干了坏事死掉后还可以重生的小叮当一样。但是我们这些普通人总要回归到大众中,就如同温迪一定要长大的一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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