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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粒 ...

  •   亲爱的C:

      见信如晤。

      你担心我一个人去外地上学,又生性谨怯,怕是会像在异乡流浪,于是信末总要添上这么几笔。是啊。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总算是找到了一点归属感。上到了喜欢的课,有了点自己的时间和空间,找到了合适的轨迹,不再像之前那样毫无收获地忙忙碌碌了。学的是文学,平时也会提笔写点东西,东西并不怎么样,可总要自诩为作者,你应当会觉得幼稚又好笑罢。

      你还总在信里询问我的情感状态。彼时的我真真是无奈又好笑,谢过你的关心,又笑你的心急。但是——我想,此时的我应当不同了。

      我该怎么和你描述那些晴秋呢。午后昏昏欲睡的图书馆,拥挤的食堂里面对面伸筷去夹对方盘子里的菜,一把伞下两个人的影子,还有一些乱七八糟漫无目的毫无要旨的对话。我之前从来不知道,夜晚散步原来也是件浪漫事。朦胧余光里模糊的他的侧脸,他额前在风里微微晃动的短发,他一双视线离不开我的深棕色眼睛。我看一眼,再看一眼,又目视前方,装作无事发生。他毫不收敛地出声笑,笑得开怀爽朗,一只手臂搭在我脖肩上,带笑的声音顺势就落在我耳边。他说,哎,别光看啊,要不要牵个手。我明明那么羞,他偏要明晃晃说出这种话来。因为心里其实也是想的,就是唇抿得再紧,脸颊憋得再红,最后也总要把手交递到他手心里的。

      他和我一点也不像。我内向害羞,他外向热烈,我记性差,粗心马虎,他什么都记得住,做事心细,我脾气差,没耐力,他脾气好,很有耐性,如此云云。他简直是我的补剂,是我月球的亮面,是我这辈子都想成为的,这样好的人。我时时刻刻都感到一种惶恐——你了解我的,我胆小,我患得患失,我每天都在幸福的云端里兀自踩空绊跤,深一脚浅一脚。

      他在图书馆里看书的安静侧脸很动人,他还会在球场上大杀四方,末了还看我一眼,神情甚是得意洋洋。我在场外,抱着矿泉水和他的运动背包,被他的眼神搅得心乱乱的,怯赧又难言地开心。我说他总是太孩子气,他偏头不理,几秒后又把下巴搭上来,戳着我的肩窝,向我要水喝。其实他这个时候身上是会有汗味的,但我一点不介意。只是有时被戳痛了,就会抖一抖肩,但他并未如我意地乖乖离开,而是继续佝偻着身,甚至一只手还会环上我的腰。真的蛮沉的,就像一只大型犬,没脸没皮地挂在你身上。但你又不能生气。你生气不起来呀,谁让你喜欢他,他喜欢你呢。

      也不是没有吵架,只是我都记不清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吵的了。那些事情太细太小,而偏偏我又记性不好,于是就像砂砾一样从我的大脑里漏走了。这样说来,记性好的他会记得吗?我不知道,也没问过——总忘了问。没办法,记性实在差。读到这里,你不免又要笑我了罢。

      他和我太不同了,真的太不同了。他那样的好。我学文科类,他学理科类。我只会背一些干巴巴的学术材料,他却可以把微积分讲得生动通透。他很优秀,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我难过,泄气,没有语言,只有轻微的表情,或许从眼角掀露出一点,只是一点点,但他总是知道。他轻轻抱一抱我,尽力把我所有褶皱不堪的情绪一一抚平,然后熨上点温度。那点温度就又从我眼角流出具象来了。

      你可能会在下一封信里问我了——他这样好的人,和你这样的不同,你们是怎么遇见的呢。是呀。是怎么遇见的呢。我不知道。他或许是我撑着伞走在路上,从伞檐下不经意瞥见的人,或许是被伞挡住的人。我的意思是——我们或许见过,或许没见过。但其实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

      还记得我在信的最前面,和你说过的吗。

      我总要写一点文字,写一点充满幻想的文字。

      请原谅我吧,亲爱的C。原谅一个渴望被爱,却又永远破不掉自己身外的壳的人。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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