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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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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那个大姐还有联系吗?”坐在饭桌旁边,我妈这样问。
我沉默了一会,“没有。”
不止是那个每天都有无尽热情的大姐,还有那个一边带领我却也会在我面前表现脆弱的王妈,那个我非常喜欢却一回国就结婚的男孩子,那个非常八卦的摩登和尚,还有很多在那一年里给我人生留下色彩的人,全部都没有再联系了。
好像是一场梦。
我常常这样说,在芝加哥的那一年真像一场梦。
我是一个很懦弱的女孩子,如果生活带给我一些烦恼,我的第一选择是逃跑。
大一刚入学的时候,我想逃跑。爸妈送我来到那栋破旧的宿舍楼下,飞扬的灰尘,坑坑洼洼的地面,斑驳的墙砖,满是锈迹的上下铺架子床。我满脑子都是逃跑,我要复读,去一个更好的大学。然而因为这或者那的原因,浑浑噩噩就四年过去了,好像学了些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学,毕业了。
随波逐流考了研,研究生的第一年,我迷茫不知所措,依然想逃跑。
后来,一个极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出国的机会。
芝加哥大学,听起来就很高大上不是吗?搜索着芝加哥的照片,芝加哥大学的资料,我畅想着。
我想去,于是做了种种准备,踏上去往异国他乡的旅程。
那时,已经快过年了,但我等不及马上就要出发。
我还记得,出发前在地铁上,和某个同学聊天,我才晓得自己坐错方向了,连浦东机场和虹桥机场都没分清。好险啊,我怎么能犯这样的错误呢?万一误机了可了不得。一面又觉得有些羞惭,我没有提前做好准备,是的,我只是凭着一腔热情奔向芝加哥,但我真的准备好了吗?
我,可以吗?
在飞机上,我也一样很窘迫,很紧张。飞机上一半中国人一半美国人,我侧着耳朵,其实并不能很好地听清那些美国人的话。
空姐来送餐,用英语问了几遍,但我只听清了一个egg,我的脸通红,为我还不足以应付的英语,虽然已经通过了所谓考试。邻座带着小孩的爸爸为我解围,翻译了空姐的问题,根本没听出来的选项原来是一些很常见的食物选项,我执着地用英语回答了。
漫长的飞行途中,我将下飞机将要面对的海关问题想了又想,看着隔壁的旅客,有意识地看他是如何游刃有余地应对那些情况。
飞机落地芝加哥,是一个雪夜。透过机场大厅的玻璃,我看见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下,身边来来往往的全是异色眼眸的人了,我拖着行李箱,着迷地看着外面,路灯渲染着冬夜。
真像一场梦。
我这样感慨着,跨越过多少公里,我踏上了未知的彼岸。
走出机场,我打的前往公寓,一样的窘迫,我无法说清那个地址。只好求助了房东,原来那个地址是Lake Shore Drive,我暗暗记下这个地址。
出租车离开机场,向市区逝去,我默默望着窗外,想把芝加哥的夜色摄在脑海里。蓝色地铁在旁边呼啸而过,夜色虽浓,雪色却映着灯光,路旁立着各式各样的路牌,最有特色的是一块巨大白色立牌,上面写着“You Are Beautiful”,算是沿途一道风景线了。
公寓在27层,打开门有些冷清,但很干净,我打开灯,看着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心中掂量着这公寓的价值。虽然很不错,但价格实在也让人格外地感到经济压力。
当我走到床边,拉开百叶窗,看着窗外的灯火映着蜿蜒的密歇根湖岸,心里有一种绵绵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出动。
“好像是值得”,我忍不住这样想。
这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了,来之前就听说附近发生了几起抢劫案,然而抢的不是钱,是加拿大鹅的羽绒服.仿佛恶搞新闻一样不真实,但只这样的鬼天气下,羽绒服确实比钱更直接有用。
全副武装,羽绒服、帽子、口罩、手套一样也不缺,才敢出门。我先去了学校,很快办好入学手续,开始四处瞎转悠。
校园里是一水儿的红墙彩窗的哥特式尖顶建筑,一下子有百年老校的感觉了。雪花不停歇地落着,图书馆旁的穹顶阅览室仿佛一个雪花水晶球。洛克菲勒塔楼的尖顶远远望着,像是刺破了澄澈的蔚蓝天幕,大概是纬度的原因,云看起来格外的近。
我拿出手机,想拍下这冬日的蓝天白云,冷冽的风却像是按下了加速键,浮云一下子快地像潺潺地溪水一样溜走了。
天实在太冷了,我的鼻子也睫毛都凝了冰。流浪汉蜷缩在路旁地桥洞里裹成一团,小鸟儿立在通风口处,任喷薄的热气将它的毛吹的簌簌抖动也不动摇,我也赶紧回到那个刚刚熟悉的Lake Shore Drive。
在附近买了一份小食,解决了温饱,我又坐在窗前看白日的蔚蓝的密歇根湖。
我好爱它,才一天,我已经爱上它了。
我着迷地勾勒着它的一笔轮廓,可它那样壮阔,看不到边。
就像这个新世界带给我的感觉,真大啊。
我想,从前我是一只鱼缸里的金鱼,后来在长江边短暂地体验了一番,如今就要在密歇根湖开始新生活啦,像梦一样的,新生活。
芝加哥的头几个月一直很冷,雪下了好久,我大多数时候还是坐校车,有时天气不错,我也会走路回家。
有时会发现一些有趣的风景,很不起眼的一个小草坪,冬天的残雪和枯黄的草叶中,掩藏着一小块石头,碑上卧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爱情故事。
“On our first date, I treated her to the finest ice cream Baskin-Robbins had to offer,our dinner table doubling as the curb.I kissed her, and it tasted like chocolate.”
-------President Barack Obama
From an interview in O,the OPRAN magazine,FEB ,2007
Image courtesy of blackpast.org
On this site,President Barack Obama first kissed Michelle Obama
讲的是奥巴马和他的妻子,在这个地方第一次接吻,有一种格外的浪漫。
奥巴马曾经是芝大的教授,所以这里出现他的故事一点不令人惊讶,或许这里还有更多他的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的生活在学校和公寓之间重复着,开始的一段时间并没有拓展到其他地方。
我探索着校园,最近最方便的,当属芝大的书店,Bookstore常年销售的,除了各种时代周刊热门书目,芝大校友的书,还有很多纪念品。芝大的代表颜色是maroon,栗色。这种颜色有点像砖红色。校徽是一只凤凰,但如果眼神不好也可能看成鸡,所以,大家也会自嘲是野鸡大学。
我探索着公寓,我不会游泳也常去楼下的游泳池玩水,健身房也跑过几次步。半夜睡不着的时候一个人在健身房看电影,记得在那里看过《破产姐妹》和成龙的《尖峰时刻》,那里的灯光彻夜不息,也能蹭网,有时也会遇见一些人,我记得一个高高帅帅的黑人男孩,很爱聊天,但他却自认宅男。
总之,好像每一件事都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