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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童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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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上旬,北半球的天气已经开始变冷,虽然曼哈顿的树叶还没发黄,但如果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叶柄处已经开始萎缩,像是经历热胀冷缩的垂暮老人,看着比年轻那会儿多了几分摇摇欲坠。
刚吃完晚饭,章献珺站在联合国办公大楼三楼的某个露天阳台消食,看着楼下来来往往不同国家的人,她深觉不枉此行:不管怎样,二十多个国家的老百姓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遛弯,这等场面难得一见。
一阵小风吹过,带来凉气,她赶紧把脖子缩进风衣领子,浑身上下唯一没有遮风挡雨庇护之所的只有额头,因此凉气侵袭,让她的灵台瞬间清明。看着底下那支被被拧成麻花样的抢杆子,章献珺心想:把枪打成蝴蝶结也没用,阿富汗人民历经的水深火热难道是因为枪管子太直吗?
正想方设法变着花吐槽楼下的雕像,神游天外的章献珺感觉肩膀被人轻轻一拍,随后听见一个年轻热情的声音:
“嗨!在想什么呢?那样苦大仇深地盯着楼下。”
一口流利汉语说的字正腔圆,章献珺没记错的话,他的名字应该叫李新,是个二十出头的中国大学生,年纪轻轻被薅到这里,亏他还能笑得出来。
不过自从为期一周的培训开展以来,章献珺每次见到他,第一眼看见的都是他那张洋溢着快乐的笑脸,应该说,他完全是天生的乐天派。这人还经常将“把快乐带给别人”这句话挂在嘴边,致力于践行他当年在语文课本上不知从哪旮沓抄来的那句话:生命的意义在于自己生活幸福,也能为别人带去幸福。
关于这点,并非章献珺天马行空的猜想,而是培训第一天,出自李新本人站在联合国总部二楼的会议大厅进行自我介绍时的慷慨陈词。
回想起一周前的那幕,章献珺摇头失笑:在这里,乐观主义可不是什么特长。
“你也出来消食?”不想承认自己在无聊地给雕像挑刺,章献珺反客为主。
“不是,我是专门出来找你的。”李新摇头,随即表明自己的目的:“说真的,这一周我一直在观察你。”
“观察出什么了?”
“我说实话的话,你别不高兴。”
“你说说看。”
“不得不承认,你是个优秀的女孩子,年纪轻轻就修读了生物学和心理学双学位,还拿到了生物物理学博士。”有几句李新藏在心里没说,因为他不能确定称赞一个事业型女性的外貌是否失礼。
事实上,即使从外形看,章献珺同样是个出挑的女孩儿,五官清秀,高高瘦瘦,眉眼间的气质很温和,和她常年待在实验室不无关系。
“嗯。”这种恭维从小听到大,章献珺听得出这不是李新的重点。
“可是纵观整个地球,天才,怪才,鬼才不知凡几,我想不明白为何是你脱颖而出,让卡俄斯选中?”
“我……”章献珺不以为意地笑笑,刚想开口。
两人身边走来一名裹着披肩的印度女人,女人的鼻头挂了个金环,眉毛,耳朵和脖子上也闪着点点金光,身上套着件黄绿色的裙子,刺绣的花纹点缀其上,头顶披着个同款头巾,完全遮盖住她垂在身后的浓密秀发。
李新听见章献珺一句小声的自言自语:“嗬,大户人家的闺女。”
他差点没绷住,假装咳嗽两声,掩饰笑意。
可惜对面的印度大姐表情严肃,眼神犀利,完全没有开玩笑的样子,也全无打断别人谈话的内疚感。
于是,二人只好静静等待她开口。
“¥%%……#&¥#!”
没曾想,对方是个善于把握机会的主儿,一开口就是连串问候章献珺家人的粗鄙之语,说完后还冷哼一声,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
“诶……”李新伸出手臂,刚想追上去和她理论一番,好让她明白什么是讲文明树新风。
没迈开腿,就被章献珺叫住:“算了,她骂的是我。这几天当面给我脸色看的人实在太多,要是挨个跟他们理论,没等论出个二四五六,我自己就先气绝而亡了。”
摸摸鼻子,李新有些尴尬,不知道要怎么接话。其实,他这几天不是没看出聚在联合国的这帮人,都对章献珺冷嘲热讽。就连自己,也很难说毫无怨言,但是只要稍加理性地想想,就能明白所有事情和她有什么关系呢?她不过也是个发言人而已。
“好吧,既然你感兴趣,我就和你说说我的事。”
章献珺将话题引回,打消了刚才本要拒绝的想法。她想,或许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全世界都会编造并流传着有关她的传言,毫无疑问,那将是一个关于背叛的故事。
在此之前,如果有一个人知道了真相的起源,那她也不算背负着秘密吧。
2007年,章献珺上小学四年级。
在学校,她属于平平无奇的中等生。平日里,校服外套穿的吊儿郎当,学习成绩吊儿郎当,谈个早恋也吊儿郎当。
因此,吊儿郎当的她遇到了个半吊子“土匪”抢劫。
那是一个周五下午,夏天的烈日还在散发余热,对人咬死不放。刚放学的章献珺骑着自家老父亲给她新买的自行车,打算穿过学校后面的小胡同去步行街买两串用“假羊肉”做的烤串吃。
刚转弯,便在巷子拐角被几个半大点的萝卜头堵上。几个男生里,为首的正是她上个星期刚踹了的前男友王思珖。知道他们来者不善,但年幼的章献珺在心里盘算了下,估摸着没办法一鼓作气冲过人墙,于是只好跳下车,大声质问王思珖想要干嘛。
“你个渣女,和老子谈了不到一个月就把老子甩了,还到处和人说我没男子气概。今天,我就带几个兄弟过来,让你瞧瞧什么是真正的纯爷们儿。”男孩子到一定年纪最爱逞英雄,总是年纪不大,用词的口气却不小。
说实在的,王思珖在3班,章献珺在1班,同一所小学上学这么久,两人也是这个学期才认识,无论谈友情还是谈爱情,都属实单薄的可怜。
因此,章献珺对对方的大惊小怪十分无语,都是出来玩的,认真就是你的不对了。
况且,如果你真是个纯爷们儿,上个星期和我抢草莓味冰激凌的是披着人皮的鬼吗?
呵呵,吃完抹抹嘴,答应和我AA的事提都不提,装作没发生过。那可是我攒了一个星期零花钱才买来的冰激凌,就被你啃去了三分之二。
纯爷们儿要是都像你这样,我以后不如养只猫猫狗狗过日子好了,起码没人和我抢吃的。
不光如此,章献珺甚至觉得,对面人的罪行实在罄竹难书,但她现在着急去吃羊肉串,不想浪费口舌,索性不耐烦道:“我说什么你信什么,你的脑袋是晚上用来当枕头的么?那我要是说,踹了你是因为你像被白无常放到阳间作祟的小鬼,怎么,你还要去找个蒙古大夫整整容?”
“你!”章献珺两句话没把王思珖气了个半死,但他的嘴又比较笨,以往吵架从来没胜过章献珺,这次也是一样,气的直跳脚,却“你”不出个所以然。
还好他身边的小弟没被章献珺带偏,一个男生冲到前面,气势凌人道:“不管你怎么狡辩,我们兄弟几个今天就是来给珖哥撑场子的,你必须给他道歉,然后向所有人证明,我们珖哥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然,有你好看的!”
孩提时代的章献珺尚算一个比较讲究的人,最不屑的就是“大丈夫能屈能伸”那套歪理邪说,她虽然在熊孩子里混的有头有脸,早恋,逃课,跳蹦子样样不误,但一向坚持着自己的做人原则——永远不说违心话。
因此,在她的作文里,从来没杜撰过一个美丽善良的班主任,毕竟在那时的她眼中,班主任就是个正值更年期的中年妇女,既不美丽也不善良,除了粉笔头扔的准,其它一无是处。
所以这次,即使面对几只张牙舞爪的“狂徒”,她仍秉持自己一贯的原则,坚定地对恶势力说:“我不!”
义正严词地拒绝了王思珖和他那几个小兄弟的谈判条件。
必须得承认老祖宗那句至理名言颇有几分道理,事到临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眼瞧着章献珺如此之“刚”,几个男生也有点发愁。
这……不在他们的预料范围之内啊。
原本他们只是想以多欺少,吓唬吓唬小女孩儿,让她道个歉。没想到对方有台阶不下,敬酒不吃吃罚酒,不按规矩出牌,给几人来这么一出。
好嘛,这下几个小萝卜头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不过,王思珖嘴笨,脑瓜子的反应还算可以,见女孩推着自行车站在原地,他大跨一步,伸出右手猛地用力,把章献珺推了一把。章献珺一时不察,向后摔了个屁股蹲,疼得她眼冒金星。
还没来得及伸手揉两把,又听王思珖恶声恶气道:“你不道歉,我就把你的自行车抢走,有本事你一辈子别道歉,永远也别要回自行车。”
要不说孩子就是孩子,轻轻巧巧就定性了一辈子,殊不知一辈子可长可短。
几个男生走了好一会儿,章献珺才从地上爬起来,拍干净裤子上的土,出了胡同往步行街走去。
烤串还没买,天王老子来了都挡不住她的脚步,今天别说自行车被抢,就算被截肢了她也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