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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 光晦 ...
夺回大权,也意味着以一人之肩背负江山之重。
“昱朝连年的败仗不仅丢失国土,士气更为低迷。文胜武衰不是好兆头,”赵承糦看桥下那一潭死水,“大昱需要当年迟家那样的猛虎豺狼来守护臣民,燃我国威,而这枚火种就在寒烟阁里。”
“你要用迟芯?”景俞蹙眉:“寒烟阁存在近百年,和朝廷的盘根错节岂一朝就能撼动?迟家当年坐实了叛国谋反的罪名,即便镇住流言蜚语,他身上属于寒烟阁的烙印永远无法抹去,如何得人心?朝中旧势定会闹得漫天风雨,我只想他平安!”
“你护不了他!”赵承糦厉声说:“你爹景章没那么好对付,要给中枢换血至少要花费数十年,昱朝等不了那么久!”
景俞抗声道:“好,假设你起用他,如何才能名正言顺?我爹在中枢,他的手会伸到门下尚书司谏各个角落。如果起战事,你信不信三司连钱饷都不拨?兆玉龙是迟家旧部,但就靠他你连建瓴城都守不住!陈家为何如此轻易被灭门,你比我清楚。”
赵承糦这回不怒反笑,对景俞说:“权衡之术不问手段,只要你按我说的做,以其之道还至其人之身轻而易举。迟家有账要与景家算,我也有。”
他目中充斥着不可违逆的天威,铁壁之下是彷徨离枯:“不包括你。景俞,表兄,帝王之路就是刀山火海、沉水泥潭,我现在才明白父皇当年有多难。”
“作为君臣,作为兄弟,作为家人,作为朋友你助我一臂之力,帮帮我,好不好?”
帝王低头向臣子恳求,这份情不比三顾茅庐来的轻。
“你想怎么做。”景俞沉默了好久,言语生涩。
赵承糦如执蛛丝,他正色说:“你把迟芯买下还他平民之身后,我要你把他作为贺礼,以朕的名义孝敬太后。”
“孝敬?你要他去当太后的男宠?”景俞不可思议地连退三步。
赵承糦表现得十分冷静,他盯着景俞的双眼说:“正是。景章最大的软肋不是你也不是灼华郡主,而是太后。太后一直念着自己的孩子,我虽恨,但我成全她。”
景俞双唇发白,不住颤抖:“你怎么能……”
“我保证,太后绝不会把他变成真正的男宠,”赵承糦语气坚定而无情,“今日就算迟家公子在此,他也不会做出别的选择。”
“为什么?”景俞一路后退,背倚桥栏,轻轻道:“万事皆有可能,若太后真的跟他……”
“绝无可能,”赵承糦一字一顿,“天下人都要他死,如今朕给你次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你希望他活,就按照朕说的去做。”赵承糦说罢转身就走。
如今的他胜券在握,景俞别无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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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四,今年十六,排行老四,是继元年间逃难到建瓴城外的流民。渭水决堤,农民失了田宅交不出岁粮,县衙派人强要,关五六日,打十几棍,直到他们把口粮也尽数上交。可往后怎么办?于是一路上陆续有人饿死,累死,病死,走散,相食。出发时的几万人活着爬到建瓴城下的一千都不到。
开仓赈济只能顶一时,后来更连城门都不开。就在小四形如枯槁挨着城墙角,饿得梦里喊爹娘时,四岁的他迷迷糊糊中被一对七旬回乡的夫妇收养,可没两年他们也死了。程小四六七岁便熟练掌握了偷鸡摸狗,十二三荣登缉盗令上终年不换的“贵宾”宝座。无奈飞贼界一代传奇十四岁时偷寒烟阁栽了大跟头,为了保命金盆洗手转为正经小厮,去年冬至后被指去服侍新贵公子。
新贵公子名唤迟芯,眼看年满二十岁,旁人退隐他登台。小四估摸主子没前程,然而初回就被人家悉心料理一顿,三拜磕头结义,拜的是一盆文竹。
这位主子好生奇怪,但处得来。
“大哥你要几股的辫子?”小四惯拿他主子的头发练习梳发髻,把人摁在妆镜台前一坐就是一两个时辰,手上抓着一头乌发,眼中满是镜里人。
啧啧,不愧是前传奇飞贼的主子,生得既俊俏又英气,面庞就像流水琢磨的琼玉,五官排布得刚刚好,动时有如长虹贯日,静时宛若天际飞霞,与那些小桥流水、蝶舞莺啼的公子们都不一样。
迟芯额顶及两鬓的垂发被他挽过来拧过去,他半睁眼抬手就往香炉里丢了一把青麟髓,一时神清气爽若上九天,程小四顿觉气通七魂,撒开手就是一个大喷嚏,迟芯头上一团仙人掌球松散开,服服帖帖地落回原处。
“娘耶,飞升了!”小四扑在窗口招揽外头的风,“大哥,说好同生共死的的呢?”
“我困,”迟芯随手扯了根发带三两下简单将散发束好,拾起地上的檀木梳,扔回妆台,斜眼对小四说:“梳什么发髻,抓两下一扎不就完了。”
小四魂魄归体,两手摊开,背倚窗沿,幽怨地说:“大哥你总归积极一点嘛!林总管说了,二月初二,”
他伸出五指数了两轮多一,便压着大拇指在迟芯背后鬼画符似的比划:“未登台就被预订的情况太稀罕啦,几乎等同于小娘子出嫁!我——反正是大哥的陪嫁小弟,今后要日日近身服侍的!”
迟芯单手捧起架上那把眼生的长剑托在掌上掂量,说:“嫁谁?他看上我,我可没看上他,按理我是娶,他才是嫁。你就偷着乐,跟着我摆脱寒烟阁,是想换盆洗手了?”
“好心当做驴肝肺,”程小四嘀咕着:“新阁主一来,林公直升林总管,小命要紧,我可是要活过一百岁的……”
长剑倏地出鞘,发出十分尖冽的铮鸣,剑身通体淬蓝,光芒幽深而夺目。小四先听声音吓了一跳,又被反光闪了一脸。
迟芯端详着这把剑,制式以汉剑为基,但更轻更薄,整体匀称修长,所用皆是精炼钢铁,韧性与强度兼备,而难得的是……它表面的每一道棱皆为开刃,所谓触者非死即伤,包括持剑之人。难道因此才特意配了那样的剑鞘?
按理,战将不用剑,文人也只佩为装饰。相比其他兵器,剑过于精致,甚至携有与沙场相反的风雅气质,这是大规模的白刃战的禁忌。论精准论射程有弓|弩当关,论强度论威力有刀枪鞕锤,攻守相辅相成。如果是个人较量,譬如侠士暗卫,剑乃利器;但两军混战,身为将帅,精神力时而集中时而分散,弃守为攻,横扫六合才更容易夺得上风之势。
当年迟擎烈强烈反对迟芯主剑,说他这样不适合做将领,更不适合带兵作战。武器映射本性,迟芯懂得,他分明可以驾驭偃月刀,但他硬是犟,不换。
那“无多用”的穗子也终于拥有了一席之地,迟芯才不稀罕,不用白不用,他还惦记着讨债索钱呢。
程小四摩挲着以厚重的猛钢打造的外鞘,忽然冒出一句:“大哥,二月二那天你会不会那舞跳着跳着让台下见血封喉啊?”
迟芯面露鄙夷:也就你敢跳那台子。贼嘛,轻功不到位钱没法赚。
“少看话本多读书,”迟芯嗤之以鼻,趁收剑顺口一提:“冤有头债有主,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种本事,”他坏坏的凑过身子,“我看你反而更擅长。”
程小四慌道:“皇天后土,贼只爱财,强盗劫匪才杀人!况……且我早就不干了,做贼很艰苦的!”
迟芯压下他对天发誓的手,说:“飞檐走壁,看你从来不正经走路,跟谁学的,也教教我?”
程小四故作神秘掩面道:“大哥,轻功不难,其实更看重的是会藏,耐等,还有就是能跑,而且得快!”
疯狂码字中。发表进度要赶上创作进度了。谢谢观阅,下一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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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16. 光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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