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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七夕 ...

  •   叶岭之找工作相对顺利,一周之内相继约了好几个面试,也有到手的offer,只是觉得不太合心意,这回不想再草率决定,要谨慎选择。

      从外面奔波一天,公交地铁来回倒,回到家时总是风尘仆仆的。

      他回家早,总赶在黎曜下班之前,回到家第一个迎接他的是那只猫。叶岭之想给它起个走心的好名字,便临时叫猫猫,叫着叫着顺嘴了变成了毛毛,顺嘴了就懒得再改了。猫咪从此拥有了一个不走心的名字——毛毛。

      叶岭之买了宠物沐浴露,打算给毛毛洗澡,谁知那只好脾气的猫,喉咙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竟顺着裤腿爬上去,站到他的肩膀上,一人一猫大眼瞪小眼,然后猫咪一把把他眼镜都打歪了。

      伤害不大,侮辱性倒是很强。叶岭之不敢给它洗了,囊中羞涩,还是咬咬牙把它带去了宠物医院,做了个简单的检查,虽然很瘦,但万幸的是很健康。

      先洗了个澡,又打上了疫苗。

      洗完澡之后,才发现猫咪的不对劲。是只灰色的猫,之前的颜色是脏的太均匀了,以至于没看出来,还没觉得脏。是美短的颜色,长了狸花的样子。耳朵也不是寻常猫咪的立耳折耳,微微翘着,有点像卷耳,但又卷的不完全。

      宠物医生看着它,纳闷了半晌,这到底是个什么猫。

      在家的时候,叶岭之明显把注意力从黎曜的身上转移了很多,像只大型犬一样追着猫咪到处跑。这让黎曜有些吃醋,总觉得又给自己请了个情敌回来。可他又不敢接近猫,只好远远地看着他俩玩耍,顺带生生小闷气。

      比起热情过头的叶岭之,毛毛更喜欢看起来很“高冷”的黎曜,于是想尽办法亲近他。

      那天晚上,叶岭之看着黎曜赤着脚站在沙发边,毛毛正站在沙发上仰着毛绒绒的小脑袋看他,下一秒它一歪头就蹭过去了。

      谁想,黎曜躲闪特别快,毛毛蹭了个空,整个猫都不好了。

      歪着头傻愣着,一动没动。

      叶岭之看见这一幕,刚开始还觉得很有趣,咯咯地笑了一会儿,黎曜见状不想理他,扭头钻进书房研究电影去了。过了好一会儿,叶岭之才像后知后觉似地,他跑到书房门口,问道:“你是不是不喜欢猫。”

      黎曜回头看他,面无表情地说:“还行。”

      “你怕猫?”

      黎曜抿着嘴,皱着眉,犹豫了一下:“不怕。”

      叶岭之太了解他了,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是在逞强。“真的怕吗。”

      “我说了不怕。”黎曜不想理他了,小声为自己辩解,“我要是怕猫,怎么还会把它抱回来养着。”

      叶岭之忍不住回忆,以前在洛医上学的日子,每次遇到流浪猫叶岭之就挪不动腿,要是猫愿意让他摸,那基本上都得耗上一刻钟或半个小时。每次这种时候,黎曜也不恼,乖乖地站在他身后看着,虽不上前,但从未表现出任何反感的情绪,有的时候还会主动去买根火腿肠......

      难不成他一直是在隐忍?

      “是因为我才......”叶岭之忍不住猜想。

      黎曜好面子,立马否定道:“才不是。”

      叶岭之过去抱抱他,蹭蹭他的脸颊,内心复杂:“要不我把毛毛送走吧。”

      “别胡说。”黎曜嗔道:“那猫也够可怜的,也不知道是被人丢了,还是走丢的,在外面流浪了那么久,毛都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好不容易被人收养,才几天就被送走,这次有了新家,如果再被......”

      “留下吧。”黎曜说。

      叶岭之把黎曜搂在怀里,“可是你......”

      “如果你对家庭的规划与期望里有一只猫的存在,那我会尽力的去适应。”黎曜停顿了一下,“脾性喜好都要相互磨合,我也不希望你因为我放弃喜欢的事物,都互相迁就吧,因为和你在一起是一辈子的事情。”

      两天后的七夕,那天是工作日。

      叶岭之穿着干练,早上出门时还被黎曜简单地整了下头发,接连面试了两家公司之后,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在黎曜公司楼下等他下班,远远地看上去温和清朗,气质过人。

      黎曜在楼上时就看到他了。越是临近下班就越坐不住,三番五次往窗户前面凑,装作不经意似地偷瞄,还忍不住拿出手机想拍下来......他“异常”的举动引得同事忍俊不禁,纷纷过来调笑他,“下班后,要去和男朋友约会呀~”

      韩烨来黎曜的公司参与《蝴蝶/刀》的选角,他虽是当红流量,但看好他的并不多,更多的是等着看他“好戏”的人。这不正要轮到他试戏的时候,突然就出了点小意外,还是黎曜机智,救了他的场。

      下班的时候,韩烨本想请黎曜吃个饭的。听到他同事们的说笑时才意识到,原来今天是七夕呀。他给黎曜道过谢后,顺着黎曜的视线看过去,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的青年很是显眼。

      韩烨内心酸涩,再看向黎曜时,眼里盛满了羡慕,不过那羡慕没有持续多久,在坐上地下车库中那辆玛莎拉蒂的那一刻便消散了,目光变得空洞而又冷漠。有些路是他自己选的,说起来,他也并不后悔。

      黎曜一下班就朝着叶岭之走,脚步越来越快,按捺不住想要见面的心情,每次都是奔赴。

      叶岭之一见黎曜就笑得像朵花儿似的,红玫瑰也塞给他。身后好像有黎曜的同事在看,他正想询问黎曜的意见时,黎曜怀抱着玫瑰,大大方方地牵上了他的手。

      两人一起向着最近的地铁站走去,黎曜边走还边别
      扭地小声地抱怨:“怎么买那么多花,这得多少钱呀......败家玩意儿.....”

      叶岭之捏捏他的手:“你不喜欢吗?”

      “废话......当然喜欢。”说着说着,越靠越近,又要钻到叶岭之怀里去了。

      晚上的时候,叶岭之带他去提前订好的餐厅,两个人边吃边聊。

      叶岭之说起最近面试的几家的公司,还投了一个CRA(临床监查员)的岗位,那个hr还好心给他发了份资料。通读下来,只觉得非常尴尬,他小说里写过的那些情节,放在现实里,在严格的规章制度下根本不可能发生。

      黎曜不以为然:“正因为如此,它违背现实规律,甚至是逻辑思维,在另一个世界发生了,这大概也是创作的魅力吧。”

      “你是不是对我的滤镜太深了。”叶岭之尴尬地笑笑。

      黎曜挑眉,不予置否。

      他们在是恋人这个身份之前,原本就是无话不谈的至交好友。跟黎曜聊天是件很舒服的事,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看待事物的方向和标准也不一样,虽然年纪比他还小,但叶岭之自认黎曜比他坚韧,比他通透。

      “吃完饭,要看我的电影首映式了,期待吗?”黎曜眼睛亮亮的,那耗时几个月的电影终于是做完了。

      这期间他们的关系更近了一步,如今还有了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家。

      叶岭之也就前期参与了从小说改成剧本,还有黎曜的“对手戏”,除此之外,他基本上没做什么,这段时间以来旁观着黎曜没白没黑的赶后期,除了心疼也没帮上什么忙。他那本烂小说,竟然真的被黎曜做出来了。

      叶岭之想想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黎曜给他带来了太多的惊喜。伸手虚虚地握住黎曜的手指,充满感激之情的话语哽在心头,眼神温润地看向他,最后说了一句:“谢谢你。”

      “傻瓜,谢什么。”黎曜脸颊微红,掌心的温度还在传递:“这也是我的作品。”

      “这也是我的第一部作品。”

      叶岭之笑笑,神情黯淡一瞬,又笑逐颜开,祝福道:“我们黎大导演,在将来肯定会有更多更好的作品,然后手拿小金人,问鼎奥斯卡。”

      黎曜倒没想那么多,什么小金人的,先挣钱比较重要,买房买车养小蘑菇这才是人生头等大事。

      两个人说说笑笑,一餐临到最后时,黎曜几经犹豫,忍不住开口。

      这段时间以来心里有个小结,这部电影虽然是两个人一起搞的剧本,一起拍的,但实际上在后期的制作中,他几乎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改动......

      极有可能改得叶岭之这个亲爹都认不出来。

      黎曜不确定这个效果最终如何,叶岭之看到“魔改”版本会怎么想,真要是他非常介意......于是打算先探探口风。

      “其实我一直想问,你对于小说的结局怎么看。真的适合HE吗.....就像你最后写的那样有一个那么好的结局。”

      叶岭之有些意外黎曜会问这个问题,从容不迫地用纸巾擦嘴,态度像是理所当然那样:“我从开始写就没想过HE以外的结局。”

      黎曜嘴角一抽,心里咯噔了一下。

      完了,芭比Q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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