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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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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听到这个名字,惊的面无血色,好在有易容挡着,也不会被人看穿;不二心里也微微一动,『忍足侑士』这个名字十分耳熟,似乎,似乎柳莲二来寻药师麻烦的时候,曾经提过一两次。
眼前这人,一身青衫,文士打扮,面容英俊挺拔,举止文雅——
大石断不会认错听错,此人正是死敌,现下攀月宫的『月』,天下阴阳师的领袖,忍足侑士。
菊丸拿着好不容易到手的藤花,几步跑到大石身边,笑着扬起手来,绚烂的花团仿佛闪耀着光彩。
大石上下打量着菊丸,急忙问道,你没事吧,有没有跌到?
菊丸笑着转了一圈,答道,没有啊,你看我好好的,多亏了那位先生帮我。
大石心中一凛,他立刻伸手把菊丸拉到身后,本能的想保护他。一抬头,正对上忍足。
忍足和大石差不多一般年纪,只是容貌英俊,气质华贵,和大石邻家哥哥的印象相差甚远。他拿出一柄折扇轻轻扇着,虽微笑看着大石,显得悠闲而温和,眼神却非常凌厉,一点笑意也无。
大石心里一瞬间难以抉择,既然已经被盯上了,身边又有菊丸和不二,是设法避开还是正面冲突,两厢难以选择。
就这一会的功夫,忍足已经缓步走过来,他看了一眼菊丸,向大石拱了拱手,说道,秀兄,我们兄弟好久不见,这些年别来无恙啊?
被一眼认了出来,已然避无可避,大石反而镇定下来,也抬手回礼,侑士,大石只是乡野鄙夫,哪里敢妄尊为『兄』?
忍足微微一笑,说道,秀兄这是哪里的话。这些年秀兄仙踪在外,不仅小弟思念的很,榊长老、华长老也时时提起秀兄,让弟务必寻访秀兄,他日迎回攀月宫。
大石淡淡的回道,你说这些假惺惺的话做什么?当年榊没杀的了我,没想到这些年还一直惦记着我这条命,别人不放心,叫你亲自来寻我——是真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么?
忍足收了折扇,说道,秀兄,你这些年脾气是越发急了,急着说得明白做什么?弟也不瞒你,秀兄既然是天下最好的结界师,又出身攀月,自该为攀月所用,为国效力。所以弟其实是迎秀兄回去的,这两位秀兄的朋友自然也是攀月宫的朋友,该当一起接回去款待。
大石听他的意思,竟然是想擒了三个人一起回去。他心里第一个念头是,忍足只是对我一个人来的,怎可连累他人?
他沉声道,侑士,我们之间的恩怨,你莫要扯进别人。
不二在一边立刻就听出了不对。他心思转的极快,虽然还没猜到忍足的身份来历,却觉得此人极其危险。不二偷眼扫视四周,他最怕忍足敢当面揭穿大石,是早已安插了人手,有十足的把握不会让三人跑掉。看周围果然已有三三两两的闲人放下茶盏面朝自己这边,显然蓄势待发。
不二心里一惊,不晓得对方什么时候发难,己方却显然先下手为强,越早脱身越好。
他伸手摸了摸头上的发簪,定了定神,低声对身边的菊丸说道,一会我缠住那人让他分神的功夫,你和大石立刻跑。
就听忍足说道,秀兄,令友本就不是外人,何况丰神洵美,弟也仰慕的很,就算请去攀月做客又何妨?秀兄离开京城这么久,倒要弟做东了...
话音未落,不二探手拔下头上的玉簪,瞬间变成一柄短剑。他从大石身后闪电般冲出来,带着剑整个人向忍足撞去。
这一下偷袭看似凶险,其实并不想要了忍足的命,只求能拖住他就好。谁知短剑眼看就要刺到忍足,就听叮的一声,竟被忍足抬手用折扇扇骨挡下。
金属相击的声音,显然对方手里也是名器。两人全都闪身避开。忍足笑道,早就听说有一位使剑的名家也在青镇,打得莲二颇狼狈——幸亏我早有准备,要不然定然也会从你这里吃亏。
不二心里一沉,恐怕此人比自己遇上的所有人都难缠。他看大石似乎呆在一旁,咬牙推了他一把,喝道,还不快走!
菊丸立刻反应过来,拖着大石纵身跃出狂奔,见到眼前有挡架的人物一律反手丢开。
不二短剑如鬼魅一般出手,每一剑都直对忍足的要害,剑光雪白,简直难以看清他的身形。
忍足侑士确实是不二仅见的对手,先前交手过的莲二,大石,追杀的术师,其中不乏好手,但是剑术却没有一人比得过这个忍足。
对方的折扇也是短剑的路数,同样刁钻狠辣。两人竟然风格相同,旗鼓相当。
不二不想恋战,只想尽快脱身,忍足反而纠缠而上,逼得他不能回避离开。
不二短剑当作短刀用,从当空狠狠劈下。忍足横过折扇挡住,不二在半空却忽然换了姿势,剑尖刚巧点在折扇上,几乎压成了弧形。
趁着短剑弹回的力道,不二跃上旁边大树的枝杈,他同样借力向上,又攀着藤条从藤花丛中掠过。一手拉着藤条,短剑在身周划过,打落藤花如雨。
白色紫色的藤花漫天坠落,简直迷的人眼睛看不清半空不二的影子。就在藤花坠落到人头顶的时候,忽然一起爆炸,一时四处白烟弥漫,有如忽然从天而降的一场大雾,人人都看不清身周的事物。
这一团混乱也就半盏茶的功夫,带到烟雾消散时,早就没有不二的影子,更不必说大石和菊丸。
忍足环视着惊愕的手下和路人,微微冷笑。他心中忽然一动,低声笑道,秀兄,你虽逃了,我就不信你不会回来寻我!
龙马和阿桃缓缓北上,这一天来到了洛都。
洛都是两人从青镇出发以来途径的最大城市,也是前朝故都,仅次当今京城的大都市。
适逢秋季,洛都最有名的芙蓉花盛开的季节。洛都因为满城遍种芙蓉,曾有『芙蓉城』的美誉。而且洛都地处北方南方交接之地,地气特殊,洛都的芙蓉移种到他处,无不尽失颜色。洛都的芙蓉因而天下驰名,号称『秋水为神玉为骨』,『国色天香,天下第一』。
阿桃本就是喜欢凑热闹的脾气,龙马年幼好奇,有这样的盛事,怎么可能错过。何况洛都是大都市,如此繁华龙马还没见识过,所以两人决定在洛都多盘桓些日子,见识一下前朝古都的风采。
洛都处处新奇,这样的大城市和安宁而且与世无争的小地方青镇完全不同。龙马和阿桃在有名的东市和西市两个店铺林立的商业区观光两天,已经觉得看的够了,颇有鄙薄大城市人华而不实的感想。
第三天两人打算出城去。恰恰前朝贵族留下的归园正有芙蓉花会,客栈老板向两人介绍说,花会正好又看花又看人,是大好的去处。两个小地方出来的土人当即决定了去向。
龙马换了身白色的衫子。
他虽然没见过什么世面,来到大城市却没有乡下人进城的怯怯。从小学习阴阳术和武功,龙马身姿挺直,又没有一般身怀绝技少年神采飞扬的跋扈,无论对亲人还是陌生人讲话都目光平视,不卑不亢——幼小年纪,已经有了不俗的风范。
这么出色的弟弟,阿桃其实是喜欢带着他出去炫耀,但是又怕太引人注目反而不好。
阿桃看着龙马穿着白衣,眼神灵动神采奕奕的样子,忍不住赞美说道,看我们龙马,就是那些贵族财主家的少爷也比不上龙马一半!
龙马脸有点红了,说道,桃哥就会胡说...快走吧,现在出门怕不晚了?
归园就在洛都郊外。两人进园才明白为何老板说『又看花又看人』——有看花人,有看看花人的人,有专门出来给人看的人,还有专门看热闹的人...
这下才是大开眼界。芙蓉倒在其次,那些名士名媛,摆出风雅姿态,什么吟诗作赋,什么饮酒赏花,又请来名妓弹唱助兴,一时归园热闹非凡。这边诗僧饮酒行乐,那边淑女眉眼流情,平常还会有矜持,到了花会才真是原形毕露。归园十成游人倒有九成在看人,芙蓉反而成了没人注意的点缀。
龙马和阿桃起初兴致冲冲,觉得十分有趣稀奇,大城市的人行为夸张,他们多年隐居小镇,确实见所未见;很快两人就觉得乏味,就像东市西市逛了一圈就感到千篇一律一样,归园的热闹也就是一时的兴奋,两人反而愿意去人少的地方细细的看芙蓉。
一天很快过去,日影渐斜,游人慢慢散去。归园优雅静谧的本来面目终于显露出来。
龙马坐在水池边,看着夕阳下金色的波光,低声对阿桃说道,这园子这时候才好,白天乌烟瘴气的什么也看不成。
阿桃点点头。忽然想起两人走了一天只吃了早饭,问道,龙马你渴不渴?我去买两个橘子,马上回来。
龙马苦着脸。这一天只在路边摊吃了些小吃,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正在成长,最容易感到饥饿,一天不正经坐下来吃顿饭总是觉得不够,看阿桃兴冲冲的又不好总拉他去买零食...
龙马一个人环顾四周。白天到处都是人,山水布局,庭园架构什么的都看不到,现在才正好欣赏名园的真面目。
归园是前朝贵族的别业,引来山外活水,池塘中上种红菱下种藕,又有背山而建深邃的花厅和精舍,虽然全是人工雕凿,也看得出天然的乐趣。
龙马看了一天上蹿下跳的人们,只是到了这一刻繁华散去的时候,才觉得心中安宁。一只水鸟斜斜的飞掠过池塘,只在水面留下个浅浅的影子,伴着残破荷叶,忽然就感到了秋日萧瑟。想象归园当年鼎盛时真正风雅的样子,心中又忍不住有几分凄凉。
桥边怪石旁一株芙蓉开的正盛。白色晶莹的花朵坠在枝头,娇媚艳丽,夕阳下看去,如同最好的羊脂白玉雕成。然而芙蓉虽好,旁边那人却更让龙马注目。
真是一见难忘的人啊——
龙马在青镇并不少见美人。不二和菊丸,清秀艳丽各有擅场;手塚美貌冰冽,也无人能比。
但是眼前这个人,却是平生仅见的美人,连身边的芙蓉仿佛也为之失色。雍容艳丽,神态倦慵,『秋水为神玉为骨』,比芙蓉更适合的,是用在眼前这个人身上...
龙马不知不觉走到他身边。心想此时游人稀少,否则不晓得会受到多少人注目啊...
那个人坐在木质轮椅上,仿佛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美丽,只是神情专注的看着芙蓉。听到有人走近,略一偏头,微笑道,弦,你看这一株,好像开的比昨年还好了呢!
发现周围不是自己最熟悉的那人,微微一错愕,又微笑一下说道,不好意思,认错人了。
好像身周都发出了淡淡的光彩...龙马为这一个微笑感到眩惑。他结结巴巴的说道,是我不好意思才是,打扰先生了。
那个人打量一下龙马。虽然只是少年,却有让人难以描述的感受。金色眼眸顾盼生辉,眼神灵动而气质沉静从容,奇异的混和在一个如此年幼的少年身上,尤其让人难以忘怀。
那个人答道,不会打扰啊,我的同伴正好不在,芙蓉再好,一个人看也会无聊的。
夕阳下,两个人看着芙蓉花,慢慢的聊起天来。
龙马讲起在洛都和归园的见闻,讲到很多城里人好玩好笑的地方,忍不住笑起来。
那个人柔声问道,小兄弟不是本地人吗?
龙马脸有点红了,答道,我是南方来的,和哥哥想去京城观光,只是路过这里。
那个人低下头想想,又笑道,此去京城,可以走水路沿大运河上京,那时候看到京城汇通埠头舳舻十里,才是真的繁华,和洛都又不同。走陆路也可观光,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他这样说着的时候,忽而凝神,忽而微笑,神光离合,口角含笑,让人看的移不开眼睛。声音又温和动听,让人感到如沐春风——就算他说什么,都是对的。
龙马听了也是眼前一亮。坐船上京啊,每天坐牛车也厌倦了,何不从本地换船呢?
龙马笑道,先生真是好提议,我也想着离京城还有那么远,生怕无聊呢。
那个人望着龙马,忽然问道,我听小兄弟的口音,还是北地人氏,怎么又从南方来观光呢?
龙马吐吐舌头,说道,我是北方生下长大的,不过后来和哥哥一起搬到南方,小时候那些事情都快忘光啦,就只剩了口音...
那个人轻轻点头道,原来如此啊。
这时背后一个男子低沉的声音说道,幸,这位是刚结识的小友么?
龙马赶快转身,抬头看时,心里忍不住惊呼,洛都归园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这么多平时难得一见的精彩人物!
从未见过有人有如此华贵的气质,举手投足都有难以言喻的高贵凛然,只是站在那里都会让人感到睥睨天下的气势。
幸转头微笑的回答,弦你去了好久...这位是刚刚认识的小兄弟,说起来还是我们同乡呢...
那个叫做『弦』的男子对龙马略一点头,说道,失陪了。推起幸的轮椅慢慢走开。
他一举一动都带着不可抗拒的气势,龙马一时都没有反应过来,只能看着他们离开。
就听幸笑着说道,什么事情去了那么久?
弦答道,出来时候不短,家里都交给景吾也不好,总要交代一下——看他每天不知道欢喜还是苦恼的样子,哪顾得上别的?
幸看起来笑得很开心:景弟啊,是因为景弟接了个人回来么?还没见过景弟这样对一个人呢...
弦边走边俯身在幸耳边又低语了句什么,看不到幸的表情,只见到他微微点头,又抬头一笑。
龙马目送着两人离开的方向,心里有一点怅然。这样人中之龙,只是只言片语交流而已,不晓得以后还能不能见到。
就听阿桃在背后大喝一声,龙马你在发什么呆啦!
龙马回过神来,看到阿桃捧了四只大橘子和几张热饼,笑道,这次可真是饿扁啦,桃哥你是买这些才去了这么久么?
阿桃有点不好意思,说道,摊子都散了,不太好买...你先稍微吃点东西,天黑之前我们就回客栈吧,然后再好好吃顿晚饭补给你。
龙马一笑,应道,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