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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兔子称霸王   纪临 ...

  •   纪临深很早就开着全球限量的那辆纯黑色迈巴赫到了公司。

      那是一个极为高大的建筑,带有几分哥特风,繁复的装饰雕刻,高耸峭拔,整个建筑看上去线条简洁、外观宏伟,而内部又十分开阔明亮,成为这条街的一道风景线。

      而公司下面附近的几条街也归纪氏所有,形成了一条著名的商业带。

      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西装,他从车上下来,俊美的脸上无喜无悲,整个人像一个雕塑大师雕刻出来的精美雕塑,完美的几乎没有人气。

      十几个保镖从后面的车中下来,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至于昨天不带保镖,是因为那是私事,和朋友相聚,他是不会带这些人来扫兴的。

      如果要暗杀他的话,等他去处理私事的时候才是最好的时机。

      可是他的情报哪有这么好得到呀?如果真的随时都可以让人杀了,那这个纪氏族长这个位置他也不必坐了。

      乘坐电梯到了公司的最高层。

      隔着那层防弹玻璃,他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市区的全貌。

      在这一刻,他就像一位俯瞰的世间的神明,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淡漠的眼眸微合,视线从玻璃上移开,他默默的拿起桌上的文件,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事实上,他工作量很少,作为董事长,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分摊给总裁的。

      【系统,看着,学会了之后,你来处理。我只教你一部分,另外一部分不太重要的,你就自己补全。】

      【啊?】十九一脸不敢相信。

      【作为系统辅助宿主完成任务是你的基本素养。如果仅仅只是看着宿主做任务,那要你何用?】纪之初语气淡淡的,却让系统感觉到了一阵危险。

      【以后这些文件都交给你处理了,我只需要负责大客户的交流,坐着飞机飞来飞去,吃饭睡觉。】

      【……啊这?】系统的运行程序有一瞬间的卡壳,程序似乎没有给出解决这种情况的答案,因为很少有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宿主。

      【怎么,你有意见吗?】他的手指在桌上没有规律地敲着,琥珀色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文件,只有那全身压迫的气势表现了他的不耐。

      【没…没有…那……任务呢?】最终,系统决定认怂。

      【随缘吧。】

      【……】喂??!!!您真的靠谱吗?

      他拿文件一边在上面指出一些重点,一边给系统讲解。

      事实证明,系统就算再垃圾,他的核心智能也不是吃素的,比人类处理的速度快多了。

      如果把系统放在主神空间中,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科技侧的外挂器,不仅可以黑进所有的电脑,盗取信息,还能通过高超的计算,得到最佳的逃跑路线。

      就算放在科技凋零的灵异世界,也能提神醒脑。

      可惜主神并没有此类物品售出,即使有类似的,也没有系统的功能强大,因为系统有一个核心的科技和权柄,那就是他们都拥有穿越世界的能力,要知道能够无限地穿越不同的世界,就说明能够掠夺无数的资源,哪怕仅仅只有这一种能力,也足够令人疯狂。

      他心里转了一圈,外表却不动声色,依旧是非常冷静的跟系统讲解,丝毫看不出来他的一心两用。

      不一会儿,办公室外传来声敲门的声音。

      “进来。”纪之初语气很冷。

      “纪……纪总,对不起,我迟到了。”门被打开了,是昨天的那个青年,他叫宋景,某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因为家里很穷,本来都打算放弃上大学机会,但因为纪之初的资助,他又多了一条路,所以到毕业之后他直接来到了纪之初的公司。

      很幸运,他以优秀的学历和能力通过了考查。

      “半个月工资,下不为例。”纪临深看了他一眼,看到他脸上青黑色的黑眼圈,还有那比较明显的三根爪印,最终说道。

      宋景一直非常守时,甚至比他来的更早,但是今天竟然迟到了。

      看着那三条爪痕,他眯了眯眼:“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晚?”

      宋景在他的气势下感到如坠冰渊的寒冷,支支吾吾的说道:“那…那个,昨天把那只兔子送进宠物医院,然后折腾了一晚上…不…不小心睡着了。”

      纪之初盯着他的眼睛,似乎在确认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最终纪之初没有再问,他也没有必要因为一件小事而过度地苛责自己的手下:“帮我倒杯咖啡。”
      顿了顿:“加糖。”

      “好。”宋景迅速去做现磨咖啡,他冲咖啡的技术也非常不错,显然是经过特殊训练的,这是纪临深对秘书的要求之一。

      呡了一口咖啡,他对宋景点了点头。

      宋景识趣地站在一旁。

      顿时,安静的办公室里只有他翻文件的声音。

      突然,宋景的手机发出了振动的声音,他出声向纪临深示意。

      “去吧。”纪临深点头,然后继续刚才的没做完的事情。

      不久,宋景回来了。

      面色漆黑,一脸迷茫。

      “怎么了?”宋景现在带的手机联系人都是和工作有关的,但是应该没有什么人能让他露出这副表情。

      “是宠物医院的电话。”宋景如实说,他皱起眉头:“那只兔子跑掉了。”

      说完还不忘小声嘀咕道:“明明昨天说是一只腿受了重伤,怎么跑掉的?”

      “嗯。”纪临深冷淡地应道,心中早有计量。

      看到纪临深这么冷漠,他也就不再接话了。

      他可巴不得纪临深忘记那只该死的莫名其妙的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兔子呢,毕竟昨天被那只兔子坑的不只一点惨,简直惨不忍睹,他英俊潇洒的帅脸都惨遭那只凶兔子的毒手。

      ………

      白茸茸迷茫地趴在一个巷子的废弃的纸箱里,时不时地伸出脖子,警惕的双眼盯着来往过路的行人。

      身为兔中霸主的他今天居然沦落到这种地步!

      作为兔子中的一股清流,他,占山为王,他,打遍天下无敌手。

      山中称霸,无人能敌,连老虎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怎知,是这样的,横行霸道人见人怕的他,昨天一不小心,居然阴沟里翻了船。

      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的铁盒子给撞了,还被一个奇怪的人类给抓住了,幸亏他聪明,给跑出来了。

      仔细算算的话,貌似他已经在人类世界流浪一年多了,在此之间他学会了人类的语言以及在人类的世界里如何生存的能力,可是在人类世界里,作为一个一无所有的非人类,在山中称霸的他也只能到处漂泊。

      看着自己油光发亮的皮毛,他有点闷闷不乐,因为他的爸爸妈妈全都是白色的,但是他是黑色的。

      黑成煤球,半夜几乎看不到的那种。

      于是他给自己取了一个他自认为非常酷炫的名字。

      白茸茸。

      其实他觉得兔无敌也不错,就是太俗了。要不就兔方求败?太怪了。

      最后想了想他就把自己的终极梦想融进了自己的名字。

      唉,在人类的世界摸爬滚打一年多,虽然他能变成人类,但是在这个没有证件就没有活路的时代,作为黑户,他还不如当只兔子。

      而且,当人类很丑,哪有他光鲜亮丽的皮毛好看。

      最重要的是,嗯……他道行不够,还保留着尾巴和耳朵。要是敢出去,绝对会被当成妖怪打死的。

      哦不,他本来就是妖怪。

      但暗搓搓地躲在这些地方实在是太憋屈了,他真的很想光明正大的出去玩,可是他也没有办法,在末法时代突破已经是他的极限了,他都不知道还要怎么修炼。

      不过最近他感觉自己对于尾巴和耳朵的控制力大了很多,估计再过不久就可以彻底把它们隐藏起来了。

      而现在…唉,还是得挨饿。

      小兔子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在梦里,他还是在山里面当一只无忧无虑的小兔子,作为兔子中的霸王,他横行霸道,所向披靡。

      他就是食物链的巅峰。

      漫山遍野都是肉呀,他在山上跑来跑去,到处抓捕猎物,然后背着那些傻乎乎的蠢兔子吃肉。

      想着,他的口水从三角形唇瓣中露了出来。

      真好。

      ………

      白茸茸揉了揉自己的耳朵,原来是梦啊……亏自己这么开心,结果一觉醒来才发现原来是梦。

      最重要的是肚子这个时候不争气的发出了咕咕的声音。

      看来得去找吃的了。

      他迅速窜出了巷子………

      是黄昏,夕阳的余辉扑散在纯黑色迈巴赫的外壳上,为它增添了几分暖色。

      英俊至极的男人从车上走下,从其他车上下来的保镖跟在他身后,最后依次排开站在别墅的门口。

      纪临深像平常一样从大门口走进去,唯一不一样的是,那只哈士奇今天并没有粘着他,很奇怪。

      不得不说,习惯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东西,而且幼年的经历让他极度缺乏安全感,即便是一件小事,也能被他敏感地无限放大。

      他的脸色瞬间冷了下去。

      “王叔,今天有什么客人吗?”他把视线转向站在旁边一个对他毕恭毕敬的中年人。

      中年男人非常恭敬地回答道:“没有,今天没有任何客人。”

      ……如果没有外人的话,〔绅士〕是不可能不在这个时候跑出来迎接他的,通常这个时候它都会非常热情地守在门口。

      除非有客人来,〔绅士〕才屁颠屁颠地陪伴来到这里的客人。

      而他的客人……除了他那几位损友以外,几乎没有什么亲近的人会来到他家里做客了,他的那些个极品亲戚也几乎都被他挨个送进了监狱,至于生意上的人,管家是不可能让那些人进来的,只能在外面选地点谈生意。

      王管家看他阴沉的脸色,再根据他提的问题,瞬间就明白了问题的所在。

      “家主,绅士应该是去花园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没有来,等会我去花园找找。”王管家恭敬地立在一旁,姿势和姿态都非常的标准。

      “嗯。”他点点头,不再言语。

      这块地方的安保系数非常高,他并不是很担心安保问题,一只狗罢了,并不值得他的仇家出手。

      进入客厅,吃完饭,他放下手中的餐具,将白色手套从手上取下来。

      好看的眉头微皱,那只蠢狗居然过了饭点都不回来,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这点小事也就不麻烦管家了,正好吃完饭可以顺路去花园坐一会儿。

      与别的豪宅不一样,在这里的花园里只有玫瑰,疯长的血红色玫瑰,蔓延的荆棘缠绕了整座花园,红色,成了这里唯一的色调。

      他很少来这里,至少现在很少来到这里。

      这里的玫瑰几乎一个月才打理一次,并且是由他母亲家带过来的老仆人亲自打理的。

      这座花园除了遍布整个庭院的疯狂蔓延的玫瑰,就只有一座小亭子和一个微型人工湖,长的极其茂盛的玫瑰遮挡了大部分的视线,远远望去,仿佛一片炽热玫红的火海。

      绅士很喜欢在这里晒太阳。

      想到这里,他轻声叹了口气。

      那只狗是朋友送的,本意是想让他的生活多几分乐趣,可他是个不合格的主人,他几乎没有空去搭理那只狗,也就只能随便养着。

      就他自己而言,如果无法负责保证,还不如不要。

      然而,他那位损友表示自己家不养狗,他不要只能扔掉了。

      一只狗罢了,即使他不信对方真的会把那只狗扔掉,但还是把那只狗带回了家。

      凭他现在的势力,没有人敢再乱动他的东西,即便是一条狗。

      但也仅仅只是一条狗。

      ………

      整个花园的色调偏暗,只有几盏灯,很静,在这里静坐良久,他敏感地听到附近有奇怪的声音。

      这个花园很大,比得上一个小公园,作为百年家族,他们的主宅自然也像古堡一样。

      阴森,肃穆。

      他的脸在惨白的灯光下显得晦暗不明。

      仔细聆听,果然有细微的声响。

      他站起身来,灯光扑在他的脸上,衬的他的侧脸清朗如海中明月,透着几分不真实的疏离感。

      靠近,轻轻拨开花丛。

      正好与两双眼睛对视。

      一双纯黑色的眼睛,一双蓝色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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