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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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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点半,在床头的闹钟响起来仅几秒,我一伸手把它按掉了。我轻手轻脚的起床,尽量不吵到阿朝。
我洗了把脸去厨房准备早餐。牛奶,麦片粥,煎个半熟的鸡蛋,加一粒综合维生素和钙片。我手脚麻利,不出十分钟就弄好了早餐。看看时间不过六点三刻。阿朝昨天做了两个开颅手术,从早一直忙到晚,回来的时候已经11点了,晚饭也没吃,洗了个澡,头发还滴着水便倒头睡了过去。累成这样,我真想他睡多一阵。但阿朝上班从来是不肯迟到的,没有手术八点到医院,有手术就是七点到,遇见时间长的大手术,甚至可能5点就去了。从我们回国到现在,一年多了,他一直都是那么忙,和在美国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原也劝他,不过是客串着做做手术,研究一结束,一准儿还是回波士顿。他却道医院人手不够,能帮的自然要尽力。
我走过去坐在床边,他的睡相和他这个人一样斯文,睫毛整齐的阖着,几缕柔软的头发凌乱的搭在他光洁高挺的额头上,只有在这个时候,方大医生看上去象个长不大的孩子。我忍不住伸出手去把他的头发拨开,然后轻轻的捏住了他的鼻子。他微微挣扎了一下醒了,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把我的手拉开,复又闭上他那湖水般深邃的眼睛,问道:“几点了?”
我看一眼钟,“七点差十分。你该起来了。早饭弄好了,先去洗澡。”
他咕哝一声,终于坐起身,扒了扒头,去洗手间洗洗漱漱。
我换了一套行头,坐到梳妆台前打理自己。
阿朝在七点二十分准时出门,他开车上班,我则搭地铁,我工作的律师事务所离我们住的地方有点远,所以搭地铁最合适。
进到事务所,我的助手小苒已经来了,她笑着跟我打招呼,“早上好,旬姐。”
小苒是复旦法学院毕业的,人很聪明伶俐。我刚回国接管分所的业务时,很多本地的情况不熟悉,多得她每天鞍前马后的随我奔走办事。我很喜欢她,让她叫我姐姐,她开始叫我江姐,怎么叫怎么别扭,从此她就改叫我旬姐。
我冲她笑了笑,例行公事的问道:“有没有我的电话留言?”
她在一个本子上翻了翻,“没有哦。”
“那么把船务公司案子的材料整理一下,我一点和他们有约。”我一边交代着,一边放下提包,“顺便,清茶一杯,谢谢。”
她比了个“OK”的手势,不一会,端来了茶。有时候,一个能干的助手比什么都重要。
我喝一口茶,定定神,开始我忙碌的一天。
天差黑的时候,我从一堆麻烦事里脱身出来,给阿朝打个电话。响了好一阵,才终于接起来了。
“什么事?”他很直接的问我。
“你回来吃饭吗?”
他迟疑片刻,“我明天有台开颅手术,需要做点准备。你先吃吧,甭等我了。”
我暗叹口气,打起精神说道:“好,那你记得去吃点东西。早点回来。”
他应一声收了线。
我草草收收东西,提了包出来。这个城市的夜晚比白天更热闹,到处都是霓虹灯,精美的巨幅广告打满各个高楼的屋顶,亮堂堂把个夜空照得跟白昼似的。
我随着人潮涌入地铁站。扫了卡,很快的列车来了。车箱有点拥挤,我还是习惯的站到了最里面,靠在另一边的门上。一阵风刮过来,我松口气,一天又结束了。
看着门窗外幽暗的隧道,我有点茫然,感觉上似乎总是一个人来来去去,忙着上班下班。我们有多久没有一起吃过一顿像样的晚饭了?当他在电话里迟疑着的时候,他会用什么样的表情说后面那句话,我都能清楚的猜到。在这节晃晃悠悠的车厢里,我忽然有那么点难过。
我大学时候的室友胡茵说,很难想象我这样一个冷静而理智的人会干这种疯狂的事――每个月坐几个小时灰狗去看一个男人。从波士顿下去巴尔的摩,这样的往返于两个城市的生活曾经耗尽了我所有的能量。现在想来,疯狂和冷静只一线之隔,我始终没有办法理智的对待他。
说到胡茵,她大我两岁,是台湾人,说话却没有台湾式的“嗲”,很干脆利落。她16岁去美国念高中,比我早进哈佛,我刚去那会儿说不好英文,她总给我纠正发音。我们是好朋友,但我有一阵没和她联系了。其实,她比我疯狂,爱上自己的老板,好容易两个人在一起了,那位又查出了血癌。
亦舒说过,人生或许就是,你想要的总也得不到。
晚上八点多,我给胡茵打电话。电话接通了,纽约是中午。她孵在办公室里,代她那位阵守江山。
“你好吗?”我问道。
“还可以,就是有点累。”她的声音有一丝嘶哑。
“Don呢?他还好吗?”她的男朋友总自诩是骑士拯救了胡茵。我们戏称他为Don Quixote。
她沉默片刻,“老样子,还在等合适的骨髓。”
“有消息吗?”
“还没有。”她轻轻叹了口气。
“别太担心了,没准每天就有好消息了。”虽然知道没什么作用,但我还是安慰她道。
听筒那边的她苦笑一声,“希望如此。说说你吧。你怎么样?”她换上一副轻快的语气问道。
“我很好。”
“阿朝呢?他是不是还很忙?”
“嗯,他不大有时间陪我。每天很晚才能回来,回来倒头就睡,我们很久没有在一起了。”我有点意兴阑珊。
胡茵在那一端笑了起来,“姑娘,这是你自找的。你早该意识到你的那位是个没有生活情趣,标准的工作狂。踹了他吧,再找一个有趣的。”
“其实,他也没那么糟糕了。他是神经外科大夫,责任重大嘛。”我马上辩道。
胡茵大笑,“看来,当初真应该把你硬留下来,说不定你早就踢了他,跟托尼了呢。托尼可比你那块木头有趣多了。”
“托尼好吗?”我问道。
“他不错,华尔街的小金人。追他的女人排满一条街。他是这么告诉我的。”她调侃道。
“我总算明白纽约为什么总那么拥挤了。”我笑着叹口气。
挂了电话已经快九点了。我躺倒在床上,我问自己,我很固执吗?我不知道,从我15岁第一次看见他,我就很清楚的知道,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