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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六十七 ...

  •   在宋以歌昏迷的期间,因为医生说没有大问题后于暮雨用手撩拨着宋以歌的头发,不知道是因为懒还是宋以歌不想剪,他的头发留的比较长,随意地在脑后扎了个辫子。星际法庭对发型没太大要求,只要不是非主流地去烫个爆炸头什么的都没关系。
      于暮雨尝试着和凌云通话,问凌云知不知道宋以歌曾经经历过的事,凌云沉默了一会儿:
      “等他醒了自己问他吧。这些事还是本人说比较好。”
      他盯着这张少了些人情味儿的脸,看到了他的脖颈上有个图案,他之前从来没见过,那是个黑色的眼睛,于暮雨去摸了摸,没擦掉,似乎这只眼睛和宋以歌长在了一起,但还好,这只是个图案。
      “你到底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于暮雨低声问,他凑近了些,亲亲吻了他的额头:
      “以后别冒险了。等你醒来……”
      “我们玩点刺激的。”
      宋以歌没有回答他,他陷入了自己的回忆中。
      这是一段漫长的回忆。
      他们有指南针,虽然有时候不灵,但大多时候还是有用的,他们在密林里穿梭,尝试着去获取他们所需要的资源。
      一般来说,有三个补给点,但每个补给点都相隔了至少十公里,放在一百多年前这并不是一段很长的距离,但在如今,雪已经没过膝盖,他们寸步难行,但都是星际法庭成员,体质比旁人已经好了很多。而宋以歌早就习惯这样的温度了。
      他们不知道,在这样看似平静的树林中,隐藏着无尽的危机。
      他们留了五个人在原地看着东西,其余人都进入了密林,但先不走远。
      宋以歌和林笠一起走,那个女孩并不是很怕,她观察着四周,手一直摸着枪,突然,她开枪从树上打死了一只长着翅膀的松鼠(不是蝙蝠!),它的体毛并不柔软,而是坚硬的,就像钢针一般,它的体毛下是一颗颗黑色的复眼,并不紧密,它的翅膀像鞘翅类昆虫(苍蝇?),是有些透明的,但它十分坚硬,并不脆弱。
      林笠蹲下来,说:“你带小刀了吗?”宋以歌就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刀给她,林笠观察了一下,带上手套,往松鼠的脑袋割去,她小心地隔开松鼠的头皮,挖出了整个脑子,此时,宋以歌也戴好了手套,将这个已经扭曲的脑子一点点掰开,从里面揪出了一条又黑又长的蠕虫。他又检查了下,没有别的虫。
      “你怎么知道的?”宋以歌问他,林笠皱了皱眉:
      “我看到了。”她又补充了一句,“我的裸眼视力很好。我的基因发生过一次质变。但也只有视力,我的体能很差。”
      她其实在暗示宋以歌:你他妈走慢点会死吗?照顾一下我好吗?
      当然,宋以歌听不出,他反而问:“那你怎么混上来的?”
      “我主要负责医疗什么的。”
      “哦。”宋以歌从包里拿出一些工具,将它制成了标本,脑子和虫则分别放在了装着福尔马林的瓶子里。
      “这大脑比正常松鼠大脑大了两倍。”宋以歌小心地将这些收进容器,林笠神色有点僵硬:
      “你怎么带了这么多东西?”宋以歌说:
      “他们要求的,至少要带二十种回去,不然我最多只有合格。我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木屋里了。”
      “不重吗?为什么要给你加任务?这不公平吧!”林笠很惊讶,在这里生存本就很艰难了,他却还有别的任务!”
      宋以歌没有说话,他早就习惯这种区别对待的方式了。
      为什么?因为他是怪物,他比任何人都优秀,也被更多人妒忌,希望他去死。
      却又同时希望他能带给他们更多利益。
      他一直生活在这样扭曲的环境下,但他却没有异化成一个扭曲的怪物。
      有一种思想一直支持着他。
      告诉他,善意才是永恒的真理。
      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一个人。
      和于暮雨一样,将它藏在了心里。
      “再往前走十五米左右就回去吧。”他独自背着包向深处走去。林笠赶紧跟上,手里还握着那把解剖刀。
      “等等,我们回去。”宋以歌没走几步就停了下来,林笠很不解:
      “为什么?”
      “先走!”
      宋以歌在厚厚的雪中仍然走得很快,因为有些地方已经结成了冰,还有一些倾倒的树枝,他专门挑着这些地方过,林笠则有点跟不上,宋以歌就扯着她的手走。
      而在现实中,宋以歌抓住了于暮雨的手,过了好一会儿才放开,他在这个“梦”中,仍有现实的记忆,但他重复着和曾经一样的动作。
      他们跑了好一会儿,到了树林出口,林笠气喘吁吁:“你干什么跑这么快!”
      “雪不对。正常来说这应该有结冰的,但它没有,雪也越来越少,叶片上有一些粘稠的液体,里面有一些虫卵,而这些东西越来越多,还是先离开比较好。附近有几个土堆,有很多我并不认识的昆虫,我们往里走可能要进虫窝了。”
      “是这样啊。我没注意到。”林笠好像在反思,一阵冷风吹过,她打了个寒战,宋以歌不为所动,并没有什么感觉。
      他用通讯器告诉其他人:“小心丛林深处的昆虫聚集地。如果不对就回来。”
      不一会儿,又一对人狼狈地跑了出来,一个人的手上还带上了血,林笠作为医务人员,是被允许带一些基本药剂的,她立刻给他打了消炎药,涂上清创药,包扎好:
      “先带他隔离三天。”
      “怎么了?”宋以歌问楚霖鹜,他说:“还好你跟我们说,我们旁边土堆可多了,但很多都已经死了,我们碰到一种节肢动物,腿很多,体积很大,把他划伤了。”
      “枪呢?”
      “打了,没用,只有打头才有用,但我只打中一颗。我们到距离出口十五米左右的地方它就不跟过来了。那里有一些液体,很奇怪,我带了一些回来。”
      说完就拿出一人小瓶子,只有有一点液体,宋以歌说:
      “你去给林笠检测,她有仪器。”
      然后自己随便折了根树枝蘸了一点,又在雪地里找了只蚂蚁——蚂蚁这种奇妙的生物,看起来那么渺小,不值一提,却能在千万年的时间里保持原本的形态,并没有被卷入万物变异的潮流中。
      宋以歌将这些液体倒在蚂蚁上,它挣扎了下,忽然浑身膨胀,死了。
      他皱了皱眉,感觉不对。
      这是一片危机四伏的荒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7章 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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