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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忆,你的痕 第一节 ...


  •   时隔很久,你肯定都快忘记我。
      忘记我的名,我的姓。
      乃至我的一切,我和你的一切。
      没关系,我想我还可以找你。再让你重新记忆一次。

      (一)
      这应该是一段不被别人提起的记忆,里面的主角在已分散各地。或许凌乱,或许还是如曾经那般干脆。

      我们都是女孩。很多年前,我们还很年幼。那个时候,我们只懂得微笑,一味的微笑。我们是从幼儿园就开始的同学,从幼儿园就是很好的朋友。现在叫死党。这些都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我记得你的微笑,不是妩媚,不是妖娆,也不是美丽。是男孩子气,和开朗。和阳光一样,分布着。又像向日葵,对着最明亮的阔地,成片的开放。金黄色的,褐色的,好看的。
      你给我的感觉应该是。最不拘小节的,豪爽的,开朗的,快乐的,美好的,还有——幸福的。我觉得我没有猜错,我很了解你。因为我每天都和你在一起。我记得我们小时候唯一谈到的理想就是唱歌,唱那首:十个男人七个坏,八个呆,还有一个人人爱。
      是这样的歌词吧,陶晶莹的歌,当时真的很红。我们坐在亚云家的小板凳上,每天都听,那是从DVD放出来的,里面还有现在看起来花里胡哨的彩妆。我们那个时候说,是谁可以写出这么好听的歌?
      都是些陈年往事,很稚嫩。那是我记得。
      我就是爱怀念曾经,不管是好得,还是坏的。

      因为。所以。
      大多找不出原因来。

      (二)
      直至今日,不知你的饮食习惯有没有变——喜欢用白开水泡白米饭,咕噜咕噜的喝下去。其实你肯定不知道,我也试过用那样的方式吃饭。只为和你做一样的事情。于是我在第二天对我妈妈说:妈妈,我要用水泡饭吃。好像是很好吃,连续了好几天,后来妈妈说这样对胃不好,就不许我用水泡饭吃了。
      现在都快忘记用白开水泡白米饭的味道了,只是如果有人问我用水泡饭好不好吃,我一定会回答很好吃。记忆中的味道总是最好的。
      曾经你爸爸看见你用水泡饭吃的时候,对我说过。你喜欢吃水泡饭,是学着你爷爷的。那都不重要吧,因为你只是习惯用那样的方式吃饭,没有什么特定的理由,也不是什么习惯于谁。
      就像我们是那么好的朋友,与环境无关,与天时地利人和无关。仅仅是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可以做很好的朋友。

      (三)
      曾经。你家到我家的距离是300米。你家门前有一块足够自由活动的水泥地。跳绳比赛你可以拿第一。很喜欢去亚云家看DVD。很喜欢去河边的沙地。我很喜欢,很喜欢你。这都是从以前的日子里提炼出来的,都是属于你最鲜明的东西。
      但是我想,我现在比你记得更加清楚。
      后来。你家到我家的捷径被堵死了,距离变成了700米。你家门前那块足够自由活动的水泥地被修马路占领了。跳绳比赛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再参加。亚云家的DVD坏了,我们谁都没有再去看。最后只有沙地了,沙地离河边很近,后来有个小学生掉下去——死亡,我们也都不再去。唯一不变的是,我很喜欢你。
      不过,这些被丢弃的东西,其实是你不想再去接触了而已。
      现在。什么都残缺了。
      未来。哪里来的未来?

      (四)
      小学的时候,你转学了。那是二年级的事情。
      你走的时候,特别匆忙,没有带走书籍,没有带走我的联系方式。把我和亚云都遗留在了你的从前,连同你和我们在一起的曾经。
      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家要搬走,新家离即将要就读的小学只有五分钟的路程,而离曾经我们共同的学校则需要搭车,于是要转学。没有办法,只好随着房屋的迁移,将自己也放置在另一地方。
      搬走的前一天,未告诉任何人。也是和你一样。我只是不想告诉别人我即将离开,因为我知道终会有那么一个人会舍不得你,而最好的便是离开后告诉那个人,而不是提前通知。有着一种分别的心情去看待一个人,你可知那种心情和迷茫。
      也许,你还未来得及知道便已选择。或许说,对你最难过的是:猝然,离开。

      去了新学校。很快认识到一群新的朋友,直到现在,都是最好的朋友。也就是死党。在那个学校的四年里,没有提到你,没有提到亚云。不敢说,不想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有些想遗忘你,换个说法,是像初恋一样珍藏,独守。
      四年里只说现在,不说曾经。
      不说那个小义,那个亚云,还有那个我。

      (五)
      初中的时候,和一些曾经的同学相遇了。我问过其中一个男孩,问你后来回学校没有。他说没有。
      你就真的没有再回来。自四年前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四年了,没有人见过你,没有人再提起亚云。你是离开,而她是彻底的消失。
      我想你记得,哪怕你忘记所有的人,你都会记得她。那个黝黑,倔强,讲义气的亚云。好久之后才知道,那个小女孩应该去了一个很美的地方。

      初中期间,认识了一群新朋友。男孩女孩都有。有内向的,开朗的,可爱的,诙谐的。还有和你一样,男孩子气的。但是没有遇见你,我确定你没有到我的那个初中读书,因为我没有见过你。

      突然有一天,坐在湖边的阶梯上。七年里的第一次,告诉一个女孩我们的故事。告诉她你的事,亚云的事,全部告诉她。湖中心吹来的风,让我第一次流泪了,因为你。七年的第一次。风真的很扎皮肤,生疼的,眼泪真的停不下来了。真的。都是真的。
      只是我都无法告诉你。
      后来我对那个女孩说:我要找你。哪怕我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你是否改了名,变了样。但你要记得,我要找你的。只要可以找到你,我都会尝试。
      我说的是你,小义,你要记住。
      我不想你就这样离开我。我相信,即使过了很多年之后,你还是会回来的。
      但是那个女孩问我:你记得她的样子吗?
      语塞。
      早已不记得。什么都不记得。唯一肯定的仅是,当年你是个短发女孩。
      谁知道过了这么多年,你的头发是否变长,你的声音是否成熟,你是否还是曾经的小义。

      所以,我该用什么模样的小义找你,去哪个小义呆过的地方找你?

      夜晚深蓝色的天空。
      一切都静的与死亡一样,没有丝毫波澜,似乎都成了定局。
      如果我现在找到你,你记得我?
      或者,你根本不想重新找到我。我所记得的一切,关于你的,都是你想抹去的吧。

      我明白,但是,我似乎不能完全的满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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