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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篇 红之恋 ...

  •   我叫白玉堂,一个简单易记的名字。

      二十三年前的仲秋,一个红叶满山的季节,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冥冥中注定我对红色有一种深沉的爱恋。

      有人告诉我,红色,是生在这个季节的人的幸运色。我笑。幸运不幸运,谁又知道呢?只要喜欢,不就行了。

      凡我喜欢做的事,少有人敢于轻易阻拦,因为我手上有一柄宝剑。它是我的至宝,也是我整个生命的核心。作为剑客,剑,便是一切。只要认定对的,都可以借助它去做,凭它驰骋于江湖。

      不过,我的剑极少沾血。虽然我喜欢红色,但是我也有我的固执:这红必然要红得绝对纯正,是所有红中最自然、洁净的红。如果失于纯正,或者欠了火候,那我宁可不沾半点丹霞,我宁愿毕生只与素色相伴,一如我的名字。

      按这个近乎苛刻的标准,几乎是找不到自己心仪的红色的。直到,有一天……

      初相逢时,他还与红无关,我也不知道他是改变我一生的人。那人不喜亮色。一身灰褐的武生衣,再为常见不过,然而我却不禁诧异。暗暗的色调,连剑,都是暗陈的,却让人眼前一亮,几乎在第一时间就生出想和他做朋友的念头……当然只是一个念头。要知道,我是骄傲的。他挺直的脊梁在提醒我,这也是一个厉害角色。你需要以一个强者的姿态去面对他,他才会更加尊重你。

      虽然只是一瞥,我已经隐约感到,我们是一路人。

      哪一路呢?……江湖上所称的侠义道?大概是吧。我的行为,与其说是行侠仗义,不如说是快意恩仇。常有人得了帮助,对我顶礼膜拜,也有人受了惩戒,对我怀恨在心,然而在我看来,所有这一切不过是爱管闲事的人一时兴起的结果罢了。如果你站在那里,设身处地地去想,想象你的父母长辈如那些人一样受了欺凌,或是你的亲侄弟妹如那些人一般蒙了冤屈,恐怕也会做我所做的事。你所缺乏的,无非一柄剑,和我这股子狠劲儿。

      唯独那人,与我一样有剑,却比我平和地多。

      还记得在苗家集蹑足潜踪,暗夜里藏身树影之后,不经意间看到柱上那人的笑容。他想必是看见了我,对我打招呼吧。我目力极强,虽然隔得那么远,还是看到了,并且也冲他微笑。我不知道他是否看到我的回应,但是当我转回堂前,看到那三封半银子的时候,心底忽然感到一阵满足。因为这份默契在任何一个朋友那里都不曾有过。

      当然,我没有料到,再见面时的自己,竟将愤怒写满一脸。

      我的怒气全因那红色而起。在我看来,他并不适合穿红,却披上一身官红——代表虚伪和压力的颜色。虽然我承认这身红穿在他身上很服贴,但是,我还是恼了。

      那是我第一次和他动武。心中满是恼恨。

      然而,斗着斗着,却激起从未有过的新鲜兴奋。他的剑法是那样纯熟,温文之中霸气十足,双剑相交时内力的震荡,让我感到棋逢对手的快乐——不多,不少,刚刚好。那种相异又相等,相错又相吸的力量,一瞬间顺着宝剑传遍全身,使人物我两忘。这神妙之感超过了星夜斜躺屋顶的奇思,超过了陈酿多年的美酒和追风逐月的快意。也就是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气味相投。我看向他,他眼里也是一样地错讹,也一样地满足。汗水在激斗中挥发出来,带着宝剑的精气,还有出剑刹那间眸中无怨无悔的投入,恰恰点燃了我心头的渴望。那是,仲秋时节出生的人独有的,强烈地要求被理解和包容的一种深深的渴望。

      我们不约而同停了手,跃了开来。

      我说,我要赌一赌,看看是猫厉害,还是老鼠厉害。他说好啊,无论结果如何,还是朋友,不是么?

      他眼中的暖意霎时冰释了所有误解。“还是朋友”……原来他自从苗家集的遥望开始,就已经默认定了我是朋友。

      我在心里笑了。尽管没有证据来判断那红的真伪,我却终于承认了他那抹红,而且……从此只承认他那抹红,心甘情愿地追随了那一片丹心。我与他并肩战斗,一同染血挂彩,一同痛饮女儿红。一日一日,一夜一夜,没有秘密,没有间隙,本色的骄傲和自我的惯性,慢慢转移到了相处的惯性,相聚的惯性之上,再也不适应分离。仿佛上天赋予我们生命,就是让我们相遇,无话不能一起说,无事不能一起做。

      我是真的对红色那么眷恋么?还是因为先眷恋了他?……日子如水一般流走,我想不起来,也不愿再想。只记得,有个清晨,我忽然顽皮起来,偷了他的官服,让他陡然一片慌乱。我将他红袍绞在剑鞘上,用挑战的眼神望着他,想看他穿着亵衣来抢的窘样儿。然而他当真过来抢时,抓住的除了衣服,还有我。

      他看着恶作剧后满脸得意的我,却没有像往日那样一笑释然,而是紧紧盯住了我的眼睛,目光中流出一股我从未见过的神采,轻轻叫了一声“玉堂”。我当时便僵在那里,再也笑不出来。

      但是他很快又收起那目光,穿上官服走了出去。倒是我被那个眼神弄懵了,傻愣了半天,骂骂咧咧之后,心中莫名地失落。

      之后的一段时间,这种失落竟如一粒无名的种子,悄然在心里萌芽,生发,越长越大。那阵子的他比往日还要忙碌,表面上风轻云淡,却总让人觉得怪怪的。酒饮得少了,话语越是平和,越是显得自然,竟越让人不安。我终于无法随着他的节奏继续这种胡乱猜度的日子,使尽能耐暗地里打探,才知道他隐瞒的,是一份无法告知的维护和残忍——他竟想背着我,去一个极其危险的地方。

      被欺骗的恼怒,遭受背叛的怨恨。

      也许这就是仲秋出生的人无可避免的死结。淡忘已久的那份狠辣,就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夜被我重新拾了回来。回屋,束发,紧衣,提剑,吹熄灯火。

      凡你准备让我无声承受的痛,我要让你先尝——除非你……不会因我而痛?嘿嘿,那我,亦无憾!

      掩门,出府,上马,提鞭,决然而去。

      已经许久没有一个人体味夜的清冷了。静谧无声,却掀起一股亢奋。冷风呼啸在耳畔,胸中却是热血沸腾。

      快来了。我期待已久的那个拥抱,与最爱的红色的拥抱,就快来了。

      如愿站立在本该他来的地方,邪邪一笑,感觉自己是在全世界的屋顶,睥睨天下。

      下一刻,便是预料之中的血肉横飞,火光冲天。白剑如饥似渴地疯狂着,要饮遍我余生不能再饮的红。素来洁净的白衣也张扬着要喝,要染上它早已盼望的鲜艳,让世间一切芳菲黯然失色,让它主人的灵魂如约与梦中最绚丽的色彩合二为一。

      倒下的一瞬,我确信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虽然疲累得无法动弹,但是我的眼,我的心,都已经再没有容纳其他颜色的空间。天,是红的;楼,是红的;所有活着的和死去的人,也都是鲜丽的红。身旁烟雾弥漫,如同灿烂的朝霞,将我包裹其中,恰似梦中的襁褓。我满足地咂了咂嘴,仿佛回到了遥远的从前,看到了自己降生之时的红叶满山,缤纷地旋转着——

      终于明白,我的确是先选择了红色,才知道自己的生命与这个色彩果真息息相关,从开始到结束,无法割裂。

      精神被填满了,转瞬就要爆破,继而消散。

      红色,温暖的红,美丽的红,越来越深地握紧了灵魂,柔柔地拥抱着我。我满意地笑着,决定就此驱散自己的意识,不再醒来。

      ……不过这次的拥抱却比鲜血还要温暖。有人在耳畔轻唤我的名字。声音低沉优美,如同落日的金辉,又如海上的波光,夏日清风吹来玫瑰的芬芳,腊月炉火点亮心底的企盼。

      昏昏沉沉之间,是什么在唇畔流连?带着温热的气息,濡湿了齿边的寒霜,深深钻入心底,与那疲累得不能再逞强的灵魂相纠缠。

      渐渐地听到了更多的声音,泉石相激,暗流涌动,落网的河鱼在无力地扑腾挣扎,中箭的野兽发出嗬嗬的呻吟。

      鲜红之外,一个个配角陆续登场。嫩嫩的橙,亮亮的金,柔柔的粉,淡淡的黄,斑驳在一片红影里,万花筒一般,迷乱了我的眼睛。身体在这一刹忽然恢复了知觉,刚开始是温暖,不多时竟然灼热,慢慢变得狂躁不安,在猩红的壳里左突右撞,寻觅着一个或有或无的出口,想奔突,又想永远被包裹。

      有什么在袭击我。一定有什么袭击了我!胸中某处在酥麻,腹中某处在抽搐,再往下,则是急促的颤抖。滚滚红浪之中,我开始了一阵无可避免的挣扎。周身被火,红热不退,这红色却完全没有放过我的意思。它不再温柔,不再亲切,而是发动了一次狂烈的进攻,让我彻底臣服于自己这份执著的追求……惨败之时,是无限的快活。

      呼唤的声音变得轻柔,像丝缎滑落,水波轻漾。

      迷离的双眼睁开,再一次恍惚在绯红的世界里:纱帐、帷幔、绣枕、锦被,无一不是艳得三分妖冶的红,令早已臣服于这个色彩的我心旷神怡。而那人微红的脸,鲜红的唇,更是在第一时间捕捉到了初醒之人的情绪,蓦然间又让我懵住。

      玉堂,昨夜还好么?他慵懒地笑着,轻轻吻了吻我的额头。

      曾经爆破而消散了的精神重新拼接起来,我渐渐忆起,昨夜醉倒喜筵,这里是新房鸳床,猫儿和我的。

      庄周梦蝶?蝶梦庄周?……原来冲霄一夜,竟是春宵一夜……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只有他能让我动心,为什么只有他能让我相思入骨。他给我的,即便是彻骨的痛,也是快乐之极。因为,只有他懂我——我要的,就是这种色彩:轰轰烈烈。

      二十三年来,我最爱的红,是我最爱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上篇 红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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