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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表白1 ...

  •   酒店离连觽生活了十六年的家很近,他进了酒店却不出门了。陆闯是个闲不住的性子,这是他第一次坐飞机,一飞就是十几个钟头,坐上了电影里那种高富帅才坐的头等舱,被空乘半蹲着递菜单的时候,他都懵了,这才知道飞机上不是只有盒饭。

      纽约也不是他从电影里看到的那样,动不动就是飞车爆炸,怪兽出没。他没看到自由女神像,没看到时代广场,就连叶筱筱说的推开窗就能看见的中央公园,长什么样他也没看见。在酒店住了几天,天天三明治汉堡,哪怕是热乎的,吃了也觉得肠胃凉。但要独自出门去转悠,陆闯是不敢的,英文就会几句台词,除此之外,“hello”、“bye”、“thank you”是他能想到的全部了。

      但他偏偏就想出门——因为连觽需要出门。

      于是陆闯缠磨着,撒泼犯浑,撒娇耍赖什么招都用了,闹得连觽只得捉住他,想要说再等等,等几天让他做好准备。陆闯哪里不知道连觽在想什么,可是一天又一天,时间最是无情,过了就没了,《远山遗梦》即将在国内上映,还有好几个电影节、颁奖礼,他这个准三线去不去的不重要,连觽肯定是要到场的——和巨星谈恋爱,可以享受旁人无法体会的快乐,也要享受旁人无法忍受的时常分别。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有限了。

      陆闯一不做二不休,他现在胆子可大了,因为他做什么连觽都惯着他,他也知道连觽最拿什么没办法。所以他长腿一伸,树袋熊似的挂在对方身上,把人满脸亲了个遍,吻落在连觽的眼睛上时却是静悄悄的。

      陆闯也不怕羞,故意怼着对方擦枪,全然不怕走火,搂着连觽的脖子:“连叔叔……”他说的很慢,撩人非常。连觽一把按住他的腰不许陆闯再乱动了,他听不得这三个字,像是自己有什么恶趣味,非要贪图个小朋友似的。

      “我想出去玩……连叔叔带我去……浪,好不好呢?”陆闯这就是在撒娇了,和连觽理解的撒娇又有那么点不同,像呜鸣的小狗,明知他有所求却是拒绝不得。陆闯很喜欢这种肢体接触,像是寻求安全感。连觽心里一下就软了,小朋友都这么求了,再说也没有说好来度假,好几天连酒店大门都不出的道理。

      一连几天,连觽作为东道主带陆闯去了很多景点,陆闯很兴奋,一路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他寸步不离连觽,在异国他乡像个文盲哑巴,跟着连觽心里才踏实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陆闯觉得自己的男朋友实在太“招摇”了。

      遇到路人看连觽的时候,他就紧贴上去,不敢牵手,就碰着肩膀,小声在连觽耳朵边说:“他们在看你,那个妹子前凸后翘的,你不许看。”连觽一般都会逗他,冲看过来的路人微微一笑,多是能让热情奔放的美国辣妹上前来要联系方式。陆闯会不高兴,瘪着嘴嘀嘀咕咕地说连觿招蜂引蝶,不安于室。连觽和人家说什么他又听不懂,但后来他明白是连觽在捉弄他,因为他发现,连觽和对方说完话后,对方的眼神都会看向他,然后连觽会搂住他的肩膀继续往前走。
      ……遇到格外执着的,连觽会牵着陆闯的手,往前走。

      陆闯心里很高兴,不仅高兴连觽的“认可”,更高兴连觽能和旁人交流。不是那种绅士的温柔,对谁都一样,而是会有不同的情绪,比如遇到拍照的,拍连觿自己可以,拍到他,连觿就会大声制止,灰蓝色的眸子一沉,有点凶,是生气了。

      这天下午,连觽进店里买咖啡,陆闯在门外等。遇到一个流浪汉,对方说什么陆闯听不懂,那流浪汉不知怎么的,突然伸手抢他的手机,手机里有好多连觽的照片,都是陆闯的私人珍藏,他怎么可能给,当即和人动手,两下就把对方打翻在地。警察来了,流浪汉半天不起,像是被陆闯打坏了。陆闯人生地不熟,人越来越多,他不敢喊连觽,怕陌生的看客里说不准就会有熟知国内八卦的华人面孔,警察摸着配枪,他局促地站在人群中央,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事情的最后是连觽出来了,他和警察怎么交涉的陆闯一个字都听不明白,只见连觽笑着和警察说完,走到流浪汉面前,冲对方竖起中指,说了一个“F”开头的词,这句话陆闯能听明白,但他没想到能从连觽口中听到,还是连觽在那么多人面前对一个“弱者”说。

      直到连觽牵着他离开,在河边的长椅上坐下,喝了半杯冰美式,才嗤嗤笑了一阵,然后说了一个字:“爽。”

      好接地气的连影帝啊,陆闯心想。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唯独没有去百老汇大街和中央公园。来这边有一周时间了,到底是连觽生活过十多年的地方,虽又十多年过去了,但物是人非是有针对性的,对于活着的人而言,十几年有时候用不上这个词,何况连觽在这里本身就有知名度,最近他的电话多了起来,有些必要的应酬要出门。他想带陆闯去,陆闯说自己语言不通,去了就闹笑话,就不去了。

      连觽出门,陆闯后脚跟着出门,这几天跟着连觽到处转悠,把去过的地方也记得七七八八了,他不敢坐公共交通,怕又遇到什么到时候还得连觽来善后,一次两次的,总有一次会传回国内,毁了连觽的形象,把假兄弟的事儿戳破。

      他记得走路可以到一个华人超市,很小一间,老板祖籍广东。亏得在《远山遗梦》的时候和小林练了几句不地道的粤语,陆闯好不容易才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只要连觽出门,他就拿出那一包烧烤竹签削,他想做一只风筝,方铎做给陈旭云的那种。

      风筝做好了,他又不敢让连觽陪他去放。倒不是觉得俩大老爷们儿放风筝丢人,而是最近能把风筝放开的地方,就是中央公园——他想让连觽回家,过去的伤口不碰,就一直在那儿,既然怎么也忘不掉,不如去掀开,把里头的脓放了,长出新的血肉。

      连觽看到了风筝,知道了陆闯的心思,不舍得辜负小朋友的一片苦心,看陆闯偷偷摸摸地藏风筝,支支吾吾地提到天气不错,风也不错,连觽带着陆闯去了中央公园。

      绵羊草原很开阔,陆闯要连觽拿着风筝,自己牵着线往前头跑,绕过日光浴的人们,他跑的像欢脱的风。要去的地方他在地图上看了很多次,实际跑起来却比地图上的距离漫长多了,陆闯听见水声,听见天鹅的鸣叫,不回头,侧着身子拉着风筝线加快脚步。是,他要掉进水里,他计划的就是掉进水里,不像《远山遗梦》里那样,一切在水里结束,而是他从水里出来,成了一个粗心大意的游客。被人笑话也不要紧,这里离连觽过去的家很近,《远山遗梦》后他感冒过一回,挺严重的,连觽还买辣条煎饼哄他,那么这一次,连觽应该也会紧张,带他回家换一身衣服吧?

      他就不是个聪明人,太爱一个人,能想到的都是笨办法。

      陆闯的演技太好了,休闲的市民也太热心了,他被人七手八脚拉了上来,一个劲儿地说“thank you”,囧态百出,连觽赶来的时候脸都白了……又是水,如果有个万一……

      连觽和好心的市民借了一张野餐垫,裹着陆闯把人带回家。他一路一言不发,有那么一瞬间,他是想质问这个混小子有没有脑子,跑步不看路的吗?如果溺水了怎么办?如果没人发现他怎么办?如果自己还在原地等他没有赶来,怎么办!

      因为愤怒,因为不会对陆闯发脾气,连觽忘了恐惧,只想最快的方式把这个小混蛋弄干,然后警告他以后再也不许放风筝。这是连觿走了十六年的路,回家的路他太熟悉了,很多年不回,也是骨血里忘不掉的习惯,他回到那个十多年都没回去过的家里,近乎粗暴地把陆闯推进门。

      直到这一刻,连觽才想起自己来的是哪里。密码锁的密码还是连耀廷的生日,屋子里还是十多年的样子,屋子里的每一个陈设都是陈菀芸精心布置的,就算过了十来年,现在看来也不过时,房子每个月都会有人来打扫,开阔的客厅里不落一丝尘埃,仿佛他昨天才离去,今天就已经回来。

      连觽的情绪突然就被关了回去,他愣在原地,心跳骤停。陆闯手里还攥着被石头刮破的风筝,风筝线断了,白色的风筝上用黑色马克笔画了个笑脸,现在笑脸的嘴破了,要哭不笑的,滑稽又狼狈。

      “哇,原来我男朋友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是这样啊!”陆闯表情夸张,顶着一张笨重的野餐垫,不敢挪动脚步,怕把白色的羊绒地毯踩脏了,故作不屑道:“客厅不也就这样么,我当我的白马王子打小住城堡呢!”

      连觽没看任何一个角落,这个地方他闭上眼睛都不会碰到任何障碍物,多少年过去了也不会。

      他也不笑,什么表情都没有,窒息感轰然而至,连觽努力调整呼吸,他想离开这里。

      陆闯看出来了,但他已经进来了,计划的事情进行了一半,哪怕彻底激怒连觽他也要说完做完,回头再把人好好哄好了都行。他指着开放式的厨房,有一个半岛吧台和客厅区分开来:“这儿是做饭的地方?”没人答他,陆闯自顾自地说:“然后在这个吧台上吃早饭,吃三明治吧,小时候肯定不喝咖啡,喝什么?热牛奶?怪不得我男朋友皮肤这么好。”

      下沉的一块区域里有一张长条餐桌,非常长,十二把椅子围了一圈,桌旗餐垫餐具一应俱全,新的像是没人用过。陆闯看了过去,说:“家里也不能天天有客人吧?每天这么吃饭,一人一个盘子,都凑一堆儿也空荡荡的。”

      从搬进这里,家里的装修陈设换了很多回,厨房外侧的吧台和长长的餐桌却是不变的,陈菀芸似乎很喜欢这种设计,早餐她做饭,吧台外侧的高脚椅上,通常只有连觽一个人,小小的孩子到少年,记忆中最深刻的就是陈菀芸一丝不苟地做三明治,每样用料都很考究……

      “妈妈,今天……”

      “吃饭不许说话。”

      一年级,连觽想说今天是学校的“自由日”,不用穿校服,他想穿父亲给他买的超人衣服去,母亲却说吃饭的礼仪,他没能把小小的心愿说出口。

      晚餐很丰盛,今天父亲出差回来,母亲脸上终于露出了温婉的笑容,放下了雷厉风行的女强人身段,穿着漂亮的连衣裙,长长的饭桌上是古董烛台,烛火浪漫温馨。今天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若说特别,大概是一周后的万圣节,小连觿和朋友们约好去邻居家要糖果。今日母亲穿的很隆重,烛光闪烁,红酒昂贵,玫瑰芬芳,李斯特柔情诗意的《爱之梦》中,陈菀芸的眼中只有连耀廷。

      父亲坐在主位,从餐盘里把波士顿龙虾切成小块放到连觽的盘子里,母亲突然出声:“耀廷,Shawn已经七岁了,他能自己做,而且这样分食物不好,他学会了去别人家也这么做,看起来不是很有教养。”

      父亲那天没有听母亲的话,也没有笑着把这件事揭过去,而是叉起一块龙虾肉,宠溺地问:“Shawn,下周万圣节,想做什么打扮?”

      连觽从小心思细腻,他感觉出来父亲的情绪有点不对,似乎心里有事,于是懂事地说:“什么都可以。”他小心地看了母亲一眼,衣服陈菀芸已经准备好了,是很贵的小西装,还有一把纯银的佩剑,他需要在那样一个肆无忌惮的日子里,扮演一个童话里的小王子,“妈妈已经给我准备了。”他礼貌地对父亲说“谢谢”,谢谢那一块块刚好入口的龙虾肉。

      陈菀芸开始饶有兴致地说起万圣节,连耀廷温柔地应着,手在桌子下给了连觽一包红色的橡皮糖,全是香精色素,又硬,当地的小孩却都喜欢,连觽没吃过,陈菀芸不让,说不健康,说廉价。

      “Shawn,爸爸记得你很喜欢超人,我给你买了超人的衣服,是不是打算留着万圣节穿?”

      连觽很喜欢超人,能拯救世界,是英雄,那个年纪的小男孩没有不喜欢的。他却不能喜欢,因为那身衣服已经被母亲打包捐赠了。

      “超人有什么好的。”陈菀芸笑着埋怨,“十个小孩八个超人,我们Shawn要不一样,他可是我和你的孩子呀。”

      一家人其乐融融地说话,晚餐那么丰盛精致,音乐多么动人,可是温暖的烛光点不亮屋子,长长的饭桌总是让人有说不出的距离。最终,万圣节那天连觿穿上了“小王子”,在一群“僵尸”、“木乃伊”里保持着微笑,和邻居要了高档的糖果,没能去其他街区,因为他的路线被母亲按“阶层”划分好了。
      后来,那包廉价的橡皮糖被陈菀芸扔在了垃圾桶里,连觽要回的糖果也被陈菀芸挑挑拣拣,听她说谁谁谁家竟然拿散装的糖果给孩子们,要去和业委会的人投诉。

      陆闯还在耳边说,这个外人看来很不错的家,陆闯却一语道破当中的冷漠。

      “不要说了!”连觽打断陆闯的絮叨。

      “我要说的。”陆闯捏紧拳头,“这是我第一次见你生活过的地方,你的过去我没能参与。”他犹豫着措辞,他知道刀子进了肉,取出来的那一刻多疼,不取却会疼一辈子:“连觿,以后我们的家不要吧台,餐厅么,就要一张圆桌,圆桌好啊,团圆,寓意好。而且亲近。几双筷子伸进同一个盘子里,你不嫌弃我,我不嫌弃你,筷子会打架……”

      筷子会打架,人也会吵架,打完架的筷子还得在一个盘子里,吵完架的人还得在一张床上睡,日子不就是这么过的么?

      过日子可以讲究,如果讲究到一点儿人情味都没有,多冷啊。

      “连叔叔,我好冷啊。”窗外艳阳高照,屋内阳光柔和,像工笔画似的描绘出每一样陈设的轮廓,唯独描不清连觽的脸。陆闯不冷,冷的是连觽,陆闯非说自己冷,想要一个拥抱。

      连觽不动,陆闯湿漉漉地抱住了他,说:“我抱住你啦,好暖和呀,你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7章 表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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