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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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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武者,契兽盲鹰,不是很好对付。”虽然,劫匪只比他高三阶,但跨越等级的差距,短时间内就想取胜几乎不可能。
“再往前拖个几百里,只要让那些巡逻兵看到,咱们就得能得救。”
“好。”如果只是这样,那就简单多了。
“需要多少时间?”
“五到十招。”
林柬点头。
“张兵头,助我一臂之力!”
张军本就紧绷,被这么一喊,蓄势待发的长枪瞄准劫匪就刺了出去,劫匪提防着张军,一格一档就把攻击化解。
“敬酒不吃吃罚酒。”劫匪咕哝一声,从袖中掏出一块黑色锦帕,锦帕上绣着阵图似的纹路,随着灵力的输入,锦帕不断延展,最后化成一件巨大的斗篷,斗篷中心先是出现了一个极小的漩涡,随着它越转越快,一个拳头大小的阴影显现出来。
“什么东西?”那块阴影又沉又密,而且像有生命一样不停地蠕动,看起来并不赏心悦目。
“这会儿知道怕,恐怕晚了!”那阴影中突然伸出一只手,瘦骨嶙峋的一只手,却轻轻一捻就把张军禁锢的动弹不得。
所有人都因为这诡异的场景呼吸急促,薛樱也不例外,但他反应很快,立马从灵袋里掏出一棵人型稻草,随后割破手指,把自己的血和一颗蓝色的丹药喂进稻草人的肚子,巴掌大的稻草人突然爆长,眨眼间就成了大人模样,薛樱将稻草人往黑色漩涡那儿一抛,张军趁着机会拼力一挣,虽吐血不止,但侥幸逃生,而操纵这张帕子的劫匪此时青筋暴起,破裂的血管涌出的鲜血瞬间就染红了全身,只听噗的一声,不是意料中的巨响,很小的像是人吞咽了一下,那劫匪就被吸入巾帕消失不见了。
众人的脸色更白,甚至连呼吸都不敢了。
“咦?这东西不错,不如孝敬我吧。”静寂中,一道剑光闪电一般从黑夜中急驰而来,剑光越近越亮,刺的人眼也睁不开,等一切归于平静,剑客和帕子都已不见踪影,只有漫天的纸钱告诉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紫沼城,一个聚集了数十国人民,混杂了数百信仰的边界城池,不同的派别之争,一点儿摩擦就有可能爆发激烈的冲突,三人刚在客栈落脚,楼下就传来吵闹,林柬探头看去,原是两支商队,其中一支在力求低调财不外露的紫沼城十分打眼,都着男装,颜色却是极为张扬的红色,而且各个凹凸有致毫不遮掩,也不知是要让人认不出还是故意让人认出,另一支则朴素很多,朴素到甚至有些邋遢。
“公子,他们是什么人?”
“全是女人的,挂着虺蛇旗,应该是阴山的神女族。”
“那跟她们冲突的是谁?”
“脖子上都纹着天狗,妖姬峰黑犬族。”
“是他们,听说这两族世代不和,见面就打。”神女族亲近蛇类,而女体天生偏阴,当然更受青睐,所以神女族的重要职位多是女人,黑犬族则正好相反,黑狗至阳,亲近男子,女人极受束缚。
然而巧的是这两族都居住在风化山,风化山东西绵延千里,一面朝阳,一面藏阴,黑犬、神女两族各占一边,两族之间的矛盾自做了邻居就没断过,诸如神女族男子偷跑到妖姬峰,黑犬族女子弃家投奔阴湖一类的事就算是别国人,也早见怪不怪。
“我听说神女族为了对付黑犬族正打算与周朝联姻呢。”旁边儿住店的几个说起悄悄话。
“那有什么稀奇,不是几年就来一次。”
“这次不一样,听说神女族要把他们的天女嫁过来,我可从没听说神女族出嫁过天女。”
“天女都舍得,看来她们是下定决心要跟黑犬族磕到底了!”
“那咱们这边儿联姻的是谁?天女可没多少人配得上。”
“你们猜猜?”
“快说吧,别卖关子了。”
“说是看上了江家的小侯爷。”
“那个江巅?”
“啊,对呀。”
“他有那么厉害吗?我怎么觉得一般。”
“他要是一般,你我算什么,虫子?”
... ...
林柬也略感意外,不过细想起来其实也很合理,江巅虽然在外名声不算多好,但在军中,不服他的恐怕没几个,而且他出身江家,一个延绵几百年的望族,深厚的根基许多新皇族都比不上。
略作休整,下午时候,三人买票到了紫沼城的拍卖场,拍卖场外面看着很是简陋,围墙用巨石砌成圆形,巨石并未打磨,顶上以木做梁,上面只盖了几堆柴草,勉强可以遮风挡雨,海荣和薛樱都是第一次过来,虽然早就听说紫沼城的拍卖场外观简陋,但也想不到它简陋至此。
“这里面有宝贝吗?”海荣疑惑,“防护这么简单,不怕别人抢?”
“主人肯定比你我想的周全,听说,这些看起来一般的巨石、茅草,还有房梁,都大有来历。”薛樱道。
“巨石来自极北的火原,火原一天冷热交替几百次,产出的石头抗热耐寒,异常坚硬,你以为他们为什么连外墙都不打磨,因为极耗灵力、工时,像火系和冰系的工匠,更是费力。”
“就算是高手,在火原一天也搬不出几块像样的石头,这拍卖场外墙全是用它砌成,手笔可是不小。”薛樱在外流浪多年,也曾听过火原,火原这地方虽然不适合居住,但非常适合发财,从里面带出来的东西没有价低的,就是一粒沙子,也能被人哄抢,当然,这并不简单,要进火原,首先你得穿过一大片草丛,生长在那里的草边缘锋利无比,只要划破一点伤口,让那些藏着剧毒的汁液接触到血液,随着血液流遍全身,经脉瞬间就会化为齑粉,不管是烧化的还是冻碎的,无人能够幸免。
“公子,既然垒墙的石头都这么珍贵,那茅草和房梁肯定也不简单?”
“茅草是人鱼的头发,房梁是千年妖杏的根。”
“人鱼的头发既柔软又坚韧,是她们的力量之源。妖杏根系发达,百岁之多就能绵延数十里。”薛樱具体道。
“根系发达的植物多了,它有什么特别?”
“妖杏好食血腥,可防虫蛀。”
“这拍卖场,可真不能小瞧。”听了这么一番解释,海蓉感叹道。
“能在这里做生意的,都不简单,你还是燕京来的呢,这点也看不明白?”薛樱笑道。
“我...”海荣虽然做事机灵,但从没出过燕京,而燕京又是天下数一数二的城池,久了自然就瞧不上外面了,所以在这儿见到这样大手笔的拍卖场,很是意外,“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商号?”
“原是先皇所建,后来作为军需赐给了女君。”
“先皇,待自己的妹妹倒是不薄。”
“好了,咱们进去看看吧。”
拍卖场里面跟外面不大一样,装饰得很是富丽。
林柬照着号牌找到座位坐下,旁边儿是一戴着面具,身着彩衣的姑娘。
第一件上台的东西不甚稀奇,一块防御类的坐垫。
第二件倒是稀有,一枚暗灵内丹。
在紫沼森林,数不清的陆地生物并不算神秘,隐匿在地下泥沼中的暗灵,来去无踪,更难对付,一枚暗灵内丹,不管它生前级别几何,得来都得大费一番功夫。
不过,林柬一不需要,二也没那么多灵石,自然不曾参与,旁边的彩衣姑娘倒很有兴致,牌子举个不停。
“二十万灵石一次!”
“二十万灵石两次!”
“二十万灵石三次!那这枚内丹就归这位47号拍手了。”拍卖师傅笑眯眯的,看起来对这笔交易很是满意。
二十万灵石可不是小数目,稍微富裕些的人家,一年一万灵石都绰绰有余了。
这紫沼拍卖场的宝贝果真繁多,一路看下来,林柬虽无意竞拍,中途也免不了好几次都十分动心,当然,又瘪又扁的钱袋使他很有自知之明。
“公子留步!”拍卖结束,林柬三人正打算离开,走廊上被人叫住,林柬回头看去,却是坐在他旁边的那个彩衣姑娘。
“姑娘,有事?”
“公子可还记得我?”说着她脱下面具,虽然眉目清丽,很是漂亮,但林柬确实毫无印象。
“姑娘认错人了。”
“没认错,就是你们。”怯生生的话从彩衣姑娘身后传出来,林柬听声音并不觉得熟悉,直到她露出身形,林柬才认出,是那鹓鹭上被张军嫌弃过的胖姑娘。
“不知有什么事?”林柬倒没刚才那般疏离。
“我家小姐想请你吃个饭,不知可愿赏光?”彩衣叫胖姑娘小姐,可这通身的派头却比小姐还像小姐,也不知她刚才为何那般问。
林柬本想拒绝,但怯懦的胖小姐勾起了他些许好奇之心,于是点头答应了。
彩衣姑娘带着他们到了紫沼城很具特色的一家药膳坊。
“不知姑娘怎么称呼?”
“我叫彩云,小姐姓沈。”
“一顿便饭,不用如此破费。”药膳坊的菜,不论食材还是厨师要下的功夫,都不是寻常菜品可比,价格也是几十倍不止。
“这你不用担心,我们东家不缺这点花费。”
林柬想想拍卖场里彩云的做派,确不像个平常人家,便不再说什么。
席间,彩云点了许多大补之物,什么百年仙参、烈焰蛇心、鹿血枸杞汤等等,菜还没上,林柬已经觉得身上气血翻涌。
“小姐,把这个也吃了。”
彩云伺候的殷勤,小姐的碗盘通常都是满的,沈小姐虽然看起来并不想吃,但也没有厉色拒绝,莫非这小姐有什么固疾?
“恕在下冒昧,沈小姐这么进补不合养生之道。”
“你懂什么?”彩云并不听他。
“公子也是要进森林的吧?不若到我家住几天,我家里有几家药铺,你需要什么,直接跟彩云说就行,是吧,彩云?”听这意思,原来沈小姐就出身医药之家。
“小姐,一顿药膳已经很破费了,何必再请他们回家去?”
林柬本不想答应,但彩云一阻止,他拒绝的话便堵在嘴边了。
“也好,我们几人现住在客栈,想活动活动筋骨,都找不到地方。”
“哪来的穷鬼,给了竿子就往上爬。”见林柬他们答应了,彩云脸色立马耷拉下来,虽然骂声极小,林柬依然听得一清二楚,旁边的海荣气不过自家公子被人这么侮辱,“哪来的臭丫头,狗仗人势,以为自己是主子吗?!”
“你!”彩云倒还知道自己的身份,虽然气的脸色涨红,但到底身份在那儿,于是不再说话,只是勺碗被她噼里啪啦一顿脾气,好好一桌药膳,洒了大半。
林柬冷眼看着,心中更是疑惑。
几人被安排在一座偏僻院落,不仅没人伺候,连被褥都没准备,好在海荣这些都有,他的灵域里光是生活用品就占了小半空间,很有照顾主人的自觉。
“你说,这家的小姐丫鬟是不是很奇怪?”
“是有些奇怪,小姐看起来不像小姐,丫鬟看起来不像丫鬟。”
“公子,我们还是不要多管闲事。”海荣只想带着公子赶快回燕京去,这一耽搁,不知又会出什么变故。
“没事。”林柬倒不担心。
住下来的第二天,府里就张灯结彩,十分喜庆。
“公子,听说这沈家小姐已经许了人家了,还是娃娃亲,今日那姑爷就要登门。”
“那姑娘几许芳龄你可打听到?”
“好像二十出头。”海荣回道,“听说晚上还设了酒宴,咱要不要去凑凑热闹?”
林柬略一沉吟,“也好,去看看这家主人什么模样。”
到底是气派人家,一席晚宴出手也如此阔绰,百十来张桌子,每桌都摆着一只烤好的五色羊,五色羊,顾名思义,身有五色,暗藏五行,不仅味道绝佳,而且甚是温补,当然,价格也不便宜,林柬竟不知紫沼城开了几家药店铺子便能获利如此,不说这宴席,就说这处院子,地界好,布局好,建造工艺也好,可不是稍许臭钱就能买到的。
因是外客,林柬三人被领到偏僻角落,虽然院子里灯火通明,但距离远又有帘子隔着,林柬根本看不见这家主人和姑爷的相貌。
“公子,不如先吃些酒食吧。”
林柬点头,正要举筷,突然身后传来些许异样,他猛地回头,原是墙角花坛里不知何处跑来一只兔子,骨瘦如柴,浑身抽搐,嘴角还流着白沫,一个家仆模样的人急急寻来,见着还在挣扎的兔子,也不在意旁边是不是有人,直接一掌打死,然后提着它去了后院。
林柬直觉有些不对劲儿,于是悄悄拔了几株沾了白沫的草藏在自个儿灵域,想着一会儿再做研究。
“你拔那草干什么?”林柬从酒席出来透气,正看那潭里的游鱼消遣,对面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人,一袭蓝色长衫,看着很是潇洒。
“侯爷怎么在这儿?”林柬没想到在这儿也能碰到,十分意外。
“你说呢?”江巅反问。
林柬略一思量,“莫非大人就是这沈家的姑爷?”
“我的问题你没回答。”
“什么?”
“你拔那草做什么?”
“呃…没什么。”林柬如此糊弄。
江巅听了,倒没继续追问,只道,“在外游走,需小心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