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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女为谁容(三) ...

  •   孙维的腿真长啊,这线条不输游泳馆里的这白色躺椅。我在心里羡慕。她用一条白色浴巾斜搭在髋骨上,完美地露出比小腿粗不了多少的大腿。走过的人看似若无其事,但是都忍不住回头偷瞄一眼。依依姐说她办了游泳卡,一年200次只要一千块钱,叫孙维和我们几个来游泳,她可以帮我们刷卡,反正这200次一年她肯定游不完。我不会,就只能坐在泳池边晒太阳,钟巧巧也不下水,说是这几天不方便。
      依依姐湿漉漉地从水里爬出来,说,“你们看有好几个游得可好看了,应该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我就只是能浮起来,接着往前游。”
      “是哦,你看那个女生,穿黑衣服那个,这这自由泳游得多潇洒。”孙维也朝水里的一个女生看去。
      依依姐说,“人家都是专业教练教的,可能从小就学了。”
      明云说,“你们来游泳还看别人游得好不好看,我怎么就只会看美女?学艺术的人看世界就跟我们不一样啊。”
      “你可以连帅哥一起看。”钟巧巧眼馋地看着那边和女朋友一起走过来的高个子帅哥。
      “你们俩,白白浪费人家两张门票,一个连泳衣都不敢穿,一个说不方便,真是的。明云,快去更衣室换泳衣下来。就这么泡着也挺舒服的。”孙维知道明云没有泳衣,出发前在她租房楼下的小卖部花了15块钱给她带了一件上身红底白花,大红短裙摆的泳衣。
      见孙维要过来拉人了,明云连忙站起来,拿了更衣室储物柜的钥匙,去换了泳衣。她觉得自己胖,很不愿意把身体的任何一个该遮住的地方露出来。她畏畏缩缩的样子让孙维很不耐烦,一个劲儿催她快点下水。
      孙维拿了一个游泳圈扔给明云,说,“自己摸索一下,很快就会了。”
      明云套上泳圈,试探着从扶梯摸索着进水里。水不深,大概到脖子,为了更强的安全感,她把脚踮起,慢慢用腰部压住游泳圈,让自己浮起来,用一只手划水。虽然阳光很好,但是水其实并没有被晒暖和,她一开始冻得打了一个哆嗦,后面游动起来就感觉不到冷了。孙维下水来和她一起游了一会儿,她很快就能在游泳圈里快速地向前,渐渐感觉到这项自己还没有掌握的运动的乐趣。浅水区的人很多,她们一个从小会游拥,一个带着泳圈,就往深水区游去了。
      她们坐上白色的躺椅时,身上的水还滴着,大家用浴巾擦了擦上面才坐下来。
      依依姐知道明云跟李玉分手了,就问她,“李玉最近找过你吗?”
      孙维没有等明云开口,就说,“妈的,不是个好东西,没有追到别人的时候,我看他挺殷勤的,一追到,就不知道珍惜了。”
      明云赶快止住孙维的话,她自己的事情,不希望别人来评价,“没有联系了,他跟那女的好上了,就是他兼职的那个店里的女生。”这一句轻描淡写的话,里面不知道含了多少无法承受的痛苦和无奈。
      “听说长得挺好看的?”依依姐问道。
      “呵呵。是哦,比我漂亮。”明云失望地笑,心里酸楚。她知道那个女孩子就是比她白,比她瘦,五官也比她好看,想到这里,心里就不是滋味。
      “男人嘛,真的是没一个好的。只要有几分姿色的,有几个不想扑上去。”依依姐的气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
      “我还是相信以后会遇到好的,先把人渣见了,剩下的就是对的人了。”明云咬牙切齿,但对未来的自信心还是很强,虽然忍不住要骂李玉。
      钟巧巧精神不太好,病怏怏的样子让人怀疑她要么是头一天晚上没有睡好,要么是得了什么隐疾。她很好看,但是不如林黛玉,所以还是精神一点比较美。柔弱这个人设只适合美到极致的人。她从包里拿出一包烟,问依依姐要不要,依依姐不抽烟,摆了摆手,明云也摇了摇头,她递一根给孙维,两人旁若无人地在椅子上斜躺着,活像电视剧里那些抽大烟的民国男人。孙维觉得那样很酷,钟巧巧是真的想抽烟解闷。
      依依姐仰一下头,仿佛要把鼻子里的假体摇上去一些。“哎哟,我这鼻子,最近照镜子感觉老是亮咣咣的,而且还隐隐约约的疼。就鼻尖这里,感觉垫进去的硅胶往下掉了下来。”说完她用眼睛看了一眼鼻尖,又意识到这会形成斗鸡眼,就立马看向前方了。
      高个儿大胸的孙维,在新生入学的迎新晚会上走秀的时候,就吸引了不少师生的目光。但是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在一生下来就得到老天的眷顾,依依姐为了能够让自己更有吸引力,并用这些花钱整来的美貌挣更多老大叔们的钱,没少往美容院跑,除了保养好皮肤,就是想方设法地对那张脸进行调整。她又开始她的陈词滥调,但是大家都不排斥她的人生哲学:“也就是你们这些小姑娘好骗,大好的青春,跟什么孙维讲的那什么李玉鬼混啥子嘛,浪费时间,到头来结果还不是一句拜拜,照我说啊,与其花时间陪着这些坏小子长大,还不如找个有钱的老板,二奶又怎么样,被包养又怎么样?等有一天青春不在了,你有钱啊。”
      现在回顾,很难想象那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女孩子说出的话。她早早结了婚,生了儿子以为人生就这样了,谁知道老公现在也成了别人的老公。说直白一点,抛开一切隐晦和含蓄,依依姐的二十到三十岁的人生就是借着到大学读成教音乐班的幌子,在大城市里通过不知什么途径成了很多有钱人的“二奶”。但是她这个人却让人讨厌不起来,至少身边的人是这么认为的。毕竟这些年轻学生不是那些有钱人的太太,一时无法与她们共情。
      李玉是明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正式地跟一个男孩约会,谈恋爱,发生关系。很快,那个人就变成另一个陌生的样子。她所受过的所有教诲都是让她把这一切吞下去,不要表露出自己的脆弱——除了在最好的朋友面前。
      依依姐接着“陈述”她的另一个人人皆知,又白听不厌的哲学,“这个世界没有几个人不在乎女人的外貌,我们要漂亮,这样才能占据有利的地势。”她转向明云,“明云倒是基础不错的,要是再去微调一下就更好了。尤其是你那嘴唇,一定要弄一下。还有,叫医生给你把你那两颗虎牙磨了,那样看起来柔和一点。”
      正在凉拌莴笋丝的孙维一边搅动那盘菜,一边大声地接话,“明云的虎牙好看的,可千万不要去整,搞得整整齐齐的有什么意思嘛,牙齿只要白就可以了,凌乱美也是美。”
      “我这可不是乱啊,”明云下意识地添了添右边虎牙的牙尖,“牙齿不就该这么长吗?你看那些虎狼之牙,不也都尖利无比?再说了,我牙齿不尖,只是有幅度罢了,不会花那冤枉钱去整的。哈哈哈。主要还是没有钱。”
      依依姐也就这么一说,别人听与不听,她也不太在意。
      想想现在的离异的自己,对比一下彼时失恋,有一群朋友在身边,虽然忧伤,但是总能从别人那里获得陪伴和力量。明云在日记里写道:其实我也不是有什么心理问题,心理医生也没必要接着看,我就是很孤独而已。如果有能长期持续的交际圈子,就不会觉得这么哪儿哪儿都不好了。

      孙维和明云正走在喧闹的街上,孙维瘦高,明云比她个子小一点,身材也要壮实一些。她穿着时下流行的铅笔牛仔裤,腿又细又长。上身着很色紧身T恤。明云穿着蓝色的短袖T恤,宽松些许的淡蓝色牛仔裤,那可是她跑了很多商店找到的显腿瘦一些的裤子。
      孙维问明云,“那天在我家,依依姐不是叫你陪她去整形医院调整鼻子了?从那之后这几天都没有见到她哦。”
      “我跟她去了。看她躺在狭窄的手术台上被划开鼻子,取出原来那一小块硅胶,然后有放一块好像质量好一些的进去,然后我就想啊,这辈子绝对不会在自己这张脸上动刀。”
      “能跟她一起进手术室?”孙维不太相信。
      “也不是什么公立医院。本来一开始是叫我在外面等的,但是依依姐说她怕,就叫我也进去了。医生跟她说是局部麻醉,又不是全麻。但是她还是怕。”
      “哦,那还差不多。我也想去调整我的内双。你看,常常一睡醒的时候都是肿的。”
      “你疯了吧。”明云有点不相信那是美丽自信的孙维说出的话,“你这哪里是内双嘛,明明就是标准的双眼皮,只是不像依依姐那种割出来的宽欧式双眼皮而已。你已经是所有人眼里的大美女了,整什么鬼,浪费钱,还受罪。你不知道依依姐的鼻子的周围,我和她从医院出来就全都青肿起来了。哎哟,恐怖,肯定疼。”
      孙维停下脚步,碰了碰明云的手臂,“唉,那边那是那个败类吗?”
      明云顺着她的目光朝街对面的人行道上看过去,她的心脏猛地颤动了一下,就像地球遭受地震时那样不明所以地碎裂开来。李玉牵着明云在Z商店看到的那个女生,她看着他,他看着她,一脸幸福地朝前走。他们有多幸福,明云就有多痛苦。失恋的痛苦会在一定的时间后加深,比刚刚分手的时候难以忍受一万倍。也许是我们在当时产生了应激反应,把可能伤害自己的情绪压了下去。这些情绪要么自然而然地,势不可挡地浮起来,要么被某些刺激源搅动起来。
      接着,明云的身体也跟着心脏一起颤动起来。她吞不下那天和孙维一起吃的午饭了,也吞不下一个人吃的晚饭。
      那个女生是饱满立体的圆脸,皮肤比孙维还要白一个度,脸上没有任何瑕疵。但愿她的人生也是如此,明云心想。
      “人渣就是人渣。”孙维骂起人来毫不含糊,这是明云很喜欢她的原因之一。“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起这个败类。再难过也要忍住,你在这里头痛苦万分,人家挣幸福甜蜜。这样有意思吗?所以你无论如何要转移注意力,让自己快乐起来。”
      “怎么转移,我现在不可能喜欢上别人的。”
      “没叫你喜欢,你可以找点别的事情分一下心。”
      那天晚上,同寝室的女生们,有男朋友的已经跟男朋友打完电话,单身的也相互聊了几句今天看到的、吃到的,11点上床后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明云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愤怒,不甘心。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情绪。她掏出绿屏小灵通,发信息给李玉,“为什么要来我们学校后后面这条街,为什么要让我看见你们?全市那么多地方可以去,为什么要来我学校附近?你觉得伤害我得还不够吗?”
      李玉发了几个字,“你看见我们了?对不起。”
      此刻的明云是很想冲到李玉面前,跟她大吵一架,告诉他消失了就消失,为什么还要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可是她很清楚对方是不会跟她吵架的。这并不是说他是什么善类,而是李玉冷漠的性格根本不愿意跟一个他不在乎的人理论什么。
      明云从床上的架子上取下带锁的日记本,打开电筒,蒙在被子里把当天发生的事情记录了下来。她在日记里说:我一定要瘦下来,从明天开始去球场跑步,不吃任何油炸的东西,我要皮肤变好,不能大夏天的时候在室外暴晒了。那天立的flag,她一一做到,毕业的时候,她比刚进大学那会儿瘦了二十多斤,把做兼职的钱拿了一些买美白面膜,皮肤也比以前白皙细腻了。她烧掉了那本日记本,不是因为周传雄那句“烧掉日记重新来过,而是需要扔掉的东西太多,而日记对于她来说就是一个跟树洞,说完想说的话,日记的任务也完成了。那以后,她很多年都不写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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