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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来个拥抱 “抱紧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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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木槿下班后被杨明杰拉去给所谓的“未来男朋友”买礼物,导致回来晚了些。
客厅亮着灯,他在玄关处换鞋,道:“今天回来的比较晚,饿了吧,我去做饭。”
“不用,我做好了。”顾风烛放下手机,去厨房盛饭,“你洗洗手吃饭。”
他前几天看着他做饭,大概把生火煮饭的玩意儿看明白了,趁着今天有空,便自己做好了饭菜等他。
顾风烛以前都是自己做饭,所以练就了一手好厨艺,虽然是第一次用这些奇怪的厨具,但并不妨碍饭菜的美味。
饭桌上摆放着三菜一汤,热腾腾的往外冒白气。沈木槿闻了一下,登时就被香味惹馋了,迫不及待洗手坐下。
很家常的几道菜,材料也很简单,沈木槿以前也做过,但真的吃下去才知道什么叫色香味俱全。不得不说有的人就是有本事用同样的食材做出不一样的味道,简直好吃的不行。
他连吃了两大碗,撑瘫在椅子上,揉着有些胀痛的肚子,暗搓搓地想:要不,以后让他做饭?
随即又掐了自己一把,暗自唾弃自己:真是有了吃的脸都不要了,人家愿不愿意做是人家的事,就算他是自己的“弟弟”,自己也不能仗着人家好欺负就蹬鼻子上脸啊!
等人家恢复了记忆,回想起来,发现自己救的人不仅成了自己的哥,还让自己给他天天做饭,既占便宜又享受,岂不得追着他砍?
他可记着那人有一把剑来着,虽然不知道开没开刃,但以那人当初救自己时展现的身手,就算没开刃,自己也够呛能从他手上讨到便宜。
这样想着,沈木槿收了心思,将碗筷收拾好,端到厨房清洗。
既然人家做了饭,那他就洗碗,这样才公平。
顾风烛其实是有些忐忑的,毕竟这是第一次让别人尝他的手艺,也不知合不合那人的口味。他一直盯着那人看,直到那人揉着肚子一脸心满意足地端碗进厨房,他才放下心,去客厅继续琢磨自己的手机键盘。
他以险些气死几个小朋友的代价摸到了点这东西的门道,自然要抓住机会接着了解了解。
沈木槿洗完碗,看着洗碗池里堆积的泡泡,突然起了玩耍的心思,伸出一根手指去戳它们。
白白一团的泡泡在灯光的照射下泛着五颜六色的光芒,亮晶晶的,像孩子玩的晶莹透亮的玻璃球。轻轻一碰,它便绽放如银花,又转瞬即逝。
沈木槿玩了会儿,想起了什么,对顾风烛说:“对了,你没下过山,不知道人心险恶。在外面,如果有人给你吃东西或者请你喝水,无论是陌生人还是朋友,都不要接。”
“就算他再怎么客气不容拒绝,你也不能接。”
“万一里面被下了药,就危险了!”
他戳着泡泡叮嘱着,越叮嘱越忧心忡忡,见对方迟迟没出声,不由有些着急,转身道:“你记住了——”
顾风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放下手机走到了沈木槿身后,在沈木槿回身的时候,他上前一把抱住了他。
“哥——”顾风烛将头埋在他的肩上,声音闷闷的,带着点鼻音,像是要哭了,“借我抱一下。”
今天那几个小朋友对他说那番话的时候,他真的很羡慕,甚至有一瞬间,他产生了一种名为嫉妒的情绪。
他天生命不好,小时候就克爹克娘克全家,长大了就杀人放火弑亲师,是一个十足的煞星,用他师父的话说就是“命贱,活该没人要”。
他不喜他的师父,可虽不喜欢,却也认为这句话说的对:自己是真的命贱,所以合该没爹没娘没人爱,合该孤独终老一辈子。
他一直是这么想的,所以在报完灭门之仇后,他便想一死了之,脱离这苦海。
但许是老天可怜他,将他送到了这里,还安排了一个“哥哥”和他相遇。
或许……老天是在帮他吧。
但……他真的是天生命贱,老天都这么帮他了,他都不敢伸手去接。
他上一次握住递上来的手时,是他家破人亡时师父递上来的手。那双血淋淋的、沾满了他家人鲜血的手。那双将他害得无依无靠,他憎恶至极,却为了报仇不得不握住的手。
但这一次不一样,这次他遇到的是温润如玉的他,是会为他做饭、给他温暖与安身之所的他。
但恰恰是他,所以更不敢轻易尝试。
他是真的害怕,害怕自己的来历与不堪的过去会把人越推越远。
可笑吗?一无所有、死都不怕的杀手,居然会害怕失去自己本就不配拥有的温暖。多么讽刺啊。
可他就是贱,就是这么自不量力没有自知之明,就是这么恬不知耻不肯放手。
“哥——”他喊。
“嗯?”
“抱紧我,别丢下我。”他近乎乞求。
“嗯。”沈木槿依言收紧了手臂,柔声安抚,“放心,哥哥在,永远都在。”
橙黄的灯光下,朵朵金色光晕将相拥的两人围绕其中。夜风清凉,将两人挨得极近的头发吹到一起,互相交缠着,仿佛永不分离。
垂垂落下的夜幕,将夜晚烘托得安静祥和。
远方灯火闪耀着光,将如墨夜色照耀的温暖、柔和,那是来自家的温度。
第二天旭日微升,顾风烛就带着那两本书到了公园,找到之前坐的小凉亭,坐下摊开书,开始边琢磨边等。他满怀期待地等啊等,一直等到日上三竿都不见那几个小朋友来。
难道是被自己弄烦了,所以躲着?
他想到昨天分开前那一个个抓心挠肺有气无处撒的孩子,越想越觉得对。
果然自己还是太笨,都把孩子气坏了。
虽如此,但他并不打算就此放弃,找了个比较眼熟的老大爷,开始毫不自知的新一轮祸害。
不得不说,比起孩子们颠三倒四乱教一通,老大爷的传授方式显然更能让顾风烛理解并运用。他很快就学会了怎么打字,虽然错误率挺高且两分钟只能打出四五个字,但好歹不用手写了,也算是有很大进步。
老大爷对这位努力上进的青年人格外满意。眼瞅着已到正午时分对方却似乎并没有回去吃饭的打算,便拍着他的肩邀人:“孩子,去我家吃午饭吧,我厨艺不错,给你露两手。”
顾风烛还是第一次被人邀请,有些不自然地拒绝:“不了,我……我等那几个小朋友教我,就不麻烦前辈了。”
老大爷也是个热情好客的,不由分说地拉着他白细的胳膊往家走:“那几个孩子今天上学,中午在学校吃,你暂时等不到他们的。”
顾风烛不习惯和人有肢体接触,但老大爷手劲大,抓的紧,他强行挣脱可能会伤到老人家,便只好忍下心中不适,礼貌道:“那……叨扰了。”
“不叨扰不叨扰。我老伴儿走的早,家里就俩儿子。大儿子经常忙,又有自己的家庭,回来的不多;二儿子是个游手好闲的,被我赶出去了。这家里啊,就我一人,空空荡荡的,寂寞。”
他自顾自说着,像是在倾述,又像是孤单太久想找个人唠嗑。可惜顾风烛并没有亲人,又向来独来独往,所以这些烦恼他不懂,也插不上话。不过老大爷似乎只是单纯的想找个人听自己倾述,倒是并不在意对方的不言不语,接着往下说:
“家里冷清,我就去公园,那里人多,热闹。”
“我昨天见你拿着书向那几个孩子学习呢,看来是把我之前说的话听进去了。”
“你想学,我也可以教你。不求别的,只要你有空能来看看我这个老头子,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你也别老前辈前辈地叫我,听着怪生分的。我姓刘,你叫我老刘或刘师傅都行。”
刘师傅从有些破旧的外衣口袋里摸出一把有些生锈的钥匙,插到锁孔里,拧了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