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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六(下) ...

  •   ○癸卯。升户部员外郎杨学礼为山西布政司右参议。

      ○晓刻,月犯天街下星。

      ○致仕太子少保吏部尚书许进卒。
      进,字季升,河南灵宝县人。成化丙戌进士,初授御史,有风裁,历山东按察司副使,广西按察使。弘治初,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与太监石岩互讦,降兖州府知府,寻迁陕西按察使。土鲁番侵掠哈密,复升进左佥都御史往征之。进督兵出嘉峪关,击破虏众,夺还忠顺王,复其故地,升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会北虏寇宣、大,升户部侍郎兼佥都御史,提督军务。劾总兵王玺、平江伯陈锐,为所构,复致仕归。时廷臣论荐者章数十上。
      正德初,起为兵部侍郎,提督团营,寻升尚书。疏言经筵于养心最切,愿戒游逸,勤圣学,上嘉纳之。复升吏部尚书,赐玉带,加太子少保。以荐都御史雍泰为南京户部尚书,触刘瑾怒。会推署员外郎主事刘吉为署郎中,瑾摘其违越,勒致仕,又诬其推泰为私,复落职为民。乡人乘间诬奏进不法,进自是抱愤不胜,未几卒。其子诰乞祭葬如例,与之。
      进素悻直,敢于犯权贵,不避利害,故屡遭挫抑,而名辄随之。然亦多权术,人不能测。其为吏部时,瑾所用书办官刘遐、刘淮常出入其门,进退百官,多徇瑾意,每选私风丞薄以下能赂瑾者,辄听瑾嘱与善地,以悦瑾。大学士焦芳、兵部尚书刘宇与进同乡,不相能,二人阴中之,乃得罪去。进将行,以金银赂瑾,觊免后祸,又为瑾所薄,曰:进此银,或取诸俸钱,或皂隶柴薪,其金则何从得之也?

      ○掌詹事府事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刘忠乞致仕。
      上曰:卿文学老成,持身清谨,年力未衰,岂可引疾辄求休致?不允所辞。

      ○升赏宁夏横城堡等处地方有功官军有差,升副总兵阎纲为都督佥事。

      ○捕刘瑾内行厂官校彭玉等五十七人,杨玉司房旗校秦志通等五人,置于狱,令拷讯以闻。

      ○杨玉既下狱,科道等官因劾玉先年勘事辽东,诬枉人罪,蒙先帝优容,不即诛戮,调广南卫副千户,乃乘刘瑾专权,夤缘进用,升锦衣卫都指挥管事。考选军职,擅自去留,贪财坏法,何止万状。遍差校尉,多树爪牙,密共奸谋,亲为心腹。刘瑾之恶,由玉以成。乞将玉肆诸市朝,以洩神人之忿。
      奏入,命都察院并问以闻。

      ○赐守分肃州左参将都指挥佥事苏泰大红纻丝飞鱼衣一袭,从其乞也。

      ○甲辰。升湖广右布政使陈镐、应天府府尹丁凤俱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大理寺少卿颜颐寿为右佥都御史。镐,巡抚湖广;凤,管理南京粮储;颐寿,管院事。

      ○浙江道监察御史舒晟等劾奏:致仕大学士焦芳、刘宇阿附权奸,夤缘入相,党恶之罪同于张彩;去任侍郎韩福险诈回邪,谄媚权奸;兵部尚书王敞交结权贵,荐陟崇阶;通政吴釴小道取容,擅权纳赂;南京工部尚书李善、都御史屈直,贪婪桀骜;刑部右侍郎张子麟、南京太仆寺卿王彦奇,清议不齿;工部右侍郎胡谅,处脂膏而大肆奸贪;丁忧都御史马炳然,司郡牧而首先纳赂;南京户部尚书张澯,催科急而存媚灶之心;南京礼部侍郎常麟,素行亏而滥春卿之位;秦昂出按西藩而为营私第,赵松违限赂免而反得美官;左布政潘楷、按察使张祯,贪滥幸进;府丞石禄、按察使仲本,奔竞取容;检讨叚炅之阴险,主事侯自明之轻浮;员外郎徐璁、寺丞纪世梁,贪财怙势;御史宇文钟,陷害忠良,皆刘瑾之党。芳、宇、福虽已闲住、致仕,然罪恶深重,必重治乃快人心。
      会礼科左给事中李贯等亦以为言,且及副使闾蒙、郎中高选夤缘升迁,并乞罢黜。
      上俱纳其言,谓:芳、宇、福已有旨,姑置之。敞、釴、子麟、炳然、澯、麟仍留用;善、直、彦奇、谅致仕;昂、松、璁、世梁闲住;楷、祯、钟为民;禄、本降三级;澯、选降二级;自明、炅对品调外任。
      本,寻调两浙盐运司同如;澯,延平府同知;自明,安庆府通判;禄,茶陵州知州;选,均州同知;炅,徐州判官。炅为焦芳门客,援致翰林,又以陕人与刘瑾、张彩皆厚善。后瑾少厌芳,炅、彩因共倾之。至是被谪,众称快焉。

      ○罢苏松等府新佥民壮。始刘瑾添设江南巡捕御史,点佥民壮,所在骚扰。至是,巡捕御史已革,故并罢之。

      ○太监谷大用为官校指挥佥事韩端等乞升。兵部覆请。
      得旨:大用提督官校,缉捕奸恶数多,岁加禄米十二石,端等二十四人各升一级。

      ○命都督佥事韩玉镇守陕西地方。

      ○乙巳。宪宗纯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樊凯祭茂陵。

      ○敕太子少保、南京吏部尚书梁储驰驿来京。

      ○升监察御史陈和为河南按察司佥事。

      ○丙午。升河南左布政张勋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

      ○鸿胪寺请经筵期日,命俟九月以闻。

      ○命南京兵部员外郎徐穆,刑部员外郎吴一鹏,工部员外郎汪俊,丁忧拟调南京兵部员外郎顾清,礼部署员外郎贾咏,吏部员外郎刘龙,兵部主事李廷相,户部主事温仁和,吏部主事董玘,刑部主事翟銮,南京吏部主事崔铣,户部主事易舒诰,礼部主事汪伟、穆孔晖,丁忧拟调南京礼部主事陆深,俱复原职。
      穆、清,翰林院侍读;一鹏,侍讲;俊、咏、龙、廷相、仁和、玘、銮、铣、深,编修;伟、孔晖、舒、诰,检讨。
      初,焦芳及其子黄中暨叚炅,乘刘瑾恶翰林,因挤其所索怨及所忌者,假扩充政事之说调之。及是瑾败,穆等始复,而黄中、炅皆削夺云。

      ○丁未。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等神,遣惠安伯张伟行礼。

      ○遣旗手卫官祭旗纛之神。

      ○升吏部左侍郎柴昇为南京礼部尚书,通政司通政使李浩为兵部右侍郎,浙江右布政使夏景和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南京大理寺右寺丞陈世良为大理寺右少卿,南京光禄寺少卿王宸为南京太常寺少卿。

      ○复革宁府护卫。
      天顺初,宁靖王有罪,革护卫为南昌左卫,隶江西都司,已五十余年。刘瑾纳宸濠赂,矫诏复其护卫。至是科道以为言,兵部请改正,故再革云。

      ○戊申。升南京吏部右侍郎孙交为南京吏部尚书。

      ○命赣州卫指挥使董寰守备南赣二府地方,以都指挥体统行事。

      ○刘瑾伏诛。
      瑾,陕西兴平人,本姓淡,幼自宫,投中官刘姓者得进,因冒其姓。鸷悍阴狡,有口辩,常慕王振之为人,在孝庙时愤郁不得志,每切齿文臣。
      上登极,瑾以执役钟鼓司,与同辈谷大用等俱得幸。外廷攻之甚急,瑾大言曰:此由司礼监无人耳。同辈以为能,因共推引入司礼。由钟鼓司而入司礼,瑾以前盖无有也。时上希亲政,且厌苦言者。瑾揣知上意,巧为迎合,乃变置大臣,日求官僚细过,深文以督责之。言官小有触犯,辄中以危祸。散遣官校,远近侦察,使人皆自救不给,莫敢进言。上喜,谓瑾可任,乃悉以机务委之,大小章奏不复亲决。瑾持回私第,与孙聪、张文冕辈撰伪旨付外施行,多或累数百语,任其恣睢,往往有不可解者。诸司事无钜细,必先关白而后奏闻。在外镇巡以下官奏事,皆先以红揭帖取进止,谓之“红本”,其下通政司者,谓之“白本”。由此大权一归于瑾,天下不复知有朝廷矣。
      始焦芳泄外廷谋,瑾德之,援入内阁。芳亦欲倚瑾为奸,中外附和,凡瑾所言与芳如出一口,其所中伤,无不立应。瑾又用乡里亲故曹元、刘宇、张彩并杨玉、曹雄、毛伦等,布列要地,以为心腹爪牙。变易选法,任情黜陟,升官谢薄者随即革罢,如加贿又辄用之。或径自传奉,或别本带批,惟意所欲,无复顾忘。各处镇守中官,辄假以使宜行事。抚按官亦以贿瑾故,竞为苛敛。将官或失律不究,反加升擢,有至伯、都督者。宁府已革护卫,瑾受贿复之,常与交通,以养成其乱。公、侯、勋戚以下因事私谒者,率叩头为一拜礼,瑾倨受之。小拂其意,麾叱如仆隶。然往往惶怖踧踖,不敢仰视,至有奏内不书名,直称为刘太监者。凡公差官还,馈送少不满意,即诬以重罪。官员坐事罚米,动至千百石,又钩致远年故牍钱粮亏损非侵盗者,概加倍追陪,以至身亡家破者,不可胜数。创为新例,罪无重轻,类以决杖、永远戍边。或枷号发遣,枷数日辄死,数年死者殆数千人。或一家有犯,辄连坐左右邻,有瞰河而居无右邻者,以河外居民坐之。屡起大狱,枷三品以下官,及籍没已故致仕大臣,并收其妻子谪戍,冤号之声闻于道路。民间稍有违禁事觉,即举家收捕,寘之重典。故官校一出,所过皆厚赂之,虽远方小邑莫不畏瑾之威,重足屏息,惟恐得祸。
      瑾又欲私取天下库藏及剥敛民财以益其富,添设巡盐、巡捕、查盘等官,四出搜索,法令日繁。又差官检核各边屯田,倍增其税。于是天下纷纷多事,民不堪命,盗贼乘之而起。寘鐇之变,移檄以诛瑾为名,官司封上其檄,瑾匿不以奏。至是为张永所发系狱,按治反状。盖术士余曰明、余纶、余子仁辈常出入瑾家,以瑾侄孙二汉者当大贵,瑾遂有不轨之图。凡四方灾异及天象有变,瑾俱禁,令勿奏。兵仗局太监孙和尝私以衣甲遗瑾,镇守两广太监蔡昭潘牛为之造□□,瑾皆私贮之。又造伪玺,藏刀扇中,出入宫殿。皆谓瑾罪大恶极,反形已具,当寘重典。
      狱上,命徇于市,凌迟三日,不必覆奏,仍以招情并处决图状榜示天下。行刑之日,仇家每以一钱易一脔,有得而生啖之者。海内闻之,莫不踊跃相贺。瑾窃柄五年,骄横无上,生杀予夺皆自己出,累朝成宪变易几尽,自古宦官肆虐未有如瑾之甚者。上信任既久,威柄已移,一旦震怒,去之不疑,卒能正其法,由上之英断也。

      ○谪前侍郎韩福戍固原卫。
      福,瑾乡人,赈济湖广时敛银钜万馈瑾,致所在盗起,累年不靖。后又差往辽东丈量屯田,致锦、义二城作乱。瑾败,为言官所劾,令为民。瑾狱词复连及福,故治其罪。

      ○复指挥徐鲲职。鲲前得寘鐇檄文以示人,瑾怒,坐以斩罪,举家戍边。至是命复之。

      ○己酉。掌詹事府事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刘忠以疾乞休。上曰:卿春宫旧臣,闻望素著,方切委用,有疾宜善加调理,岂可累求休致?不必固辞。

      ○命河南按察司张琎、陕西按察司佥事李昆俱提调本处学校。

      ○传旨镇守两广东宁伯焦淇召还别用,以安远侯柳文充总兵官代之。

      ○初,瑾欲箝制言官,令锦衣卫官朝夕点闸六科,又用刘宇言,敕都察院得挞辱十三道御史。至是瑾败,科道始以为请,俱革之。

      ○诏官员犯罪充军应放免者,不分永远字样,悉皆放释,已放释者免赴伍;其为民不犯赃者,仍冠带闲住;内迁发为民者,仍查原犯事情以闻。
      从都察院奏请改正瑾之弊法也。

      ○庚戌。复给兵部尚书刘大夏、都察院左都御史潘蕃诰命。大夏、蕃以忤瑾,为民,追夺。吏部议请改正,从之。

      ○传旨:英国公张懋仍兼提督团营,怀宁侯孙应爵免坐营,本府管事。懋疏辞,不允。

      ○命镇远侯顾仕隆充总兵官,提督漕运,兼守淮安地方;南和伯方寿祥充总兵官,镇守湖广地方。

      ○命分守肃州左参将苏泰充右副总兵,分守凉州地方。

      ○辛亥。改服阕礼部尚书刘机为吏部尚书,升总制陕西等处军务都察院右都御史杨一清为户部尚书。
      时吏部以户部缺尚书,举机,有旨令再推,复举一清,乃并用之,而以机为吏部。机疏辞,不允。

      ○升陕西苑马寺少卿陈璘为陕西布政司右参政,巩昌府同知张檄为陕西按察司佥事。

      ○陕西巡按御史周廷徵奏:宁夏之变,由太监葛全、都御史曲锐失之宽缓,总兵张安、温恭等失之严刻,都御史安惟学志在立法,复为太监李增、总兵姜汉所挠,所以激而生乱。即今进贡之途未塞,需索之患未消,忠孝之理未明,宗室之骄未减,科敛之弊未除,军民之怨未息,凡是数者,悉宜图之。太监张弼、都御史马炳然以宽代严,总兵杨英未协人望,仇钺虽有功,亦非任重致远之才,俱宜更调。监枪少监马良所过残酷,宜取回。宗室子弟宜严加教养,使无蹈寘鐇之失。宁夏应贡沙豹等物,俱宜免之。
      礼部议覆:教养宗室子弟宜如尚书马文昇所奏例,藩王有过,专罪辅导官,郡王有过,专罪内使教授,若私相隐匿,听巡抚官具奏,长史、教授黜任远方。
      从之。

      ○命浙江都指挥佥事吴邈总督浙江备倭。

      ○壬子。升福建左布政使陈良器为应天府府尹,大理寺右少卿陈世良为本寺左少卿,广东按察司副使俞谏为右少卿。

      ○复设云南、贵州、山东、河南、山西、江西、郧阳、蓟州、保定、苏松、凤阳巡抚都御史各一员。先是巡抚为刘瑾所革,吏部以请。
      得旨:此累朝定制,其复之。时右佥都御史王哲巡视江西,遂改为巡抚。

      ○癸丑。赐占城国请封夷使沙系把麻等绮帛袭衣,并给冠带有差。

      ○命定国公徐光祚神机营总管操练。

      ○命署都指挥佥事赵承序充右参将,分守肃州地方。

      ○南京右都御史张鼐卒。
      鼐,字用和,山东历城县人。成化乙未进士,授襄陵知县,升监察御史。宪庙末年,数笤言官,鼐疏谏,不报。又尝论妖僧继晓、术士邓常恩辈左道惑政。会吏部尚书尹旻败,鼐以同乡坐累,谪郴州判官。弘治庚戌,起为河南按察司佥事,历参议副使,升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
      正德初,巡抚宣府,寻召入院,升右副都御史,兼清理军职贴黄。会章丘知县訾绶犯赃,当革职,宁海卫军沈洪杀人,当抵死,皆重贿逆瑾,欲为辩明。鼐执不可,瑾怒,乃升右都御史,令掌南京院事。比去,大学士焦芳之子黄中欲强市其居与其党通政参议魏讷,鼐不从,芳亦怨之,仅旬日,以辽东浥烂仓粮事嗾瑾,矫诏逮系鼐,罚米二千石,三年方事竟,褫职。瑾败,诏复其官,而鼐已卒矣。至辛巳,今上御极,诏瑾时守正被害者畀恤典,乃赐祭葬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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