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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六(上) ...

  •   正德五年八月甲申,朔。升浙江布政司右参议陈珀为浙江按察司副使。

      ○升福州中卫指挥使刘杰为福建行都司署都指挥佥事,成都中卫指挥使庞凤为四川行都司署都指挥佥事。

      ○致仕应天府府尹冀绮卒。
      绮,字汝华,扬州宝应县人。成化己丑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以岁饥赈济河间诸府,称旨。征偏头关,督饷有功,加俸一级。累迁应天府府丞,南京太仆寺卿,应天府府尹。常陈边务及捕盗辑民二十余事,颇见采纳。已而坐言官论劾,自陈,致仕。至是卒。

      ○乙酉。户部以苏松等府奏灾,请令总理粮储都御史魏讷赈济。从之。

      ○免福建银课一年。弘治间以诛不充,封闭矿穴,比岁复开矿闸,办而得不偿费,至派丁粮补课。守臣以地方旱灾为请,故有是命。

      ○丙戌。巡按直隶监察御史罗玹奏:河间、保定等卫,梁城、沧州等所,官军上班操备,下班守城,春秋更代,为法最善。今下班者辄窜归原籍,上班者亦径赴京营,卫所空虚,所余无几,或有不虞,将何调用?请令领操官督率军士,每春秋下班即还著伍,月再点视,如有潜窜原籍者,拟罪如逃军例。
      兵部议覆。从之。

      ○封占城国世子沙古卜洛为占城国王,以礼科都给事中于聪充正使,行人司行人刘宓充副使。
      初,左给事中李贯以次当行,内批改命聪,盖贯因其乡人嘱刘瑾以免。才数日,瑾败,聪以为言,仍令贯往。贯至徐州,遇盗,割其发,奏乞养疾于家,俟发长乃行,许之。后宓亦卒于路。贯至广东,屡奏迁延,七年不行,乃议令其国人领封册而还。

      ○丁亥。释奠先师孔子,曹元以大学士行礼。

      ○升山东布政司左参议许淳为山西按察司副使,河南按察司佥事吴江为山东布政司左参议,广西按察司佥事符观为浙江布政司右参议。

      ○左给事中张瓒、监察御史张羽等言:武举中式官生安国等六十人,皆庸才也,宜就御前覆试,夺其俸级。并劾兵部尚书刘宇任情创法之罪。
      得旨:将才岂可多得?一举至五六十人,何其多耶!此辈分隶各边操练已三年矣,而一筹莫效。迩者寘鐇之叛,在宁夏者二十人,不闻立功,他可知已。宇创法滥取,法宜究治,但已致仕,姑宥之。国等俱革其升级并加俸,令回原卫、原籍差操。今后武举务精选体貌雄健、有谋略、善骑射者二三人以备任使,不许仍前滥举。
      时国等既以赦得还,瑾意犹怒,故讽言者劾之。

      ○戊子。祭大社、大稷。遣新宁伯谭祐代行礼。

      ○先是,刑科给事中沈炤勘事潼关还,惧刘瑾索赂,托顺德知府郭纴为敛属县银三百两。后纴惧事露,以首于巡按御史。时炤已降湖广照磨矣,命逮问,拟为民。
      诏追赃完日谪戍边卫,永远不宥。仍戒科道勘事有似此者,俱如例治之。

      ○庚寅。以顺天府乡试,命翰林院学傅圭、侍讲学士毛澄为考试官。

      ○山东守臣奏:登州、宁海等县盗掠居民,知府房瑄、同知李蓁、指挥使赵盛等三十九人不能督捕,俱宜治。备倭指挥王璋御盗有劳,宜赏。
      下兵部议,因劾捕盗御史王廷相罪。时廷相已有旨停俸,丁是瑄等亦皆停俸,仍限三月不获以闻。璋赏银五两。

      ○分守宁夏东路左参将霍忠以失机当斩,得旨许杀贼赎罪。既而久无功,复宥之,发云南澜沧卫永远充军。

      ○辛卯。命山东莱芜,直隶平山、南皮等县,岁派豌豆、大麦输御马诸仓者,易以菉豆、黑豆,京仓者折银,以旱灾故也。

      ○总镇两广太监潘忠等以广西猺獞出没,请留湖广轮戍官军万人防御。兵部议,从之。

      ○壬辰。升管理南京粮储右副都御史夏昂为工部左侍郎。

      ○癸巳。升河南右布政使董杰为湖广左布政使,襄阳府知府胡昂为湖广按察司副使。

      ○旗校刘昇自湖广还,以左布政涂旦、郧阳知府曹廉贪状言于瑾。下吏部劾治,遂黜为民,仍夺诰敕。

      ○总制军务右都御史杨一清奏:宁夏为反贼所残,重以霪雨,民不能堪,请蠲税一年。
      从之。

      ○升河南布政司左参政崔文奎为本司右布政使,浙江布政司右参议白圻为福建左参政。

      ○宥守备署都指挥孙鉴罪,仍停俸三月,以不能捕盗被劾也。

      ○巡抚湖广右副都御史王纶乞休致,不允,令终制。先是,纶以父丧夺情视事,至是乃许之。

      ○巡按直隶御史凌相覈南京锦衣府军等二十四卫屯田还奏:原额起科田万四千八百余顷,弘治间增余田三千三百余顷,今复得四百余顷。户部请分给附近空闲官军舍余人等佃种徵粮。
      从之。

      ○甲午。遣户部右侍郎李逊学祭京都太仓之神。

      ○遣顺天府官祭宋丞相文天祥。

      ○太监张永还自宁夏。
      上戎服御东安门,文武诸大臣候于桥东。寘鐇及亲属十八人,有旨送诸王馆领系,何锦及诸从逆者数百人,皆反接,由东华门入,献俘御前毕,复出西华门,金鼓之声彻于大内。
      是日,上置酒劳永,刘瑾及马永成等皆侍。比夜,瑾辞退,永密白瑾反状,且出袖中奏,数其不法十七事。上在酒所,俛首曰:瑾负我。永曰:此不可缓矣。永成等因共诋瑾。上意遂决,令长随四人往执之,上随其后。
      时夜且半,瑾宿于内直房,闻喧声,曰:谁也?应曰:有旨。瑾亟披青蟒衣以出,长随缚之,乃夜启东华门,系于菜厂。复分遣官校封瑾内外私第。
      初,瑾与永不相能,永还,期以十五日献俘,瑾故令缓之。有泄其谋于永者,永遂先期入,瑾愕然,以上方向永,未有以中之,永为计亦甚秘,故瑾卒为所制。明日晏朝后,外人始微知之,犹莫敢显言者。
      上出永奏示内阁,遂降旨曰:
      朕嗣承大业,务期法祖保民以安天下,委刘瑾以腹心,整理庶务。瑾乃不体朕心,蒙蔽专擅,变乱成宪,肆行酷虐,使官员军民无不受害,愁叹之声有干和气。朕深悔焉。瑾降奉御,令凤阳闲住。文武官员顺从缄默,多非得已,今皆贷之。各处新查屯田文册即令烧毁,炤旧徵收。巡捕、巡盐、查盘等项新设官员并革去。法司问拟囚犯但有新例,俱改正,一炤旧制行。凡瑾所行有亏国体者,法司即会众官一一条具奏革。瑾所当坐罪名,从重议拟以闻。
      是时,事猝从中发,逻卒飞骑交驰于道,黄纸黑索,惊骇见闻,衣冠失度,府寺闾巷喧嚣如沸,浃日乃定。

      ○乙未。夜,火星犯天江南第二星。

      ○丁酉。以顺德、广平二府灾,起运边粮每石减二钱,从户部奏也。

      ○命陕西署都指挥佥事杨宏充左参将,协守松潘东路。

      ○命锦衣随都指挥佥事张容掌印管事,提督官校办事。容,太监张永弟也。

      ○下刘瑾于狱。
      瑾降奉御,上犹未有意诛之。及亲籍其家,见金银累数百万,其他宝货不可胜计。又得伪玺一、牙牌五百、扇中所置刀二,及衣甲□□属。上大怒曰:瑾果反!乃以付狱。
      于是六科给事中谢讷、十三道御史贺泰等列奏瑾罪曰:
      近者寘鐇谋反,由瑾差官丈量田地、克害军民故,彼得借以为名,几危宗社,罪一。
      私藏军器,伪造御玺,扇中藏刀出入禁闼,阴谋不轨,罪二。
      掘郊坛后土以营私室,罪三。
      今春下赦,瑾以恩不已出,复矫诏沮格。充军者仍解原卫,罚米者仍令追纳,冠带闲住者仍令革去,逻卒取回者仍遣四出,新例病民者仍复引用。播弄威权,违悖诏旨,罪四。
      宁府已革护卫,瑾受赂准复,罪五。
      诸司章奏皆关白而后行,在外镇巡官奏事,皆先以揭帖取进,止于私宅,或奏未进,先授以旨,中外传播,及次日奏下,无一字异者,人呼瑾为“立地皇帝”,罪六。
      罗致占候者,日与私语,及天象有变,奏闻者辄加罪责,四方灾异,阻令弗奏,罪七。
      非罪滥及良善,三、四年来枷号死者何止数千人,罪八。
      受神英赂,封泾阳伯,陈熊、谢薄革爵没产,罪九。
      以焦芳、刘宇、张彩、曹元为心腹,杨玉、石文义为爪牙,孙聪、张文冕为刀笔。宇初任巡抚,瑾受赂数万,得入掌院,旋迁尚书,入阁。其子俸拜瑾为父,滥受指挥,次子仁传奉为庶吉士,寻授编修。焦芳朋比党恶,其子黄中及乡人胡缵宗俱传奉检讨。又变成法,多刊制策二道,未及一年,黄中传升编修,又升侍读。内外官不时访察,任意黜陟,罪十。
      用侍郎韩福肆虐湖广,馈银至十余万两,盗贼缘此蠭起。又革四川、江西兵备,郧阳巡抚,无以制盗,罪十一。
      都御史刘宪、刘孟以小过械系,宪死狱中,孟枷部门。顺天府丞周玺与杨玉有隙,文致其罪,死于杖下。故都御史钱钺、王嵩,尚书秦纮,侍郎黄景,通政强珍,皆以私怨籍没其家,罪十二。
      升迁官员拜谒门下,仍致赂遗,谓之谢礼,否则辄加罪谴。朝觐官至京,索赂动以千数,谓之拜见礼。各官回任,倍取之民,以致民穷盗起,罪十三。
      内外官不分公私过名,皆追夺诰敕,罪十四。
      官员罚米动至数千,少亦不下数百,虽年远身故者不免,又各仓粮草有浥烂亏折者械系,历年巡抚都御史加倍责偿,罪十五。
      以严刑峻法箝天下之口,台省、科道皆不敢言,罪十六。
      缉事校尉分道四出,所过有司莫不郊迎厚赂,贤否祸福系其一言,天下骚动,罪十七。
      增陕西等处解额,改会试南、北、中卷,又因私忿,令余姚、万安、新城三县不选京职,巧立扩充政事名目,改调翰林院官,罪十八。
      曹雄子谧为瑾侄婿,先入输粟入监,辄立改文就武名目升千户,罪十九。
      请亟赐诛戮,上以慰祖宗之灵,下以雪臣民之愤。
      奏入,上是之,令法司、锦衣卫执瑾于午门前,会多官鞫讯。巡抚、兵备官裁革者添补,考察京官、乡试解额,并会试南、北、中卷,俱如旧制。余姚、万安、新城三县仍选京官。翰林官调外任者具名以闻。文武官诰俱免追,已追者仍给之。追陪浥烂粮米并罚米者免之。职官籍没家产不系叛逆者,仍返其田宅。韩福黜为民。刘俸、曹谧革职闲住。神英革伯爵,仍为右都督。焦芳、刘宇既致仕,已之。其余事应改正者,诸司详拟以闻。
      既而鞫瑾于午门外,刑部尚书刘璟畏瑾,禁不能出一语。诸公卿旁列,亦稍稍退却,独驸马蔡震折斥之。瑾仰曰:若何人,忘我德?震厉声曰:震国戚,何赖于汝?呼官校前,拷掠之。是日,微震,几不成狱。

      ○戊戌。大学士李东阳上疏言:臣误蒙先帝及陛下委托,扶衰力疾,强效驰驱,顾以驽劣之材,绵薄之力,诚不足以动物,术不足以救时。比者刘瑾专权乱政,备员禁近,事体相关,凡票本拟旨,撰写敕书,或驳下再三,或径自改窜,或带回私宅,假手他人,或递出誊黄,逼令落底,真伪混淆,无从辨白。臣虽委曲匡持,期于少济,而因循隐忍,所损亦多。荷蒙渊衷明见,谓不干内阁,然玉毁椟中,亦难辞责,理宜罢黜,更复何言?伏望特降俞音,放归田里。
      上曰:卿以宏才硕德,佐政先朝,嘉谋嘉猷,播在天下,先帝顾命辅导朕躬。四、五年来,刘瑾恣为蒙蔽,卿委曲匡持,朕已具悉,宜安心办事,不允所辞。瑾乱政害人事件,即令各衙门逐一查革改正。

      ○传旨收吏部尚书张彩、掌锦衣卫事都指挥使杨玉、掌镇抚司事指挥使石文义,送都察院狱。

      ○升河南按察司副使秦金为河南布政司左参政,池州府知府白翱为山西按察司副使,大理寺署右寺正万廉为广西按察司佥事,凤翔府同知翟敬为河南按察司佥事。

      ○降敕切责庆王台浤,革其护卫并禄米三之一。
      太监张永还,奏王屈身寘鐇,行君臣礼,负皇上展亲之仁,失诸侯维藩之义。其郡王以下及承奉、长史俱宜罪。礼部覆奏。命会勋戚、文武大臣议。
      议入,上曰:台浤当寘鐇反叛之时,朝廷意其必不通谋,及奏陈为寘鐇阻截,已累有敕旨慰劳,今乃委身从叛,国典难容。卿等既会议明白,本当削爵,姑从轻,革禄米三之一,降敕切责。郡王以下皆免究,承奉、长史等官执赴镇抚司考讯。中护卫革为宁夏中屯卫,隶陕西都司。
      仍谕各王府今后不许与文武官交结,及诱引邪说之人在府出入,违者听镇巡官指实纠举。
      后长史等坐谪戌者五人。

      ○己亥。大学士杨廷和上疏言:臣以庸劣,幸际圣明,眷念青宫旧臣,擢居内阁,因循岁月,已及三年。仰惟皇上法祖爱民,虚心图治,不意刘瑾蠹政害人,有负委托,中外积怨,莫敢一言。近奸谋尽露,断自宸衷,明正其罪。臣备员辅导,责亦难辞。臣父年已七十五,尝乞归省,荷蒙眷留,靦颜班行,又踰数月。伏望察臣愚悃,放归田里,以养老亲,别选贤能参预机务。
      上曰:卿春宫辅导,学行闻望,众论所推。自入内阁,辅翊勤劳。宜安心办事,以副委任,不允所辞。

      ○大学士曹元罢。
      瑾既败,元上疏言:愿宥不职之罪,开更生之门,为太平之民,守先人之墓。辞极哀鸣。诏准致仕,寻复黜为民。
      元历任中外,无他才能,徒以瑾亲党骤进本兵,又冒入内阁。居之不疑,对人惟日饮,无何,谐谑道市井鄙语而已。老无子息,而盛治居第于京师,其亲知多窃笑之。每从瑾所饱饫而出,意气得甚。瑾败,所藏违禁服用,每乘夜窃焚之。未几贫悴,遂市其居于贵家。将死,自作墓铭曰:我即死,谁肯铭我?评者谓其犹愈于焦芳之怙终稔恶云。

      ○户部尚书刘玑、兵部侍郎陈震罢。玑、震,俱瑾乡人。

      ○晓刻,金星犯轩辕大星。

      ○辛丑。兵部奉旨查奏锦衣卫官为杨玉考察改调别卫并在外者,列名以上。
      得旨俱留管事,新有旨调卫者免调。今后有仍前职业不修、贪淫剥削、罢软无为者,令堂上官指名参奏罢黜。

      ○科道等官复自劾不职,因劾内外官为瑾奸党者二十六人:
      大学士曹元,吏部尚书张彩,户部尚书刘玑,兵部右侍郎陈震,南京礼部尚书朱恩,都御史魏讷、杨武、刘聪、徐以贞,翰林院修撰康海,侍读焦黄中,编修刘仁,大理寺少卿董恬,南京太常寺少卿刘介,去任司务孙聪,都给事中李宪,捕盗御史薛凤鸣,员外郎改御史朱衮,河南佥事白思诚,参议王钦,掌真定府事参政杨仪,顺庆知府庄襗,徽州知府柯英,杭州知府杨孟英,吏部郎中王九思、王纳诲等。
      请明正其罪,或赐罢黜。
      得旨:瑾引用憸邪,布列中外,或交通贿赂,或凭藉权势,或阿意奉行,盗窃名器,图利害人,致伤国体,法当重治。但以连及者众,姑分别等第处之。彩已逮问,元、刘聪、震、宪、海、恬、襗、讷、武、凤鸣、孙聪、仪、思诚、恩、英、钦、介、孟英、黄中、仁,俱黜为民。以贞、衮、九思、纳诲降二级调外任,玑已致仕,已之。新升佥都御史萧选阿奉超迁,革其升职,并翰林院传奉检讨、庶吉士者,俱对品调外任。文武官为瑾挟私废黜者非一,吏部访其才可用者以闻。各科道官以言为职,乃不能预发瑾奸,既引咎,姑宥之。
      于是以贞降凤翔府同知;选,郿县知县;九思,寿州同知;纳诲,易州同知;衮,新昌县丞。其与黄中同传奉为检讨者为胡缵宗,调嘉定州判官,与仁同传奉为庶吉士者为编修邵锐、黄芳、主事李志学、韩守愚,亦俱调外。芳,宁国府推官;志学,真定府通判;守愚,济南府通判。锐以丁忧,令俟服阕调用。

      ○壬寅。都给事中李宪奏瑾不法六事。令多官并问以闻。
      宪,瑾党,既为言者所劾,内惧求自脱,故为此奏,人益鄙之。瑾在狱闻之,笑曰:宪亦劾我乎?

      ○左给事中等官张瓒等劾奏陕西总兵官曹雄与刘瑾交通贿赂,结为婚姻,增置挂印,总揽众权;都督毛伦纳赂冒升,并及家人陈鉴亦传升指挥;伏羌伯毛锐求管漕运,纳货不赀;浙江都指挥佥事刘昶、备倭佥事魏文礼、先任扬州备倭官袁杰、凉州副总兵徐谦俱以赇进,内外交通,骄纵不法。乞执送法司,明正其罪。
      得旨:尔等言是,雄、伦已有别旨,锐著回京,昶、文礼、杰、谦各回原卫闲住,鉴革职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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