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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把他拐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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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忆在医院住了俩天,第三天时季深办了出院手续将人接回了家里。
季深在市中心有套房,为了方便上下班特地买的。
简忆现下的情况他一时还搞不清头绪,便将人带回了老宅,手头的工作也在前俩天交代了助理,没什么大事平时就电脑文件处理。
老宅离市区有段距离,比较偏向于郊区。
房子上下三层,看起来古色古香有些年头了,院子里种了不少玫瑰花,品种不一,开春时花开满院,各种颜色都有。
季深祖上是出了名的大修行者家族,声名只比公孙家差了那么一小截。
公孙家作为上古时期的秩序维护者,能同他相比且不落太多,可见厉害之处。
只是不知怎地传到他爷爷这辈,传承突然就断了,季深也是十岁那年于老宅这误打误撞将其又捡了起来。
老宅风水等原因,一般精怪不敢入内,能防止一些被简忆吸引来的小怪小鬼。
季深将人带回这里的原因一个是静养,另一个便是想查查资料,看看简忆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刚回来的几天天气正好,简忆白日里就躺在院子里的竹躺椅上晒太阳,到了夜间就抱着个被子往主卧跑。
简忆一米八九的大个子,穿着可可爱爱的睡衣,带着帽子,手里抱着被子和枕头,看到季深就扑过去。
被季深拎了几次,仍旧不老实,每次都哭丧着脸说季深在生气。
于是每每都让他得逞,睡在大床上头,偏偏还不知足非得让季深抱着他睡。夜里十二点一过,简忆睡的香甜,季深便睁着眼看怀中的人,软软糯糯的,睡觉还微张着嘴。
他有些头疼的想:哪天简忆恢复了记忆,会不会把老宅给拆了。
简忆已经将季深拎他当成了每天的乐趣,当某天季深告诉他可以不用回客卧后,他高高兴兴的将生活用品给搬了过来,然后每天点一到就将被子抱回客卧,再换了衣物抱着被子回来敲门。
季深开了门,满脸无奈地挪开了身子。简忆抬头不满意地鼓着脸晃了晃手里的被子,再转了个身将背后露给季深看。
季深一手扶额,无奈的将人拎了起来,简忆便满足地笑着挣脱开来,然后一个弯腰从门和季深中间穿了过去,抱着被子就往床上滚。
季深将门轻轻关上,看着床上心理年纪不知几岁的简忆想:“大概等他恢复了记忆,第一个拆的怕不是我”。
第一个月过去时,季深将古书翻了个七七八八也没找到丁点消息,简忆这种情况就像是突然冒出来一样,完全没有参考案列。
季深想着如果在老宅找不到信息,简忆的情况没有一点好转的话或许就该出发去找找传说中的医仙,只是医仙大人避世多年,也不知能否找得到。
原本只是一个方向,不想当晚出了事,不得不去找那传说中的医仙。
简忆自从失忆后就很怕黑,但如果点小夜灯他会睡不着,于是季深便将窗帘换成了透光窗帘,夜里关了灯,眼睛习惯了黑暗后屋里的摆设还能看的清楚。
十二点一过,屋里一下暗了下来,像是泼天墨水一下将空间给吞了个干净,肉眼过去除了黑便看不到其他。
季深打了个印轻轻点在了简忆额头正中,然后将另一只手从简忆身下慢慢抽出。三叉戟腾地出现在了手中,狭长的凤眼一闭一睁间,房间已不是原先那个房间。
这是一个等级比较高级的怪,甚至有些难对付。
季深将三叉戟点地,松开手后双手合了个大圆,三叉戟就位于正中。十个手指头冒出蓝色的星点,一点点朝三叉戟合拢。
等光点都没入三叉戟里头,那三叉戟便自动转了起来,然后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冲向某个位置,“砰”的一声,一个人影从那处掉了下来。
季深伸手召回三叉戟,轻蔑道:“蠢货,若是不施展这空间术,对付你倒还真是有点小麻烦。”
那怪捂住胸口剧烈地咳嗽着,黑斗篷从头盖到脚,看不清脸上的表情。他咳了几声,血一点一点滴到了地面上,绿色的液体,落地发出“刺啦”的声响。
季深几步走到那怪面前,三叉戟伸长准备了结了他,怪开口道:“没想到公孙后人身边竟有你这样的能人,那小子活不长了,不若成全了我,何苦这般护着呢?”声音沙哑难听,一段话说的断断续续的,中间还夹杂着几声缓急地咳嗽,难得季深耐心好,听的下去。
季深一早就知道简忆是公孙家后人,但被这怪这么直白地点出来,他还真有几分好奇。于是他将三叉戟一收,半蹲着看着那怪。
怪扯嘴露出一个难看地笑接着道:“只要你将他交给我,你要什么我便给你什么。”
“说你蠢你还不认。”说罢一戟过去断了那怪的命,然后瓶子一翻将光点收了进去。
之前并不是没往公孙家查,但公孙主家早就归隐,落在外头的都是分支,已经没有任何异能,即便有,也会因为血脉不纯而夭折,压根活不到十岁。
因而季深才没有往那方面联想,如今看来,简忆大概是难得一见的血脉返祖,如此来看,医仙是必要见上一见了。
收拾好怪后,季深伸手探了探简忆的额头,温度是正常的。
季深松了口气盯着简忆想:“你身上的谜团真是越来越多了,上次没被精怪气场影响,我本来以为只是个意外,结果这次你仍然没有被精怪气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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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期,仙神精怪还在地上活跃时,公孙家主家作为秩序维护者,每代家主都是出了名的大修行者,虽然比不上大仙大怪,但能力比之一般精怪仙神还是厉害上几分的。”
“后来水神火神打架捅破了天,海水倒灌淹死了不少生灵,那些稍弱的精怪仙神也死了不少。”
“女娲怜悯众生,采石补天。天补好后众生元气大伤,为杜绝这种事再次发生,众生规划领地后一一归隐,人间便留给了刚刚发展起来的人类。”
“公孙家一开始并没有归隐,而是留在人间维护着秩序和平。”
“几千年弹指一挥间,人类越发的强大,为争夺领地战争不断,公孙家新任家主见世间法则不可逆,弱肉强食,强者生弱者死。不忍见此惨景,便领着族人归隐。”
“家族中有好胜者不从安排,夜里偷偷离了大队,参到了纷乱的人间之中。后血脉与凡人交,血液纯度渐减。又是几千年,便是连姓都更改了。”
季深将书本合上放回书架上头,然后从另一个书架上拿过另一本书翻看起来。
书本看起来有些年代了,里头记录的纸也不知是什么材质的,薄如蚕翼,摸起来柔软温热。
“家主景修带着族人于一飞岛上归隐,岛外环林,林里毒雾缭绕,远远望去紫色中透着点点墨绿。墨绿的是翠鸾竹,通体墨玉色,喜霏烟,烟呈紫色,有剧毒,人闻之即死。”
“过了竹林,便是一大裂谷,裂口处常刮大风,风起时直上天宫三千丈。飞岛就在大风屏障正中,无人指引,仙神精怪人鬼不可入。”
季深往下又翻了几页,书中如此记载。
“景修于飞岛外又置一灵气屏障,又用灵力于岛上建造房屋,安置近五百族人。”
“耕田种地,养蚕抽丝,自给自足,怡然自得,比之仙境也不差。”
季深接着往下又看了几页,多半是记录在飞岛上的日子,对于留在人间那群族人,可以说是点墨未提。
季深加快了查阅速度,过滤掉那些无用的消息后终于在书的最后几页提到了分散在人间的分支。
上头是这样说的。
“公孙家留在人间的那部分人,从一开始跃跃欲试到后来的郁郁寡欢,不过短短数年时间,领头入世的人发现以他们的能力,已经控制不住事态发展,而他们也失去了前去飞岛的资格,只能留在人间感受四季冷暖,然后慢慢化为虚无。”
“公孙主家未归隐时,仙神精怪皆有上位者上门提亲,为保证族人血液里有足够浓郁的灵力,每个联姻对象,不论男女,都是精挑细选最好的。”
“流落在人间的族人,失去了挑选的资格,在漫长的时光中同凡人结合,血脉中的灵力在一次次的稀释淡化中于五百年后的某天,终于同凡人的融为一体,无特别之处。”
“又过数百年,这群人的后代将姓也给抛了。”
“几百年的时间里,有出现那么几个天生拥有灵力的孩童,可惜血脉纯度原因,要么早夭,要么沦为低等精怪的食物,竟没有一个活过十岁。”
“这群离开主家的族人渐渐的沦为凡人,他们早已不知晓祖上是如何的辉煌而又强大。”
季深揉了揉眉头,严重怀疑这本书是主家哪个中二少年写的,全文都在各种夸,一点实质性的内容都没有。
季深吐了口浊气,准备将书合起来放回去,眼尾瞥到书本最后一页有个若隐若现的图案,他伸手将书拿了起来凑到眼前仔细看了看。是个简单的小符案。
季深随手画了个符,然后点到那书页上头,那符同书页上的合到一起,发出金色的光芒,一段文字从书页上浮现出来。
“拥有灵力的简家后人,因血脉无法承受,故喜食生肉,仙神精怪鬼皆可。属于大恶,故而上天降罚,无一活过十岁。”
这段话没头没尾,内容奇奇怪怪。季深皱眉想:简家再不济也是公孙家后人,血脉不纯也不至于做出吃生肉的事来,那惩罚听起来也是别扭得很,这种惩罚更像是家族做了天理不容之事才导致的后果。
门吱吖一声打断季深的思考,屋里光线亮了些,门口站着人巨大的黑影笼罩在季深身上,显得有些压抑。
他转过头便看到简忆拿着刀叉正对着光盯着他,脸上沾染了许多红色的液体,属嘴边最多。
见季深回头,简忆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的不明液体,晃了晃手上的刀叉歪着头对季深深深一笑。
走廊的灯并没有打开,落日的余晖透过磨砂玻璃映入季深的眼底,明晃晃的色调。
门口的简忆往前走了几步将小脸给露了出来,这才看清脸上的液体是有些粘稠的番茄酱。
季深抬手招了招,简忆乖巧地走到季深跟前。
季深抽了张纸递给简忆,然后碰了碰自己脸颊示意他脸上有东西。
简忆伸手接过纸擦了擦脸,然后将纸和刀叉捏在一块小声开口道:“今天是我们在一起三年的纪念日,我给你弄了点吃的。”
季深的呼吸骤然一顿,心口止不住地疼。
他俩已经分手俩年,整俩年没见过面了。
见季深眉头不自觉地皱在一块,简忆的头低了几分,声音小小地道:“我没有其他意思,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就……”
季深伸手将人拉进怀里,打断了简忆未说完的话。
十五年前,第一眼见到简忆起,季深就知道他对自己而言是特别的。
十年前,季深被简忆堵在学校厕所旁的墙角揉着脑袋告白时,他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栽了。
俩年前,在压抑的气氛下,季深说出分手二字时,心疼到麻木。
季深自认是专情的一个人,不过说了分手断然不会有回头的可能。因而俩年里,一次都没去找过简忆。
但简忆的消息总能以各种方式传到季深的耳朵里,他面上不显,心里的念头想得都快开出花了。
简忆被季深抱的有些难受,他小心地挪了挪身子。陷在回忆里的季深被这小动作给整的回过了神,起身松开手将人给放了开。
“是不是勒疼了?”季深自责道。
简忆摇了摇头,接着抬眸看了季深一眼,然后极快地低头小声道:“不疼的,就是这样抱着有些难受。”说到后面声音越发的小,耳朵尖尖还起了红。
他将刀叉和纸放到左手上捏着,右手揉了揉有些发烫的耳朵。接着不好意思的开口问道:“阿深要试试吗?我尝了口,味道还可以。”
季深抬手揉了揉简忆的脑袋,心底五味杂陈。
从前的简忆,只会叼着根棒棒糖,无赖的推着季深进超市,然后比着想吃的东西让季深买。
事又多自己还不动手,稍不满意还会皱眉看着季深不说话,然后将嘴里的棒棒糖嚼得“噼啪”响。季深兜里放了很多棒棒糖,简忆嚼碎吞下去后就伸手去季深兜里掏。
季深怕他糖吃多了牙齿出毛病,每天晚上都逼着他好好刷牙。简忆总是一边嫌弃他麻烦,一边乖巧地将牙刷得干干净净的。
想得越多,越见不得简忆如今的模样。季深捏了捏指尖,露出一个浅浅的笑道:“好啊,不好吃罚你洗碗。”
简忆吐了吐舌头,乖巧应道:“好吃我也洗的。”
季深不露声色的将他手里的刀叉接了过去,然后将人从书房牵到了客厅。
饭后季深将碗丢进洗碗机,然后坐在客厅软沙发上头,简忆小挪着步子走了过来,在季深身边坐下。
俩人隔了一肘的距离,季深将小桌上的电脑打了开,俯身“噼里啪啦”的打了几段话交代了工作上的事。然后将电脑合上,转头对简忆道:“过几天我带你去找一下医仙大人。”
思考许久,季深觉得这事还得和简忆摊开了讲。最近这段时间,简忆所作所为虽然像个正常大人,但记忆还是错乱的。
比如俩个人的纪念日压根不在今天,而是五月二十一那天。也不是什么三年,而是十年,整十年。
简忆乖巧地点了点头。
这事就这么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