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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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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是一个单身母亲,在美国生活了七年多,有一个快七岁的漂亮男孩。在来美国之前,露西有一个好听的中文名字,叫雅露,林雅露。
“露西,晚上一起吃饭吧。”乔治是一个有着四分之三中国血统的美国人,露西来到美国以后,他们在一起完成了硕士和博士,毕业之后又很巧的在一起共事。乔治一直对露西非常有好感,他觉得这个与自己有着四分之三相同血统的中国人在很多方面都与众不同。一方面她聪明绝伦,凡事一点就透,触类旁通,善解人意,跟她在一起共事,让人觉得十分轻松。另一方面,她虽然开朗热情,豪爽大方,但对自己的过去却是讳莫如深,也几乎不见她跟中国的亲戚朋友有什么联系,就这方面来说,她有那么几分神秘。
“行啊,去哪里吃?”露西眯起眼睛,笑盈盈的问。跟露西在一起最轻松的一点,便是她总是挂着笑容,无论有什么不开心,见到她之后都能尽数化解。
“附近新开了家中国餐厅,听说是沪帮菜,不如去那里?”乔治征询露西的意见。
“怎么?你也对中国菜有兴趣?”露西抿嘴笑了笑,随后说道,“行啊,我没意见。”
新开张的餐厅显得格外典雅,虽然是中国菜,但却也免不了西方的浪漫气息,每张桌子上都准备了一只小小的蜡烛。落座之后,等着上菜的功夫,乔治问道:“露西,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今天?”露西一脸茫然,“好像不是你生日吧?”
“皑皑,来美国这么久,你还是总不记得这个日子,今天是二月十四,情人节。”乔治无奈的说着。
“呵呵,不好意思,我还是只习惯中国的情人节,七月初七,你不也总是不记得吗?”露西狡黠的笑了笑。
“中国的农历太复杂了,我总也搞不清楚,算不准日子。”乔治有些委屈的说着。
露西不禁莞尔,自己来美国那一年刚满23岁,乔治与自己同年,虽然论起学术、素养、聪明程度,包括家境、教育,乔治都非常优秀,但直到如今,他有时说起话来还是像一个大男孩,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听到什么就信什么。露西一面胡思乱想,一面拨弄着盘子里刚刚端上来的糯米桂花糖藕。
乔治看着露西,鼓了半天勇气,突然说道:“露西,我……我很喜欢你,嫁给我好吗?”
“啊?”露西刚才有些走神,猛然听到乔治冒出来这么一句,吓了一跳,“你说什么?”
“我,我说,我们结婚吧。”乔治舔了舔嘴唇,又说了一遍。
“乔治,冲动是魔鬼啊。”露西微微笑着,看似漫不经心的说着。
“不是的,我是认真的。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从一开始,我就很喜欢你。我都想过了,小约翰也跟我相处得很好,如果我们在一起生活,一定会很幸福的。”乔治急急的说着,然后看着露西的反应。的确,这七年来,他与露西的关系相当密切,露西在美国举目无亲,又带着一个小孩,最要好的朋友也就是乔治。也不知是不是由于太熟的缘故,露西虽然对乔治百无禁忌,却似乎从未有进一步发展的迹象。
“你了解我的过去的吗?你知道我的经历吗?来美国,除了求学,我也在逃避一些东西。这些年来,很感激你一直对我和小约翰的照顾,我们之前的感情的确超越了一般的朋友,甚至也超过了亲情。我承认我也对你有好感,只是,在我的心里,已经装了一人,我的心很小,没法再装第二个人了。”露西说这话的时候,仿佛就在说别人的事情一般,语调平淡得没有波折,连表情也依旧是笑盈盈的。露西抬眼望了一眼乔治,继续笑着说,“我猜,关于我的过去,你一定早就充满了好奇心,只是我没提过,所以你也没问过。今天,你可以随便问。”
乔治有些发愣,但很快恢复了常态,毕竟,他也是一个比较能放得开的人,于是说道:“还是你自己说吧,关于你的事情,只要你愿意告诉我,我都愿意知道。”
露西笑了,“你这么一说,倒反而让我不知道从何开始说起了。我出生在中国一个繁华的城市——上海,这你是知道的。从小到大,上天都对我格外眷顾,我没经历过过什么波折,作为独生子女,我有疼爱自己的父母,凭着自己的聪明,我毫无悬念的进入重点高中,名牌大学,随后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然后,机缘巧合之下,我认识了他。”露西支着下巴,出神地望着远方,仿佛在回忆那时的点点滴滴,脸上浮现出幸福的微笑,好一会儿,才自语般地说道:“遇到他,耗尽我一生的运气。”
露西回过神来,继续说道:“我是通过小颂认识他的,我认识他的时间不长,连头连尾也不过一年光景。而我与他的相恋,既不是一见钟情,也不是日久生情。他绝非完美,在当时我曾被无数亲朋好友质疑,以我的条件,身边不乏追求者,为什么会喜欢他。他大我六岁,个头也偏矮,不到一米七,出身在农村,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没有房子没有车,换句话说,几乎找不到他的好处。可感情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我从他的身上不仅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看到了许多自己的不足,于是,在不知不觉中,我就不可救药的被他吸引。”
露西缓缓地说着,仿佛在重温旧日的经历,乔治也渐渐被那些故事吸引,听得入神。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本科毕业刚工作不久,我对他并没有太多的好感,也没觉得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觉得他很普通,不过是个研究生罢了,无论是工作还是谈吐,都没见丝毫出彩的地方,这样的人,简直满大街都是。而他的自身条件也并不见佳,我在心里给他打了60分。他硕士毕业之后,曾在一家大型国企工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很稳定,很舒服,可他偏偏放弃一切,辞职来到上海,想要打造自己的天地。在当时,我觉得他眼高于顶,好高骛远。要知道他家里兄弟姐妹五个,只有他一个读到了硕士,其他人连高中都没读过,我觉得他家里应该是相当不容易的,他就这样不珍惜自己的机会,说辞职就辞职,对此,我有几分不屑。”
“似乎我忘记说他的名字,他叫阿勇。”露西抿了一口大麦茶,继续说道,“渐渐的,我发现他很会打理生活,买菜、洗衣、做饭,他样样拿得出手,一间小屋,虽然简陋清贫,倒也井井有条。而且,他待人真诚,也很会关心人、照顾人。我心里想着,他还是挺细腻的。之后我发现,他的军旗、围棋、象棋,都下得很好,可见他是相当聪明的。你知道,我一向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一直到那个时候,我对他的喜欢,只是那种淡淡的喜欢,那种感觉,可能还不如你我之间现在的感情,倘若那时候,我们吵架、分开,或许我不会像后来那么痛苦和悲伤。我认识他半年之后,我跟着他去了他的家乡。这次远行,其实我的父母是持着反对的态度的,可那时候我年轻气盛,又有那么几分自负,越是反对,我越是一意孤行。并且,我对他过去生活的地方,充满了好奇。”
“这次远足,给了我心灵很大的震撼,也让我更深一步的认识了他,在心底产生了强大的共鸣,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侵入骨髓。这么多年来,也许心中,他的影子已经越来越淡,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那种感觉却在骨子里越浸越深,我知道,我是不可能再爱上别人了。”
“当我踏上了那片土地的时候,我觉得我能理解穷乡僻壤的意思了,在那里,我只是紧紧地跟着他,我几乎不能听懂那里的方言,虽然仔细听还是能猜到大概的意思。几块木板,一个大坑,这样的‘厕所’简直让我望而生畏。虽然有山、有水、有城市里呼吸不到的新鲜空气,有质朴的民风,憨厚的村民,但是我还是无法想象,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人,会有培养大学生的觉悟。别说大学,便是高中,也让人嗤之以鼻,读那些有什么用啊?”
在露西说这些的时候,乔治出神地听着,中国对他来说还是相当神秘,而这样的农村风光对他来说,不要说见,便是想也未曾想过的。露西说到这里的时候又停了下来,仿佛在回味当时的情境,又仿佛在理顺自己的思路,以便将后面的故事继续说下去。
的确,一幕幕的景象在露西的眼前快速闪过,仿佛就在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