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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人不淑 带坑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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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遇人不淑
时初揉揉自己的熊猫眼,一边开车一边陷入了臆想的画面中,一席白裙的女孩站在桥上,伤心欲绝的样子,心怀往事驻足良久,最后带着满心的悲伤一跃而下,结束了年轻的生命......等回过神来,时初已经来到繁华的商业街,看到街上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白领年轻人穿梭在繁华的都市中。经过一晚上的忙碌之后时初开始了早间的日常生活,他麻利地把车停好,走进麦当劳点了两个汉堡,两包薯条和一杯可乐,潇洒地做回一个时尚青年。大早上的麦当劳里根本没什么人,服务员也用好奇的眼光看着时初,大清早就来吃汉堡,这是真爱麦当劳啊。可是不知为什么,时初越来越不喜欢日照的感觉,他觉得这是长期上夜班后出现的状态,这样下去确实不是长久之计,还是改改习惯才行,总不能为了钱坏了身体,虽然现在还年轻,但迟早也会有想不到的毛病出现。
饭饱之后,时初心情大好,他决定不再开夜车,今天就好好休息,调整好生物钟,今晚好好睡个觉,以后都上早班。早上七点起来拉客,晚上十点左右结束载客,这样晚上又有时间看欧美恐怖片了。时初松松筋骨,又一股脑钻进车里,想到电影他就觉得兴奋,也许是因为恐怖片看太多,时初脑子里时不时会冒出一些恐怖电影的画面,特别是想起某部欧美电影里双眼空洞模糊,皮肤灰白且耷拉成油状的猛鬼修女,会从车顶或者车后座突然钻出来把自己拉进无尽的漆黑噩梦中,在那里不停地受折磨自己直到变成被诅咒的魔鬼。
在他心里魔鬼一定是极度冰冷并且充满破坏力的,它瞬间就能让人的心脏停止跳动,能让人无休止地窒息,无休止地坠落至地狱,通往地狱的道路是深不见底的,是永远也走不到头的。时初对电影里的恐怖角色就是有些喜欢,这些角色是艺术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像恐惧也是人们情绪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所以用艺术的眼光去欣赏电影里的反派角色这是不会错的。
时初就是这样,即使是欣赏,还是有些许对恐怖电影的后遗症,但他已经习惯了脑中时常出现的这些画面,应该是潜意识对这些画面有一些抵触吧,但是这依然无法抵挡他对电影的热爱。
说到做梦,时初最难忘记的感受就是一旦进入梦境,整个人就会是陷落的状态,有时在黑暗中会梦到一个浑身捆着锁链的男人,但怎么也看不清这个男人的脸庞,不同的是这个男人并没有给时初带来恐惧,醒来却又没了感觉,就这样,时初偶尔做噩梦,偶尔做怪梦,每次睡起来照镜子脸上都是油腻疲惫的,看着那双熊猫眼,除了尴尬地一笑了之,也别无他法。找女朋友?别说过几年了,现在已经像个国宝,几年后就更像了,这谁能看得上?
时初在车里闭目凝思着各种烦恼,这样半睡半醒地重复着,想不通也在想。困意此时又渐渐袭来,他驱车到了一条人迹较少的街道上,熄了火,放下座椅,摇下半边车窗,又懒懒地躺了起来。
不知睡了多久,天空已经下起小雨,气温变得有些冷,雨水滴到时初的脸上,迷迷糊糊中他还是没有醒过来,直到他感到脸上有点冰凉,好像在被人扇耳光,却并不觉得疼,他微微张开眼睛,看到一个套着黑色卫衣帽子的男人,用手里的尖刀拍打着他的左脸。明晃晃的刀子,沾着雨水,拍打在时初的脸上,看起来就像是在拍一块肥嫩的猪肉,似乎刀子随时都会切开这块肉。时初感到脸有点疼,他灵机一动,不停地眨着眼睛,用无辜的眼神看着眼前的黑衣男,就在男子大意的时候,时初一瞬间就把那人右手手腕紧紧抓住,直到帽子男忍不住把手中的刀子扔掉,痛苦地喊道:“错了,错了,大哥,我今天心情不太好,随便找人开个玩笑,没想到找错人了......”
灰蒙蒙的阴雨天里,安静的街道上没有一个过往的行人,难怪有人敢在这个时候动抢劫的歪心思。
时初打开车门,左手捡起刀子,才缓缓地松开揪着黑衣男的铁钳般的右手。时初本以为松开这小子的手他会立刻跑掉,没想到他站在原地像个打架打输的孩子不停地甩着疼痛的手腕,还一边喊着“妈的,力气还真大”。
时初把刀收到座位底下,深吸一口气,用无聊的眼神看着小年轻说道:“你不是第一个打劫我的流氓景轲了,我这里还有几把刀呢,要不要过来看看?”帽子男恢复了轻松,看着得意的时初,对他的挑衅摇了摇头。
“那还不滚蛋?要看着我打120吗?”时初虚张声势地喊道。
“120倒不怕,为啥不是110?”
时初顿时觉得被自己压抑多年的闷气冲上脑袋,干脆摇上车窗,启动计程车,继续做自己的工作。帽子男突然用手压着车窗,时初只能摁停车窗的开关,对他的行为感到很不解。
“我告诉你,我心情也不好!该干嘛干嘛去,别来烦我!”时初觉得对这种人就要吼,绝对不能输在气势上。
“哈?你说啥?你心情也不好?”
“我心情好不好不是重点,关键是你立在这里干嘛,还想要钱吗?我这里今天就赚了两百多,你说我能给你吗?你的刀还在我这儿,要不要试试?孩子,钱你是拿不到了,赶紧回家去。”时初并没有再吼这个和他一样年轻的男人,看着在雨中有些许惆怅的男人,时初觉得也怪可怜的,反正气也消得差不多了,便推开男人的手,继续摇上车窗。
“等等”男人低声说道。
时初给车窗留了一条缝,看着这个家伙,不知道他还想打什么主意。
帽子男从衣袋里掏出,而是拿出一百块,说道:“带我兜兜风,你今天就不止两百多了。”
时初思忖了一下,不耐烦地说道:“你可别想着动歪脑筋,上车吧。”
车缓缓地开着,不知不觉天已经入夜,两人在这个喧哗的城市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一个感到落寞,另一个感到寂寞,时初带着寂寞的心情开着车,而帽子男则把落寞的情绪塞满了整辆车,他无聊地观察着车内的一切,不一会又回到沉默得状态,车内都是陈旧的设备:掉皮的座位,信号不清的收音机,副驾上脱色的抽屉,稍显模糊的车窗,简直和这个闷不吭声的司机再搭不过了。
帽子男把卫衣帽往后拉,他并没有继续打扰司机开车,而是自顾自地看向窗外的行人,他用双眼欣赏着黑夜的妩媚,还有那些会眨眼睛的霓虹灯,它们总在安慰着城市的焦虑与不安,最后人们总能寻到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得到想要的慰藉。这些美妙的夜景时初不知看了多少次,此时他根本没心思对这些斑斓的灯光产生遐想,他只想快点回家。
“居然在今天分手,生日变成了分手纪念日,真够意思。对了,刚才实在对不起,刚和女朋友分手,一时气不过,才拿你撒气的,兄弟别介意啊,那只是切生日蛋糕用的刀。”
时初只是点点头表示接受了年轻人的道歉,然后便两眼无神地凝视前方车况,毕竟已经做了几年司机,开车得专注这个道理他还是谨记在心的,而且他觉得不应该和一个刚想打劫他的人聊到一块儿去,谁知道这个小年轻会不会有同伴在哪里等着,一个人做不来的事,叫多几个人总可以吧,想到这里,时初又收起了心,专心开着车,等到计时器跳到一百元时他就把这小子扔路边,头也不回地回家。
年轻人可能想打破沉默的气氛,便扭开了收音机,可是却只听到里面发出“沙沙”的声响。
时初也任这个年轻人调试那个收音机,过了一会儿,收音机声音变得清晰起来,两人就这么听着收音机播放的怀旧歌曲,尴尬的气氛也得到了短暂的缓解。
年轻人打破了沉寂,他说道:“要不带我去蝴蝶桥逛一圈?”顺便又补充一句:“我叫景轲,要不咱们交个朋友?你这人脾气还不错,对一个想打劫你的人还愿意载他一程,我觉得这样的人值得交。”这句话就像电视剧上的江湖大侠说出来的一样,让人无法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