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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   深夏里的一天,我在墨市北区的一家爱尔兰小酒馆里遇到了马克。记忆里一片模糊,Pub的名字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老板是一个半中半英血统的壮硕退役狱警,不过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我坐在酒馆的角落里,透过烟雾和晃动的人影费力地端详。一个顶着黑色头发眨着黑色眼睛的男人,狼奔鼠突地吐露着带有浓重口音的澳式英语,让我觉得晕晕乎乎。就在那个诡异而昏暗的酒馆里,穿着黑色T恤的马克摇晃着一头金色的短发,高高地站在吧台的后面,脸上的笑容时而灿烂。
      那天,一个朋友的朋友的朋友要结婚了。按照西方习俗,在结婚前的这一夜,她要和女朋友们一起在外头狂欢整夜,而她的新郎也在他的男朋友们一起整夜狂欢。她们说这是一个Hen’s Night,为什么要叫做母鸡之夜,我不知道,反正按照西方的习俗就是这样。我也知道男孩子们的狂欢夜叫做Buck’s Night,公鹿之夜,更加古怪。好歹都是亚洲人,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叫上了我。我们这一群,我记得有越南女孩,柬埔寨姑娘,日本小妇人,如果我没有记错,应该还有两个来自印尼的华裔女孩,来墨尔本度假,腼腆羞怯。她们说,在这天夜里,可以干任何事,开任何玩笑,吃任何东西,喝任何饮料。任何,真的,任何!她们转了一个又一个酒吧,最后转到了这家爱尔兰酒馆。借着爱尔兰Genus威士忌的香气,她们又喝了起来,开始讲各种关于狂欢夜的笑话。她们说,Patricia的新郎曾经在狂欢夜里被绑了起来丢在羊圈里直到天亮,几乎差点冻死,在结婚典礼上一边打着大喷嚏一边说:“I do.”Linda在这天夜里遇到了另一个男人,逃婚去北领地过野人一样的生活了。Alanna后来居然生下了个黑孩子。……
      我突然觉得疲惫。这个环境和我格格不入。和她们的快乐相比,我显得又老又疲惫。Genus的香气对我这个酒精过敏者来说,起不到一点兴奋的作用。我走去吧台,昏昏沉沉地问有没有热的牛奶,或者橙汁。马克瞪着浅蓝色的眼睛诧异地看了我好几分钟,那一刻他的眼睛看起来象海水。我听上去一定是疯了,在一间爱尔兰酒馆里找牛奶!那一瞬间,马克大概不能确定我是不是喝醉了在胡言乱语。
      “没有牛奶,冰水可以吗?”
      我突然觉悟到自己在哪里。这里是不会有什么热牛奶的。上这里来的人,都是立志把自己身上的每一文钱都化做血液里的酒精的酒徒,或者吸毒者。那么我在这里干什么?……后来马克告诉我,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我说的是一种新的毒品。在那种酒吧里,Bar Tender都靠牵线卖毒品药丸挣钱。马克来自北部德国的一个基督教家庭,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他不卖药丸。但是曾经有那么五秒,或者十秒,也许更长也许更短的时间里,他确实在想“牛奶”会不会是一种新的药丸,直到他看到了我的眼睛。他说,我的眼睛里有一种突然惊醒的迷惘,于是他断定,我要的是牛奶,真的是牛奶。所以他给了我一杯冰水,而我接过水,重新陷入梦境。马克说,他喜欢我眼睛里的迷惘,有一种似乎半梦半醒的不在意,没有一点强迫性和侵占性,对他来说这就是神秘的东方。我只能微笑。马克一点也不明白什么是东方。东方不是一种可以解释清楚的骨子里的与生俱来的情绪,或许和陈然可以,但是和马克不可以。
      马克问:“你们在庆祝什么?”我笑笑说:“Hen’s night。”
      马克微笑着说:“Hen’s night……So peaceful!”我挑了挑嘴角,低下了头。我想笑。我知道。我知道马克没有说出来的潜台词。狂欢夜,疯狂的白人女孩子会去那种专门招待女人的夜总会,在那里看俊美壮硕的男人跳钢管舞,一件一件地剥除他们身上本来就已经不多的衣物,喝着酒吸着大麻,高声尖叫着把纸币塞进那些热男的贴身短裤里。
      “Oriental peace.”
      “东方的神奇。我去过尼泊尔。你从哪里来的?”
      “中国。”
      因为这句话,触动了我的不知哪一条情感的神经,突然开始思念陈然。陈然决定回到中国去打拼他的未来。然后就一去不回头。当初嫁给陈然,因为他现实,一点也不浪漫。出嫁时我决定改变自己,改做一个古典贤妻。贤妻应该怎么做,其实我一直都是不太清楚。除了写字,我没有任何闺秀的本事。写字大概也算不得本事,古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要做一个色逊于才,才逊于德的贤妻大不易。女红烹饪无一不滥的我,唯一想到可以贤者,唯有对陈然的任何决定绝不置喙。这个念头出于一句废话:一个好女人,要给她的男人足够的空间。足够的空间是用来干什么的?可以让你的男人飞?可是他们一旦飞了起来,就可以飞到另外一个十个百个千个怀抱里,还会不会记得要回来?
      欲嫁而未嫁陈然的时候,他在墨尔本,我在上海,如履薄冰地体验了三个月的留守生活,什么也没有发生。考雅思弄证明办签证销户籍,一切都那么顺利,根本用不到我为自己努力鼓起来的那个劲头。陈然有一阵子还老是说我,提起那会儿什么也没有发生,就有一种异常遗憾的神气,好象很应该发生点什么。世事的轮回也来得太快,一转眼,他去了上海,我在墨尔本,说不清楚谁为谁在留守了;这一次,一守三年,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也说不清楚是谁没有守住谁。圣诞节的时候,陈然说中国的客户不过洋节都不放假,需要和他们一起工作;我说好,刚刚回去应该加倍努力,才能出人头地,我可以跟朋友说说,找个干文字编辑的短工加加班。到了中国新年,陈然说过年过节正好联络客户感情,拜拜年送点节礼,比平时又亲近又不着痕迹;我说对,机会难得你就别回来了,大年夜的晚饭记得多摆一双筷子,打个电话过来,我们互相拜个年。过了复活节,过了五一劳动节,过了女王生日,过了十一国庆,又过了赛马节,陈然没有回来,而我却遇到了马克。
      在马克之前,我遇到过很多人。这些男人象猎犬一样嗅觉敏锐,可以找到这个世界上任何角落里的单身女人。他们在那时几乎完全可以算是Single的我的周围逡巡不去,但是我一直很从容。我决心做一个贤妻,等着跟陈然一起过他描绘的那种简单平实的舒服未来:有一点点钱,也有一点点闲,在放假的日子里出海钓钓鱼,或者上山滑滑雪。当然也可以出去看看世界,去的时候坐大游轮,住四星以上的酒店,开不低于Camry的小车。为了这些,有一阵子我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变得很坚固,象老山核桃。但是,马克成了我的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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