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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夜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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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西贝尔城攻围战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四野的销烟频繁到使人淡漠。这是末世346年,一个糟糕的时代。
求生似乎是生的意义,人人挣扎如蝼蚁般地活。但没什么人想死,死太容易了,就都想着活。
安全区内还好,在白塔和黑塔的控制下,可以避免丧尸的侵袭,苟全一命。安全区外,就是另一番景象,死亡是无时无刻的主角,人就像戏台上的小丑,潦草退场。人性是累赘,善意是毒药,弱者的生存准则是残忍与无耻,良心又算什么东西。
如果成不了猎手,那就沦为猎物。喋血而行,于心无愧。
安全区外
刺鼻的腐臭,废弃的街道,枯败的草木和一个人,一眼撇过去像张诡异的画。画是静止的,这显然不是。
扑面而来的死气席卷整个城市,瑟瑟的寒风带着刺骨的冷刮落片片枯叶,静得令人心惊。仅有的那个人也很安静,他站在一棵银杏树下,一头乌黑的长发被风吹乱,遮住了那张俊美妖异却不带半分女气的脸,像是站了很久。风刮过残破的窗传来呜呜之声,似是哭音。哭?只有风和鬼才会在这里发出如此的声音吧。终于他转过身,迈进了一旁的小巷。
巷子很窄也很深,破旧的广告牌砸到地上,但他知道,这里有人。天色昏沉,几声鸦鸣伴着飒飒风声,他猛得反手后刺,不知何时出现在手中的刀刃染了血,又一滴一滴地滚落,殷红。林霁尘没有回头,收起手中刃,向前迈去。
如果不想死的话,心狠比心软更适合生存。
在安全区外,这才是常态。
路旁破碎的玻璃反射着光,晃了下他的眼,下一刻他已经离身后的尸体很远了。
天空中盘旋的鸦俯冲而下,啄食这新鲜的尸体,撕烂的皮肉使血气愈发浓烈,吸引来的却并非只是它的同类。拖沓凌乱的脚步声在巷子里响起,他们僵硬却不缓慢,最先到的几个冲上前,撕咬啃食。除了尸体,还有几只慢一步飞起的乌鸦。
林霁尘沿着巷子向深处走去,远离刺鼻的血腥味使他蹙紧的眉头舒展不少。压下心中的厌烦,目的地终于快到了。
和那个人的合作,他垂下睫毛覆住双眸,藏下一闪而逝的兴味,掩饰已是刻骨骨的本能,哪怕只是孤身一人。
一辆跑车出现在街角,红色,打眼而骚包,林霁尘一把拉开车门上车。驾驶座上的那位摘下遮了半张巴掌脸的□□镜,一身亮紫色的小西服,钻石耳钉,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林霁尘不想看他第二眼,倒是宋溪毫不在意,朝他扬了扬眉,“姐妹,够意思不?爸爸我亲自来了。”
林霁尘对他的话毫不意外,学会好好说话就不叫宋溪了。
“闭嘴,迟早把自己浪死。”林霁尘撇了他一眼,不欲再言。
执迷于情的人终将为情所困。智者不入爱河,说得可不是疯子。
宋溪早习惯了,后面的丧尸追来,却像木偶戏里的人偶一样,僵直地在距车子不远的地方停下,站住。
“浪死在你床上,就你这张脸,我可以。不过我们是姐妹,唉……谁叫人家是小O呢……”宋溪看都没看后方,一脚蹬油门,车蹿得飞快。车开了就不用挨揍,得再快点。但开车堵不上嘴,宋溪继续婆婆妈妈地念叨,“别用得那么频繁,甩开就行了,你是真不怕死。”
副驾驶座上的人已经睡着了,毕竟堵上一张嘴最好的方式,不是怼,不听就行了。先前看了眼时间,还能睡一个小时,还不错。
他们的目的地是地下城In
法外之徒的乐园,这是它由来已久的名号。自从末世降临后,“法”便成了“塔”手中之刃,“法外之徒”聚集于此,为躲避安全区的控制建立了这个地下的城市。不受庇护的正义和侵入骨髓的丑恶汇集于此,才是真正的光怪陆离。他们戏称这里为“Infernal”,也就是地狱,叫着叫着也就成了地下城In。
我们都身处地狱之中,避无可避。
这是个真正有趣的地方,来这小住一段时间,他不讨厌。
虽说路不好走,大致过了□□道关卡,在宋溪的陪同下,林霁尘一路无阻进入地下城。
这座城市有着末世前的浮华绚丽,炫目的灯光,不息的车流,像是旧时代的一场梦,繁华到令人窒息。
“别急,先去我家坐坐。”宋溪直接开车向自己的住处驶去。林霁尘没有说话,抬手摸了下左耳上的耳钉,手背上有一颗朱红色的小痣,灯光下清冷的人也带上了几许暧昧的错觉,他有点烦躁。没有原因,也没什么结果。
时间确实是有些早了,离约定的时间还差几天,宋溪那里倒是不二之选。不过宋小公子的住处到不是私人公寓,小别墅之类的地方。太正经,他住不惯。
他们要去的地方,叫夜宴,是地下城最负盛名的娱乐场所。林霁尘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但也谈不上熟悉。无论什么地方都离不开人,过分出众的相貌容易招惹麻烦,人多有对美的破坏欲,更何况他的第二性别是omega,在这种地方着实恼人。
他们到的时候,时间还早,人却不少。难怪宋溪仅凭夜宴这一项收入就令旁人羡煞不已。也是,众人都说宋溪拿得出手的除了脸,也就是钱了,毕竟宋三公子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花名在外。
夜宴的每一层都很大,第一层是个酒吧。人是真的的不少。一些在刺目灯光下随音乐放纵扭曲狂舞的人;一些淡漠悠然坐在吧台前看barterder玩弄酒瓶的人;一些聒噪的落寞的兴奋的低沉的强势的无助的人。
灯光下,人是披着皮的兽。
当两人进入其中,刺耳的喧嚣刹时静了一瞬。许许多多明处暗处的目光粘在他身上,撕不掉,于是更令人作呕。
林霁尘的脸更冷了,他看了看宋溪那张堆满笑意而显得有些荒诞的脸,那张脸只要一笑就像给人下了蛊,也早习惯了。
没有人会不喜欢宋溪,没有宋溪无法知道的秘密,如果他想,他就是妖精。
这是他的能力,蛊惑。
“我去那边坐”林霁尘有些烦了,想尽早脱身。两人不是第一次来了,宋溪知道他会去哪里,也就没有多问,径直走进舞池,全场气氛砰的炸了。
林霁尘转向了另一个方向。幽暗的角落,是只有音乐才会驻留的地方,和往常一样,他默默地玩弄着高脚杯,琥珀样的液体似有微光。这鲜少有人驻足的角落,似乎也只余下这一抹微光。
安静的过分,就不会被人打扰。不过他忽视了自己的吸引力。
不过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次他没有戴面具,就算躲开也没落了清净。搭讪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受挫,想上前的人却更多了。林霁尘的气场很冷,信息素也是种冷冷的香,像是雪地里绽放的玫瑰,不醉人却叫人抓狂。搭讪的尽是些alpha,骄傲自大,如同求偶期的孔雀张开尾羽炫耀给人看,殊不知背后却露出了屁股,把omega当做纯粹的玩物或是泄欲的工具,丑陋的令人恶心。
是的,末世后大部分omega无法战斗独立生存,沦为生育的工具,尤其是在安全区。不过宋溪不是这种omega,林霁尘更不是。
他不相信什么感情,想活着靠自己才是最优解。
林霁尘应付烦了,斜依在沙发上闭眼,把来人当做空气,图个清净。
不远处坐着两个男人,坐在光下的那个身着暗红西装,头发也是火红色的,举杯向对面阴影中的那人示意,“行简,宋三少爷是个扎手的美人儿,他身边的那个也有点意思,是他骗来的?”“谁骗谁还不一定,先见宋佑。”阴影中的那人回道,低沉的声音很是悦耳却不含半点情绪。
林霁尘睁开眼,兀自啜了口酒,对上那人的视线,那人的目光温和且平静,像海,平静的过了分,不冷也不会让人温暖,灯光照进去,也见不到底,不过没人敢靠上去。在末世,这可不常见。
有趣。
林霁尘视线被来往的客人遮断,抿了下唇,将杯中琥珀样的液体一饮而尽。
没有什么东西能长久的吸引他的注意,人也不行。
厌倦了,就扔掉。
静静靠了一会儿,他起身去舞池寻宋溪。空气中烟味,酒味,混杂的香水和信息素的气味混杂一团,嘈杂的音乐恨不得震聋人的双耳,男男女女踏着癫狂痴迷的舞步,疯狂地扭动自己的腰肢和臀部,朝他身上涌来。恶心和厌恶使他蹙起眉,冷漠地躲开靠近的人,长长的睫毛覆住那双低沉的眼,掩下眼中蚀骨的寒意。
他不想杀人。
还好找起宋溪倒是不难,舞池中哪里是C位,哪里有宋溪。宋溪玩得正嗨,看到向他走来的林霁尘,利落地作别舞伴,抛了个风情万种的媚眼。“不玩了?”林霁尘语气淡淡,带着浓浓的倦意。“当然不是,”宋溪勾勾手,换了个伴,“你现在不做任何伪装,塔的人很快就会发现你,还是早退的好。”
宋溪看了看走远的林霁尘,他心里清楚,自从这个人摘下面具起,真正的梦靥已悄然而至。
他好奇这个活如行尸,行如厉鬼的人会有什么原则。
不过合作的前提是利益一致,他从不在意与自己同行的是野兽还是疯魔。
毕竟,为一个死人而活的人也算不得正常。
“嗯”,林霁尘没有多言,径自离开。
欢乐场,风月地,与感情相关的,才最是令人生厌。
他回到房间,把那身衣服换掉改成黑色,用药剂将头发染得火红,最后用面具遮住。高冷的气质不再,被掩藏的阴郁疯狂显现出来,让人恨不得远远躲开。
纤长的手指一顿一顿的敲击着桌面,人却不知在想什么。从他揭下面具的那刻起,一切已不可回旋。
怕死的天性令人不敢招惹疯子和上位者,而对弱者嘲弄践踏。真实而异常可怖。
一滴血从他指尖涌出滴落在镜面上,房间里麝香玫瑰的气味依旧迷乱混杂着血的腥气,有种莫名的禁忌感。人已不见。
真是无趣啊,有点后悔了呢,那就玩一场,全当是一个惊喜吧………
那个人………会再见的。
安全区内,一条意味着杀戮的最高红讯自上而下传递开来,无数猎杀者闻讯而动,那条血红的讯息只有三个字:林霁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