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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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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事,是他同宿舍八个人,在一个学期里,先后失恋十五次。最惨的一个接连失恋三次。因为贫穷。所以他们注定失恋。
飞舞知道,他们是独生子女,大学住宿需要一种无所不谈的,紧密无间的倾诉和关怀,大学的恋爱与其说是异常柏拉图式恋爱,倒不如说成一种试生活。不合适就离开。
哪怕其中一个人是疼痛的。
为人自私,我们不是君子,更不可能将别人的短暂幸福建立在自己的痛苦之上,飞舞正因为看清楚了这一点,他不再恋爱。
大学四年里,我行我素,神情冷漠而不群。
飞舞对聚会没有任何兴趣。哪怕百卉一直给他汇不薄的钱。
他不喜欢功课,拒绝中规中矩的生活。他的血液注定是叛逆的,如一条丛林里自由的动物,没有任何人能为之规划。
飞舞的名气是从我行我素开始的。
他只上自己喜欢的课程。
大多是一些辅修课程。对哲学,艺术,心理学,文学尤其感兴趣。有时候听着听着不过瘾,他会跑到别的系院听课。
一次,跑到文学院听康德的二律背反,占好了座位。可是等他从饭堂回来,却发现座位上已经做了一个高而壮的大男生。
飞舞说,这个座位是我占的,我放了笔记。
男孩看着他,一双眼睛肆无忌惮,然后整过脸去。
他当他是空气。周围一片静默。其他人都停下讨论,以各种各样奇异的姿势回过头来关注事情的发展。
飞舞一记拳头,砸的对方IBM笔记本呲呲冒火。说,你给我滚开。
那一刻,众生都以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飞舞,好像看一个怪物。
课后,体育系五名男生围了上来,飞舞一拳砸碎一个人的下巴。一脚踢飞一个人的身体,随后一个凌空翻,拳打后心。
体育系学生吓呆了,拳头没有砸中他的后心,他只是吓的倒在桌子上,感觉脸皮被空气摩擦。
咔咔.......阶梯教室木头桌子,终于不堪重负,发出生命最后的呻吟。
吱呀医生,碎倒在地。
飞舞起身,拍拍笔记本,走了出去。
周围一片寂静。
时候,飞舞为对方垫付了医药费,损坏公物费,但更多的,还是飞舞的名气传了出去。以后只要飞舞去占座,没有人会找茬。而学院老师是很喜欢那种会为自己课程名额而大家的学生的。感觉那与两男子同争一女子一样刺激。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飞舞免费听教程。
课后的时候,他独自在现刊阅览室看书,看木叶坠落。直到一个人趴在桌子上睡去。
参加了文学社,开始创作散文及小说。文章遭受非议而退稿。飞舞开始阅读诗歌,他相信生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有对痛苦的执着和阴霾。
开始对虚无执着。对现实无谓。
独自一个人在操场上跑步,听球鞋与地面蹬蹬的脚步声,激烈的风速回荡,如遥远处大山里一个孩子的呐喊。
跑完步,找个墙角,倒立着做单手起伏。直至累倒。然后回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