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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一卷 第七章 死者的家 ...

  •   斤两?
      斤两啥玩意儿?花惜惜到底什么意思?我一路在想这个问题。

      不久之后,我和花诚程二人来到沈氏夫妇的居所——一幢二层楼的花园小洋房,佣人在我们出示了沈夫人的委托书之后,给我们开了门。
      虽然花诚程不认为自己能从沈夫人家找到什么有利的直接证据,可是他想总可以找到一些旁敲侧击的犯人忘记抹去的痕迹,他暂时还没想到会是什么。因为1910年,法国最伟大的刑事犯罪学家艾德蒙.洛卡德曾这样说过:“任何接触都可以留下痕迹。”他也深信这一点。
      事实上,我觉得花诚程更像只饥饿的老鼠,四处翻腾寻找着食物。
      他在沈夫人卧室衣柜的角落夹层里找到了一个小首饰盒,打开一看,是张泛黄的老照片,上面一个年青净白的男人正温和地对着镜头笑,他把我招去问:“我怎么觉得这脸我哪儿见过,好熟啊~”
      “对呀!烧过了当然熟!”我用手指戳戳他的仙道头,“这不就是沈四海年青时候嘛!”这记性,该吃脑白金了!
      “是喔,看来梅珍春与沈四海有点问题!藏起来藏起来!”只见他拿个小塑胶袋把它装了起来。
      “戴手套!”我拿手套丢给他,“万一你的指纹给美丽的证据留下你的痕迹怎么办?!把你抓起来?”
      “喔喔!”他戴起厚白绵布手套。
      其它的房间并无大的线索,可是我们注意到沈景涛的书房与其他房间与众不同:其它房间都是整个一片式大地毯,唯有沈景涛的书房里的地毯是活动的,一片一片组而成的。
      于是,查找重点放在了书房!
      我们在书房的一些书里,沈景涛常用的笔套上及地毯上找到了一些长长短短约半毫米至一毫米的半透明的刺。
      我注意到:另一张电脑桌上放的电脑明显沈景涛不经常用,因为当遮盖的面掀起时,扬起一阵飞尘,而电脑桌上也有灰尘结成的边痕(灰尘遇潮气,时间久了会有黑色积痕)
      花诚程把佣人叫来问话,佣人解释道,沈景涛他对家人有个规矩,就是不能擅自进入他的书房,所以佣人才没有把书桌子上的老花镜和用稿收放起来,也没有打扫过老爷另一个书桌。
      佣人说地毯是书房独有的,那是老爷怕脚冷才特意铺置的,因为老爷有赤脚思考的习惯,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其他人不会被刺到,因为凡是进沈家门的人都会换上薄绵拖鞋。
      经提醒,佣人想起一个情况,因为老爷的贴身衣物都是自己洗,去年冬天她无意中从一堆衣服里夹带了沈景涛的保暖内衣,结果她怕老爷生气,赶忙挑出来,那时她的手指被刺了一下。
      花诚程问她为什么这种小事都记得,她说,因为他的内衣曾经已经入过水,痕迹明显,这件事后来老爷还是发现了,正好他老爷心情不好,为了这件小事大骂了她一顿,而她的手指一直到晚上刺都挑不出来,只觉得手指很疼痛,却不知道哪里有刺,过了二三天才不痛。
      花诚程乍听之下,忙问佣人,老爷是不是经常有莫名肿痛?
      佣人回答,是。所有人都很奇怪为什么只有老爷经常会有皮肤莫名疼痛,而且有时要好几处。老爷和夫人曾经归咎于地毯,还特别去换了几次地毯,可是还是频有发生,老爷近年来又有不明心脏疼痛,于是这种皮肤疼痛倒是不注意了,反正也渐渐习惯了。
      佣人还说,除了大少爷一家和二少爷一家已经搬出去居住,而沈景涛的子女都住在这幢房子里。
      话音刚落,便有个男人从屋那端就对我们大喊大叫,“你们是谁!竟然跑到我家里!!”
      他走到我们面前,怒瞪我们,嘴里问:“刘妈,这二人是谁!?你怎么就放陌生人进我们家?!”语气带着质问。
      这男人身材倒是不高,还差花诚程半个头,矮个小眼板寸头,气势倒不小,叫刘妈的佣人很为难地解释:“小少爷,他们他们是……”
      这个男人便是梅珍春的小儿子,沈桧浪,今年 31岁,无业人员。我始终没弄明白他妻子毛晓荷职业那栏里,“社会人员”是什么意思?
      “不好意思,我们都是沈夫人公司职员,沈夫人上班走得急,她开会所需要的文件没带走,我们是奉命来拿文件的,由于沈夫人记不清文件随手放哪里了,所以我们正在讯问刘妈。”我的思绪堪比双核奔腾电脑,迅速做出反应,脸上保持职业的微笑,道。
      “真的?”他神色怀疑,眼睛微眯,瞅向刘妈。
      刘妈深深低下头,附和:“是是,他们是夫人公司的职员。”
      “那你们在书房干什么?”就以为沈松浪要相信之际,一个高亢的女声插了进来。
      一个身着休闲宽大毛衣,黑发披肩、戴着眼镜的女子从二楼走了下来,“你们到是说啊。”
      不知道她听到了多少,我心里有点忐忑,难道真的要把事情原由告诉沈夫人的家人?在事情未明之前,这样不是会让他们家族不合吗?毕竟死者的亲属比朋友多,业余作家的交友范围也不广,那么嫌疑人员很容易就会被锁定在家属身上,“我们……”
      “我们在找笔。”这次身边花诚程的反应居然比我快,“因为没有找到沈夫人所说的文件,我们不能空手而回,所以需要刘妈帮个忙,写个字条帮我们证明,我们并非上班偷懒,确实来此找过文件。而笔只有沈先生书房才有吧!”
      我偷眼看正义正言辞的花诚程,居然觉得此时的他有点小帅。
      ORZ,难道我喜欢说谎的男人?!
      “真是没用的东西,这点小事都做不好!”此女冷哼一声走上楼去。
      “小小姐……”刘妈唤了一声。
      沈桧浪睨了刘妈和我们一眼:“那你们自便吧!”转身走了。
      这家人真是~!!
      “对不起,莫小姐。花先生。”刘妈不好意思地代他们道歉。
      “没事没事!我们也差不多了该回去了。”花诚程的嘴角弯起好看的弧度,很礼貌地回礼。
      与刘妈道别,我们走出沈宅后……
      六月初,薄透地阳光铺射在花诚程的身上,整个人看起来微微发光,他正低头略有所思,“你怎么看?”
      其实刚才我在书房的古工具书里和昏黄微劣的一些稿纸摸到一种奇特的物质,像粉末!因为刚才戴着手套不方便翻纸,我是脱了手套去触,才感觉到那些粉末的,细腻而微黄,肉眼难以看出,如果不是有些微微吸附在我的手指上,我会以为那些只是纸质的残末。
      那些是什么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抬眼,正对上他幽深的眼眸凝视,我心脏小小漏跳一拍,这家伙正经起来眼神挺勾人的。
      “我觉得嫌疑人不止一个。”我定了定心神,继续说:“你发觉没有,在书桌里和书架上发现的刺类物质比较短小,约半毫米;而在地毯上和沈景涛内衣里发现的刺类物质比较长,约1毫米。这有可能是二批物质,而收集这种东西也挺难吧,一人是很难做到。”
      他微微点了点头,抬脸望向天空:“自从知道这种东西就是凶器时,犯人其实就已经被圈定在亲人之间,只有亲人才能如此尽距离贴身做案。最熟悉的习惯反而成了能利用的最大武器。”
      这家伙一定是有感而发,不然怎么声音听起来怪怪的,而且还不让人看到他的表情呢?!
      “太阳下他的汗什么味道
      把无聊的教条先忘掉
      浪漫一次都好”
      我的手机响了,“喂,莫莫,在哪儿呢?有空没?我请你吃饭。”手机那头齐闻的声音让我感觉恍如隔世。
      有饭吃?!
      当然好!
      我摸摸自从昨天半夜就对我闹腾的肚子,立刻就说:“好!我在永西大街326弄,附近有个大教堂。”
      “诶,我带个朋友行不?”瞄了一眼身边的家伙,真是的!刚才还夸他帅来着,现在居然像小狗等肉骨头一样用无限渴望超萌地眼神看着我。
      在得到肯定之后我收掉手机,旁边的花诚程立马感动地拿起我的手:“小五,你真好!才进事务所二天,就请我吃了二顿饭了。我真是感动啊~如果以后有啥事,我甘愿意为你赴汤蹈火。”
      巨寒……
      刚才我是中邪了,才会认为花诚程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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