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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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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我是一条狗,一条金黄色毛发还算丰满的狗,但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因此而被侮辱,反而很骄傲,我倒觉得自己是一条幸运的,体面的狗子。
也许你没法一下理解我说的这些,你这不可责备,因为你还没有细细听过我一生的故事。
今天是离开主人家的第二十九天,如今也许多次问过自己为什么要离开已经生活了快七年的家?我给自己的答案是:出去走走,对就是想出去走走。这种想法在几年前其实已萌生在我的心里,然而太舍不得主人家了。而如今我已七岁了――换算成人类的年龄也差不多七十了,古来稀,但我依旧感觉自己的身体硬朗,否则这一个月的离家出走的生活也不会过得如此顺利。
我说自己是一条体面的狗,那确实是无疑对的。人类有一句俗语:“狗改不了吃屎”,但是骄傲,我从来没有吃过,小主人不允许我碰,当然了,说真的我也厌烦那一种味道,是一种从灵魂深处产生,经过思考的排斥,也许这就是人类所说的那种就做“尊严”的东西吧。平常主人给我的饭,虽说主要是剩菜剩饭,但也管饱,有时候小主人还偷偷地丢几块肉。但凡逢年过节,骨头,肥肉,我也能大餐一顿,所以我身上的毛发长得很丰满,这也算自己吃得体面吧――至少比村子里的其它狗要强得多。每年冬天,该死的寒流从北方呼啸而来,温度像可怜虫一样蜷缩到最小,这对于村里其它狗子很冷的情况,到我这里却变成了每个冬夜也可以算得上是温暖的度过了。这倒也感谢主人在灶边放了几堆引火的干草,晚上窝在干草上,藉着灶里的余热,冬夜里也过得惬意,这便是住得体面了。至于其它说得出口的事,那便是我可以低调而又自豪地讲,我是这一个村子的王――当然只存在于这一个村子的狗界。在村子里的每一条狗子,那怕在强壮,在年轻,没有不看见我就远远低头夹尾,退避三舍的,以示尊重的,当然除了我最爱的小梨。我想也是很片面地认为,在人类的社会里,要是有人能做到这样,难道还有不够体面的吗?
然而这一切,美好的一切,让别家几只瘦骨嶙峋的小狗子很眼红很羡慕的一切却在我二十九天前离开家踏上流浪的那一个傍晚,美妙地消失了,那个傍晚和现在一样:血红的落日在遥远的山峦上燃烧着,金色的赤城的阳光照进山村的每一个角落,我感觉它在向我招手,在吸引我,在诱惑我,似乎也顺了我早已暗生的想法。吃下最后一口饭,在旁边的水塘里大口喝几口水,我朝着落日的方向飞奔而去,有一种飞蛾扑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我听见当时所有的夏蝉都在唱着悲歌。
确实再也回不去了的,我的沉醉让我失去理性――没有留下任何记号――这是一种超越本能的做法。回不去就不回去了吧,这一种后来的想法占据了内心,现在这种生活应该是自己从今往后最想要的。我已经七岁了,我已经老了,也许过几年我就要爬进坟墓里面碾作成泥了。但我甚至不能奢求这种与自然最后亲近的方式,这也许是一条狗之于人类的宿命,当然,只限于我们这个小山村。但我没有想到却又在意料之中做出了这个超越自身生命的离家出走的决定。在这个时候我不应该回去了,即使还有重寻旧路的可能,但落日的地方有我在生命最后的岁月里要追寻的东西。是的,它是存在的,我如此地笃定,它能让我如此地流浪下去。
就这样过了二十九天,虽然我也会不时望向家的方向,但我却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我有点饿,在这山顶上。原来我和落日还有那么远,这超乎了我的想象,有点累,但凉风吹得我很舒服。应该休息一下,明天再继续。
我停在山顶上,听着山林里传来的一切声响,有些听得懂,有些却很懵,也就不了了之了罢。在这一刻,又向家的方向望去,但背后的温度让我更加笃定。我确实应该在自己狗生最后的岁月里留下点什么,哪怕是一段回忆,那段关于我和小主人、可怜的猫兄弟、我的“爱妃”小梨之间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的回忆。
回想到这里,眼前浮现出一个个熟悉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