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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1 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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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
唐若靠在于远汗津津的肩头,闭上眼,耳边的心跳声愈演愈烈。
“去哪儿?”
于远抱着唐若,头挨着头,圈着他的腰低声问。
“山南海北。”
唐若感觉到于远的呼吸顿了一下,接着,他听见低沉沙哑的嗓音接起他的话语:
“咫尺天涯。”
唐若睁开眼,抬起脑袋,捧起于远的脸颊,微黄的灯光下,那双明亮的眼里闪着泪波。他在于远的下巴上轻啃一口,将他的脑袋埋在自己的胸前,砰砰作响的心跳声原来是自己的,唐若想。
“跟谁学的?”
“跟你学的。”于远开始打嘴仗。
“我没有教过你。”
“你教了。”
“什么时候?”
“现在。”
唐若嘁了一声,笑了:“阿远啊,有时候我觉得你真的......特别好,要是我俩做朋友,一定能在一起一辈子。”
“朋友......也不一定能一辈子在一起的。”闷闷的声音哽咽道,像是要把自己按进唐若身体里一般,于远搂得越发用力,唐若的手也越发狠地把他的头压在自己身上。
两个人不再说话,默默地抱坐着。
凉风掀起深灰色棉质窗帘的一角——外面黄昏已至,染红了一片天。
唐若松开手,起身穿好衣服,夹了只烟站在窗沿,深一口、浅一口,风卷过烟雾飘进房,他循着看向床边坐着正在穿衣的背影,朦胧恍惚——和少年初遇,亦是在一如往昔的日落黄昏时。
圣诞节夜晚的街道熙熙攘攘,唐若背着双肩包,挤在马路边等红绿灯的人群中,双手死死护住挂在脖子上的相机。
突然,远处响起一阵高亢刺耳的引擎声,引得人们纷纷侧头注目。唐若长得高,一眼就看见那辆疾驰而来的红色摩托车。车子呼啸闪过,大家根本来不及看清骑车的人。好在唐若及时举起相机,捕捉到了这抹肆意的身影。
照片上的人,定格在了回头的瞬间。
唐若第一次来这个南方小镇,这也是他唯一一次特意挑选的旅游地,因为这里没有冬天。
他最讨厌家乡几个月都不肯融化的雪,白得晃人眼睛,还冻得他手脚生疮,让人走不动路。所以趁着那股寒冷还未完全侵袭的时候,他逃了出来,也恰巧撞上了这座小镇最热闹的时候。
下午抵达的唐若,在海边的民宿放好行李后,便在小镇上转悠起来。经过一条旧街边的小巷子时,唐若余光瞥见一群年纪不大、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少年们,坐的坐、 蹲的蹲、站的站,紧紧地盯着街边来来往往的人,眼神犀利。
唐若放慢脚步细看了一眼,不自觉拿起相机,还没按下快门,就加快步子飞一般地逃走了。一个金发齐肩少年,穿着一身宽大的白色背心和黑色工装裤,踩着一双人字拖,坐在巨大的横倒着的废旧铁皮罐子上,双手搭在膝盖上,食指与中指之间夹着 一只燃烧了半截的香烟,下巴稍抬,微眯双眼,直直地看向镜头——镜头后的唐若手抖了抖,放弃了。倒不是怕,而是那少年实在是太好看,他竟然感到了羞涩。等他再次返回要去拍下他时,却早已寻不到踪迹。
唐若落寞地站在空荡荡的巷子口,眼前除了一堆废品和已经腐烂的垃圾,只剩下一地被踩灭的烟头。
他悻悻地回到海边的民宿里,躺在床上,一闭上眼,那张脸就在自己的脑海里自动放大,越来越清晰,他心里也越来越懊悔,然后慢慢睡着了。
于远从巷子里出来回家,一路上都忘不掉那双眼——那双与自己对视后,慌张诧异得圆睁的眼,亮晶晶的,就像......就像黑夜里的星星。
他看着那个人小心迅速地举起相机,镜头朝着自己。于远面无表情,他并不讨厌那个人这样注视自己,只是好奇接下来他会做什么。下一秒,那个人就收起相机仓皇离开了。
“哥,你看他那样儿。”
看着匆匆逃走的唐若,李雪捂着肚子 “哈哈哈”直笑。蹲着的王斯然弹了弹手中的烟:“外地人。”
“他在拍远哥,远哥好看!”站在王斯然身旁的罗温看着于远乐呵呵地直言,却被王斯然掐了一下小腿,连忙改口,“但在我心里,你最好看。”
王斯然抬头,看着对自己傻笑的罗温,嗔骂一句:“笨蛋。”罗温笑得更傻了。
“行了,”于远丢了烟在地上,“我回去了。”说完脚踩过烟走了。
“哥!记得今晚的场子!”李雪喊道,见远去的于远摆摆手,又转过头说,“我走了。”
见两人都离开了,罗温蹲下来,将王斯然嘴里的烟拿下来扔掉,伏在他耳边:“我们也回去吧。”
王斯然揉了揉自己发痒的耳朵,一手捏住他的嘴,问:“还这样吗?”
罗温摇摇头,唔唔唔唔的,根本说不清话,把王斯然逗得咯咯笑。等他手劲儿松了,罗温挣开来,捂着自己的嘴,委屈地看着笑得直不起腰的王斯然。笑过了,王斯然站起身,向罗温伸出手:“回家吧。”罗温紧握住他的手,站起来,一起回家了。
家门并未上锁,于远推开门便看见于朝国人面朝天的躺在地上,身旁散落着一堆酒瓶,东倒西歪,酒水撒了一地,将他的衣服裤子浸湿,酒气混合着馊味,臭。
于远用脚扫开酒瓶,弯下腰把于朝国拉起来。于朝国被一阵拉扯的疼痛弄醒,他睁开眼,等看清了眼前的人后,身体不断挣扎,终于跌坐在地上,他啐了一口:“臭婊子!”
于远撇过头,没有理他,于朝国随手拧起一个酒瓶,用力朝于远甩去:“臭婊子!”酒瓶并没有砸中于远,而是砸在他身后的墙上,碎了一地。
于朝国见没有打中,骂骂咧咧地站起来,一拳挥向于远,可是他没有站稳,拳头擦着于远的脸过去后,人也再次摔在了地上。他趴在地上继续骂:“他妈的,臭婊子!你怎么不和那婊子一起滚!呕......”还没骂完就呕了出来,全是水。
等于朝国没了动静,于远把他拖进浴室,给他了澡,又把他放回床上,把家收拾了,弄完这一切,关了门又出去了。
于远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转,转到一家理发店门口,窗上贴着的“特惠理发”已经换成了“今日洗、剪、染,限时128 元”几个五颜六色的大字,他摸了摸口袋,犹豫了一下,还是抬脚进去了。
“姨。”于远叫了声,正在和客人聊天的于芳听见这声音抬起头,朝他招招手,于远并没有动。于芳和客人打好招呼,走到于远身旁,揽住他往里走:“今儿怎么来了?”
“我想把头发剪了,染回来。”于远有些为难,“但我没那么多钱。”
“我可没说过收你钱,哪次不是你悄悄塞了给我。”于芳拍了拍他的肩膀,把他带进洗发间,按在躺椅上,“都是那混账,亏你还耐心管他。远,你是个好孩子...... 不要误了自己,过完今年,就回去读书,学费姨给你担着,你只记得以后出息了别忘了姨就好。”于芳一边给他按着头一边絮絮叨叨,于远闭着眼,许久才“嗯”了一声。
等倘唐若醒来,已经天黑了。他吃过晚饭又去转悠了,听说今晚广场那边会有人唱歌,他要去看看。
离开小巷子之后,唐若就一无所获了,好在刚刚还是抓拍到了一张合心意的照片。他打开存储,点进那张照片——骑着机车飞驰而过的回头的少年——他忽然觉得这个小镇一定十分有趣。
越是靠近新年,小镇越是人声鼎沸。游客、从城市归来的青年中年们,还有本地人,喧嚣慢慢挤占了小镇存留的最后一丝寂静,冬天也随着高涨的热情藏起尾巴,装饰上夏天的模样。
圣诞节的夜晚,街头街尾,人流攒动。欢快的音乐从步行街中央的舞台上窜出,穿梭至大街小巷,绕进每一个人的耳里,又跑向更远的地方。
唐若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挤进舞台下的观众内圈。等他喘过气,一抬头便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眸子。
是今天小巷子里的冷傲金发少年!或者换句话说,是现在眼前黑发寸头的不羁歌手!
唐若的嘴角绽开一抹欣喜,举起相机,终于将少年收进了自己的镜头里。
舞台上一边弹吉他一边对着话筒嘶吼的于远在嘈杂声中听见一声“咔嚓”,举着相机的唐若再次跃入他的眼帘。
又是他啊,他的心里轻飘飘地划过一句。
小镇上的旅人来来去去,从来都没有人正眼看街道里的那条小巷子,即便有,在和他们对视后都纷纷撤过眼去,或掩嘴窃笑,或溜之大吉。
可是眼下的这个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要捕捉自己,这一次得偿所愿,竟如此高兴吗?
于远满是激情地唱完最后一个字,仰起头,汗水沿着他修长白嫩的脖颈,亲吻过暴起的青筋,消失在衣领下。
下面的人群开始高呼,从千百个声音中,唐若听见了一个声音,温柔地唤了声 “于远”。
“于远!”
唐若不自觉地朝舞台上喊出了那个名字。
舞台灯光闪烁摇晃,让于远睁不开眼睛。他几乎沉溺在这光里,却被耳边炸起的声音惊醒。
唐若没想到于远会跳下舞台,更没想到他会走向自己。他的表演似乎还没有完成,舞台上的人都在急切地喊他回去,可是于远根本就不顾别人的呼喊,只想着要把唐若抓住。他抱着吉他,一手拉住唐若,喘着气:“你叫什么名字?”瘦长细白的手指紧紧嵌住唐若的手腕,似乎没有得到答案就不会放开。
“唐若。”
唐若,自由作家。
于远,Forever 乐队主唱兼吉他手。
初次相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