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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人带回家 ...

  •   徒手抓虾,这是什么速度?

      在一旁看人捉虾的胡与福,目瞪口呆。在石头搬开,石缝里的虾跑得老快的了,这是怎么做到的?成年人都不一定捉得到。这孩子过不少苦日子吧,没吃的,把这本事练得炉火纯青。

      其实不然,上一世庄渔在庄家也被人教过武学。这辈子一重生,他就将这些武艺捡了起来,早早练习。加上他聪明勤劳,根骨最佳之龄,进步比上一世快了不少。武学可以健身,又能做到不少事。

      “真厉害”在一边的胡与福也不闲着,脱下外套作网,只能缓慢将石头移开,技巧将跑出石缝的虾兜住。兜好的虾又往岸上的篮子一放,用大叶子盖住,来来回回三四次,天色真的太晚了,不得不回家了,胡与福意犹未尽。

      今日玩的太开心了。

      胡与福的速度在普通人中也是很有技巧,是个好法子。庄渔对这小孩很欣赏的。庄渔有武傍身,捉得多且快。

      “不早了,我要归家了,一起?忘了,你在村头那边,不与我一道。看起来挺远的,要不,今晚去我家?”胡与福对于对方捉虾手速很感兴趣,一时也没想到庄渔习过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庄渔”

      果然,这是原书主角吧。重生一世,还是用上一世的名字,与前缘关系不尽。这一世剪不断,理还乱,又搅合到一起了,他不伤心才怪。突然脑子里冒出这奇怪想法,这是他想的?别人情缘与他何关,管甚乱想。

      “走吧,去我家歇息一晚吧。”

      “不了”

      咦,是不是太唐突了。胡与福转而“要不你送我回家吧,东西太多,我拎不动。”

      庄渔也捉了一串,送给他。他可以借此让庄渔帮他拎篮子,送他回家,顺便就将人留下,吃个晚饭,说聊一些。

      庄渔是那种很安静的人,跟他待在一起很平和,也是相当舒服的,让人不自觉的留恋。

      该说是主角魅力么?

      “好”庄渔将虾放进篮子,一起提了起来。

      胡与福抓着湿去的外衣,一手提着布鞋,走在前面带路。两人都很安静。

      庄渔看着比自己矮一节的胡与福后脑,心情放松愉悦。

      他将庄渔带回的是胡宅,独属于他的家。

      “你先帮我看一会儿东西,我一会儿就回来。”

      “好”庄渔

      让对方先等待一会儿,他去林家找一下福婶拿钥匙开门。林家毕竟没有血缘,他不能将朋友带回去那儿,太过失礼。胡宅是他和福婶的,他是这儿主人,可以做主。

      “久等了!”胡与福跑着回来,将长钥一怼,钥匙落下,一推,门就开了。

      “进来吧。”

      庄渔看了看外头,想了想,小孩眼中明亮,不由抬腿进门。胡与福等人一进门,“啪”一下把门一关。

      胡与福看着人吃惊的转身,看着他,他脸色微红,“我请你吃个饭。”

      这是怕他跑了?庄渔哭笑不得,不知该说什么好。

      “走,先换身儿干净衣服。东西先放着。”

      胡与福将人拽着往屋里走。

      “他们叫你阿福,我也这样叫你。”

      “好啊。”

      “阿福。”

      “嗯。”

      “先等等,我先用水洗洗在进去!”庄渔制止胡与福。

      院子里有一口井,是原来胡父在时,花重金打好,每年都有请人维护。现在水依旧干净能喝,可用。

      “井水太冷了,你等一会儿,跟我来”福婶每天都会给胡与福在这个院子烧上热水,方便归来的儿子洗漱。其实村里人哪家有胡与福这样爱洁的,非得日日洗浴?胡与福也自认庄渔只需同这里人一样习惯,擦身换个衣服就行。

      原来同自己一样喜洁,他更高兴了。

      找来现在身体的兄长以前穿过的衣服,又拿上一套自己的。从灶上打几瓢热水到木桶,又中和井中冷水,温度刚好。

      两人一同悉悉索索,在墙角洗完澡,换上干净的衣服。

      又来到厨房,点燃一个矮烘,上面是一个沙锅,样子挺久的,耐烧。

      他们准备将虾煮了。

      将虾煮熟变红,焯水放到冷水里,将壳去掉,满满一大碗虾肉。旁边还有一碗煮好的黄豆。

      洗锅,放入不知什么动物的油脂,装油脂的陶罐都发黑了。

      胡与福相当舍得放油,又放一些菇丁,盐,陆续将虾肉豆子放进去炒,香味飘飘。

      从来没见过如此做法的,庄渔有些惊讶。

      配上一碗白净白米,庄渔更是吃惊。在这里,有几户人家能吃得上。挑眉,不解。

      “别怕,这家是我的,我娘知道的,我可以作主,虾炒豆一会儿给我娘留一碗,再给林家送上半碗就行,剩下的就是我们的了。”白米金贵,送去太讨嫌了。

      虾炒豆起锅,放了些山里采的野菜,不太苦涩反而清甜的那种。味美,青蔬味与荤味碰撞出火花,金香带绿,真不错。

      庄渔:……

      等分装好,院里传来响声。胡与福给福婶留了门,福婶回来了。

      “吃吧,吃你们的,不用管我。”福婶笑呵呵的让俩小子坐着吃,“这是我的。”

      “婶子”庄渔端着碗,有些脸红。

      “吃呀,别不好意思。”福婶知道这村里人,她是见过这孩子的,知道这娃苦命,合了宝贝儿子的眼缘,“你是阿福第一个带回来的孩子哩。”

      “啊?”庄渔愣了一下。

      “怎么,阿福没告诉你?可见我家阿福与你有兄弟缘哩。”

      “娘”

      “不好意思哩,是是是,娘不说了,平日里家里又没兄弟,好不容易有了个友人。你叫野娃吧?”

      “娘,他叫庄渔。”

      “哟,原来是小渔啊,都怪谁家娃娃瞎叫呼,乱叫人,哪天我要知道谁乱叫,婶子帮你收拾他们。”

      “谢谢婶子”庄渔看了看胡与福,又看了眼福婶,笑着道谢。友人啊,阿福真让他羡慕,有一个对他这么好的娘。只是,好像福婶子改了嫁,也不知那家人对阿福好不好?不过,看样子,处得应该还不错,还给那家人留食。

      “这味儿不错,我儿好手艺,今日我可有口福了!”福婶并没有因为是自己儿子不夸赞,一句接一句,夸得人飘乎似仙。现在友人请进家,福婶更是大夸特夸,顺带着,庄渔也被夸容颜俊美,长大一定是个似仙儿的郎君,一看就非常有出息。

      等福婶用好,又带着碗里豆炒虾仁回去林家,毕竟现在有了丈夫,夫妻还是要处的。

      晚上,林家除了野菜,就多了一晚豆炒虾仁。

      “福娘,这是?”林猎户问,他不记得家里有这肉。

      “哦,这是豆炒虾,就那溪中虾,阿福友人庄渔捉来的。”

      “阿福吃过没?”肯定先偷吃了,这小子不是林家的种。林母心里骂人,表面还是作着样问一句。

      “是啊,嫂子,可别饿着你那儿子!”林家二媳,往林阿水那儿看了一眼,阴阳怪气儿的来了一句。心里同样想着,这放足油水的东西,肯定被偷吃不少吧。

      “弟媳说哪儿?这是阿福做的,我一个大人哪儿管那么多?这不是看他妹妹爹爹太累,吃点儿油水补补。可不像你家小宝,整天皮得没影儿。现在又有二宝,你也多吃些,补补。”

      “哼”

      林家二媳作样,林二弟挺不好意思的。林家两兄弟都是老实人,一个常年山林跑,一个是本分庄稼汉。

      林猎户给林母夹了一块,自己也吃了一口虾仁。“味道很好,没想到溪中白虾去壳后味道如此之好。”

      “那是。我儿子和他友人发现的。”

      “我今日从山里抱回几只勿豕仔儿,没了母兽,现在也不大,刚好,也能养留给阿福养着吃肉。”

      “大父,那不是给我的!”林宝立马问出声,林二弟想阻拦都不及。他又是长孙,被林母和二媳贯得有些闹腾。他今天玩了一天回来,知道山上野豕多了起来,大父带了几只仔,他都给伙伴们说了,大父会将小仔儿给他养的,他爹干完农活回来也应了,现在怎么能将他的东西给外人,他不依,一下把碗摔了出去。

      瞧这样儿?福婶不高兴了。“你要便给你就是了,这还上天了!”

      林母觉得被人看笑话,瞪了一眼林二媳,认为是她没把孩子教好,反正她二子不可能有错。林母的一眼,林二媳只得受着。

      “瞧瞧像什么话,大郎,小宝那儿要不也给一只,反正有三只,阿福那儿也顾不过来不是。”

      “几只仔,我家阿福能看不过来?”福婶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别人说宝贝儿子不行,哪怕是自个婆婆,她可不是她二媳妇那样的,怪会耍心眼儿的。

      林母知道斗不过大媳,人只要不说她儿子,人也和和气气,林母自知礼亏,只得将目光看向长子。

      “福娘,要不给小宝一头,那玩意儿山里多。刚才大家伙还聚在院子,说约个时候往山里围剿一通,免得那东西将庄稼祸害了。打了大的,总有小的,我把他们抱回来,再多给阿福几只?”

      “”

      不等福婶说话,林宝就叫嚷:“我不要,我不要,都是我的,凭什么要给外姓人,我才是林家子孙,凭什么要给胡小娘!!”

      林宝口不择言,福婶自认不好给一个小孩计较,瞧着,这话,她不信没那两个女人教。还叫宝贝儿子小娘?胡言乱语,一看就是个没出息的混子,什么混话都敢说。她起身回房,反正早吃了个半饱,陪着这一家子吃饭而已,这还来劲,他们不尴尬,她受不了,干脆眼不见心不烦。

      福婶前脚回房,林猎户后脚跟来。

      看着福婶拿着鞋样,点着蜡烛(胡家贴补上的,来源于福婶以往习惯,现在已经很精简了,林家才不敢这么烧钱),气着呢,林猎户进门,她又泄气了。

      “林郎,那边儿怎么样了?”

      “那几只明个儿我就抱去阿福那儿,小宝被娘惯坏了,治治也好。”

      “娘不生气?你二弟他们也不生气?别了吧,养那玩意儿,废劲,又吃力不讨好,肉也一股子骚味儿,也不好吃,肉也没多少。要是想吃,集市上,张屠户家那儿就有家养的,比山上味儿好多了。花点儿钱的事,我那陪嫁养得起我儿。但现在我儿,也不太需要我操心(骄傲),还学会给我做吃的,不知比人家孩子懂事多少。”

      福婶说到自己儿子就不停,多数是她在说,林猎户在听。

      “对了,现在我家阿福大了,我可以自己带我们阿水,明天就在我屋置办一张小床,把阿水从娘的屋子接过来。”福婶见了小宝那样儿,林阿水这女儿虽不太接近,但总归是她女儿,以后没学好,嫁到人家,丢的是她的脸,也会给宝贝儿子丢脸。

      “好”

      “床去明家置办新的吧,阿水先跟我们挤两天。”

      林猎户自然乐意媳妇亲近女儿,巴不得人给教好了。福婶原来也是书香门第落魄下嫁胡家,后来又协商嫁给林猎户的。虽然是书香门第,不知落魄多久,其娘家兄弟没个出息的,还不是指望她嫁进胡家那些嫁妆过活。她那生父不过个穷酸秀才,守着个落魄家门,要她说,她都比他有用,整天讲着个知乎者也能当饭吃?她识字读书快,懂得也多,她性子泼辣,有事说事,嫁出去了,她就没打算认那家人。又穷又衰,要是找来,儿子会很累,她没了大儿傍身,那就找一个亲近打手→林猎户。她没有那种妇人偏见,抱着幼子,说好当晚就办上婚宴,躺人床上了。

      在她看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她只不过多嫁了一次,带了个娃,她模样养得好,全身是肉,都是银子养起来的,比那些风吹就倒的娇娇娘子好多了。林猎户也快而立之年,长相不如何,要说到媳妇早说了,要不是有几分本事正巧被她看中,谁愿意嫁。

      福婶就是那么傲一个人。她很能吃苦。

      早年在娘家,可不就熬出头,那些年吃的苦,受的罪还少吗?现在她比姊妹们好多了,还嫁了个爱自己的夫君。她来到小桥沟村,再也没有回去过,也没打听娘家人怎么样。他们要好早好了,也不关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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