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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言可畏 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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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酷热难熬,贪凉的年轻人相约去河岸的浅水滩里踩水。
河岸村的哥儿姐儿穿着清透的长袖短衫,胆子大的将袖子裙摆挽起来,露出好看的手臂和小脚,晃得未婚的汉子口舌干燥,胸口像揣着一头小鹿,砰砰砰跳了个大红脸。
“你们要不要脸,都是未出阁的哥儿姐儿,整天露胳膊露腿,故意在这骚弄,勾引谁呢,我真替你们脸红!”河岸上一个裹的严严实实的姐儿,一脸不屑。
“我们可不像你,养尊处优,有人侍候,干了一天农活,回来洗个手脚,招你惹你了!”
“我可是为了你们好,别好心当成驴肝肺,等哪天你们的孕痣被标上哪家汉子的印记,我怕笑掉大牙!”
“你说一些有的没的,是想毁坏我们的清白吗?好恶毒的心思,大家都是好人家的儿女,别把我们跟白哥儿相提并论。”
“白哥儿自己不自爱,有了未婚丈夫还要出去勾三搭四的,玩大了把自己赔进去,人还未嫁孕痣先被标记,脸上趴着一条长蛇,还会动,不知道是哪个野男人的印记,好可怕惹。”
“志向哥半兽化后是一头野狼,特别男人,家世好,人大方,真不知道白哥儿怎么想的,仗着自己长的好看,有了如意郎君还不收心!”
“哥儿姐儿的归宿是嫁一个好男人,生儿育女,他一个哥儿一点不安分,到处乱跑。 “有人悄声嘀咕,不怀好意。
“往后谁娶了他真的是不用攒买花钿的钱了,人家孕痣一天一个样,都不带重复。”
人群一阵喧哗,暗骂白哥儿装清高,不要脸。
“志向哥快到本命年了,出了这事,怕是很难在年底到衙门登记,给他冲一冲晦气。”
不知谁嘴快,将不能见人的小心思揭露出来,全场寂静,特别是河岸上裹得严实的姐儿,整张脸都通红了。
河岸里的哥儿姐儿像是炸开了锅,激烈的讨论,畅言白哥儿的婚约要是毁了,他们是不是也有机会。
有人已经幻想着自己的孕痣被标记,印上男人狂野的图腾印记,漂亮的印记就是女人的妆面,如果孕痣恰好在额头,比任何精心点缀的花钿还要金贵华丽,还能旺夫,备受男人追捧。
“真不要脸,也不看看自己长的什么模样,也敢肖想志向哥,这真是我今年听过的最搞笑的笑话。”做作的笑声充满讽刺,语气里浓浓的志在必得。
白越一大早就上山采药,回来就赶上这一场大戏,本来想绕路躲个清闲,没走几步就被眼尖的姐儿看见。
“哟,白哥儿采药回来了,听说你'救'了个男人,就搁着屋子里放着,孤男寡男的,为了村子的名声,你就不能忍忍?”
“有的人心里龌鹾,看谁都龌龊,没什么好说的。”
留下这句话,白越背着药篓离开此地。
村尾的山谷有几户孤零零的人家,跟村子有点距离,要走单独开辟的小路才能到家,来回只有河岸才能看见人。
父母离世后白越一个人离群索居,以前他觉得一个人冷清,现在却觉得庆幸,离得远了就听不见村民的流言蜚语,眼不见心不烦。
白越不是不生气,可惜他一个人难挡众口,只能听之任之,尽力压抑,以此保全他可怜的自尊。
刚看见院门,门口大树上八哥看见主人,拍打翅膀落到白越的肩膀,歪着脑袋,“白哥儿,我喜欢你,喜欢你,只喜欢你。”
将药篓放好,白越微微叹了口气,心里十分酸涩,虽然志向大哥言之凿凿非他不娶,待他一如往常,只是流言蜚语听多了,心里难免起疙瘩。
“白哥儿,喜欢你,只喜欢你,白哥儿。”
八哥不懂白越的愁绪,它被李志向教了这句话,也就只会说这句话,看见主人就会兴奋的说个不停。
白越取下帷帽露出白净的脸,眼角下赫然盘踞着一条蛇纹,便是村人口中的野男人留下的印记。
这个世界有三种人,分为男人,女人,还有哥儿。
哥儿具有男人的身体,又具有女人可以生孩子的功能,除了身体弱了点,生育能力差一点,和一般人没有什么区别。
女人有守宫砂,哥儿有孕痣,男人则是有属于自己的图腾,拥有可以半兽化的能力。
阴阳结合,男人就可以标记自己的另一半,并打上属于自己的印记,时人根据这个方式辨别未嫁的哥儿、姐儿和已婚的夫郎、新娘身份。
孕痣是清白之身的证明,有时候也是的罪证。
孕痣未婚前被打上印记,就是不检点。
白越是一个例外,他在父亲爹么的教育下一直很自爱,除了行医救人,没有和男人有过接触,和未婚夫见面也是一前一后保持距离,半点逾矩都不曾。
至于他脸上的印记是在一次行医回来的路上被一条突然窜出来的野兽咬了一口,就那么巧合咬在他的孕痣上,迫使孕痣被标记,前所未闻。
蛇跑的太快,白越来不及看清就看不到踪迹。
荒郊野外,他很镇定的处理伤口,将蛇毒吸出来,用草药草草包扎伤口。
但蛇的毒性太强,蔓延极快,没过半炷香白越就浑身发凉,皮肤发青,回来之后直接卧床不起。
原以为自己命不久矣,他忍着疼痛,将病人的药方写好,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第二天天刚亮他就恢复了清醒,几天之后就可以下床行动,除了偶尔会恶心干呕,吃不下东西,一点事都没有。
脚脖子上的孕痣跟着消失不见,刚开始白越不在意,直到孕痣爬到显眼的地方,那时已经晚了。
众目睽睽之下,印记悄然爬上他的脸颊,惊呆了众人,若不是有人提醒,他必然顶着脸上的印记,直到义诊结束。
省城流动人口多,届时一传十,十传百,他辛苦经营起来的口碑将被付之一炬。
一个哥儿行医本就备受争议,这件事一传开,可以预知事后看待他的目光将是多么轻视和不屑。
光是这么一想,白越就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趁着太阳大,白越簸箕拿到架子上放好,空地上铺满了药材,得空将采回来的药草分好,整理干净。
临近中午,简单的做几道家常菜,随便吃了一点填饱肚子,端着已经放凉的药进了隔壁偏房。
偏房空间不大,原是准备做成药房,原本他准备找一些小孩子教他们怎么采药,之后用钱将药买下来,这样病人来找他看病的时候,就不必辛辛苦苦到县城里的药店拿药。
只是这件事还没来得及实施就被搁置了,只盼着他和李志向结为夫夫之后,能够捡起来。
狭窄的病床上躺着他前日救回的男人,伤口深可见骨,最重的一道伤口差点危及生命。
要不是及时发现,过不了多久他就是一具尸体了。
白越现在正处在议论的中心,这么做对自己没有半点好处。
但是作为大夫,救死扶伤是他的职责,几乎没有多想,他就将男人带了回来。
经过处理伤口已经不在流血,脉象趋近平稳,估计在修养几日对方就会醒来,到时候再让他走吧。
白越这么想着,扶起对方,打算喂药,就在这时男人醒了过来,警惕的看向白越。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白越有些诧异,按理说,男人不会这么快就醒了。
他不知道,床上躺着的人已经换了一个灵魂。
"我是白越,河岸村的大夫,是我救了你。”
河岸村,白越?
这两个关键词叫张望一惊,这不是他堂妹天天念叨的那本种田文里的主角受吗。
张望看向白越。
微风拂过白越冷白的皮肤,乌发吹到耳后,露出他精致的眉目,眼角上不知什么颜料绘制的细纹,在日光的照耀下,流动着细闪的银光,细长的睫毛微微低垂,显得十分魅惑,摄人心魂。
张望一时看呆了,缓过神来暗骂一声,不动声色的问:“我记得我身上……”
“是这个嘛,这几天有点忙,我就没有来得及清洗。”白越解释,拿出一个镂空花纹的玉佩。
玉佩跟小说描述的一样,是主角攻身份的凭证,文中的主角受不识货,只以为是一般的玉佩,没有多想。
张望终于确定他穿到了一本主攻种田文里,穿成和他同名同姓的主角攻,面前这个男人就是他未来的夫郎。
按照他堂妹的说法,这是一本先婚后爱的甜宠文,开篇就讲主角攻被背叛,身受重伤,被善良的主角受救回家。
两个人朝夕相处,患难与共,对彼此产生了好感。
加上攻失忆,记不得关于自身半点信息,只记得一个名字,身上没有身份证明,为了名正言顺留在村子里,顺势娶了心里有好感的主角受。
堂妹说主攻穿书也是一个流行趋势,让他穿到书里要好好对待主角受,不能让温柔善良的越越受委屈。
张望虽然和主角攻一个名字,但却是最看不得这些情情爱爱,特别是两个大男人黏黏糊糊的,特别碍眼。
“白大夫,我自己来吧。”
不能给主角受接触他的机会,到时候原身的下属找过来,不好脱身,这么想着,张望拒绝了白越喂药的举动,身残志坚的坚持自己喝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