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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梦中杀人(完) 不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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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守君载着段毅在去法庭的路上,偏偏遇上了大堵车,他有些无奈的趴在方向盘上,偏头去看段毅。
“我说,段哥哥,你怎么了,从搜完证物回来,你就怪怪的。”
段毅又皱着川字眉头,逢守君啪一下打在段毅脸上,“说话,别皱了,再皱我俩走一块就像父子了。”
段毅攥住逢守君的手腕,“别闹,是有一件事,我纠结了很久,和梦中杀人案有关。”
逢守君听完,坐直了身子,“说说看。”
“时间对不上。”
“什么?”
“胖婶的证词时间,与陈芳的供词时间对不上。”
“你确定?”逢守君没想到居然出现这种问题。
段毅无奈说,“你什么时候见我在正事上开玩笑。”
“那天,胖婶说,她和陈芳一直聊天,接着陈芳说回去看看女儿回来了没有。
重点来了,胖婶接着说,很快没两分钟,陈芳来借电锯,说女儿回来了。
你还记得陈芳的证词怎么说的吗?”
逢守君迅速反应过来,“陈芳说她去村外小路迎梁文娟,然后砸死刘大为,接着拖尸体,处理血迹,肯定不可能两分钟就回到家!”逢守君惊的靠在椅背上。
逢守君回忆细节,又想到了审问那天。陈芳看到刘大为的照片迟疑了。
根本不是因为怕鬼神没看清脸,而且因为她看到刘大为的脸时,已经是血肉模糊了,她根本没法看清!
“所以根本不是陈芳,是梁文娟!但是梁文娟,就这样让她母亲替她顶罪?”逢守君不敢相信梁文娟能做出这种事情。
“我带梁文娟去医院看过,确实是创伤后刺激造成的精神错乱。”段毅应该是也想到了同样的问题。
“那现在已经快开庭了,你准备怎么办。”逢守君消化了好一会,开口问道。
段毅闭闭眼睛,“其实,我昨天私下里见过陈芳。”
时间回到昨天下午,段毅发现不对后,找到了陈芳。
陈芳没有否认,“是文娟,我到家时,就看到文娟拖着尸体站在院子里。”陈芳陷入了回忆。
她看到梁文娟机械的转过头,面无表情,眼泪却不住的往下淌,“妈,我杀人了。”
陈芳看到梁文娟这样又心疼又慌乱,那一瞬间,陈芳想了很多。
她很快强忍着惧意,镇定下来,“文…娟,松松松手,听话,你先进屋去。”
梁文娟眼珠子动也不动,缓缓松手,一顿一顿的往屋里走。
接着陈芳深呼一口气,调整好表情,去胖婶家。
“就是这样,后面的你都知道了。”陈芳说完这些好像是花光了所有的力气。
段毅问出来他最疑问也是最不忍心问的问题:“梁文娟她,是真的精神错乱,以为是一场梦吗?”
陈芳笑了笑,“警官,这重要吗?不管她知不知道,都没有证据,最后被判刑的还会是我。”
段毅一怔,“可是如果她由始至终都知道不是一场梦,你…会不会难过…。”
陈芳听到这话,情绪有些崩溃,哭的不能自已。
“我就当作她不知道,一直以为是一场梦。
我为了让文娟以为这都是假的,我甚至偷偷去村里的医务室配了镇定剂,每天晚上给她打一点,在她的耳边不断重复,这是一场梦,这是一场梦,梦中你杀了人…都是假的。”
“这样我就有理由说服我自己,文娟什么都不知道。”
谈话结束了,段毅有些恍惚的往外走。
陈芳叫住段毅,“段警官,就这样结束这件事,好吗?别再追究了。
我没读过什么书,不识几个大字,但是,我知道,文娟不能坐牢,她如果坐牢,一辈子就毁了。但我可以,我没关系的!
文娟是我唯一的女儿,支撑着我活下去的只有文娟,她不能有事,她还要考大学,她还要找工作,她还要……。
段警官,求你…”
逢守君陡然听到这个突如其来的真相,也是难以置信。“所以,你昨天一直到现在,都在想这件事,想出结果了吗?”
段毅摩挲着手指,低着头看不清表情。“现在不就是最好的结果,”段毅接着看了看表,“应该已经宣布审判结果了。”
被告人陈芳,女,1978年4月9日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小学文化。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5月7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北区看守所。
……
全体起立,法官宣读判决书:“被告人陈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捕。
鉴于陈芳事出有因,案发后自首,真诚认罪、悔罪,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处十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逢守君在电话里听完审判结结果后,突然有些难过,梁文娟一个普通女孩,本来可以在母亲的陪伴下学习,工作。陈芳更是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农村妇女,就因为,就因为一个陌生人……。
段毅,拍了拍逢守君的肩膀,没有说话。
跨时间小番外:
B市某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学生会,在校内组织了一场科普演讲,咱们去看吧!”
“法律科普有什么好看的,没意思。”
“就是,咱们谁不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看什么法律科普。”
“哎呀,你们就陪我一起去吧,我男朋友在政法学院,他要演讲的。”一个女生羞涩的小声说。
“呦呦呦,害羞了,哈哈哈哈,我们都去看……”
几个女生叽叽喳喳的讨论着。
科普演讲会场,下面稀稀落落坐着一些人。会长无奈的摇摇头,“算了,开始吧。”
……
“最后,在科普演讲结束前,我再讲最后一点。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勇于、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
遇到危及生命安全的伤害,要勇于反抗,不要怕。
如果对方,因为你的反抗而受伤甚至死亡,也不要惊慌,一定要报警,法律会保护你。
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别是对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采取防卫行为的,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次科普演讲到此结束!”
下面响起热烈的掌声,在一片欢呼声讨论声中,一个女生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