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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

  •   秋分一过,田地里的荷叶衰败得更快了。荷花已找不到它的踪迹,就连沉在水里的花瓣残骸也都化作泥土。

      俞成在路旁的草地里坐下,静静地看着眼前农田里的荷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他的脑海里总会想起古人杨万里写的诗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即使眼前的是残荷也不例外。

      或许这就是人吧,对事物美好的一面趋之若鹜,对事物衰败的一面避之不及。当六月荷花开,七八月盛开正艳时,从几千公里外的人都赶到这个山中小县,络绎不绝,任何精美的服饰和高档的皮鞋此时都已免疫,丝毫不惧田间的蛛蛛网与田埂上的泥土;当荷花落尽,荷叶衰败,谁又会再来看呢?哪怕一眼?

      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落山,日落后天就暗得快了。偏北风一扫,俞成双手自觉地将身上的黑色薄外套往前胸靠拢,自言自语地说道:“还是没有粤城的天气暖和啊。”

      俞成看了看手腕的上海牌手表,时针和分针正重合在他的吉利数字“6”上,已经六点半了,离聚会开始还有一个小时,但他并没有动身离开的意思。

      此时正值国庆放假第一天,很多外出工作或学习的人都返了回来。俞成也是今天上午十点才到的,公司的货车昨晚从粤城出发,路上走了十多个小时,纵使再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也熬得两眼通红。不过好在年轻人恢复快,睡了一下午就恢复过来。

      闲暇的时候,俞成总喜欢到郊外走走看看。但就在四年前,全家还在乡下种田,后来爸妈在亲戚的帮助下,在城里开了一个小饭店,由于饭店地理位置好、价格适中,加之爸妈辛苦经营,所以饭店生意红火。也就是今年年初的时候,全家在城里按揭了一套房,算是在城里有了个家。

      俞成本想到店里帮忙,但爸妈认为他难得回一趟家,又坐了一夜的车,所以就让他在家里好好休息,明天再来帮忙不迟。

      “砰砰砰”,一阵急促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而后“叭叭叭”炸裂开来。俞成扭头往边上看去,离农田不远处,在国道斜下方有一片沼泽地,但现在好像成了建筑垃圾倾倒地,有人正在被推得平整的土地上面放烟花。

      “哈,节日的气氛正浓啊!”俞成不禁说道。

      向城里望去,路灯已经亮起,大桥上的七彩霓虹灯正滚动闪烁着,时时可见的烟花从城某个角落绽开,夜晚的阔县正延续着白天的热闹。

      俞成从草地上起身,用手拍了拍裤子掸去灰尘,而后骑上摩托往城里去了。

      虽说是郊外,但离县城也不过两里路,没几分钟,俞成便到了聚会的饭店。

      饭店是班上同学家开的,有上下两层,外表朴素,内饰却装修豪华,东成街上唯这家饭店级别最高。

      俞成在饭店前面的香樟树下停下摩托,摘下头盔,用手理了理头发,本想先进去,但想想还是在门口等等其他同学。

      聚会是由班长组织的,虽然班长只是说以后聚会的时间可能会很少,请大家珍惜之类的话,但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班级聚会了。

      高中毕业已过去四年,有些同学早已结婚生子,还有些已在外地工作和生活,甚至有些联系不到,所以全班六十多个同学只来了三十二个,加上班主任也才三十三个。

      但俞成并怎么关心有多少同学会来,他只关心她是否会来,如果她没有来的话,自己也不会来。在聚会人数和时间确定后,俞成便向班长挂去电话,询问她有没有来,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俞成改变了这个国庆不回家的想法。

      有些同学已经陆续来了,女同学变化最大的是妆容和身高,现在比以前在学校漂亮多了,加上高跟鞋,一个个高挑靓丽,俞成都微笑着打招呼。

      男同学有些是西装革履,有些则是休闲运动,俞成刚从粤城回来,本来是短袖短裤加凉鞋,但家里人都是长衣长裤,自己俨然是一道“另类风景”,所以下午出门的时候自己就换了件长裤,穿上平板鞋,外加一件薄外套,算是“入乡随俗”了。

      先来的同学和俞成打完招呼后便上楼了。俞成见她原先的闺蜜兼好友刘映琪来了,便上前打招呼,两人寒暄一番后,刘映琪也往楼上走去。

      俞成在饭店门前来回慢走着,绿化带中粗壮的香樟树却只有着稀少的枝条,从深山或园林中被挖掘出来,要适应城市的土壤还真不容易啊。俞成摸了摸树干,眼睛瞥见边上有人在打电话。

      “想我?好像第一次听到你这样讲。”从那乌黑又略带自然卷的秀发里传出轻柔的女声,虽然人背着他,但俞成一听,那声音再熟悉不过了,是宓蓉。

      “我上次跟你说的事,你想好了吗?”宓蓉问向电话里的人。

      “好,我答应你。”宓蓉几乎是自己的问题刚问出,接着就回答了对方的问题,看来电话里的那个人说话极为简练与干脆。

      “我吗?在饭点饭店和同学聚会。”

      “好,假期后见。”

      见宓蓉打完电话,俞成赶紧向反方向走去,而后又慢步返回来假装闲逛。

      一件白色打底衫,九分黑色单裤,脚着一双黑色高跟鞋,外套一件长款卡其红披肩,左手上有个黑色手提包,宓蓉现在比以前多了份气质和优雅,至少在俞成看来是这样。

      高中上学那会儿,俞成不记得是怎么会关注到宓蓉的。她长得虽然不是人一眼见到就会喜欢,但多看几眼总会有想保护她的冲动。宓蓉是个文静的女生,有时她生气讲的话,你必须看她脸上生气的表情才能知道,否则你只认为她在跟你正常讲话。

      四年未见,四眼相对时,俞成一时语塞,竟不知怎么开口,只是微笑。

      本想之前早就准备好的聊天内容,现在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了,俞成极力在脑海中搜寻着接下来要聊的话题,时间仿佛停止,但尴尬的气氛却没有停止增加。

      宓蓉也露出微笑,挥了挥右手,“嗨。”

      “呃......嗨。”俞成也慌忙做挥手的动作。

      “几年不见长帅了。”宓蓉笑着夸道。

      俞成有些不好意思,听到宓蓉夸自己,连忙说道:“没有没有,你长漂亮了才是。”

      “你还在粤城?”宓蓉问道。

      “对。”

      “还是那里天气暖和。”

      “是,那里现在穿个短袖就行,对了,你现在是在哪里工作?”俞成其实知道她所在的城市,但为了多和她讲会儿话,就明知故问。

      “海佑,不过虽然是大都市,但有一样和家里是一样的。”

      “什么?”俞成问。

      宓蓉用手抓住身上卡其红披肩的一角晃了晃,“天气。”

      两人都笑了起来。

      正当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聊着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俞成、宓蓉,你们来了。”

      来人是被称作“老好人”的班长李成俊,只要事关班级的事不论大小他都非常尽职尽责。班上擦黑板的工作都是由当天值日的同学来做,有时临近上课,李成俊见值日的同学还没有擦黑板,便会提醒,如果人不在或者专心写作业,他自己就上去擦干净,如此好多回。终于有一回他帮别人擦完黑板后,劳动委员说了:“班长,以后这个劳动委员要不你也兼任了呗。”李成俊嘿嘿一笑:“那怎么敢当。”

      学习和生活上的事也基本可以找他帮忙,他也不嫌烦,不嫌累,总是将事情办得圆满,所以大家就送个“老好人”的外号给他。

      “走,进去吧。”班长简单寒暄了几句就催他们上楼,其实,他也是为了尽快见到其他同学。

      聚会选在二楼的一个大包房里举行,摆了六张桌子,每桌配六把椅子,服务员正在往桌上分发碗筷,一些勤快的同学便帮着分发,有些同学则远远地避开,生怕弄脏了身上的名牌衣服,还有些同学根本不理会,只顾坐在椅子上和网友聊天。此时墙壁上的投影幕布正滚动播放着当年的照片和视频,大家在那里面看到自己曾经的模样,不禁感叹岁月不居,时节如流。

      班主任万峰我们私下都叫他万老,他看上去并没有多大的变化,还是和以前一样成熟稳重,一副细金框眼镜后面是一双饱含智慧的双眼。万老发表了聚会开场白,接着班长也和大家讲了几句,聚会便开始了。

      开始大家还比较矜持,随着聚会的进行,气氛也就热烈起来。敬酒开始了,万老以前吃过亏,所以现在他都是第一个站起来向大家敬酒,以为这样可以逃过向每桌敬酒。但实际的情况依然和以前一样,各桌的同学先是整桌地向万老敬酒,而后有些同学单独或结伴还向万老敬酒,万老不好凉了大家的意,所以基本上是来者不惧,只是嘴里说着:“不能喝了,不能喝了。”若干杯酒下肚后,虽然万老酒量比较好,但脸还是像朝天椒一样红。

      同学间也相互敬酒,男生之间是你一杯,我一杯,而女生之间则是半杯或一小口,男生和女生之间一般是男生干了,女生随意。

      即使平时再不喝酒的同学,到这个场合多少少少都会喝一点。俞成几杯下肚后,没一会脸就红了。他转头看了看宓蓉,她正在和其他几个女生聊天,酒精作用下她那张微红的脸此时看来妩媚动人。

      俞成开了瓶啤酒走过去,“来吧,我敬你们一杯。”俞成帮她们的酒杯里各倒了一点酒,相互说了些祝福的话,俞成便将一满杯一饮而尽。

      俞成又往宓蓉的酒杯里倒了半杯酒,自己又满上,“这杯......我敬你。”俞成看着宓蓉,想要再说些什么,但欲言又止,最后只是将面前的满杯又一饮而尽,点头微笑后返回了自己的座位。

      宓蓉见俞成全部喝完,自已勉强喝了一口。

      吃完饭后,大家一齐唱班歌,熟悉的旋律,励志的歌词,有些感性的同学因此落下眼泪。

      班歌唱完后,一些唱功好的同学则选择自己拿手的流行音乐,给大家演唱。

      俞成坐在最后面的桌上和同学闲聊,此时他见宓蓉和刘映琪正向班主任和班长告辞。俞成立马走向前去,对她们说道:“我送你们回去吧。”

      班主任也说:“也好,有个男孩子路上安全。”

      “不用,”宓蓉说道,“我们就住在隔壁街上。”

      俞成有些尴尬,班长马上解围,“俞成也是担心你们的安全。”

      宓蓉好像有些生气,但也只是一闪而过,“不用了,那我们走了。”宓蓉和刘映琪向班主任点头鞠躬后,便往门外走去,一眼也没有看俞成。

      待她们走出门后,俞成在末桌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他双手摸了摸脸,还是有点烫,平常不喝酒的他,今天也喝几不少。其他同学正随着音乐的节奏打手拍,流行音乐果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感染人的情绪,刚才还是怀旧落泪的场面,现在倒群情激昂起来。班主任和班长也被轮流拉上台演唱,大家似乎找回了以前的感觉。

      俞成望向窗外,节日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商铺的霓虹灯绚烂璀璨,俞成揉了揉眼睛,看下时间,九点零八分。

      “老师,我就先回去了。”俞成向班主任告辞。

      班主任摸了摸额头,睁着似刚睡醒的双眼,“那行,今天你也喝了不少酒,回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你这么个大男孩,安全就不必我说了,行吧,回吧。”班主任又嘱咐了几句。

      俞成知道,其实班主任喝了最多,他应该也想早点回去,但作为师长,他总是以自己的学生为重,除非真的有事,不然他都是最后一个走。

      俞成本想再跟班长说一声,但现在他正唱着歌,所以他就给班长发了条短信。

      从椅子上拿起外套,俞成就往门外走去。

      饭点门前的香樟树被风吹得沙沙作响,但俞成并不觉得冷,甚至还感到凉爽,他将外套放进摩托尾箱,推着摩托往家里的饭店去,他想着把摩托放店里,或者等晚上爸妈回来时将它骑回家。

      俞成正往家里走去,外套已经穿上,那是被妈妈硬叫给穿上的。

      阔县自几年前修通了贯穿南北几个县市的一级公路后,往来的车辆一下子多了起来,尤其是以大货车居多。相应的汽修店、洗车店、饭店、旅馆等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公路像是新鲜血液一般,为阔县的发展注入无限生机。

      夜更深了,街道上的行人也逐渐减少,再走个一里路就可以到家。

      “李白抱月?”一家装修新潮,名字古怪的店引起了俞成的注意,从那一个大酒缸标志,可以知道应该是卖酒的店。

      俞成走进去发现是家酒吧,本想退出来,但此时酒劲上来,他就在吧台末端的高脚椅子上坐下,想稍微休息一下就走。

      酒吧里人还有不少,但基本上是像他一样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也有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好不容易逮着个国庆长假,他们今天晚上应该会玩个通宵吧,俞成暗自心想着。

      “先生......先生。”有个非常礼貌的女声传来。

      俞成转过头,发现是吧台的女工作人员,大概三十来岁,穿印着店名的黑色制服,脸上化着淡妆,正微笑地看着自己。

      “您要喝点什么?”那女的还是很有礼貌地问道。

      俞成见她讲的是普通话,就也用普通话回她,“谢谢,不用,我坐会儿就走。”本以为会被下逐客令,至少也会被轻视,但出乎意料的是都没有,那名女工作人员只是说声“有需要叫我”后,便去招待其他顾客。

      过了一会儿,女工作人员倒了杯水过来,俞成问:“多少钱?”俞成也觉得自己占着人家的地方,不点些东西实在说不过去。自从在外地工作后,俞成就一直小心翼翼地活着,不去得罪人,也不想欠别人的人情,但如果别人找他帮忙时,他却很乐意。

      那女的噗嗤一笑,用本地话说道:“凉开水,不要钱。”

      俞成连忙说“谢谢”。

      想到刚才在饭点的事,俞成心里就五味杂陈,尤其是最后宓蓉连看自己一眼都没有的绝决。虽然早在四年前他就叫自己放下,但嘴上说得容易,心里要真正放下又何其艰难。

      曾经在一起学习的点点滴滴依然历历在目,俞成记得就连宓蓉的名字也是自己叫起来的,她本名叫宓蓉蓉,跟她熟悉的女同学都叫她蓉蓉,而其他同学则是叫全名。

      那是一个夏天的早上,俞成在郊外和城区间来回晨跑,郊外此时荷花盛开,沾着露水的荷花在朝阳的照射下异常清新秀美。闻着荷花的清香,俞成顿觉心情舒畅,跑步也更有劲,没一会儿便跑了好几个来回。

      再次返回城里时,俞成便改成慢跑,此时离上课还有一小时,路上陆续有学生往学校赶。

      当宓蓉蓉骑自行车从面前经过时,俞成大喊:“芙蓉,芙蓉。”宓蓉蓉被突然传来的喊声吓到,差一点没握稳把手,险些摔倒。

      宓蓉蓉有些生气地说道:“你不知道这样突然大喊大叫地很没有礼貌吗?还有,我不叫宓蓉,我叫宓蓉蓉,同学。”

      俞成见生气起来的宓蓉蓉非常可爱,就认为她可能不是真的生气,只是对刚才被自己吓到作出的应激反应而已。于是俞成便嘟囔起来:“我说的芙蓉是荷花,你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哪知现在郊外荷花盛开......”

      宓蓉蓉到底是个文静内向的女生,见俞成低着头嘟嘟囔囔地像是认错,便说:“我刚才一时心急,说话可能有点重,你别往心里去。”

      自此后,俞成在学校都叫宓蓉蓉为宓蓉,开始她还有些抗拒,后来其他同学,甚至老师也都这样叫她,慢慢地她就习惯了。

      在当时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事现在想起竟像童话般纯真美好,但无论如何也回不到过去。人有时候总是在过后才知道珍惜,这对有些事来讲还可以,但对青春来说,错过就错过了。

      正当俞成在忆往伤今之际,周围唱起一首流行歌曲,俞成记得还把这首歌设置为手机来电铃声。那是今年一个由“酷火”改为“凤凰传奇”的组合演唱的,歌曲也在前几个月刚刚发行。

      是啊,自己一直将宓蓉视为自己的月亮,读书那会儿只是简单地想靠她近点,哪怕刚开始作为同桌她不予理睬,自己也心满意足。但现实又是如此残酷,高中毕业后各自天南海北,再次重逢又是被忽视,但无论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只要有宓蓉在的地方,俞成认为那就是“天堂”。

      歌曲还在继续,节奏感也越来越强,甚至连自己的腿也被气氛所感染而不自觉地抖动起来。但下一秒俞成就知道是自己睡着了,裤兜里的手机正发出沉闷的震动声,俞成左手揉了揉眼睛,右手快速地掏出手机,来电显示是班长打来的。

      “怎么了,班长。”俞成将面前杯中的水一口气喝完。

      “俞成,宓蓉和你在一起吗?”班长的声音有些急促。

      “她不是和刘映琪一起回家了吗,班长你也知道啊。”

      “可是她根本没有回家,”班长焦急地说道,“饭点到她家不过两里路,十点钟的时候,她父母打电话到饭点,我们出去找了,但没有找到,现在街道派出所的民警都来了。”

      “我马上过来。”挂断电话,俞成就冲出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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