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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深夜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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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殊意裹好程朔梧的外套,走到阳台上。
下面已经有一个沉默的背影在等候。他逆着月光,给季殊意沉默地传达消息,用的是最简单的方式,在平板上面打出字,告知季殊意。
“迟庚回国。”季殊意点头。
“程朔梧今晚面见齐椋于东城酒吧。”季殊意轻微地皱起眉头,程朔梧去见齐椋做什么。
“黎甄犹豫中,倾向很大。”
“周六酒会,程朔梧和迟庚都会出场。”
“一切进展顺利。”
季殊意终于露出了一些可以称之为生动的表情。他食指弯曲三下,示意自己已经全部看完消息。那个人收起平板,对着他鞠躬。
他久久站在阳台上,他回味着刚刚的几条简短的消息,摩挲着手腕骨处的纹身。很快了,很快就要到来了。他深深嗅一口程朔梧西装的味道,这么多天贴在自己的身体上,自己的味道已经快要磨蚀掉了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痕迹。
他贴近领口,嘴唇与布料仅仅些微距离。他学着程朔梧咬他的样子去咬那块绸缎,其实他并不明白程朔梧对于这样超过亲密的接触的迷恋到底是为什么,但在用牙齿完全碾碎那块布料的时候,他却感受到一种强烈的,直达中枢神经的快感,他身体中的无处可去的想要摧毁什么占有什么的欲望找到了倾泻的源头,完完整整地刻在了布料之上。
他看着那件沾满自己口水的外套,走进笼子里给自己重新装上锁链,嫌弃地丢在一边。
程朔梧在东城那个不知名的小酒吧找到了正在调情的齐椋。周围的环境比起程朔柏的夜色和他们常去的海伦斯来说简陋了不少。但是他看到那位和齐椋调情的男孩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一切的源头。
那个男孩看起来不比齐椋大多少,娃娃脸,长得有三分像季殊意。
“齐椋。”程朔梧远远地站在卡座外。
齐椋看到他,一下把倚靠在自己臂弯里的男孩推走,站了起来。
“你来这儿干什么?!”
“念念不忘?”他对着那个无辜瞪大眼睛的男孩一挑下巴。“你果然喜欢季殊意。”
“我才没有!”他激烈地反驳,“倒是我还没说你,你怎么好意思来找我的?季殊意呢?他被你关在家里你一个人跑出来?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垃圾,比迟庚那个垃圾还要下贱!”
程朔梧不为所动:“反正他已经属于我。”
“你当他是什么?物品吗?”
“不。”程朔梧的声音变得低沉,“他的灵魂完完全全独立。我只是替他保管着□□而已。毕竟觊觎他想要伤害他的人太多了。我必须保护他。”
“你放屁,你不过是打着这么冠冕堂皇的旗号来满足你自己的私欲罢了!你放他出来,立刻,不然我一定会找时间把他搞出来,那个时候我可不管闹的多大。”
程朔梧笑了一下,“你还说你不喜欢他。”
齐椋的脸色骤然变得通红。程朔梧保持着他令人厌恶的微笑,那层皮肤之下的他从头到脚打量着齐椋,他通红的头发,已经生出了黑色的发根,油腻腻地贴在头皮上,脖子上挂着小指粗的银链,一身绛紫色黑波点绒线衫,土色的工装裤上好像有一千个口袋,层层叠叠地堆到了鞋面上。荧光色的鞋带在这样的酒吧里很显眼,好像丢在地上的大金牙。
一个不会是季殊意取向的男人。程朔梧评价,一个从前开始就始终在苦恋季殊意的死要面子的男人。
——没有威胁。
“你不是要找我单挑吗?我现在就在这里,你想做什么?”
齐椋往前一步,被身后的男孩拉住。“齐少……这里管的严……”
“程朔梧你别忘了,你就算能关着季殊意后半辈子又怎么样,你缺席的季殊意的前半生永远都回不来,季殊意的曾经,有我,有迟庚,有很多很多人,就是没有你!”
“每当你爱着季殊意,对他倾诉你的爱意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季殊意对于爱这个词语的第一秒的想法是什么?他只会想到对他而言最深刻的初恋,每一次你的提起,都会在他脑海中再一次让他回忆他的初恋,他的初恋是迟庚,他的初恋永远没有你!”
“是,你现在看不起我又怎么样?我齐椋没你那么有手段,也没你那么狠直接剥夺他的人生自由,但是有人做过了,有人也这么做了。那个人是季殊意的初恋,是他一辈子烙印在心口的朱砂痣。程朔梧,错过就是错过了,他的前半段人生最深刻最重要的人就是迟庚,你就是缺席了季殊意的过去,这一点你永远都无法弥补!你永远都不可能拥有完完整整的季殊意!”
齐椋笑得猖狂,他知道自己的喜欢永远成不了气候,那么谁都别喜欢,谁都不要得到季殊意的喜欢!
程朔梧深呼吸着,他握着自己手腕骨的纹身,像一棵在此处生长百年的树木一样。
冷静,程朔梧,冷静。
他盯着齐椋,盯着那个隐藏光线和人群中的齐椋。音乐声,嘶吼声,亲吻的水声。追光,照明,和角落里亮起的打火机。风,气味,还有皮肤传来的冰凉的触感。
体内原本规律地像马林巴琴击打的声音,在瞬间扭曲缠绕在一起爆发出剧烈的震响。程朔梧手撑卡座沙发,身体飞跃落地,在一众惊呼之间瞬间把齐椋掼倒在地!
“你他妈是神经病吗!”
齐椋暴喝出口,他收手做拳正要往程朔梧脸上大力一击,程朔梧却轻轻伸手,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抽出了一张照片。
——属于十五岁时的季殊意,站在薄荷绿的栅栏和一丛玫瑰之前的照片。
程朔梧觉得自己呼吸暂停了一秒,所有的触觉都从他的身上远去,灵魂晃晃悠悠地走到了无人之境,天和地相接,哪一面都飘着雪白的云。他往下看,除了自己还有一片熟悉的,燥热的街头。
他在梦中实在是相遇太多次了,以至于对于加利福尼亚盛夏的记忆,就像是吸进肺部的干燥空气一样难以挥散。
他记得买到的热狗里自己要的蛋黄酱满的快要沾到自己手上,晴朗如洗的天空下全是枝繁叶茂的树木,他和昂斯说着西班牙语课上老师和他们赏析的那一小段《霍乱时期的爱情》,说着自己似乎也向往着偷偷跟在心爱的人身后的那种秘密雀跃。
昂斯走在马路边大笑,然后就被飞到铁丝网上的球给吓到。时间和空间都在那个球击打出声的这一刻融化扭曲,程朔梧茫然地顺着那些流动的光影去搜寻自己念念不舍的影子。他丢下手中的热狗,把融化成一大片青绿的铁丝网拨开,他不顾身后昂斯对自己的呼唤,一步步向那片玫瑰花从走去。太多的东西都在融化,堆积成闪光的液体漫过了程朔梧的膝盖,他蹚过记忆的河流,看到不远处唯一保存着原貌的就是玫瑰花从和微笑站立在原地的那个白衣少年。
程朔梧几乎要奔跑起来,他差点在粘稠的液体中摔倒,沾了一手的回忆,但是他生怕再过一下连面前的人都要融化。他跑的越来越快,离那个模糊身影越来越近,当程朔梧终于跑到那个人面前,抬头端详他的脸时,一切都停止了。
——那是属于十五岁季殊意的,青涩又漂亮的脸。
他像十八岁的季殊意一样歪着脑袋看他,灿烂地笑着问他:“嗨,程朔梧,这么久你是在找我吗?”
我一直在寻找你——
我绝无仅有的初恋,我怦然心动的主角。你的名字和脸在记忆的河流里变成迷人的漩涡,下一刻程朔梧就向后栽入记忆的河里,冒着泡泡的浮光掠影遮掩住了他的口鼻,他挣扎着要探出头去再看一眼季殊意,齐椋的声音穿透了沉沉水幕来到他的耳边:“程朔梧你这个狗娘养的——把我的照片还给我——”
程朔梧猛地从水中惊醒,他浑身干燥,手里死死握着齐椋的那张照片。而齐椋则发了疯一样在他身边掰扯着自己的手指,他面目狰狞,眼泪差点就要落在自己的手上。
他松手,齐椋立刻抢夺回去,贴在自己的心口。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程朔梧艰涩地开口。
“滚远点!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程朔梧垂下睫毛,“你不说我也知道。三年前,加利福尼亚。”
齐椋瞪大了眼睛。
写在背面的珍惜的字眼,程朔梧看了一秒就留下了印象。一切都在他的脑海中运转起来,严丝合缝地组成了完整的机械心脏。
他和自己的缘分竟然在那么早那么早之前就已经开始。他想到前一段时间穿的风风雨雨的自己的“恋爱说”,“替身说”,他竟在如此气氛下生出些许可笑之感来。
季殊意气势汹汹来找他对峙,质问他的替身是谁的时候,一定没想过那个人就是他自己。谁当了谁的替身?只有自己当了迟庚的替身。
只有我从一而终地爱着季殊意。
程朔梧觉得自己的脊柱都泛起酸涩的痛意,他迫切地想要寻找一个出口,像是渴望鲜血的吸血鬼渴望用尖牙扎穿一个人的动脉一样。他很想念一具身体,他的妒嫉和愤怒把他的爱意雕琢地更加深刻,也把他复杂的欲望全部从爱意的深渊之下放逐离开。
只有我永远忠贞地爱着季殊意!他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已经变成了鲜红,飞速奔驰的汽车展现在看不见的空气中划出漂亮的流线,在四起的暴躁鸣笛中程朔梧扬尘而去,在他完全失控之前,一拳砸到了他和季殊意的房子的门前。
咚!——
簌簌灰石从墙体崩裂,门框忍不住地颤抖。在浅眠着的季殊意被巨大的声响惊醒,他宛如幼鹿一样茫然地望向门口。
那扇紧闭着的门后面,站着始终没有开门的程朔梧。
“程朔梧……“季殊意小声地喊了他的名字。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刻他只想呼唤那个人的名字。
密码通过的声音响起,门缓缓地被打开。程朔梧一身纯黑的装扮,他的发尾还有些未干的水汽。
“你回来了?”季殊意在笼子里问他。
程朔梧走到季殊意的身边,他的眼睛褪去了充血的状态,黑白分明地宛若白瓷碗底的一滴墨。他什么也不说地单膝跪在笼子外,看着季殊意。
季殊意嗅到了他身上传来的香水和酒的气息,还有危机四伏的残忍。
“你为什么不……”他伸出手去抚摸程朔梧的侧脸,程朔梧偏过头去。
“你怎么了?”季殊意白玉一样的身体和程朔梧纯黑的装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好像两极,一个强势,一个柔和,即使这样谁也没有压倒谁,他们隐隐地对峙着,用各自的方式试探着。
季殊意的头抵着笼子的栏杆,有些疲倦地把手放在程朔梧的膝盖上。程朔梧呼出一口气,与他的额头相贴。
他们温馨地像一对最寻常的,下班后在布沙发上依偎的恋人。如果忽略那个巨大的玫瑰笼和两个人截然不同的装扮的话。
“季殊意。”程朔梧喊他的名字。
“嗯?”
“我有的时候真想弄死你就好。那么你最后一刻爱着的人就是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