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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华灯初上,江面上的射灯像是窜出水面的鲲鹏,扶摇而上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
      流光溢彩,甚是好看。
      我从落地窗向下望去,二环车水马龙,它们像极了蜿蜒盘旋缓慢前行的长蛇,不时传来几声不耐烦的怒吼。
      我的工位正好靠着这整面清透的落地玻璃。说好也好,说坏也坏。
      好在我摸鱼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坏在这夏日里刺目的阳光射的我满背发烫。
      但总体来说,我是幸运的。
      我很喜欢在夜晚坐着我的转椅去看那窗外的夜幕。万家灯火亮起,我喜欢这华丽的烟火气。
      每次下班我总习惯等上一小时在离开,并不是我有多努力,只是这拥堵的城市赛道,让我有些惧怕。
      我向来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各方各面都是。
      毕业三年,我在这家互联网公司混的还算可以。曾经的梦想在现在看来好像也并没搭上什么边际。为了生活劳碌,攒着那微薄的薪水。我时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为了活着”
      还记得前段时间回了趟老家,小时候总听人说,大城市与小县城的差别就在于,一个是梦想的战场,一个是颐养的天堂。
      可我明明来到了大城市,却没有继续自己的梦想,想想还是会有些遗憾吧。
      我知道,生活总能磨平很多棱角,金钱总能耗尽很多向往。
      漫步在这我自小生长的县城里,逛着学生时代常走的街道,不禁感叹这里的变化很小,小到我觉得自己还穿着校服,和他在这瞎晃。
      夜晚的步行街有很多小摊位,各式各样形形色色的小东西在这几乎都有售卖。
      而我却在一处卖着手表的摊前停了下来。
      老板微胖,我本没注意到他,直到他喊了我的名字。
      他是我高二那年补习班的同学,我们不是一个学校的学生,却也彼此相熟。
      那晚聊了很多,大多是当年的一些往事。
      直到从他嘴里听见“曹柏翰”三个字,我愣了愣。
      他和我们一样,都是这个补习班的学生,不同的是,他的名字总能让我在任何时候都打起精神,又总能让我心下莫名发酸。
      2009年,那时的我,正读高二。
      耳机里放着五月天的《笑忘歌》,那是我从网吧电脑上下载到MP3里的其中一首。
      我喜欢那句“伤心的都忘记了,只记得这首笑忘歌,那一年天空很高,风很清澈,从头到脚趾都快乐。”
      在我看来,这是多么奢侈的辞藻啊,让在放学回家路上的我好生羡慕。
      我从小就不爱回家,家里有太多的争吵和谩骂,父母的感情时好时坏,他们像是彼此有着解不完的深仇,总能恶语相向,说尽这世间最恶毒的话。
      那时的我总想,他们这么不快乐,为什么不选择离婚,放过彼此。可他们给我的答案都是那句“不是为了你,我早就离了。”
      这无形给我的心理又加重了一丝负担。
      我讨厌回家,讨厌面对那冰冷的房子。
      父母会催促我学习,可每每在我有大考的前些天,总能听见他们肆无忌惮的争吵,摔东西,有时甚至大打出手。
      多少个没回爷爷家过年的除夕夜,我的家都印证了那句话。爆竹声响,碎碎平安。
      这样的成长环境,让我或多或少都有些抗拒,以至于我的性格相较内向,我表面上虽然也能与同学说笑玩闹,正常交流。可内心里却并不太喜欢这样的接触。准确的说,我喜欢一个人待着。只有一个人,全世界只剩我一个人的一个人。
      高二那年,母亲给我报了个数学补习班。因为数学确实是我的弱项,很弱很弱的那种。
      补习班的学生来自不同的学校,三中、六中、十二中。
      我第一天去,就遇到了他。一个留着寸头,皮肤略黑的男孩。
      他叫曹柏翰,来自六中。他的眼睛里似乎有光,也总能与其他人融洽的打成一片,我很羡慕。
      我还记得他与我说的第一句话“三中确实是盛产好看男生的地方。”
      虽然他说的打趣,可我却不知道要如何回答,以至于我直接忽略了回应。
      我个子很高,在学校上课总坐最后一排,到了这二十多人的补习班,我依然被安排到了最后一排。但他比我还高出小半个头,很荣幸的,我们成了同桌。
      他上课总喜欢盯着窗外看,而我总喜欢盯着黑板发呆。外人看来,我好像很认真,很刻苦。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透过黑板的空洞,正看着另一个世界。那个在我脑海中构建的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的天堂。
      他忽然拱了拱我的手,小声问我一句:“你听懂了吗?教教我呗。”
      我为了证实自己的假装认真,开始了胡邹八道的教学。他总是笑盈盈的看着我,不论我说什么,他都轻轻点头,像是明白了一般。
      这真是中等生教差生,一个敢说,一个敢听。
      我很喜欢他的单眼皮,看着有一种坚韧的味道。他短刺的寸头在后来我们熟络后我也时常摸上一模。刺刺的,很舒服。
      慢慢的,我们成了朋友,说来也怪,是真的朋友,以至于在我脑中构建的世界里,他也占了一席之地。
      那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
      原本走读的学生是不用参加晚自习的,高三那年,学校安排所有毕业班的学生晚上必须留下上课。
      以至于原本每周一三五三堂补习班就这样没了下文。
      那时候因为要走夜路,加上学校周边也时常发生一些抢劫的刑事案件。我妈担心我,于是给我买了一部小灵通。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部移动电话。
      它上不了□□,只能打电话发短信,但我已然满足。
      这晚,我正在背着课文,因为怕被老师发现,所以手机调了静音放在口袋里。
      一直到第一节下课,我掏出手机一看,有七八条短信。
      都是他发的。
      “曾翰华,我在你学校门口。”
      “我翻进来了。”
      ......
      “我在操场。”
      知道他来了,我心情很好。小跑着往操场去了。
      可夜里,操场早就熄了路灯,黑漆漆一片,根本看不清。
      我沿着跑道走了半圈,忽然听到他唤我的声音
      “曾翰华。”
      我寻着声音看去,许是已经适应了这黑暗的环境。我看见了他模糊的轮廓。
      他坐在草坪上,像是刚睡醒一般。
      我走过去问他“你怎么来了?”
      他说话时总是笑笑的“这不是太久没见,怕你太想我。”
      我总会说他过于自恋。
      那晚,他问我,你大学想考去哪里。
      我不知道,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只要离开这里,离开家,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反问他“你想去哪里?”
      他笑了笑,靠在了我身上,说:“都行,”
      我心跳的很快。在那个资讯不太发达的年代,我受着传统的教育长大,我胆子小,我怕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会把他吓跑。
      是的,我喜欢他,不是朋友之间的喜欢。
      让我意识到我喜欢上他的事情,说来也有些平淡。
      那晚,爸妈吵的很凶,我听得烦闷,于是出门走走。他们忙着唇枪舌剑,连我离开了也没有发现。
      我走在街上,看了看手上戴着的电子表,夜里十点四十五分。
      街上根本没几个行人,店家也早都关门回家去了。
      我四下看了看,只有网吧的灯亮的像是白天。
      MP3正应景的放着五月天的《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我掏了掏兜里,发现我居然该死的忘带钱了。所以网吧这条路肯定是行不通了。
      我不自觉的走到了三中门口,门卫大爷看了我一眼,见我穿着三中校服,问了声“怎么还不回家?”
      我露出一副熟练的假笑,应了声:“要回了。”
      门卫大爷催促了几声,意思就是太晚了不安全,赶紧回去。
      于是我又沿着三中小坡,开始往下走。
      这条灯都快暗没了的路上,我隐约看见一个个子很高的人正朝着我的方向走着上坡而来。
      越靠近我越觉着这身影是那么熟悉,直到他喊了我的名字“曾翰华。”
      是他,曹柏翰。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我们好有缘。
      他问我这么晚不回家在这干嘛。
      我反问他你不也是。
      我们相视一笑,从一个人瞎晃,变成了两个人互相“陪伴”
      我们找了一处草坪坐下,没有说话,就这样呆呆的坐着。
      我问他要听歌吗?他点了点头,
      我掏出MP3,分了一只耳机给他。
      耳朵里传来那熟悉的旋律,那一声声能够闯进我内心世界的声音,它像是一剂良药,也像是一抹秋风,更像是一盘翻覆了的水粉色盘,让我的世界多了几许厚重的色彩,不至于太过单调。
      五月天的声音很特别,至少在我看来。
      在我的世界里会飘荡着阿信那富有磁性的嗓音,他不是歌手,他更像是个说故事的人,说着青春,说着伤痛,说着未来,说着万万千千世间的相同与不同。
      那一字一句都能戳中我内心的某处柔软。仿佛时间在他的词里不会流动。永远定格在十七岁的夏天。
      当然,那时的我并没有这样的感觉,我只是觉得,五月天,唱进了我的心里。
      “最美的愿望
      一定最疯狂
      我就是我自己的神
      在我活的地方
      .....”
      耳机里放着《倔强》
      在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我只觉得心下有些震撼,特别是这句词,它让我听到了另一个世界,那个只属于我的地方。
      曹柏翰却是第一次完整的听完五月天。
      他忽然问我“你喜欢五月天?”
      我点了点头,问他“你平时听什么?”
      他说“我听的少。”
      后来,他好像很有兴趣的吵着我放五月天其他的歌,像是要补习一样。
      他又问我“五月天会来我们这开演唱会吗?”
      我笑着摇摇头“不会吧。”我们这样的小县城,怎么可能呢?
      他说“那等大学了,我们一起去看一场五月天的演唱会吧。”
      他笑起来像太阳,也像月亮,更像那一颗颗瀚海烟尘里,不慎坠入陈酿酒坛中的繁星,让我瞧着便有些微醺。
      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我看着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好像已经与我站在那万人的现场,跟着五月天一道酣畅。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才意识到,坐在他的身边,我的心情很好。他的一颦一笑都像是一道暖暖的温泉顺着心脏淌过,让我想要好好睡上一觉。
      回忆一番,我的思绪又重新回到了高三这夜,我们在操场上闲扯着天南海北,他靠在我肩上,我看着他,他看不见我。
      他忽然坐了起来,吓得我赶忙别开眼,生怕被他知道我在瞧他。他问我“你愿意考去北京吗?”
      我问“你想去北京?”
      他点点头“我们一起?”
      那时的我没看见他的眼神里透着一丝期待,参伴着更多的是惶恐。
      我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我只是想离开这里,得知他想去北京后,北京这两个字,仿佛烙进了我的心里。
      我很快答应了他,他高兴的笑了,随后躺在草坪上,拉着我一道躺下。
      上课铃不识趣的响了,他侧过头看了我一眼“快去上课吧。”
      我摇了摇头“不去了。”
      我想跟他多待一会,他也没有再催我。
      他张着双臂,躺在草坪之上,而我也就这样惬意的躺着,在他身侧。俯瞰下来,两个青葱少年,穿着不一样的校服,聊着大学,聊着北京,聊着未来的一切。
      几只萤火虫忽然从操场边的树林里飞了出来,他一个挺身坐起,小跑两步把它捉了,然后又快步跑了过来,透着他手里的缝隙,我看见了发着暖光的虫子。
      他笑说“我手里有星星,送给你。”
      我伸手去接,可他却说“送给你眼睛的礼物,它还得回家。”
      说着他便把它放了。
      看着那小虫子越飞越高,慢慢回到了自己伙伴的身边。他们成群结伴在操场上扑腾,我和他站在其中,像是置身银河,他笑着去摸那萤光,我看着他,想将时间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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