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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程放开着他的大G,漫无目地的在马路上晃,别看他刚刚强硬的很,其实内心慌的一批。
      他怎么就跟余欢欢睡了呢,这是兄弟陆之昂的前女友啊,陆之昂爱了10年的前女友,挖兄弟墙角,天理不容!色字头上一把刀,他怎么就没忍住呢保持了30多年的贞操啊,怎么就被余欢欢那个恶女给夺走 !他,脏了!呜呜呜…………

      转念一想,余欢欢跟陆之昂分手都5年了,当年还撕破脸闹得那么难看,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和好了,陆之昂有很多女人,说不定早就把余欢欢给忘了……

      他这样,应该不算对不起兄弟吧,对吧?对吧?

      ……

      突然手机响了,是陆之昂的,莫名有些心虚,没接。

      电话又响了好几遍,想了想,他还是接了。

      他掉转头,向西行,下国道到郊区的一家私人会所。这些年,他们赚的钱越来越多,消费的地方一再升级,从普通的KTV到夜总会到私人会所,越来越不接地气。

      就像余欢欢说的:“我跟你们是两个阶级,我每天坐公交地铁,去家附近的菜市场、商场;你们有司机接送,去各种会所五星级酒店米其林餐厅。G市那么大,如果你们不刻意找我,我们是不会有交集的。所以,我跟你、跟陆之昂也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遇见!今天的事儿我们都烂肚子里,好吧。”

      他停好车,刚好看到陆之昂的新欢陈依依从他的车上下来,他莫名松了一口气。今天是他们公司陆时集团主办的一场酒会,专门答谢对陆时科技有卓越贡献的合作伙伴,陈依依作为陆之昂的女人,当然盛装出席,大家都“羡慕”陆之昂有福气,能找到这么漂亮的女伴。

      酒会过后,陆之昂又签下一个几千万的合同,他撇下陈依依,和程放坐在三楼的露台上聊天,陆之昂依旧是全套定制西装,衬衣领带袖扣一个不落,有种斯文败类的劲儿。

      他放松的坐在椅子上,一双长腿搭在脚凳上,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根香烟,缓缓吐出一个烟圈,惬意的看着漫天星空。

      程放斜着眼睛看了一眼陆之昂的苏打水,笑着说:“你不是吧,跟余欢欢分手都5年了,还不敢喝酒,还放不下她?”

      陆之昂抿一口苏打水,眼睛半眯着,似乎在欣赏台上的女歌手的歌声,半晌,缓缓的说:“没有的事,不喝酒,只是怕伤胃。”

      刚说完他的手机上的微信响了,叮咚叮咚响好几下,他动也没动;程放拿起他的手机一看,笑的很邪气:“陈依依找你了,哎呦,波涛汹涌啊,她小小年纪,这么骚?”

      陆之昂拿过手机,是陈依依发过来的照片,在会所的总统套房,躺在床上,穿着性感的红色睡衣,□□半露,看一眼就放下来,面无表情。

      程放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怎么还不走,春宵一刻值千金,佳人有约,你还坐的住?”

      陆之昂呲笑一声,没理他,又喝了一口苏打水,淡淡的说:“不用管她。”

      程放眉头一挑:“我还以为你这次是认真了呢,要不就她得了,你们臭味相投,都玩儿的开,凑活着过吧。”

      陆之昂不耐烦的放下杯子,冲程放说:“你觉得我可能会喜欢这样的女人吗?玩玩儿而已……”

      程放摇摇头,一副你不懂女人的样子,语重心长的说:“人家可跟了你三年,不喜欢就别耽误她。还有,做好措施,别搞出这个病那个病,私生子什么的,就玩儿大了,到时候不是你想甩就能甩的。”

      陆之昂语塞,气的抓起外套,站起来,就要往外走。程放拉住他,笑着锤他一拳:“兄弟我真心话还听不进去了,让你找个好女孩又不找,你不会是忘不了余欢欢吧,人家可说了,这辈子都不会回国了!”

      陆之昂真的生气了,快步走出露台,扔下一句话:“你不去当编剧可惜了,你自己呢,什么时候找个好女孩结婚?”

      程放……

      ==

      这几天程放都在查余欢欢的底细,当年陆之昂出轨,余欢欢把事情闹得特别大,直接把陆之昂和那个女孩儿的照片发到自己20万粉丝的微博上,写了一篇“谈了十年的男友出轨了”的文章,声泪俱下的描写了陆之昂出轨的前因后果,引起巨大关注,大家对她无比同情,对“狗男女”口诛笔伐,最后逼得那女孩儿自杀未遂,陆时科技延迟上市,差点儿被吞并。

      最后,把陆之昂整的半死不活之后,她拍拍屁股,远赴美国,攻读博士学位,走之前还对陆之昂说,她这辈子都不会回国,也不会原谅陆之昂。

      这才5年,就回国了?

      最后查出来,余欢欢在美国5年,拿下UCLA的数学系博士学位,被母校N大作为专项人才招聘回来,担任数学系的老师。

      一进学校,就引起了轰动。

      也是,撇开性格和人品,余欢欢的脸是真的很妖孽,30岁的人,看起来比5年前还青春靓丽。皮肤还是印象中的白嫩无瑕,身材更好了,以前也瘦,是年轻女孩的那种松软的瘦,现在瘦归瘦,但是很紧致,该突出的地方很突出,马甲线、蜜桃臀都有,一看就是常健身。加上她1米7的个子和100厘米的大长腿,一句人间尤物不过分。

      刚进入大学的毛头小子们,看到这样的美艳女老师,能不激动吗?

      在N大门口,蹲了2个下午,终于逮到余欢欢从学校里出来,她穿着米色丝质衬衣和白色A形半裙,踩着高跟鞋,婷婷袅袅的上了出租车,程放开着一辆不起眼的奔驰,一路跟着她……

      余欢欢打车到G市西边的卓越广场,去了4楼的家电卖场,挑了2台最贵的空气净化器,洗碗机、洗衣机、烘干机和扫地机器人……填好地址约定好上门安装时间就走了。

      转头打车去了南京路上的希尔顿酒店,不到半个小时,她就牵着一位小女孩的手下来了。

      那个小女孩似乎没睡醒,抱着一只长耳朵兔子玩偶,撅着小嘴被余欢欢拉着走。

      可能是饿了,她们走到喜都德吃饺子,隔着玻璃窗,程放看到余欢欢无微不至的照顾那个小女孩儿,给她喂饭、擦嘴巴、亲她的额头。

      没听说余欢欢有什么亲戚在国内啊,就她那个死德行,也不会有什么朋友,更没耐心照顾别人的孩子。

      所以,这个小女孩是谁???

      就在程放好奇的不得了,差点要下车去问的时候,余欢欢带着那个小女孩出来了,一顿饭吃了一个小时,得,还真是她的风格。

      继续跟着……然后……跟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陆之昂和余欢欢买的第一套房子。

      这套房子程放熟啊,那时候他们创业的第三年,他们终于时来运转,赚了一笔钱,拿到分红,陆之昂迫不及待的买了这套房子,说是要给余欢欢一个家。

      千挑万选才买了这里,不大,120平的三室两厅,坐北朝南,环境清幽。这是陆之昂买的第一套房子,里面的家具都是他和陆之昂背着余欢欢一点一点置办的,那个时候真是精力旺盛啊,每天工作累的跟条狗似的,还能挤出时间去逛各种家居店,花两个月时间,把这个“家”给布置好了,给了余欢欢一个大大的惊喜。

      那两年,程放没少往这里跑,余欢欢经常在周末做一大桌子好吃的,请他来打牙祭,夏天的小龙虾和啤酒,冬天的麻辣火锅,半生不熟的牛排,香醇的红酒,这所房子里曾经充满了欢声笑语。
      后来他和陆之昂赚的钱越来越多,买了市中心的大平层,郊区的别墅,装修越来越豪华,饮食起居也有保姆照顾,余欢欢的学业也越来越忙,逐渐遗忘了这个交通不太便利的地方,直到余欢欢跟陆之昂决裂,他就再也没来过这里,连这个区,他都很少涉足。

      所以,这套房子,余欢欢出国的时候没卖掉?

      鬼使神差的,他下车,跟在余欢欢的身后,小女孩拉着余欢欢的手,甜甜的说:“妈妈,刚刚那个饺子好好吃,明天我们还吃好不好……”

      余欢欢温柔的回答:“好~”

      程放怀疑自己的耳朵聋了!他听到了什么?

      他听见那个小女孩喊余欢欢妈妈!!!余欢欢当妈了???她结婚了???

      前几天还跟他睡一张床的女人,夺走了他第一次的女人,居然结婚,当妈了!!!

      艹!!!

      如果余欢欢此时回头,一定会看到程放那张像被雷劈了似的脸。

      他三步并作两步,快速走到余欢欢母女俩面前,深吸一口气,扯出一个微笑,尽量平静的说:“余、欢、欢,我们又见面了,这位是?”

      余欢欢被吓了一跳,一看是程放,就捶了他肩膀一下:“大白天的突然蹦出来,要命啊你!”

      说完若无其事的指着小女孩说:“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儿,Bella。”

      说完,小女孩冲程放甜甜的笑了:“Hello,我是Bella,你是水?”普通话不是很标准,一股子假洋鬼子的味道。

      程放指着余欢欢,一副被恶霸欺负的良家妇女的模样:“你、你、你、你居然结婚有小孩子了!”

      “有什么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程放干咳一声:“你居然说有什么问题?问题大了,你一已婚妇女,居然……居然……你欺骗我的感情!”

      余欢欢一把捂住程放的嘴,咬牙切齿的说:“你在小朋友面前乱说话,我捏死你!我不是跟你说了嘛,那天是个意外……”

      程放挣脱开,嘴都被掐红了,气的跳脚:“你知道我内心受到了多大的创伤吗?今天更是一个打击,打算不认账是吧,你老公呢,我找你老公评理去……”

      余欢欢又捂住他的嘴:“你TM小声点,有什么事,去家里说。”

      然后左手牵着Bella,右手拽着程放,上了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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