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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话剧 ...
陆有朝闻着鼻尖淡淡的香水味,感到有些气躁。他清楚何眠从不用香水,何况这很明显是一款女香。
是刚才跟他说话的那个女人身上的吗。等红绿灯的间隙,陆有朝屈起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在方向盘上轻叩,没注意到何眠同样有些神思不属。
雨水不断从车窗上滑落,扭曲模糊了窗外的街景,此刻正值晚高峰,无数闪着红光的车尾灯汇成长长的川流,如同血细胞在血管中涌动。这是这座城市的动脉,它不知疲倦地运作,如同莫比乌斯环一般循环往复永无休止。
何眠自从辞掉上一份工作后就基本在老城区活动,有一阵子没见到这样的阵仗了。他倒也不急,用陈述的语调评价:“看来还要堵很久。”
“嗯,演出是七点半的,赶得上。”
“在前面的路口右拐就是去一中的路。”何眠有些怀念地说,“高一的时候我上下学都走这边,现在看变化好大。”
陆有朝心说我当然知道,有次特意跟着你坐同一班公交,就为看你在哪一站下,之后绕了小半个城才回家。
陆有朝:“要不要故地重游一下?”
何眠一愣:“那不是绕路了吗?”
“说不定绕路更快呢。”陆有朝开了右转向灯,“只是去学校门口看一眼。”
晚自习已经开始,学校里比较安静。教学楼经过翻新已不是那副斑驳破旧的样子,上学时学校种的绿化树苗长到快三层楼高,一片浓荫。虽然六月天黑得晚,但教室里都开了灯,那是避开世俗纷扰的象牙塔,可惜对于身处其中的人来说只是拼力想摆脱的围城。
何眠摇下车窗看着紧闭的铁门感叹道:“一晃都快十年了。”
他们没有停很久就走了。
陆有朝:“当初你走得太突然了,我们都没给你饯个行。”
何眠无奈地笑笑:“因为家里出了点变故所以搬回老家了,当时快要期中考试了,也不想麻烦大家。”
“高二重新分班,都打散了。后来我们假期聚过两次,都挺想你的。”
那时他们才发现,彼此居然都没有何眠的联系方式。他的存在就如吹过湖面的轻风,等涟漪远逝就了无痕迹,只剩下一点点记忆证明有这么一阵风路过他们的青春。
陆有朝一度讨厌十六岁的自己,骄矜自大又懦弱无能,喜欢一个人就想当然地认为他会一直站在那里,会看见自己的好,会主动转身拥抱这个固执沉默的爱慕者。自以为是的一厢情愿换不来哪怕一个施舍的目光,只有伸手去抓住空气的无力感。
所以现实给了他一耳光,扒了傲慢自负的皮,打碎虚伪清高的骨,却不肯抽走他的痴愚执拗。最后可怜他让他及时找到光明,免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1]的命运。
沧城剧场是上个世纪的遗物,历经修修补补撑到现在,颇有些名气,国内有什么话剧音乐剧之类的巡演常常会有这一站。因为到得比较早,陆有朝就带着何眠去后台找人。
《明天太阳会升起吗》的导演姚集是陆有朝的大学室友,他们寝室三个理工男里混进了这个奇葩,时不时就会来点惊吓。比如把表演用的道具盔甲搬回寝室,凌晨三点一身白衣站在阳台上仰望星空,突然要学小提琴结果自己入门听者入土,此类事迹罄竹难书,导致陆有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搞艺术的怀有偏见。
不过姚集也非常看不上陆有朝,认为他就是个伪君子,一旦疯起来说不定自己也要甘拜下风。奇怪的是,最看不对眼的两个人反而在毕业后保持了断断续续的联系,其他人都在人生大大小小的路口分道扬镳,变成人脉关系中的一个模糊的符号。
姚集对陆有朝带来的人显然非常感兴趣。他头发稍长,脑袋上顶着贝雷帽,戴一副复古的圆形镜框的眼镜,像是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小报记者,围着何眠踱了一圈仿佛要从他身上挖出什么猛料。
陆有朝面上是老友阔别已久的欣慰笑容,不动声色地把他从何眠身边拉开,一手压在他肩上:“特地给您来捧场了,感不感动?”
姚集一副吃了苍蝇的表情,表示并不敢动。
姚集:“不介绍一下这位吗?”
何眠赶紧上前一步,说:“姚导你好,我是陆有朝的高中同学何眠。之前有幸看过《灰烬》,很喜欢你的风格。”
姚集乐呵呵地跟他握了手:“多谢,等演出完了请你们吃夜宵。”
陆有朝看了看表,见演出快开始就带着何眠去观众席入座了。姚集看着他有些匆忙的背影,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还挺护食儿。”
灯光暗下来,深红的幕布缓缓拉开露出里面的布景。那是房间的一隅,窗帘占据大半墙面,只留出一条半掌宽的缝隙以窥见窗外的夜幕。台上零散地放置着几件家具,桌椅书柜,靠近中央是一只旧单人沙发,旁边的小桌上搁着一部电话。
整个布景刻意模糊了时代特征,现代和复古的元素杂糅在一起。女演员穿着长袖衬衣,双腿蜷起坐在沙发上,斜上方的灯光在身后拉出长长的影子。
她对着一面小化妆镜仔细地涂好口红,拿起电话的听筒。
“喂……是我,我有一些话想对你说。”
接下来是漫长的独白,女演员一个人絮絮地讲述着压抑多年的爱意。她不时变换姿势,偶尔停下等待那个看不见的倾听者的回应。
整个戏剧几乎没有冲突点,只有一个女人冗长的,语无伦次的,流着血的剖白。演员的台词功底很好,但看久了确实容易令观众感到疲劳。
剧演到一半,何眠一转头发现陆有朝已经睡着了。他姿态放松地倚在红色绒面的椅背上,脸偏向何眠这一侧低垂着,呼吸平稳匀长。
舞台上的女演员用颤抖的嗓音诉说着一名暗恋者的心理,试图忘却又割舍不得的痛苦。
何眠收回视线,重新将注意力放到演出上。
戏接近尾声,演员的语调渐渐变得平静无波澜,好像是耗尽了力气。她为占用了对方的时间抱歉,并感谢了他耐心的倾听。似乎到了不得不挂断的时候。
她望了望窗外,哑声问:“明天太阳会升起吗?”
对面回答了什么她没有听,重重地将话筒砸在话机上。垂落的手臂碰掉了一个白色的药瓶,在地板上发出空瓶撞击的轻响。
药瓶咕噜噜滚远,她安静睡去。
灯光重新亮起,导演和其他工作人员都上台致谢。满场掌声中,姚集一眼看见坐在前排睡得正香的陆有朝,脸色黑了一瞬,笑容都没那么真诚了。
何眠把陆有朝推醒,小声说:“结束了。那个,姚导刚好像瞪了你一眼。”
陆有朝脑子里一团浆糊,后悔因为逼格而选择话剧,并为自己在何眠心中的形象感到担忧。事到如今也只能强装镇定。
“没事,瞪一下又不会掉块肉。”狗姚集,为什么不提前告诉他这次的剧会这么催眠。
何眠笑笑:“谢谢你陪我来看。”
陆有朝:“……你喜欢就好。”
他们跟着大批的观众一起离场,人群中何眠看不清脚下,一个台阶差点踏空。陆有朝在后面扶了他一把。
姚集从工作人员通道走的,站在剧场门口的雕像下等他们。他嘴里叼着根烟仰头注视没有星星的夜空,烟头的红点在黑暗中一明一灭。
他感觉有人在他肩头拍了一下,回过头看见陆有朝时气得烟差点从鼻孔喷出来,冷笑一声:“不懂艺术的木头,睡得还好吗?”
陆有朝:“脖子有点疼,座椅舒适度有待提升。”
姚集:“……”他这辈子要想长寿就必须远离这个烂人。
从安静严肃的剧院到热烈嘈杂的大排档的无缝衔接弄得何眠有点恍惚,陆有朝这个轻度洁癖也显得非常烦躁,只有姚集看上去很享受,一手拿串一手啤酒,快活得很。
陆有朝因为还要开车不能喝酒,何眠酒量不太好,也没喝几口。四周都很热闹,连气温都升高了几度,只有他们这一桌话很少,在一片笑闹吆喝声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何眠看着姚集不断灌自己酒,觉得他的情绪有些不对,向陆有朝投去困惑的眼神。陆有朝没说话,只是轻轻摇头,示意由他去喝。
酒过三巡,姚集抱着酒瓶突然开口:“今天的戏……是不是真的不好看?”
何眠:“没有,只是表演理念比较前卫,观众们慢慢会接受的。”
姚集:“呵,不用安慰我。大家一直很反对排这部戏,不过我坚持要演。因为剧本是我爱人写的。”
何眠刚要开口,陆有朝用手肘轻轻戳了他一下。
姚集的声音模糊得像是含着石头:“不过她前年去世了,这是她的遗作。”
何眠愣住,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认识姚集不过短短几个小时,从未想过这个看上去欢脱又有点沙雕的人藏着这样一道狰狞的伤疤。
夏夜燥热的空气似乎凝成固体,没有哪怕一丝微风流动,背景是喧闹杂乱的人声,很多人在笑,谁又笑得真。
姚集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说:“嗨呀,你们怎么看起来比我还难过?其实早就痛苦过了,把这部剧排出来也是为了和过去告别罢了。”
“说背叛也好薄情也好,反正我不要永远活在一件事的阴影之下。”姚集举起酒杯,“来吧,祝我新生。”
注:[1]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主角
啊呀这一章卡了好久
陆有朝跟阿里萨其实还挺不一样的纯粹是上头了胡写,不过最开始确实想过把陆有朝设定成情场风流老手,然而我这种废物必然hold不住这种人设= = 顺带一句马尔克斯yyds!
我对话剧真的了解好少,,,为了趁机把乱起的文名圆回来瞎扯了一段,只能说起名一时爽点题火葬场,下次还敢。独角戏的模式仿照科克托的《人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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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话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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