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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章标题无法描述本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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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有朝的印象里,班上的人很少会喊何眠的名字,总是一口一个班长地叫着。并非关系生疏,而像某种理所当然。后来何眠转学,似乎把这个称呼也带走了,大家偶尔在闲谈中提到这两个字,心照不宣地默认是那个总是带着温柔的微笑的人。
何眠就是这样一个人,并不张扬高调,但总是可以在别人的记忆里留下点雪泥鸿爪。周围人对他说不上有多么喜爱或崇拜,却有一种奇异的依赖感,有时会忘记明明他也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也应当撒娇胡闹挥霍青春。
他笑脸迎人,有求必应。曾经陆有朝也是那些人中的一员,把他的好脾气当作是天经地义。直到那个沾着江风的晚上再次见到何眠后,已经被时间磨得斑驳的记忆又一点点清晰起来,像是隔着的一层毛玻璃逐渐变得透亮。
那样的为人处世并非圆滑世故,反而隐隐有一丝超然的意味。他从来没有表现过激烈的情绪,不是压制了而是好像根本没有。他会和同学们打趣玩笑,但不会放肆开怀,生气不高兴的时候只是神色严肃,语气冷淡一些,甚至都不会提高音量。
因为没有特别在意的事情,所以什么都无所谓。
晚点航班到达的广播在候机大厅响起,周围的人有的抱怨有的庆幸。陆有朝被刚才没来由的胡思乱想搞得心烦不已,想要马上折回去赶到老城区的那栋长有爬山虎的楼下,看看那个人是不是在窗前或阳台上坐着,怀里抱着他的猫。
陆有朝点开微信,聊天记录停留在昨天何眠给他发了一张绵绵的照片,布偶猫追着自己的尾巴,看起来还挺高兴的。
陆有朝按灭屏幕,起身朝登机口走去。
他认为自己还有足够的耐心。既然找到了被弄丢过的宝物,就不会再丢第二次。
黄昏时分的江面洒满碎金,波光潋滟。晚风带着一丝腥气,消弭了积攒一整个下午的闷热,卷来收网的渔夫们的呼喝,饭后散步的人们沿着堤岸慢慢走着。无论是市中心的繁华热闹,还是老城区的悠闲散漫,沧江只管自顾自地奔流,不带走什么也不留下什么。
何眠坐在一条长椅上,整个人泡在温度舒适的斜晖里。绵绵趴在他脚边,在地砖缝里抓蚂蚁玩。如果陆有朝在这肯定早就制止了,但哪怕它在泥坑里打完滚,何眠也只会笑着戳一下它的脑袋,然后把它洗得干干净净。
何眠把今天拍的几张猫片发给陆有朝,对面几乎秒回,说他把猫照顾的很好。得知陆有朝现在正好有空,何眠索性开了视频通话,开后置摄像头给他直播绵绵的活动。
陆有朝一接通就见自家猫毫无形象地趴在地上扒土,两只爪子都灰扑扑的,恨不得飞过去把它扔到江里。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语气严肃:“绵绵。”
绵绵听见铲屎官的声音,立刻警觉地回头,却不见其人影,困惑地“喵”了一声。
何眠拿着手机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一听见陆有朝喊猫,总是下意识以为是在叫自己。
“你再扒一下泥巴,未来一个星期都不要想进卧室了。”
绵绵终于听出声音是从手机里发出来的,立刻伸爪去抓,何眠赶紧躲开它,陆有朝的视线里一片天翻地覆鸡飞狗跳。
何眠好不容易保住手机,问:“你出差要结束了吗?”
“嗯,明天晚上回来。”
“哦。”何眠有些不舍地撸了一把猫,“我明天值夜班,要不你来便利店接绵绵吧。”
“可以把它带到店里吗?”
“没关系的,我们店长很喜欢小动物,大球也经常去店里玩。只要看好它不打扰到客人就行。”
“那就这样吧,明天见。”
“好……”何眠看天色渐暗,“我先挂了,明天见。”
何眠有些低落地收起手机,抱起绵绵往家走去。夕阳在他身后沉入地平线之下,等待明日的周而复始。
陆有朝站在走廊上,手中的半支烟渐渐燃尽,才丢掉烟头回到最后一场研讨会的会场。
次日晚上下起了雨,街道比平常冷清许多,路灯的光都湿漉漉的。
陆有朝收了伞放在门口的伞架上,耳机里是下属对这几天的工作汇报,他简单问了几句便结束了会议。绵绵在柜台上摊成一摊猫饼,见他来了连个眼神也没给。
陆有朝拎起猫掂了掂,笑道:“胖了,看来没少吃好东西。”
绵绵冲他呲牙。
何眠也忍不住笑起来:“好像确实重了一点。”
“谢谢你这几天照顾它。”
“不客气。”何眠摇头,“它的东西我早上打包好快递给你了,应该回去就能收到。”
陆有朝:“其实不用这么麻烦,我改天去拿就行。”
“不麻烦,你工作应该也挺忙的吧。”
陆有朝把手里提的礼品袋给他:“那边的特产桂花糕,给你带了一点。”
何眠接过袋子:“谢谢。”
陆有朝抓住他的手,看手背上的几道抓痕皱起眉:“这是绵绵抓的吗?”
何眠抽回手:“前天它半夜跑到床上,我不小心压到它了,不怪它。”
“打疫苗了吗?”
“打了。”
“疫苗钱我等会转给你。”陆有朝想了想,“作为赔罪,我请你去看话剧吧。”
“不用不用,只是点小伤。”
“不行,那我会很愧疚的。”陆有朝冲他眨了下眼,“而且我认识导演,他每次都会送我几张票。”
何眠答应了。他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开口:“我以后还能去看绵绵吗?”
陆有朝愣了一下,旋即笑道:“当然可以。”
何眠摸了摸绵绵的脑袋,就像是高中的时候喂完猫之后的例行公事。
“唉,这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店长程青竺望着窗外的雨幕叹气。她最近烫了个大波浪,嘴唇涂得猩红,一副老娘最美的气场,仿佛不是窝在便利店里喝罐装快乐水,而是端着瑰丽诱人的鸡尾酒靠在酒吧吧台上。
何眠把桌上的垃圾清进垃圾桶里,说:“天气预报说明天还会下。”
“啊,好烦。”程青竺往后仰在椅背上,“你下雨天不会觉得特别难受吗?”
“还好吧,虽然我比较喜欢好天气,但下雨无所谓。”
程青竺端详着涂了大红指甲油的指甲,说:“我爸妈又叫我去相亲,你得救我。”
“我才不,叔叔阿姨早就警告我不许帮你胡闹了。”
程青竺“哼”了一声:“你倒听他们的话,不想想是谁收留了你这个失业人员?”
“是你是你。”何眠笑着哄她,“您老人家慈悲为怀普度众生。”
“这还差不多。话说你怎么已经把工作服换了,不是还没到下班的点吗?”
“我已经跟攸攸他们说好了,今天早点走。晚上跟朋友有约。”
“哈!我来查岗。”程青竺一把揽过他的脖子,“什么朋友?男的女的?进展到哪一步了?”
浓烈的香水味差点把何眠熏倒,他好不容易挣脱魔爪:“普通朋友,男的。他正好有话剧的票,所以叫我一起去看。”
“嗯?不会是上次把猫寄养在你那的那个人吧?”
“就是他啊。”
程青竺眯了眯眼,用指甲敲着手机侧边:“那男的不会对你有意思吧?”
何眠觉得好笑:“青竺姐你是不是耽美小说看太多了。”
“嘶,我跟你讲我看人很少走眼的。”程青竺弹了他一个脑崩儿,“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几个星期前突然找过来问咱这是不是有个叫何眠的,不过那时你已经值完夜班回去休息了。”
“啊?”何眠茫然地捂着额头,“有天晚上他正好来买东西,认出我是他以前的同学了,所以顺便问了一下吧。”
“谁知道。”程青竺嗤笑,“我跟他又不熟。”
何眠跟他其实也不太熟。还在沧城读高中的时候他是班里的班长,但成绩并不是最拔尖的那一批。而陆有朝是年级前五的常客,是老师最寄予厚望、重点栽培的好苗子。
同学对陆有朝的评价往往是太傲气,不过他确实有傲的资本罢了。实际上他并不离群,经常跟班上的男生们一起打游戏,因为长得好篮球也打得不错在女生中颇受欢迎。高一一开始的时候何眠跟他交集很少,基本是为了运动会之类的活动找他。
月考之后都会按成绩自己挑座位,何眠喜欢靠窗的一个位置,排在他前面的几名同学也都不会去跟他抢。某次月考成绩下来,陆有朝换到了他的后面,之后也固定坐那里,他们就当了几个月的前后桌。
在何眠记忆里陆有朝还挺好相处的,问他题目的话会很耐心地讲思路还附赠相似的习题。但是何眠不好意思总是麻烦别人,只有碰到很难的题时才会找他。
不管是高中还是现在,陆有朝和他都只保持着普通朋友的社交往来,何眠也没发觉什么不对。所以应该是青竺姐想多了吧。
何眠刚刚想通,转头便看见陆有朝正撑伞站在对面等着过马路。离得有些远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可以确定是在看着他。整个逻辑中的某个小小的齿轮突然卡住,开始摇摇欲坠。
那个曾经在教学楼后看他喂猫,不久前一场莫名其妙的梦境中短暂困扰过他的人,好像找到了对应的解答。